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这段时间相处沈奈对这个店小二的了解, 他顶多是安静一两天,过后又开始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陆小凤到来后,指着店小二喊“猴精”,然后说他的名姓是司空摘星时, 沈奈再一听陆小凤的话, 这才捡回了一些遥远记忆里面对这个和楚留香一样走“盗”路的男人。
行叭!
难怪!
不过, 就算是司空摘星心里头还有这个念头, 沈奈觉得也不要紧了,因为, 沈奈这半个月来摸清了一些周围的情况,打算离开这一处客栈,自寻出路去。
毕竟总不能靠着别人吧!
陆小凤摸摸鼻子:“这样也好, 不过,虽然世道还算平和,但是到底有些烦人的事情,沈姑娘有没有什么防身的本事?”
沈奈眼中带点笑意:“算是有吧, 对付像你这样一流的高手也许不太管用, 普通的江湖人,应对完全没有问题。”
沈奈练武多年,武功是她练习的大头, 但是暗器和毒药, 也有一些了解。
比如说以前在终南山, 李莫愁手上有冰魄寒针,小龙女手上也有玉蜂针, 而在天龙八部, 阿紫自己偶尔去玩毒, 沈奈看顾着, 自然也会一两手。
陆小凤也就点点头,看得沈奈没什么事情,反而让滑头的猴精吃瘪,他从酒窖挖了一坛酒,喝完就打算走了。
沈奈看陆小凤喝酒都皱着眉头,和一开始见面的时候那风流作态完全不一样,一路上他也从来没有这样眉头紧皱的时候。
于是,好奇问他:“陆小凤,你怎么一脸忧色,是准备去哪里?”
陆小凤看着沈奈脸上的好奇,摇了摇头。
“我要是说出来,怕是给你惹了麻烦,嗯,到时候,万一那些人找到你门前,可就不太好了。”
抱着酒坛子,陆小凤长吁短叹。
一个叫司空摘星的店小二,手里拿着一坛酒,出现在两人面前。
“陆小凤,说来听听?我听听总是没什么问题的吧?”
而且,司空摘星有一种感觉,就算是到时候陆小凤惹上的麻烦,找到了沈奈这个女人,未必会是沈奈吃亏。
要知道,自己的武功不算登峰造极,但是!偷盗一道上,那可是真真正正的行家!
偏偏几次折戟在她身上...
“邪门的女人!”司空摘星用极小的音量吐槽,偏偏离得太近,沈奈又不是那些耳目愚钝的,把这话听到了耳朵里,看着他一张脸郁闷至极,沈奈慢慢露出来真挚至极的笑。
司空摘星正对着沈奈的脸,看见她笑容的时候,晃了一下神。
双十年华的女子,肤色白皙,眉眼如画,笑起来的时候,日月光辉仿佛都入眼眸之中,其他事物都被这一笑遮盖。
陆小凤正喝了酒,没有醉,却看着沈奈感慨:“沈奈啊沈奈,你笑起来可真好看,蓬荜生辉,就是如此了。”
沈奈有点不好意思,以前也不是没有人看着自己有点呆呆傻傻的,但是从未有人当着自己的面夸。
“真的吗?陆小凤你模样也好看呀。”
陆小凤看了一眼旁边突然正经起来的猴精,摇了摇手中的酒坛,不说话了。
天下但凡能称美人的,都有自己独到的风情。也许是活泼可爱,酒窝醉人;也许是泼辣干练,高傲自信;也许是弱柳扶风,望君如磐石。
可生了一副花容玉骨,出现在视线里,已经是上天给你洗眼睛了,还美而不自知,那更是美人中的美人了。
陆小凤戏谑看了司空摘星一眼。
当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面前开始隐藏起自己以前的模样,变得正经起来,而且,因为这个女人的举动开始好奇,被引动情绪的时候。
——那可是大大的不妙。
美人乡,英雄冢,猴精,你虽然算不上英雄,可到时候不要一头栽进冢里啊!
司空摘星抱着酒坛后退一步:“陆小凤,你刚才那个什么眼神啊!你心里打的什么鬼主意!?”
不知道为什么,司空摘星刚刚被陆小凤那眼神一看,心里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沈奈用手撑着脸去看店小二,发现这个高挑少年像是个炸毛的猫一样。
陆小凤笑嘻嘻:“没什么没什么,”
他话头一转:“你们两个都好奇我为什么会是这种忧心忡忡的表情,那既然你们那么好奇,我就跟你们说说,不过,猴精,你得先答应我一件事。”
司空摘星坐下,打开酒坛的盖子,轻哼一声:“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沈奈不爱喝酒,吃着桌面上的花生米和小片的糕点,听着两人斗嘴说话。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到时候万一你们俩被牵扯,猴精,你得护着下沈奈。”
司空摘星往沈奈这边看了一眼,心里想着,她需要我护吗?可是视线看过去,却只看见沈奈的半张侧脸。
司空摘星他心里突然间就不是那么爽快了,喝着酒,都不太得劲。
沈奈正想摇头,想说自己不用别人护着,来一个打一个,来一双打一双,话在嘴边,却突然想起来,自己现在没有内力了。
于是想了想,她说:“之前在你在路上带着我,如果真是被牵连,我早就应该被注意到了。再说,咱们两个之间朋友一场,那也没有关系。”
司空摘星一口酒含在喉咙里,听着沈奈对着陆小凤说朋友一场,想到自己这半个月来对着她,她总是面上没有表情,还总是叫自己刚做动作时,抓到自己,一口酒就想喷陆小凤脸上。
当然,司空摘星在心里默默反思了一下。
他!司空摘星!偷王之王!
怎么可以连一样东西都偷不出来呢?!
过段时间,一定要试一下再次把那白玉剑偷出来!
等仔细看过一遍,在悄悄地给沈奈还回去!重点就是,一定要沈奈这个女人没有丝毫察觉才算成功!才算真本事!
司空摘星端起坛子,一大口酒闷了下去。
没错,就该这样做!
就在这个时候,陆小凤叹了一口气:“猴精,青衣楼你知道的吧,我前些时候被青衣楼的杀手追杀,然后遇见了一个女人,她的护卫,本事大,名声响,就是来个公主,有未必能请他们当护卫,你猜猜是哪几个?”
青衣楼在江湖上是一个杀手组织的名字,不是一座楼,是一百零八座楼,每一个楼,里面又有一百零八个杀手,他们恶名昭著,以钱认人。
司空摘星听陆小凤提起青衣楼,想到的青衣楼名声,看陆小凤的时候,有一丝赞赏:“能从青衣楼的追杀下游刃有余,陆小凤啊陆小凤,你轻功又长进了,也就比我差一点!”
陆小凤鄙夷的瞪司空摘星一眼。
“什么叫做就比你差一点?要不来有空比比?”
嘴上损了两句,陆小凤回到刚才的话题,又问起了刚才的猜人,这回司空摘星认真听着,摇摇头,表示自己猜不出来。
陆小凤看沈奈,沈奈更不知道了,她在这个世界呆了半个月,了解的都是外面一些物品的市价,平日里的江湖人,离太近的话,现在自己没有应对不行,会惹不必要的麻烦。
沈奈也摇摇头。
陆小凤亲得到了自己想要看的观众态度,拿着酒坛,就着花生米,把自己这段时间和丹凤公主又躲又追的事给说了一遍。
柳余恨、萧秋雨、独孤方......金鹏王朝,丹凤公主,三个大臣严立本、平独鹤、上官木......
司空摘星在陆小凤说话的时候,听到这前几个名,点了点头,难怪陆小凤会是刚才那个为难的表现。
不说独孤方和“断肠剑客”萧秋雨,单就柳余恨,隐匿江湖几年没有消息,一出来,就和青衣楼扯上了关系。
陆小凤把金鹏王朝丹凤公主所说的拜托之时说出,提起花满楼被关押,更是语气都冷了几分。
措不及防,沈奈又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花满楼。
一个花满楼,一个青衣楼,前者是一个温润如玉怜惜生命的公子,后者是一个是人命如草芥的杀手组织。
两个放在一起,叫沈奈对比一下,心里都会叹气,怎么会有如此鲜明的两种类型正好放一起。
说起来,哪怕是隔了那么多年,沈奈在听到“花满楼”这个名字的时候,心情还是会有一些波动。
因为,花满楼这个能在影视的形象里实在是太美好了。
哪怕身处黑暗,也从来不会有任何让人觉得黑暗的行为,仿佛有他所在的地方,阴雨天不用破开黑密云层看见阳光,也可以点着一盏灯,在雨中笑着一起听雨打芭蕉的声音。
“那现在,花满楼会有什么危险吗?”
陆小凤这时候已经把这段时间的经历说完了,坛子里的酒还剩小半,他面前的花生米已经见底了。
“现在是没有什么危险,晚一些可就说不定了,所以我呢,打算去一趟万梅山庄,请个帮手!”
司空摘星看了一眼沈奈,重点是她的手臂,他知道,就在那并不太宽大的袖子中,她长了一把手臂长短的短剑,一整块白玉雕琢而成,线条流畅,光彩亮人。
比起把玩的玉器,这种贴身随带的剑,司空摘星知道,并不能掉以轻心,哪怕他知道,沈奈的确没有武功,也不能否认沈奈身体的敏锐。
白玉剑也是剑!
她也定然习过剑!
否则,她不会这么习惯日夜贴身带着一把剑...
万梅山庄最出名的,是一个剑客。
司空摘星想到这里,看着抱着酒坛准备离去的陆小凤,问他:“你要去找西门吹雪?有把握吗?这么难的话...要不然,我也去凑个热闹!”
陆小凤摸摸下巴。
“没什么大把握,但是,我去了,见到西门,说不定就有把握了。”
司空摘星要来的话,那也随意。
“你就随便了,反正你跑得快。”
语罢,陆小凤抱着酒坛就从二楼的窗上跳了下去,沈奈再去看他,连他身上红披风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如果沈奈身上还有武功,她一定会因为好奇,去看看花满楼和西门吹雪,去参与一下陆小凤经历的波澜壮阔。
但是现在......认清自己,么得武功。
先想想一个普通人,还是年轻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怎么安安稳稳找个地方定居赚钱吧!
身上的棉布衣裳十分素净,沈奈在房中自己数了一下现在的家当,只有五块碎银子,二十七个铜板。
——这些还是之前陆小凤出于朋友义气提供的!
沈奈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当时在西夏,正是木婉清婚礼,怎么离去时,自己不备上一点子金银和西夏的宝石呢?
以前和阿紫在一起时,山里挖药都能随便卖出银两,可现在一个普通人也没办法,在山上如履平地呀。
沈奈决定往京城去。
天子脚下,无论如何,在整个古代社会来说,生活水平还是在平均线之上的。
说做就做,下午沈奈就在这一个小城里找上马车行,询问马车的价格。
傍晚,那个沈奈眼中就算是有了姓名,在她印象中也依然是高挑店小二的人,看着沈奈雇着马车忙活,从耳边慢慢搓,然后,撕下了一张□□。
带上□□,是一个高挑,面上有些少年气,但显得是十分狡黠的店小二。
撕下□□后,便是一个眉目如星的青年,剑眉入鬓,有些带着顽劣的邪气,可一个转眼,邪气就成了他独有的狡黠。
司空摘星把□□收好,看着沈奈雇马车的举动,有些疑惑。
这个女人要去哪里?
陆小凤说起青衣楼和要去万梅山庄请西门吹雪时,司空摘星想凑热闹的心情是真的,可是这个时候,看着沈奈背对着自己即将离去的声音,他心里的好奇也是真。
热闹嘛,江湖上什么时候都不缺的。
但是那个白玉剑,我这个偷王之王,可是刚下定决心一定要偷过来呀!
再说,这个女人虽然敏锐,但是不会武功,长成这个样,万一路上有人把她抢了或者对她做什么其他坏事,那她不得...
司空摘星思维发散到这里,突然想到,自己这些天来天天对她动手,却顶多见她皱眉,没看见她其他失态模样。
总之,司空摘星自己说服了自己,首先,就是要在她身上找回自己偷王之王的面子,然后,她一个弱女子,自己是可是被她称呼一声少侠,那就勉勉强强,锄强扶弱,在暗中看护她一下!
沈奈定好了马车,不过这样一来,她手里所有的钱全部都花出去了,回到房间中,提笔写下了一个金疮药的制法,沈奈寻了一家名声好的药店,将金创药方卖了一百二十两银子。
这个金疮药效果,只是比市面普通方子好两三分,价格正合适。
回春堂的老掌柜对着药方仔细琢磨,再对着桌面纸张自己手抄一份,喊来药童,把自己手抄的给药童:“来,按照上面的剂量,抓两份来。”
药童清脆应一声,拿着药方,进柜台里面去称药,而老掌柜则进内屋,写了一条情报,日落时分,和其他的消息一起绑在信鸽的腿上飞出去了。
江湖之中,有人穷困潦倒,靠劫富济贫度日,有人快意恩仇,呼朋伴友,可有那么一些人,不管是在哪个地方,他都能给你整出一股势力来搅乱风云,就不是那种甘于宁静的性格。
一个白衣公子独自坐在装饰华丽的屋内,接到了属下收集来的消息,看了两眼,颇有些百无聊赖的丢给了其他人。
“金创药,行吧,放到赌桌上,也勉强能让人看两眼。”
把东西卖出去了,沈奈就不会去想它最后的去,坐在马车上,她正被那位听说颇有走南闯北经验的车夫带往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