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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乱匹配
    商定今晚一起喝酒、聊天、混通宵。



    于是几人就开始议论想吃的,然后忙着买菜,准备做个仔姜炒鸭,铁板牛肉,嫩绿豆炒碎辣椒,鱼豆腐汤,再加一个空心菜。



    两个女人在前头叽叽喳喳地问价、挑菜、砍价,林义就提着袋子在后面跟着付钱和拿东西。



    花了二十五六分钟,逛了小半个菜市场才把需要的主料和配料整齐。



    当双手挂满袋子回到书店二楼的时候,林义第一感觉家里不一样了。



    放下东西细细一瞧才发现,沙发套换了,两个房间里的被褥也是焕然一新,于是到厨房问大长腿:“原先那些沙发套、被套、枕头套和床单呢?”



    “太脏,扔了。”



    也不知道她说的是那祯睡过脏;还是好久没住人,落了灰尘脏。



    不过林义还是说:“那也不能扔啊,可以洗的。”



    “上面都是老鼠屎和蟑螂尿画的地图,留着给你做纪念?”



    林义顿时脑壳大。那些被褥都是那祯新换过的,她要是知道邹艳霞这样对待她的心血,两人指不定心里怎么想。



    夜宵自然是邹艳霞主勺,林义同李伊莱负责择菜、洗菜以及切菜。



    三人就着油烟味和辣椒味,忙着手上的活,说说笑笑,时间倒也过得飞快。



    几人一起喝了三轮酒后,李伊莱就单独找上了大长腿,每每说一件过去的趣事,两人就要小喝一杯。



    当邹艳霞喝了两瓶啤酒,脸色已经醉红的时候,林义知道这是她的极限了,于是劝到:“先休息会吧,等会再喝。”



    没想到就这一句话,两女像点了火药桶似的不干了,邹艳霞斜着眼皮子罕见地反驳林义:“干嘛,你不许我有姐妹感情啊,我们喝个酒你也要管。”



    李伊莱回答就更气人了:“女人之间的事你少管,一点都不爷们。”



    得,被枪棒夹击了的林义,也懒得管了,反正在家,爱醉醉吧,于是打开电视让屋里更热闹点。



    差不多三十来分钟,上了两次厕所的大长腿还是难逃醉倒这一关。



    好在她有先见之明,洗了澡再喝的酒。也好在她喝醉后不哭不闹,也不吐,一身坨红、安安静静的像个鸵鸟一样趴在了沙发上。



    开着空调怕她着凉,林义直接把她抱到了床上,帮着脱鞋子的时候,对着跟进来没点事样的李伊莱抱怨:“你满意了?一定要把她灌醉才开心?”



    李伊莱顿时不干了,撇着嘴不乐意地说:“什么叫我满意了,她自己心虚想醉,你这么聪明的人难道不知道?”



    林义顿时无话可说,只得瞪了她一眼才退出房间。



    李伊莱伫立在床边,神色复杂,对着床上的人看了好会,才悄悄带上房门退了出来。



    看到林义在那里小口小口地自饮自酌,她顿时坐过去,拿起一瓶啤酒大大咧咧地说:“来,该我们了。”



    “行了,我喝不过你,”林义这点自知自明还是有的,谁叫东三省人出了名的能喝呢。



    不过李伊莱根本没理他,每人面前放三瓶酒,指着说:“不管你行不行,喝完这三瓶拉倒。”



    看着她不依不饶的眼神,林义问:“一定要喝?”



    “是不是男人?”



    “……”林义还真不敢回嘴,说“是男人”估计不止三瓶了,而“不是”这怂话也说不出口。



    林义只有五瓶啤酒的量,刚好喝完三瓶加上前面的,就感觉到顶了,头有点晕晕乎乎的。处于一种意识模糊,身体开始有些不听使唤的境界。



    看着林义也不行了,李伊莱伸个手直接一把推倒在沙发上,自己一个人就着一大桌子菜、看着电视慢慢品尝了起来。



    半夜,林义醒来的时候,发现李伊莱还在旁边喝着小酒看着电视。



    打了个哈欠,发现有点尿憋,站起来就问:“我睡了多久?”



    “刚好看完一集电视。”



    “你怎么还不睡?”



    “在做决定?”



    林义顿时迷糊了,侧头问:“什么决定?”



    “要不要sleepu。”说到这,李伊莱抬头睁着大眼睛,眉黛弄春,水弯弯的,一脸异样。



    林义顿时不敢接话了,他算看出来了,这女人是典型的酒壮怂人胆,这时候绝对不能对着干。



    不过他还是想错了,酒已经壮胆了。当在里面嘘嘘的时候,李伊莱竟然跟了进来,直接张个手从后头抱住了他。



    “林义,我想你。”



    在死寂里小便完,拉着前头拉链,林义一脸郁闷,“你喝多了。”



    “不喝多了,我哪敢做这事。”



    “别闹啊,等会把艳霞惊醒了。”



    “不会,她被我灌醉了。”



    “……”



    林义转身,直接把她拉开,“行了,我可是还记着你那双鞋呢,干脆利落、大方不做作可是我一直对你的好印象。”



    李伊莱不依不饶,对视着林义:“我就是太耿直了,才吃亏。当时艳霞和我说,她要改志愿,问我要不要一起改。



    呵呵,我当时就知道她在拿话激我,而我也死要面子受激,硬是没改。



    你知道吗,我后面每每想到此处就非常后悔!”



    这还真像邹艳霞的性子,她喜欢软刀子进软刀子出,还让你还恨不起来,林义太熟悉了。



    两人相持了会,后头林义就问:“睡了w你又能怎样?你觉得有意义吗?”



    “有啊,我吃头餐。”



    还头餐!二餐、三餐、四餐都没了,要吃也是第五餐了,林义心里诽腹完后,直接绕开她走了出来。



    走到房门口的时候,瞟了眼跟来的人,硬是没敢进门,只得拐个弯去了沙发上。



    “唉,我真的有这么大魅力吗?”看着坐在旁边的女人,林义觉得需要跟她讲道理了。



    “至少我现在挺想吻你的。”李伊莱一脸认真的说。



    “能不能文雅点?”林义皱着眉,一头包。



    “行吧,既然你喜欢文雅的,那我就不说话了。”话毕,李伊莱就翻身跨到了林义身上,就那样直勾勾地看着他。



    十多分钟过去了,李伊莱感觉到了异样,顿时嫣然一笑,然后伏着身子说:



    “吻我一次吧,算我们的告别。我也是自己不争气,好多次想忘了你,可是一见到你,什么誓言、什么训诫通通忘到了脑后。



    其实我也不笨,知道太过主动,换来的一定是伤害。



    可我就是忍不住,写满了一个日记本说“不想你”,可是到头来“不”和“你”都忘记了,只剩一个“想”了…”



    她说着说着,林义看到了这豪爽的女人第一次流眼泪,也第一次没拒绝凑上来的嘴唇。



    这个夜。有痴情的女人,有血气方刚的男人,吃了好菜,喝了酒,气氛又好。



    这个样子…



    本是一个难忘的今宵。



    但这个浅尝的吻却是温柔的,没有**的。



    李伊莱轻轻啄了几下,然后干净利落的起身回了邹艳霞睡觉的房间。



    林义并没有动,斜躺在沙发上,回忆李伊莱的前世和今生。一样的第一个表白自己的女孩,一样的对自己发动了猛烈的攻势,也是一样的不在乎别个的看法。



    不过前世林义用了一种狠方法拒绝了她;这世不敢用了。但有种直觉,按她性子应该会熄火了,或者说一定熄火了吧。



    也许再次相见,已是经年。那时候大家都会淡然接受彼此的身份:同学,曾经我爱,现在的朋友,以及别人的另一半…



    后面想了很多,细细品味却貌似什么也没想;直直看着电视里的雪花点,闻着酒味,嗅着菜味,慢慢沉睡了过去。



    ~~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李伊莱就嚷着要走。



    邹艳霞不解,“你怎么那么急,吃过早餐再走啊。”



    李伊莱扫了眼林义,想起昨晚自己为他流眼泪就有点不自在,让他看到了太没出息了。



    于是说,“不吃了,我想起一点急事需要回去处理。”



    “那行吧。”邹艳霞看着林义在一边没说话,就也没再多劝。



    走到楼下的时候,李伊莱突然转过身,对着邹艳霞说:“别送了,抱一个吧,也许再见面就是三年、五年后了。”



    “这么不待见我吗,还要三年、五年?”邹艳霞见状,直接给了她一记白眼,不过还是张开手臂和她抱在一起。



    “我自己需要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去消化啊。”



    说着,李伊莱哈哈笑着拍了拍邹艳霞的后背,松手时还窃窃私语,“你初中就喜欢他了,我高中才碰到他。我现在没办法了,真走了,我不如你。”



    告别李伊莱,林义把邹艳霞送回师专门口,就直接掉头往老家开去。



    ~~



    大伯母六十大寿的场面,整的比大姑的葬礼还风光。这主要是大伯母兄弟姐妹太多,足足九个。



    六姐妹、三兄弟,个个都成家立业,有儿有女,大多还有了孙子辈。



    听说排行老七的最有出息,现在在沪市的海关混了个一官半职,娶了个沪市的洋气媳妇,生了个懂事又漂亮的女儿。



    每次说起这老七的时候,大伯母脸上总有着掩饰不了的骄傲。



    而大伯母其他在家务农的兄妹,都在老家盖了新房,在村里也算中上人家。



    当林义骑着摩托车赶到十字路口的时候。远远看去,五十多桌流水席已经围满了人,打牌的打牌,杂耍的杂耍,帮闲的帮闲,当然还少不了嗑瓜子聊天的。



    看到那祯妈正好要锁门赶过去凑热闹,林义直接叫住她:



    “婶,我买六团大鞭炮。”



    大伯一家子最爱热闹,礼物可以意思意思。但鞭炮一定要放个震天响才高兴,知道他们这性子,林义当然投其所好了。



    看到林义,那祯妈心里有着一股子气,但好在是个识大体的人,挂着笑又把门打开。



    隔着老远就看到了本田老a,林凯叼着根烟喜气洋洋地跑了过来,跟在后头的竟然还有许久不见的阳华。



    “你怎么才买六团?喝多了的老头子已经跟人夸口你会买12团的。”看到那祯妈递出来六团就没继续了,林凯赶紧透个气。



    阳华这时候也跑过来了,接口道:“依我看,老头子就好这口,你就买个20团好了。”



    闻言,林义有点犹豫,试探着问,“会不会太高调了,会让其他客人没面子的。”



    “嗨,人不大,鬼心思还蛮多,这就是你不懂了吧,哥我也放了20团,有前例,你怕啥。”说着,阳华直接对小卖部里面的那祯妈说,还拿14团。



    那祯妈看了眼林义,见没反对,又开始从货柜顶头搬鞭炮。



    “是不是赖文珍跟着回来了,不然你会放20团惹人厌?”林义还是有点木,毕竟自己是晚辈,今天老一辈人一抓就是一撮。



    “什么赖文珍,要喊嫂子了,都怀上了。”接鞭炮的林凯这时候插了句嘴。



    “办酒没通知我?”林义顿时掀起眼皮子看向阳华。



    见状,阳华嘿嘿一笑,拍了拍林义肩膀说:“放心,只要是有红包的事情,一定不会少了你的,还没结婚呢,等孩子周岁的时候一起大办一场。”



    看着林义眼都不眨就数了几百块,那祯妈第一次觉得,亲戚太多也不是好事,这小败家子一时半会回不拢这些喜钱。



    20团鞭炮,三人拿的吃力,好在关平从一个角落里钻了出来。



    当马路上齐着四路鞭炮燃过去的时候,霹哩拍啦中,肆意的烟雾席卷着围观的几百人。大伯母站在中间合着褶皱的卧蚕眼,温温笑地接过了红包。



    而旁边兴奋的大伯却一把抓住林义肩膀,撵着边走边哈酒气说:“来,今天大伯高兴,给你介绍个媳妇。”



    说着,走了几步就指着一个浅绿色的高挑女孩说,“等会你们坐一起,先熟悉熟悉。”



    看着喝了点酒就不知所云的老头子又固态萌发、开始乱配对,林凯一开始也是打算看热闹的。



    但是看到七舅母皱眉的一瞬间,赶紧撂了手里的香烟走过来,揽着林义肩膀对老头子说:



    “老头子你又喝多了,我弟是有媳妇了的。”



    说着,半推着林义到另一边坐下:“来,今天哥几个不醉不归。”



    喝多了的林家大伯看到混不吝的敢扫自己兴致,顿时准备喷几句教他做人,却被自己老婆给拉了拉衣袖,想了想就放弃了,只得哼了句:



    “今天你妈生日,少喝点啊,要招呼客人了。”



    林凯回了句“知道了”,心想你都没带个好头,喝这么多了,还要我少喝点,撇了撇就不再理他老头子。



    弯身从地上拿啤酒,给林义、阳华、关平一人一瓶啤酒,和煦说:



    “来,席虽然还没开,但我们哥几个先搞完一瓶再说。”



    扫了眼隔桌而对的浅绿色女孩一眼,更多的还是多瞅了旁边的中年女人几眼。刚才后者的不喜林义也是看到了,心里知道这就是大伯母最自豪的那七弟一家子。



    同坐一桌,林义感觉有点隔应,于是对林凯说,“要不换一桌专门喝酒的,来个痛快…”



    却不曾想被阳华打断了,“今天分的桌位都是有讲究的,换什么换,就这了,我们还怕她…”



    得,这哥愤青小几十年了,天不怕地不怕的从来没嘘过谁。看到他有发作的迹象,林凯赶紧和他碰杯:



    “打住,打住,你今天要是敢发酒疯,看我家老头子敢不敢用皮鞭抽你。”



    稍后的酒宴很丰盛,18个碗,鸡鸭鱼肉齐全,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都有。



    但是那对母女基本不怎么碰,就是掂着筷子看旁人大快朵颐,好半晌才夹一点边边角角。



    倒是林凯口里的七舅倒是很随和,架着副金丝眼镜和几人喝得有来有回,一看就是混体制的,口才好得很,很会调气氛。



    吃到一半多的时候,喝高了的阳华“小声”对林义说:



    “你看这对母女很美丽吧,也很傲气吧。不过没关系,咱就喜欢傲气的,华哥我支持你把那小的追到手,肚子弄大后就分手,妈了个巴子的看不起咱乡里人,不能惯这种社会风气。”



    这华哥喝了点酒,以为自己的声音很小。但看着刚才还热闹的桌面瞬间死寂,林义想哭的心都有了,搁其他地方过过嘴瘾就算了,这可是大伯的主家啊,脑壳不清楚才说这话。



    果然,要不是林凯的七舅拍了拍自己老婆的手,估计人家当场就要讨个说法了。



    林凯这时的脸也是黑的,连忙起身说了一箩筐好话,完事后还拉着林义和阳华走了,美其名曰去帮阳华醒酒。



    走到一个房间,林凯头疼地点了根烟,踢了阳华一脚就说:“你想挨打就算了,别搭上我。”



    阳华也是摸着头,显然也在迷糊:“在蜀都山冲冲里大吼大叫习惯了,又加之喝多了,晕晕的,一时没注意收音。”



    林义也解围说,“依我看啊,也别抄那心,等会吃完,拍完寿酒合照哥几个就赶紧撤,跑得远远的,别让大伯给逮住了。”



    林义对自家大伯那是相当了解的。如果爱好热闹是其一大特点的话;那么喜欢训人、打人是另一大特色。



    他老人家脾气来了,可不管你是谁的,以前大姑父因为顶大姑的嘴,都被追到猪栏里打了一顿饱的。



    这个暴脾气,不然好好的团政委当着当着就被转业了呢。



    “你们跑了,我呢?”林凯顿时不乐意了,被吊在梁上打过的两次,可是记忆犹新。



    “我们三你最大,你多担待点,嘿嘿。”阳华显然很认可林义的“出逃计策”,不过随即又玩笑说,“说也说了,小义你做不做,不做可就亏死了。”



    “得,人家又不傻,都听到了,还能上当?”林凯捻着兰花指吧唧了口烟,直接给了个鄙视的眼神。



    “栖惶,那就用钱砸,砸到那小的…”说到一半,阳华说不下去了,看着林义后背一脸冷汗:“大舅,你们怎么来了?”



    林义和林凯一听到这话问赶紧转身看门口,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好家伙,大伯带着这对母女来讨说法了。



    “哎哟,我肚子痛。”林义顿时捂着肚子想跑。



    “你要是出了这门,我让你脑壳也痛。”林家大伯搭着眼皮子揽着林义肩膀,拍了拍,然后对着阳华发令:“道歉!”



    阳华一言不发,头望着天花板梦游,道哪门子歉。



    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暴脾气的林家大伯瞬间激活。正想动用武力的时候,大伯母带着她七弟过来了,一见面就说:



    “外面热闹着呢,你们躲这干什么,走、走、走,再去吃点喝点。”



    看到林家大伯还犟在那里,大伯母直接用力推了一把,才合着把几人带走。



    “这女人也特不是东西了,这也能告状?”看着人离去,气恼的阳华不敢编排林家大伯,只能把罪名按在那母女身上。



    不过三人心里明白,估计始作俑者还是林家大伯,这是个死要场面的人,怎么可能落了人家面子呢。



    “算了算了,人家从小锦衣玉食,哪受过这种气,一个宝贝女儿被你那样说,是人都有气,换你估计当场就动手了。”心里明白的林凯劝着他,然后三人迈着步子离开,往林义家走去。



    “这几人什么时候走?”打开房门,林义从抽屉里找出一副落满灰尘的扑克。



    “他们每隔三年才从沪市回来一趟,一般会在我们那里住一个星期。”林凯说已经呆了三天了,过了今天还有三天。



    “不去其他亲戚那里转转?”阳华不解。



    “头两天已经转了一圈了,但我七舅妈吃不下有柴灰和锅灰的饭菜。



    更是不习惯村里这种茅厕蹲坑,说上不出来厕所,每次回来都是住我们家的。”



    林凯还说七舅最喜欢他们家,因为从小就在他们家长大,读书出去的…



    “娇气。”阳华撇了撇嘴,却也没多批判。



    因为他想到了赖文珍也是嫌弃农村蹲坑又臭又脏还蚊虫多,每次上完厕所都要出来呕吐一堆青水。



    别人娇气不娇气林义不知道,他今天是特别郁闷,酒席只吃一半不说,打个斗地主竟然还能连输十四把,两百多块钱倒是小事。



    但抓对王也输,拿2个炸弹也输,就有点恼火了。



    “明牌。”第十五把,林义抓了一对王,两个2两个a,顿时脾气来了,直接把牌摊在桌上,指头一溜溜把它们散开。



    “嘿嘿嘿…”看到林义三张单牌,阳华顿时嘿嘿笑了起来,“小子,不是当哥的不照顾你,我这两个炸弹也要吃点东西的是不,总不能饿了吧。”



    说着,四个3,四个7亮了出来。



    “我这也有四个4,四个9。”林凯也是笑容可掬地给他看了下牌。



    林义:“……”



    算了算炸弹,2块的底,挨四炸,算上明牌五炸,不得64块了。要是自己对王打出来就是128元。



    “我勒个去。”忍不住爆粗口了,林义真的觉得倒霉,不过也不服输:“打了才知道,来,单张5…”



    “2”,阳华直接老个2,林义顿时服气了。



    而更无语的还在后头,当三个10三个j的飞机出来后,林义打算直接投降了,这17连发牌的炸弹也太多了点。



    “炸不炸,不炸春天了。”阳华调戏着林义动王炸。



    “有本事你就春天,信了有鬼了。”林义压根不信能春天。



    不过事实就是,人家果然春天了。



    “拿去拿去,就当侄儿红包了。”林义气恼的撒出128元,那个郁闷啊。



    后面倒是连赢了三把,但是注定翻本无望,因为林旋丈夫找了过来,三个人变成了四个人。



    瞬间,斗地主变成了王成对。



    合照的时候,大伯一抓又把林义弄过去了,搭在他腋窝边,对着前头跟着傻瓜式地喊几声“田七”就算完成。



    末了,林家大伯拍拍他肩膀,“你现在难得回来趟,晚上陪我喝几杯。”



    “好。”



    看到林义答得这么爽快,林家大伯瞬间就看透了,“你小子别跑啊,你旋姐他们一家子也在,过来陪陪客。”



    把对自己最无私的林旋压出来,林义顿时就焉了,闷声闷气地回了声:“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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