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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意想不到的证据
    林新一这么一说,大家果然不信。



    他伸手撕下一小块引擎盖,大家很快就又信了。



    然后林新一就从引擎盖开始,一点一点地将车头解体分拆,最终整个卸了下来。



    荒卷义市zi,总算无损解压成功。



    林新一也顾不得脏,穿上勘察箱里携带的一次性手术衣,戴上头套、手套,在地上铺好防水塑料布,便小心翼翼地将这尸体平放着挪到了旁边的空地上。



    “开始验尸吧。”



    “来个人帮我拍照固定证据,填尸表检查记录。”



    林新一下意识地准备上手展开验尸。



    可横沟参悟却在这时微微一愣,蓦地从先前的震撼中反应过来



    “等等,林先生”



    “怎么了”林新一不解地停下动作。



    只见这位憨厚执拗的警官,一脸严肃地看了过来



    “说好了你不能亲自上手的。”



    “林先生,你现在可还是嫌疑人呢”



    “这”林新一表情很是无奈“横沟警官,你还觉得我有嫌疑么”



    “当然。”



    横沟警官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



    “林先生你力气这么大。”



    “很符合凶手的特征呢。”



    林新一“”



    的确,有解压的本事,就有打包压缩的本事。



    世上像他这样能靠蛮力将一个壮汉压缩、解压的人,的确非常少见。



    这么一搞,他倒真的更像是凶手了



    “可我之前已经解释过了吧”



    “如果我是嫌疑人,我会什么要在把受害者藏进前备箱之后,还特意给他放血,吸引别人注意呢”



    “而且杀完人还不赶快开车离开、处理尸体,还若无其事地回去陪一个小学女生”



    道理是这个道理。



    但横沟警官却一脸认真地分析道



    “或许这是一种变态嗜好”



    “有的凶手就喜欢刺激。”



    “”林新一听得嘴角抽搐



    他倒很喜欢这位横沟警官的较真劲。



    工作态度是极好的,责任心是极强的。



    可是这推理能力吧



    不说能和目暮警部旗鼓相当,也是足以同毛利大叔平分秋色的存在。



    “也罢”林新一轻轻一叹



    他想了一想,觉得虽然对方性子比较执拗,但提出的要求其实也一点没错。



    自己的确是领导当久了,做事太我行我素了些。



    作为一个嫌疑人,无论嫌疑有多小,该避嫌还是得避嫌的。



    于是林新一很配合地站到一旁,让当地警员负责验尸操作,自己则负责观察指导。



    而验尸刚开始,他便开门见山地说道



    “其实我是心里已经有了把握,可以用尸体上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刚刚才会下意识亲自动手验尸的。”



    “哦”横沟警官讶异地看了过来“已经找到证据了”



    “可林先生,你不是都还没开始验尸么”



    “不用验。”



    “这证据用眼睛看就能看出来。”



    林新一笑了一笑,淡然问道



    “横沟警官,你知道凶手是用什么把死者塞进前备箱里的么”



    “徒手塞进去的。”



    “这很明显吧”



    横沟参悟不由望了一眼尸体



    尸体体表有多处大片的浅色瘀斑。



    颜色浅不代表伤害轻,而是因为这些瘀斑形成的时候,死者已经处于生命反应极度微弱的濒死状态,所以瘀伤处充血不足。



    没错,这些瘀斑就是凶手在大力将死者塞进前备箱时,在他身上留下的手印。



    其中有一两个瘀斑,甚至还清晰地保留着手掌的形状。



    所以旁人才一看就能猜到,死者是被凶手凭着一股蛮力,徒手塞进那小小空间里的。



    “这是凶手的手印。”



    “而我呢”



    林新一伸出手,慢慢凑近过去,在尸体上的手形瘀痕上隔空比了一比。



    这一比横沟警官就看出来了



    “林先生的手比凶手的手印要小一圈啊”



    “没错。”林新一笑了一笑“凶手和我的体型差太多了。”



    “这家伙想借着这尸体往我身上泼脏水,却连自己的手有多大都忘了。”



    他让那负责验尸操作的警员,拿皮尺小心量了一量那手印的整体长度、手掌长度、手指长度。



    “按身高等于手印全长x975,手掌印长x178,食指印长x242,中指印长x211的比例关系公式,综合起来计算”



    不考虑凶手是刘备那种双手过膝的奇男子。



    “只要他身材比例正常,那他的身高应该至少在19米以上。”



    “这是个身材极其魁梧高大的男人。”



    手掌这么宽大有力,如果还能是女的,那那她未来老公,想必也是位英雄好汉。



    林新一暂时排除了这种小概率事件,将凶手的形象刻画为一个牛高马大的壮硕男子。



    这显然和他这位东京吴彦祖的身材严重不符。



    他的嫌疑一下子被洗得干干净净。



    “可这”横沟参悟眼中闪过一丝睿智“这也不能排除,林先生你有同伙的可能吧”



    林新一“”



    “我的律师是妃英理。”



    “再这样的话,我就让她来替我说话了。”



    “”横沟参悟有些脸红地闭上了嘴巴。



    他突然意识到,林新一其实根本没有自证清白的必要。



    从一开始就没有。



    死者跟他有仇,尸体在他车上,难道就能说明他杀人么



    有妃英理这种层次的律师为他辩护,这种连证据都不齐全的犯罪指控,在法庭上根本就是站不住脚的。



    “抱、抱歉”横沟警官很是不好意思“我想得太多了。”



    “没事,在案件真相没有水落石出之前,警察本就应该始终存着一颗怀疑一切的心。”



    “只不过怀疑也得怀疑得靠谱一点。”



    林新一随口嘱咐了横沟参悟两句。



    横沟参悟也终于不再大开脑洞,干扰林新一的验尸工作了。



    很快



    在林新一的指导下,尸表检查已然有了结果。



    而他也发现了一些很重要的线索。



    “从死者的肛温,还有死者尸僵、尸斑、角膜浑浊程度等多种尸体征象来看。”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12小时之前。”



    林新一转头对横沟参悟吩咐道



    “横沟警官,请尽快派人去调查过去12小时之间,进入酒店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出入记录。”



    因为这地下停车场是对外开放的收费停车场,而且酒店本身档次较高,管理做得比较严格。



    所以尽管这里还是没装摄像头,但至少



    出入停车场的车辆,都是需要做登记的。



    所以只要去查停车场的车辆出入记录,就很有可能查到凶手开的那辆车的车牌号。



    “我明白了。”



    横沟警官听懂林新一的意思之后,便马上分出人手去找停车场工作人员调查情况。



    但他刚“明白”完,很快就又开始迷惑了



    “等等,林先生”



    “你怎么知道,凶手就是开车过来的呢”



    “万一”



    “没有万一,相信我就好。”林新一态度十分坚定。



    因为他早就从诺亚方舟那里了解到,在他开车回酒店之后没多久,荒卷义市的手机号就已经紧紧跟着进入酒店基站的。



    而他在开车回来之前,还刚跟荒卷义市在海边见过。



    两人几乎同时出发,又几乎同时到达。



    那荒卷义市从海边赶到这酒店的交通方式,也只能跟他一样,是开车过来的了。



    荒卷义市闲着没事,也不太可能自己跟过来跟踪林新一。



    他应该是在海边就撞见了凶手,又被凶手不声不响劫持过来的。



    而林新一有诺亚方舟的通讯监控技术帮助,他甚至知道荒卷义市的手机,是具体几分几秒进入酒店范围之内的。



    只要拿这跟酒店停车场的车辆出入记录稍作对比,应该就能很快确定,凶手和荒卷义市当时乘坐的车辆。



    “只要能确定凶手的车牌号,就有希望找到凶手的车辆。”



    “如果能找到凶手的车辆,那我们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连他绑架杀人的证据都能一并找到。”



    “哦”横沟警官听得神色迷茫“林先生你都没见到凶手的车,怎么就猜到车辆可能有证据呢”



    “什么证据凶器,血衣,手套”



    “凶手只要不蠢的话,这些应该都会被他及时处理掉吧”



    从荒卷义市的推测死亡时间来看,凶手至少是在1小时前就已经将他杀了。



    这意味着从结束作案到现在,那个迄今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凶手,至少有1个小时时间用来逃离现场、处理证据。



    就算真有证据,等警方找到凶手的时候,应该也早就被这家伙给销毁干净了。



    可林新一此时看起来却信心满满。



    仿佛他已经确定,凶手车上一定会有没处理掉的证据一样。



    “这个么”



    “谈不上一定,但可能性很大。”



    “因为我要找的那个证据,凶手自己多半考虑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凶器,这种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证,凶手自己当然也知道它们需要处理。



    可凶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极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难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说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义市的手腕



    “横沟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这处红肿隆起的疙瘩,会是什么”



    “这”横沟参悟凑近了仔细观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这是蚊子叮出来的包吧”



    “没错。”林新一点了点头,又问“除此之外,你还能看出什么”



    “这个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迹。”



    “但死者手腕处又没有受伤。”



    横沟参悟蹙紧了眉头,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备箱里的时候,颈部伤口淌出的血迹,并没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会就只有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这滴血是”



    他细细思索了好一会儿,才眼前一亮地给出答案



    “是蚊子从荒卷义市身上吸出来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会闲着没事,再把血给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这意味着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时候,被荒卷义市打死了”



    “没错”林新一暗暗送来赞赏的目光。



    然后又问道“还有呢你还想到什么了”



    “这”横沟参悟一阵纠结



    以他与毛利大叔五五开的推理能力,能看到这第二层已经够吃力的了。



    实在是看不出更多东西了。



    “其实你已经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紧不慢地揭晓谜底



    “这蚊子就是证据。”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时被荒卷义市打死了,那荒卷义市手腕上沾着的这滴血里,便同样会有蚊子自身的体液。”



    “只要我们能在凶手的车里找到这只蚊子的尸体,就能用车内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里的dna做对比,以此证明死者上过凶手的车”



    他给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横沟参悟顺着林新一的思路认真思考片刻,最终却只是皱着眉头问道



    “不对啊,林先生。”



    “我们现在只知道,荒卷义市生前打死过一只蚊子。”



    “谁知道他是在车上被蚊子咬到的,还是在上车之前、或者下车之后,在海水浴场、或者酒店停车场里,被蚊子咬到的”



    横沟参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么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凶手的车上遭遇这只蚊子的。



    “我当然不肯定。”



    “这只是猜想,一种大胆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严谨地纠正用词,然后才解释道



    “人体对蚊虫叮咬的反应程度,其实取决于免疫系统对蚊虫毒素的适应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类的蚊子叮咬,免疫系统还不认识毒素,就完全不会作出反应。”



    “而被同一类蚊子咬得多了,免疫系统默认这种毒素伤害不到人体,就只会稍作反应,使得身上不起疙瘩,只出现一些不起眼的小红点。”



    “而像死者这种,手腕肿起一个大红疙瘩的反应表现”



    “正是处于免疫系统对此类毒素的初步适应阶段。”



    “这时免疫系统已然接触过此类蚊虫毒素,能对其进行识别,并做出激烈反应。”



    “于是在被蚊虫叮咬之后,人体会即时出现肿胀,并伴有周围的红肿,且在20分钟之内达到顶峰。”



    “在20分钟之后,肿包会变痒、变硬、变小,然后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来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这些知识的真正用处便是



    他可以通过观察死者的肿包形态,模糊推断出死者被蚊虫叮咬到的时间。



    就像现在的荒卷义市



    他手腕上的包肿得很厉害,周围还有大片红肿。



    这一看就知道,荒卷义市是在死前20分钟之内,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从海水浴场开车过来,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钟。



    所以荒卷义市肯定不会是在上车之前,在海水浴场那边被蚊子咬到的。



    那么会是下车之后,在停车场里被咬到的么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时候荒卷义市已经被劫持到了停车场。”



    “凶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义市干掉,再塞进我的车里。”



    “你觉得凶手会让他自己下车活动不应该说,会让他活着下车么”



    这停车场虽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众场合。



    而且到处都是汽车、柱子,这些可以当藏身处和掩体的东西。



    林新一将自己代入凶手的角色。



    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在车里就秘密地把荒卷义市干掉,免得对方下车后冒险逃跑。



    “还有,横沟,你注意到了么”



    “这个肿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横沟参悟仔细打量着尸体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么”



    “不,更具体一点。”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释道



    “我们是在验尸的时候,将死者的袖口翻开之后,才看到这个肿包的。”



    “也就是说,这个蚊虫叮咬形成肿包的位置,是在荒卷义市袖口的遮盖范围之内。”



    “什么意思”横沟参悟还是没听明白。



    “蚊子可没有扒人衣服的本领。”



    “它们一般只会叮咬人类没有衣物遮盖、裸露在外的肌肤。”



    说着,林新一再度将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尸体



    荒卷义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长袖t恤。



    因为他身材过于魁梧,所以即使是这件大号的长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紧身衣一样紧致。



    那袖口始终紧紧地贴在他手腕上。



    单凭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钻不进去的。



    可尸体手腕上,那颗蚊虫叮咬形成的肿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盖部位之内。



    “这说明什么”



    横沟参悟讷讷地问道



    “死者曾经自己把袖口卷起来过”



    “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但我还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顿,又对横沟参悟吩咐道



    “你试着把死者的手臂,抬起来看看”



    “好”横沟参悟不明所以地试了一试



    只见随着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紧紧遮住整个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后拉扯、滑落,使得小半个手腕都露了出来。



    “随着体位的变化,衣物和身体的相对位置,也会很自然地发生变化。”



    “只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会向后拉扯,使得原本能够被衣袖遮盖住的手腕暴露出来。”



    “这”横沟参悟仍是不解“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寻机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有谁会把手臂抬高了,让手腕从袖口露出来,又保持这么久不动呢”



    “当然有人会。”



    林新一微笑着答道



    “你开车的时候,手难道不会放在方向盘上么”



    横沟参悟一阵迟疑,又骤然反应过来



    “原来如此”



    “人在开车的时候,手放在方向盘上,袖口也会自然地向后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测”



    “我猜凶手在海边劫持了荒卷义市之后,为了方便看住这个猎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后排持械威胁,让荒卷义市负责开车。”



    “而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让手腕露在袖子外面,然后被车上的蚊子给咬到的。”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



    林新一声音里也悄然多了几分期待



    “那我们就很有可能在凶手的车上,找到那只被荒卷义市打死的蚊子”



    到时候无论是比对蚊子的dna,还是比对蚊子体内人血的dna,都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曾经上过那辆车。



    而且还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是在肿包刚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钟之内,在那辆车上面。



    这就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厉害了”



    横沟参悟还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触这样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绪不禁激动。



    “不过”



    他激动之余,才突然想起来



    “蚊子的dna也能用来比对吗”



    “还有从蚊子体内提取人血加以鉴定这也可以”



    “当然可以。”



    林新一无视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脸上挂满了学术大师的自信笑容



    “也就两篇论文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