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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惊不惊喜?又要多养个弟弟
    沈馥之和姚欢回到自家巷子的时候,已交了酉初,天际最后一抹晚霞,也消逝在暗沉沉的天幕里。



    月光倒亮堂起来。



    沈馥之看着外甥女的面庞,被月色映得莹白好看,却掩饰不住地挂满疲惫,心疼道:“今日委屈了你,又在曾府吃了个大亏。”



    “也吃了个大饱呐,”姚欢打起精神,宽慰姨母道,“那魏夫人说起话来,真里总要掺上三四分假,置办的菜肴倒是十分的好吃。姨母,咱们也可学学?”



    沈馥之撇嘴:“哎哟,欢儿,论写个酸词小令,全开封识字儿的娘子拉出来,也比不得魏夫人。但若论做菜,魏夫人那两把刷子,你姨母我难道没有?”



    她轻喟一声:“只是,咱们脚店饭铺,做的就是粗汉们的生意,你花半天工夫打出虾茸鱼泥,还劳神费力地塞进莲蓬里蒸,不卖个三五十文可划不来吧?但那些吃猪下水的力夫船工们哪会买你的帐,牛嚼牡丹还嫌你多此一举,直接把鱼虾拿豆酱炖个大锅,岂非吃着又香又管饱?”



    姚欢点头:“饭铺的买卖,自是如此。但那日我做了鸡汤冷淘招待邵郎中,邵郎中说用山家三脆来做,更为清雅爽口,我便想,若我去将阿爷留给我的家产讨得,帮着姨母再去赁一处好市口的正店,专做吸引文人雅士的精洁菜肴,才不可惜了姨母庖厨的真本事。”



    沈馥之打个哈欠,拍拍姚欢的手背:“你有大抱负,你去讨家产,这两件事,姨母都觉得甚好,但今日实在是倦了,万贯财宝咱也不去谈它了成不?回屋里吃碗点心,洗洗睡吧。”



    姚欢嫣然一笑,道声“好”,赶在姨母前头去推开小院的红门。



    沈馥之揉着太阳穴,累得没了中气般,虚着嗓子唤道:“美团,去做两碗猫耳朵端来,莫忘了放火腿,还有……”



    沈大厨吩咐到一半,抬头看到正厅里坐着的人,骤然哑了火。



    姚欢也惊讶地盯着一老一小两位来客——这老翁不是,不是那天送亲的杨管家吗?



    不等她们有所反应,那五六岁的小男娃,已噌地跳下凳子,迈着小腿儿哒哒地跑到姚欢跟前,一头扑到她怀里:“阿姊,阿姊,妈妈(宋代已称母亲为妈妈)她,她不要俺了。”



    小家伙言罢,刚想嚎几嗓子,忽然抬头望到沈馥之盯着自己,怯怯地噤了声,只拿两只小胖手紧紧地攥着姚欢的裙子。



    姚欢一霎间,觉得自己变成了表情包,一脑门黑线。



    什么叫你妈妈不要你了?



    不是吧,我那传闻中的恶毒后妈,丢下你跑了?我不是她亲生的,难道,难道你也不是?



    姚欢一时手足无措,就任娃娃抓着自己,说不出话来,也不敢动。



    杨管家忙忙地迈出堂屋,向沈馥之行礼,苦着脸道:“她姨母,出大事了,东家她,和那个秦州的牙人相好,合起伙来,偷偷地把阿郎留下的宅子卖了,跑得没了影。俺也是,也是今日教从天而降的买主赶出门来,才知道这档子缘由。欢姐儿毕竟和这娃娃是一个阿爷,俺实在没旁的路可走,只能将这娃娃送来此地。”



    啥?



    这短短几句话,信息量也忒大!



    姚欢越发懵了,只晓得看向沈馥之。



    沈馥之的眸子里,眼瞅着就要喷出火来,但或许她今日也实在受累,一向战斗力爆表的她,此刻连爆句粗口的气力都提不起来。



    她挥挥袖子:“站在院里作甚,进屋说来。”



    杨管家一双老眼里亮光闪过,仿佛迷路的行人忽然看到林中村屋的灯火。



    他“哎”了一声,过来要牵娃娃。



    “哥儿,快过来,莫缠着你阿姊。”



    娃娃倒机灵,估摸着这陌生庭院好歹没赶自己出去,又见到了阿姊姚欢,小人儿得了几分安全感,更明白要听话,于是乖乖地走到杨管家身边,道:“杨翁,俺饿得不行了。”



    沈馥之一听这可怜兮兮的奶音,登时心就软了:“造孽啊,那恶妇的心,可是肉长的?对欢姐儿刻毒也便罢了,这自己亲生的骨肉,说弃就弃。老话说,宁要讨饭的娘,不要当官的爹,今日俺方知晓,老话,有比哑炮还不灵的时候。”



    侍立在廊下的美团一听,忙道:“二娘,俺去端吃的来。”



    沈馥之没好气道:“方才怎么不去?大人有过节,与稚儿何干?”



    杨管家赶紧打圆场:“俺们也是刚到。”



    杨管家掂着这宅子女主人的口吻,略松口气。



    姚欢却紧张起来。



    我是冒牌的姚家长女,这坐下来一唠嗑,言多必穿帮,便当个闷嘴葫芦,做出一切都听姨母安排的样子吧。



    她又偷瞄那小男娃,眉眼还真与自己有不少相仿之处。



    方才杨管家陈情时,口风中已表明,她与这小娃是同父异母的姐弟。自己十八岁,弟弟五六岁,此前与美团零星的交谈中姚欢又得知,姚家是在自己及笄之年才搬来开封,也就是说,自己所寄躯壳的原主人,姚家姑娘的亲生母亲至迟在女儿十一二岁时就去世了,父亲续弦,生了眼前这男娃,然后带着全家来到开封城。



    哦,怪不得杨管家说继母跟秦州的牙人跑了,同乡呐。



    牙人,在宋代就是中介的意思。比较大宗的交易,买货买房买地,都须有官方认可的牙人参与。姚欢猜测,自己如今论来还是在室女的身份,对姚家家产有份额,房子却就这么卖了,定是继母那牙人相好出的力,没准下家也是串通得个便宜的。



    姚欢大致梳理了一下,但也无甚用处。她这几日有心盘算着去姚宅分家产,可真到了面对姚姑娘的至亲时,细节上的麻烦多了去了。



    她甚至连“弟弟”的名字都不知道。



    姚欢憋足了劲搜刮自己的脑海,期待着冥冥中的姚姑娘能否给自己留下点儿这方面的记忆线索,却无甚收获。



    唉,如此看来,这姚姑娘还真的是只对她战死在洪德城的情郎刻骨铭心,将那天人永隔的巨痛作为唯一的信息,赠与半月前乍然穿越过来的姚欢。



    所幸,美团这婢子手脚真快,片刻间已端上来四只大碗。



    “二娘,你今早吩咐过要做猫耳朵,还好俺多搓了些,够吃。”



    她话音未落,姚家小弟弟已巴巴儿地过来要接碗。



    杨官家帮他端了,又向沈馥之和姚欢尴尬解释:“哥儿平日里,不会这般猴急没规矩,今次确是饿坏了。”



    沈馥之道:“快尽着孩子吃,吃不够还有,俺这宅子没有金银细软,要在片刻间变出一桌吃食,不过是小菜一碟。杨翁,你也吃,莫客气。”



    姨母多虑了,因为在美团端来的点心前,根本没有人想客气——实在是太香啦。



    但见釉色光洁的青瓷碗中,满当当盛着雪白的、捏成小猫耳朵似的微型面疙瘩,又掺着火腿丁、笋丁和时令的嫩豌豆,甚至还丢了零星几个去了壳尾的河虾仁,白、红、黄、绿,光看色面就已十分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