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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苏迨写的招牌
    姚欢刚要脱口而出“这不是苏学士的日啖荔枝三百颗”句式嘛,猛一想,不对,自己这是后世人的视角。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乃苏轼被贬惠州后所写,按照姨母所说,苏轼去年才出京南下,往惠州去,自己还是别自作聪明,万一时间上略有差池,徒惹听者疑虑就不好了。



    她只抿嘴一笑,向姨母道:“这字真好看,这句话的意思是,吃了俺家的鸡脚,还要什么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吗?”



    沈馥之并不掩饰自信:“只要东西做得好吃,口气夸得大些又如何。欢儿,你可知这幅字是姨母向谁求来的?”



    姚欢知趣地摇摇头,一脸愿闻其详的神色。



    “是苏学士的二公子,苏迨苏仲豫。三日前,他亲自来咱们的饭铺道谢。”



    姚欢道:“苏二郎知晓姨母辗转求了曾家?”



    沈馥之道:“曾家给孙子娶妻一事上,的确有些仗势欺人,这原也是朱紫人家的惯常作派,不稀奇。但曾枢相既然答应了帮苏二郎留在京城,必不会食言。”



    她顿了顿,换了斟酌之意又道:“不过,曾家会教苏迨知晓,更是意料之中的。”



    姚欢略一思忖,便明白了沈馥之为何这么说。



    曾布此人,以改革派宰相王安石的心腹起家,又被宋神宗在市易法事件中利用来打压过于嚣张的新党。



    然后,鸟尽弓藏,神宗把脸一抹,任由新党“清理门户”、贬逐曾布离开权力核心。直到神宗驾崩、赵煦登基,赵煦的祖母、神宗的母亲高太后把持朝政,曾布因为攻击过改革派的市易法,又被保守派高太后和司马光看中,起复回京。司马光让曾布修改那些已经实施的新法,遭曾布拒绝,于是再次将他外放。



    直至小天子亲政,曾布才终于迎来的仕途的真正春天。



    在一连串白热化的新旧党争中,曾布虽为王安石门下,却受到主导变法的神宗和新党伤害最大,幽深的帝王之术与残酷的政治斗争,给了他深刻的教训。



    即便如今他受到新天子赵煦的器重,焉知这不是重复当年先帝神宗的制衡之法,用曾布来制衡章惇呢?



    为苏家说话,曾布总的来说没有太大忌讳。当年苏轼差点儿死于乌台诗案时,曹太后就说过一句“圣朝不可杀名士”。



    苏轼是名士,他那个身为欧阳修孙女婿的二儿子苏迨,堪称小名士,曾布本来就要与章惇、蔡京这种鸡血新党划清界限,替旧党小名士在天子跟前说句话,正合适。



    但谨记不要再做小白兔的老狐狸曾布,也知圣意难测,尤其当今这小官家赵煦,被祖母压制了这多年,从前上朝时只能看大臣们的屁股(大臣都向帘幕后的高太后奏事),这皇位上的原生伤害,或许令他在今后的岁月中都无法理智地处理君臣关系。



    故而,曾布必须对外披露沈馥之,主要是披露沈馥之背后的那位先人——沈括。苏沈旧情,在后人之间延续,市肆商妇亦有侠义热肠,曾枢相慨然出马进言……这些笔墨,渲染到位,曾布才能免于被政敌攻讦“主动同情旧党、坏官家名声而立自己牌坊”。



    沈馥之待姚欢从若有所悟中回过神,继续道:“那日俺在饭铺后头,与苏二郎说叨了好一阵。唉,他也是从小坎坷到大,幼时就已跟着苏学士颠沛流离,前几年总算在京城安顿下来、与欧阳学士的孙女成了婚,不想那娘子难产过身了,父亲又再次被贬。不过,苏二郎道,苏学士到了惠州,倒还适应那边水土。今岁立夏前后寄来的家信中,还说笑自己到了花果仙山一般,吃到许多新奇果子。”



    姚欢虽背不得几句苏轼的诗词,但对这位一生数次起落、依然豁达乐观的文人典范,素来佩服。



    她于是由衷赞道:“苏学士气度如江海,一蓑烟雨任平生。黄州那般艰苦都熬得了,在惠州定也能竹杖芒鞋胜骎马。”



    又似漫不经心提起:“姨母,惠州,可是盛产荔枝的所在?上回我看巷子里陈木匠家的哥儿,捻着吃的蜜饯果子,就是惠州腌渍后运来开封的红盐荔枝。”



    沈馥之冷笑:“陈木匠如今给蔡京制琴案,家里的崽子自是吃得起红盐荔枝。”



    她言罢,敛嘲收讽,盯着横幅上的前半句,向姚欢道:“苏二郎说,苏学士在惠州还做诗——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这诗确实生动有味,但最好只在家信中,否则若流传开来,又要教蔡京那起子宵小之辈,摘词雕句地去天子跟前嚼舌头,说苏学士尖酸刻薄,以诗讽谏。”



    姚欢心道,果然这首后世的小学生必背诗,目下还没公开发表呢。



    还好还好,我方才没傻乎乎地讲这诗给姨母背一遍。



    继而,她呵呵一乐,作恍然大悟状:“日啖荔枝三百颗,就是这横幅的由来呀!”



    沈馥之得意道:“你姨母是什么人,从不把矜持当饭吃。苏二郎清风明月地刚吟完,俺就灵机一动,苏二郎此番欠俺恁大一个人情,你的鸡脚摊头要开张,何不让她给你写个招牌?世间哪得扬州鹤,本就是苏学士“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里头的一句,左右都是写的吃食,与日啖鸡脚三两斤一配,管它平仄韵脚呐,俗禽压了仙禽,全无虚头八脑的附庸风雅,岂非正合了世间美味之真谛?”



    姚欢咧嘴:“姨母通透,不过,这吹牛皮的句子,苏二郎也肯给咱们写?他不会觉得是冒犯了苏学士的雅作?”



    沈馥之摆摆手:“哎,什么雅作俗作的,正因姨母我从心底敬重苏学士,才更懂得如何看待学士这些写猪肉写山味写瓜果蔬菜的好句子。荔枝难道比鸡脚高贵?都是大快朵颐之物嘛,荔枝能吃三百颗,鸡脚就不能吃两三斤?人家苏二郎可没你想得那么矫情,其实俺原本只求他写一句,日啖鸡脚三两斤,是他也说有趣,笑眯眯地主动又送了一句,世间何须扬州鹤,今日便将这写好的横幅送到铺子里”



    哈,这苏迨也挺逗的呀。父母的豁达,果然大概率会传给孩子。



    不过,更逗的是姨母,实力演绎商人本色,向苏家主动施以援手是真的,但讨个福利回馈也是张口就来的。



    沈馥之打个哈欠,交待姚欢:“明日去隔壁巷子裱画匠处,安个框子,挂在新摊子上头。开封城就是教文士们的墨水泡出来的,甭管卖什么,有幅名家写的店招匾额,总是更能引些客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