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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亲自下厨做晚餐
    欧阳春这一觉睡得很踏实,直到闹表“叮铃铃”响了几次,他才醒来,见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急忙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就进了厨房。



    厨房的活对于欧阳春来说简直是轻车熟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下厨房。他觉得做饭做菜是一门艺术,当不同的食材经他的手组合成一道美食的时候,他就能从中体会到一种成就欲和满足感。



    欧阳春把做饭做菜形象地比喻成人生,各种调料和食材就如人生百味,只要有机地搭配组合,就能造就色香味俱佳的美味生活,而不单单是酸甜苦辣咸的味道。他把喜欢下厨房的人定义为真正懂得生活的人,只有喜欢下厨房的人才能真正懂得人生的真谛。



    欧阳春从米袋中盛了两碗米倒进盆里,用水搓洗了两遍,将米倒入电饭锅中,又在锅中添上水,插上电源,把饭先焖上。



    欧阳春又从厨柜中装蘑菇的布袋里抓了一把蘑菇放到盆里,用温水泡上,这才从冰箱中取出鸡,“乒乒乓乓”剁成碎块,装入盆中,又拌上葱和大料放在一起腌上。



    一切准备工作做完,欧阳春又回到卧室,将床铺整理好。



    估摸时间差不多了,欧阳春就又回到了厨房,点着炉火,在锅中倒上豆油,待油六七成热的时候,将腌好的鸡块倒入锅中翻炒。



    见鸡肉变了色,又盖上锅盖干炖了几分钟,这才揭开锅盖添上温水,加入酱油、蚝油、姜片搅匀,重新盖上锅盖。待锅内又冒起热气,又揭开锅盖,放入泡好的蘑菇,并将火调小,盖上锅盖慢慢炖了起来。



    这种炖鸡的方法是欧阳春自己琢磨出来的,并没有什么特别,这样做出来的鸡肉,不但家里人爱吃,就连他自己都觉得比饭店里的大厨做的好吃。



    孟春桃曾经学着样子做过两回,却一直做不出欧阳春做的味道,孟春桃开玩笑说欧阳春上辈子要么是一个厨子,要么就是一个吃货,否则,不能做得这么好吃。



    欧阳春则说,千人千味,不同的人做出来的饭菜有不同的味道,这就好比生活,不同的心态和态度会造就不一样的生活,他是真正热爱生活的人,和厨子和吃货无关。



    孟春桃也不和欧阳春争辩,反正欧阳春喜欢下厨房,而且做出来的饭菜也确实好吃,她和儿子乐不得坐享其成。



    欧阳春利用炖鸡的时间,将青椒和芹菜洗干净切成段,分别放入盘中备用,又从冰箱里取出一块五花肉,用微波炉缓开切成片备用。



    不一会儿,屋内便飘荡着沁人心脾的鸡肉香味。



    孟春桃和欧阳秋实很少见地一起进了屋,欧阳春正在厨房往锅内加盐和鸡精。



    欧阳秋实不等孟春桃说话,率先喊了起来。



    “爸,您回来啦?您炖的鸡肉就是香。”



    欧阳春加完调料,用围裙擦着手迎出厨房。



    “你们回来啦?再等十分钟出锅。”



    孟春桃换上托鞋,进到屋内,将外套脱掉挂在衣架上,便直接进了厨房。



    欧阳春跟着也进了厨房。



    欧阳秋实则进了自己的卧室。



    孟春桃见青椒和芹菜已经切好,笑着说到:“我还怕你只炖鸡呢,你还不算笨。”



    “那是,我本来想多做几个菜的,家里也没别的菜。”



    “菜够了,我再拌一个凉菜。”



    说着话,孟春桃从冰箱里取出一棵白菜芯,切成丝放入小盆中,加上调料拌了一盘糖醋白菜芯。



    孟春桃边拌菜边问。



    “你白天没睡一会儿?”



    “睡了,四点才醒。”



    欧阳春站在旁边看着孟春桃拌菜。



    “坐火车累坏了吧?”



    “还行,一想到离家越来越近就不觉得累了,倒是回到了家,突然感觉浑身酸疼。”



    “哪都不如家好,我现在就不愿意离开咱们这个家。”



    这时,欧阳秋实坐在桌边问到。



    “鸡肉还没好吗?饿死我了。”



    欧阳春急忙回身说到:“马上出锅,我再炒两个青菜,春桃,你拌完菜把电饭锅搬桌上去,就别进厨房了。”



    孟春桃将拌菜和电饭锅一起搬到桌上,欧阳春则将炖好的鸡肉倒入一个白钢盆中端上了桌,然后返回厨房炒起了菜。



    欧阳秋实用筷子夹起一个鸡腿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边啃边说香。



    孟春桃见欧阳春还没上桌,欧阳秋实就先吃上了,嗔怪到:“见到好吃的就忘了规矩,爸妈没上桌你就先吃上啦?”



    欧阳春急忙阻止,道:“孩子饿了,吃就吃呗,自家人没那么多讲究。”



    孟春桃笑了笑。



    “我就这么一说,我还怕饿着我的儿子呢。”



    欧阳秋实边啃着鸡腿边说到:“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孟春桃把嘴一扁,道:“给你点阳光就灿烂,给你米饭。”



    说着话,孟春桃将一碗米饭放在欧阳秋实的面前,补了一句。



    “一会儿吃点青菜,营养要均衡。”



    欧阳秋实也没说话,继续闷头吃肉。



    欧阳秋实就喜欢吃鸡肉,别的什么肉都差劲,一只几斤重的鸡,他一顿能吃大半只。



    孟春桃曾经开玩笑地说,欧阳秋实上辈子与鸡肯定是怨家,上辈子鸡肯定是欠欧阳秋实的,还说欧阳秋实的肚子不是肚子,是一个没底的口袋。



    欧阳秋实风卷残云一般吃完饭下了桌。



    孟春桃担心吃得太多,叮嘱到:“你先休息一会儿再走,先消化消化食。”



    欧阳秋实穿上外套,说了一句“没事,我走啦”,整个人便飘出了家门。



    欧阳春见欧阳秋实已走,放下筷子,拉起孟春桃进了卧室。



    孟春桃不知道欧阳春要做什么,一脸茫然地跟进了卧室。



    欧阳春从床上拿起给孟春桃买的呢子大衣,抖开披在孟春桃的身上。



    “怎么样?喜欢不喜欢?上海流行款呢。”



    “你花这钱干什么?挺贵的吧。”



    孟春桃嘴上虽然说贵,却是一脸喜悦地穿上了大衣。



    大衣刚好合身,又是流行款式,很漂亮颜色也好,在抚东是买不到的,孟春桃很喜欢。



    “很合身,我一直担心买大了,你再看这个。”



    说着话,欧阳春从孟春桃的梳妆台上取过来一个化妆品盒,送到孟春桃的面前,说到。



    “这是女儿给你买的化妆品,上海女人都用这个牌子,很好用的。”



    孟春桃大感意外,顿时喜不自胜,一把接到手中。



    “太好了,我在大楼看到过这个牌子,很贵的。”



    孟春桃一时忘了是女儿给她买的化妆品,早已心花怒放。



    “不贵的,你喜欢就好。”



    欧阳春笑着说到。



    孟春桃情不自禁地亲了欧阳春一口。



    欧阳春从孟春桃的手里将化妆品取过来放到桌上,一把抱起孟春桃。



    孟春桃“呵呵”笑着,一边挣扎一边说到:“快放下我,没吃完饭呢。”



    欧阳春也没说话,将孟春桃横放到床上,便扑到了孟春桃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