017
七七乞巧,节日这天,俗称“文人街”的东街也变得人声鼎沸,各家书坊和卖纸墨笔砚的铺子门檐挂四君子花灯,门口摆乞巧小件,既映衬了节日氛围,又不显得俗气粗鄙。
施家三个女人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颇为紧张不安,施母双手不停地搓着两边衣服,麻料剌得手上的茧子呲呲响,“老三家的,你确定老三在这?”
邬颜点头,落落大方地站在路口,身上穿着的粗布衣服掩饰不了其光彩。
她的头发散着,没有挽妇人髻,衣服虽然是麻料,但颜色是浅粉色,将凹凸有质的身材勾勒恰到好处,充满少女的妩媚:“我问过县学的夫子,夫君他们都在东街摆文摊。”
“那怎么没有看见呢?”林氏抱着娃,身后还跟着俩尾巴,四处张望。
“地方这么大,肯定不能轻易找到。”邬颜饶有兴趣地看着街边的摊子,比起其他地方,这里摆摊的都是文人,一个个面容青涩,伸手能掐出水来似的,一边漫不经心回答,“娘,我们先找个地方把东西放下,说不定闻到味,夫君自己就找来了。
说到后面,她还故意开了个玩笑。
谁知道施母居然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没错,你说的对,咱们赶快找个地方摆摊,等这盖子一打开,香味飘他个十里八里的,还愁别人闻不到嘛!”
邬颜:“……”她怎么不知道,施母什么时候比她都要自信了?
摊子不能随便摆,不仅得挑选合适的位置,还要顾及周围环境。比如那些生意火爆的“文摊”前就被一群戴着面纱的闺秀围住,知道的是对对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要抢亲。
施母不愧是施三郎的老娘,看见这幅场景,立刻呸了一声:“不知羞耻的小浪蹄子,离那远点,别把咱们摊子给撞倒!”
邬颜笑了笑,自然不会在这种小事情上反对施母。她只是感兴趣地往最热闹的那处看了几眼。摊主是个高瘦的青年人,模样俊秀,举手抬足之间自有一股书生气,他认真侧耳倾听那些大家闺秀们说话的样子,像极了有情人间的呢喃。
果然不管什么时候,女性都是追星的主力军。
最后,施母挑了一个门可罗雀的地方,在一条巷子门口,位置不算偏僻。
周氏和林氏的主食也一并放到这里,她们这会儿恐怕比邬颜都想要把田螺卖出去。
施母大手一挥,掀开木桶盖子,麻辣田螺的霸道香味瞬间飘散出来,在悠然的文人街上,势如破竹般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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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听说了没,前边有一个卖吃食的摊子,那味道,绝对是这个!”某学子竖起大拇指,嘴里嚼着硬饼子,啧啧有声。
“怎么,你吃过?”
“没有,太贵了,要六文钱一碗。”说这话的学子家境不好,单看身上的衣服就比其他人寒碜,“不过我刚才远远吸了口气,也能望梅止渴,就着吃掉手中的饼子。”
“哈哈哈,这么凄凉嘛,走,今天我请你。”
“真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请人吃饭的学子面带兴趣,“而且听说,甲子班的那位独人已经连吃八碗!”
众所周知,独人不仅独,平时吃饭也跟小姑娘家似的,小口小口,一顿饭吃下来还不如学院李夫子家养的三岁小儿多。
乍听说吃八碗?可不就引起众人的注意嘛!
同样的谈话在各处发生,夏风吹过,槐树叶哗啦哗啦,坐在树底下看书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再一次脸色发黑地看向正在挑螺肉吃的宁邵。
明明不是他。
心里怄气,但他也不可能做出站起来反驳他人的事情,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身为君子,做到问心无愧便可。陡然间,施傅兴的视线停在那包被自己丢弃的“叶子”上。
那是一种野芦苇的叶,很熟悉,在荷花村的荷花塘里遍地都是。
施傅兴目光直直地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蹙眉。
真的有这么好吃?
他心里难得升起一种好奇心。
就像他的妻子邬氏所说的,好奇之心无人不有,他这会儿便被这种看不见的、据说是控制不住的心理所占据全部。
施傅兴不由得靠近了些,用修长的指尖戳了戳叶子外壳,虽然放的时间长,东西已经凉了,但那股香味儿却还是萦绕鼻尖,试探着用竹签挑了一个,只吃顶尖的部分,送入口中,轻轻一咬,辣椒和花椒的麻辣感便在舌尖绽放。
施傅兴蜡黄的脸迅速出了一层薄汗。
他轻喝一声,有些被吓到。施家的女人做饭以“做熟”为标准,从不苛求更进一步,所以一开始施傅兴从未尝过这种调料,他觉得自己的舌头仿佛坏掉一般,酥酥麻麻甚至颇为疼痛,但等辣味下去,渐渐的,施傅兴品尝到了田螺本身的味道。
田螺肉肉质滑嫩,直接从清澈见底的河里抓来,静放两天吐干净泥沙,剩下的就是新鲜的荤肉,用油炝炒,加入甜面酱辣椒花椒进行调味,既有酱炒田螺的甜咸,又有辣椒花椒的麻辣,给肉质更好的添彩。
施傅兴想起了上次在家的时候,邬颜做的蘑菇汤。
他挑了挑眉,感觉还不错。
三两下,一盘麻辣田螺祭奠了五脏庙,施傅兴的嘴唇辣的通红,像血一样的颜色,给他因为营养不良而死气沉沉的脸添了许多生气。
于是在宁邵再次站起来的时候,他突然走过去:“我和你一起。”
只是想站起来消食宁邵:“?”
太阳打西边出来啦。
去买田螺的半路,宁邵还在感叹:“我听说她们来到东街,立刻就赶过去,一来也想再吃点儿,顺便给家人打包带回去;二来读书人好面子,我给他们打个样,店家生意兴许能好一些。”
施傅兴暗自讶然,面上平淡道:“你懂得还挺多。”
宁邵哈哈一笑:“我大哥跟着人跑商,我都是从他那里随便听几句。”
怪不得家里能买得起牛,而且普通的农户,也不会像他一样花五十多文只为买吃食。
施傅兴点点头,这时候,又听见旁边的人嘀咕:“就是可惜我去的时候,之前的小娘子不在那儿……”
瞬间,施三郎脸上的表情由晴转阴,像极了学院的夫子,斜眼瞥了下身边人:“宁兄莫非醉翁之意不在酒?”
宁邵老脸一红赶紧摆手:“施兄别打趣小弟了,我都吃了八包炒田螺,难道还不值得信任吗?更何况壮志未酬,何以为家?”
说完,又想起身旁这位可是早就成家,妻子又是那般妙人儿,连忙补充:“当然,像施兄这样年轻有为,软玉在怀的儿郎,也是让人羡煞不已,不知施兄和嫂夫人是如何相识?”
施傅兴目视前方,走动间,长袍被风吹起弧度,只看身材倒有长身玉立的感觉:“为人子当遵循父母心意,我娘希望我早点成家,人是她挑的。”
话语说的仿佛对现在的妻子有所不满,宁邵愣了愣,想起那位只见过一面的年轻女人,顿时有些心疼。
可这个世间向来如此,女人嫁给男人,她便将全部身心交付给男人,而男人却不在意,他们的心只留给自己。
想了想,宁邵只能迂缓地说:“我看嫂夫人对施兄感情很好……”
他还记得那个娇俏的女子,对着施傅兴撒娇的模样。
远远看见巷子口的吃食摊子,人头攒动,比肩接踵,施傅兴黝黑的眸光亮了亮,听到宁邵的话,不以为意道:“女子以夫为纲,她既然嫁进来,自然以我为主。”
两人慢慢走到了摊子前。哪怕都是文人,抢起东西也丝毫不输普通人,甚至于肚子里墨水多,争吵的声音一度遮住了树上的知了声。
施傅兴眯了眯眼睛,他刚才好像听到了他娘的声音?
队伍缓缓移动,宁邵还在想着邬颜的事情,他觉得那般美好的女子,应该值得过更好的生活,忍不住劝了一句:“施兄说的虽有理,我倒不那么觉得,人各有志,就像有的人喜欢读书,有多人喜欢种地,女人肯定也是这样。如果我是女子,所嫁之人不喜欢自己,三妻四妾左拥右抱,那我不如……”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后面的人挤着往前走,混乱中,不知道是谁踩掉鞋子,宁邵啊了一声,后脚跟用力才没有让鞋子丢掉。
一来二去,两人居然被挤到了摊子旁。
在他们前面,还有一个穿着书生装的男人,正温和地在和摊后卖田螺的女子说话。
那女子被男人身影挡住,看不见模样,只能听到她娇俏的声音,男人不知道谈到什么,惹得女子掩嘴笑起来。
“哎呀,卖田螺的小娘子回来了!”宁邵只看见女人背影,大喜。
而施傅兴却突然停下步子,也是恰好,摊子后的女子微微侧头,恍惚间,露出一张艳丽又熟悉的容颜。
耳边响起宁邵的话:“那我不如直接和离了去,找他一个更好的,岂不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