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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3章 快开枪啊!
    第954章 快开枪啊!



    王猛并没有使出全力奔跑,因为怕徐远归跟不上。



    “这件东西还可以改良,要是再加一个助推器,就不用费力奔跑了。”小老头儿忽然说道。



    “有助推器,但在丛林里不能用,否则,猪是怎么死的,你就是怎么死的。”王猛说道,也暗自佩服小老头儿的想象力。



    “猪是怎么死的?”小老头儿一愣。



    “撞树死的!”徐远归接话道。



    三人使用的是分频线路,通信只有三人能听到,主频才是所有队员通话所在,小组谈话是不能占用主频。



    “你骂我是猪?”小老头儿可不傻,当时就不乐意了。



    “没有,我只是回答了你的问题而已,你可比猪聪明多了,猪有当科学家的吗?嘿嘿嘿!”徐远归说道。



    小老头儿高兴了:“这话我爱听,我怎么能和猪相提并论呢?”



    王猛差点笑出声来。



    王猛风驰电掣,在丛林中灵活得像一只猴子。



    王猛第一个到达预定地点。



    类人猿等人也是斜插过来,在这一队三角特种兵战斗小组到来之前,到达了指定地点。



    不久,主频开始通话,各小组报告,已经到达指定地点。



    “尽量不要开枪!”王猛对全员嘱咐道。



    枪响,就会引起其他三角特种部队小组的注意,他们会迅速向这里集结。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能等死,开枪也是必须。



    众人原地休息,张网以待。



    只有金丝猴没有休息,在监控着敌军的动向。



    丛林内虫鸟嗡鸣,不时地也有兽吼。



    兄弟佣兵团成员,每一个都是从枪林弹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身上杀气浓郁。



    沿途也碰到过野兽,但它们尽皆远避。



    野兽也有思维,危险的东西,它们也不会碰。



    圣地森林是一片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原始森林,这里不缺填饱肚子的食物链,所以,这里的野兽也不会为了果腹,而不顾生死地去面对危险。



    “老大?你身后五公里处出现狼群,三十七只,正朝我们的方向前进,时速十公里,半个小时候就可以到达。饺子距离我们五公里,时速五公里,一个小时到达。”金丝猴忽然报告。



    半个小时的落差,必然会先遭遇狼群。



    在丛林里遇到狼群很正常,丛林狼以群居为主,嗅觉灵敏,五公里外迎风可辨别生人气息。人类是野兽最喜爱的美食,人类的气味也是野兽最敏感的。



    “原地待命!”王猛说道。



    王猛看向身边的徐远归。



    “十分钟搞定,十五分钟一个来回。”徐远归明白老大眼神的意思,兴奋道。



    “我们需要狼皮,别弄坏了。”王猛说道。



    “明白,扒了皮之后,我会把狼尸埋了。”徐远归很聪明,这些战术,王猛教过他。



    徐远归爬起来转身就要离去。



    “笨蛋。我们能监测道狼群,梅国大兵手里就没有仪器?他们就监测不到?就是你们把狼尸埋了,血腥气会不被人发现?”小老头儿突然出声。



    “闭嘴!”徐远归学着王猛的声调,喝道。



    “等等!”王猛却叫住了徐远归:“老赵说的对!”



    “嘎?”徐远归愣住了。



    小老头儿得意地笑。



    “我去吧!你和老赵在这候着,保护老赵安全。”王猛说着,就要把老头儿卸下来。



    “我不下去,刚捂热乎了!”小老头儿死活不下来。



    王猛恨得牙直痒痒。



    刚才就地休息时,王猛就让小老头下来,他就是不下来,王猛趴在地上,他就趴在王猛身上。



    王猛很无奈,只得背着小老头儿去迎战狼群。



    半路上,王猛在丛林里找了一些狼屎把自己和老头身上摸了一遍。把个小老头儿膈应得直吐。



    王猛在前进,狼群也在前进,双方在半路上狭路相逢。



    此时,早已经发现狼群的王猛,正以狼的姿势蹲在一块大石头上。



    一群膘肥体壮的青狼奔腾而来,来势汹汹!



    在青色狼群出现在王猛视线内的刹那,王猛打开面罩上的扩音设备,嘶吼出声。



    嗷!



    在王猛惟妙惟肖的狼嚎声中,狼群的脚步一停,都看向高高在上的王猛。



    在它们眼里,王猛是个奇形怪状东西,因为王猛不是狼的相貌,身后还背着一个狼崽子。但他的造型和嘶吼显示出,他,就是狼王。



    狼,以群居。



    每一个狼群,都有一个狼王。



    此时,王猛的叫声就是挑衅,表明他要与青狼群的狼王决斗,他要获得统制这些狼群的权利。



    狼王相遇,必然死战。



    而且是单打独斗,其他狼不得参战,谁赢了,谁就是他们的王。



    这是狼族的规矩!



    王猛太熟悉狼性了,除了他的穿着打扮和相貌是人类的模样,此时的王猛,无论从气味和形态上,就是一匹狼。



    狼群中走出一头健硕的狼王,这只狼王要比其他青狼高大威猛。



    狼王通身雪白,狼头中央还长着一撮金毛!



    “雪中金?”看到这匹头狼,王猛大吃一惊。



    雪中金,是狼的品种中极品中的极品。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只发现雌、雄两头雪中金狼。



    雪中金狼,狡猾多端,战力无双,速度奇快,据说,它的速度,可以快过猎人的子弹。即使它被猎人发现,也无法将其捕获。



    王猛早就感觉到了这群青狼中有股危险的气息,所以,知道这群狼的里肯定有狼王,所以,才以狼的形态和气息,挑衅决战。



    但王猛可没想到会是雪中金。



    雪中金狼,浑身是宝,价值连城,有国外科学机构曾经出价十亿美元,购买此狼作为研究。



    但,有价无市。



    王猛此时看着雪中金,哈喇子都出来了,十个亿,美元啊!



    小老头儿不认识雪中金,却感受到了这匹狼的极度危险。



    “开枪啊!快开枪啊!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小老头儿急声催促道。



    “不想死就闭嘴,他们闻到人类的气息,就会群攻!开枪?你想把梅军都引来吗?“王猛轻声喝道。他发现带着小老头就是个错误。



    小老头儿赶紧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