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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再吃菌菇肉沫蛋黄粥
    含钏一连十来日早出晚归,黑了瘦了一大圈。



    练摊儿得去京兆尹赁租子、拿凭证。



    京兆尹可不是谁想去便能去的地儿,在宽街练摊儿也不是谁起了主意就能干的。



    若靠白爷爷的关系走动,倒是问题不大。



    可问题就在,含钏不愿意让白爷爷知道她要去练摊儿...



    至少现在不愿意。



    别的不说,就凭白爷爷那宁丢命不丢面儿的个性,能准允她个小姑娘抛头露面卖吃食呀?



    硬着头皮,鼓足勇气,含钏站在京兆尹的门前,看对立着的那对石狮子威武庄严,深吸一口气。



    那口气儿还没吐出来,就被身后的声音打散了。



    “可是那日放归的女使?”



    身后的声音低沉浑厚,含钏转过身去,是那日放归时核查她身份的六品武官。



    还是那日的装束,乌纱帽上绣着三道浅缘色。



    偌大个北京城,一出门就遇熟人,含钏只觉有缘分,忙笑着福身行礼,“儿见过官爷,您记性好,瞅着儿的背影也能认出来。”



    那武官突然觉着脸上有点烫。



    瞅背影就认出来是谁—这倒是真的。



    小姑娘穿了件靛青的小褙,站得笔直笔直的,莫名就让他想起了放归时,这姑娘青葱样的手指指向宽街的灵性模样。



    虽然胡粉敷得有些多,可也掩不住颇为标志的面貌。



    如今出了宫,清汤寡水的一张素脸,却眼眸似星,鼻挺耳小,乌发盖顶,很像濯濯其莲。莞尔一笑,又如夏风拂面,是一个看着就让人很舒服的姑娘。



    “...瞧起来像宫里出来的样子...”武官囫囵一句,正想搭话,有同僚招呼“胡大人,过会儿去吃豆汁儿”,武官含含糊糊地摆摆手,一边往里走,一边问含钏,“怎么到京兆尹来了,遇见难事了?”



    含钏赶忙从善如流地跟着唤了声“胡大人!”,笑眯眯地将户籍、名帖递过去,“听说宽街早晨和晚间的练摊儿,收归京兆尹管辖。儿想租一套宽街的摊位,一个小摊儿即可!”



    胡大人“嗯”了一声,低头看了看文书——这文书还是他给办的呢!齐全着呢,也没啥好看的!按道理一个练摊儿压根犯不着找京兆尹,找上宽街的甲首摁个章,明儿个就能开张。可人来都来了,也不能使唤人在大太阳天下,跟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跑吧?



    有难事就找京兆尹,这话儿可是他说的!



    话说了就得办!



    胡大人把文书随手递给了衙内,交代道,“给贺姑娘把章摁了”,想了想,又说,“头一个月就按八钱银子的租收吧,是我认识的熟人。”



    含钏顿时笑开了花儿!



    还有这等好事?!不仅顺顺利利地敲了章,还一来就打个八折!



    开张大吉开张大吉!



    含钏连连鞠躬道谢,“谢谢胡大人!谢谢胡大人!等小摊儿开张了,一定给您送一个四色礼盒,您就是咱小摊儿头一位食客!”



    衙内手脚麻利地敲了章,恭恭敬敬递给胡大人,胡大人审阅着,随口问道,“开小食摊儿吗?”想了想,这姑娘好像是膳房出身,便笑起来,“御膳房的手艺拿到街上去摆摊儿,可真算是糟践了。既想做吃食生意,怎么不好好盘一间铺子?摆游摊儿,到底落了下乘啊。”



    这就是刻板印象了!



    平白无故省了两钱银子的含钏,笑眯了眼,“本钱少,开小摊儿是回本最快的生意,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慢慢来吧。”



    胡大人被含钏的笑感染,也笑了起来,看了眼更漏,游街的时候快到了,可还是克制不住地搭了话,“准备卖什么呀?听说宫里御膳房的芙蓉莲子酥,是一大绝。”



    含钏摇摇头,笑盈盈,“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胡大人的笑越勾越大,余光却见衙内止不住地往这头看,连忙敛笑,“那某就等着贺姑娘的四色礼盒了。”



    说着便将文书递还给了含钏,朝后衙走去,走着走着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这姑娘是住哪儿来着?



    当初问她时,是不是说,内膳房掌勺大厨白斗光的家眷前来接应?



    白家...



    他几日前刚去了白家...



    奉他家老头儿的令,给白家送了一管白玉膏。



    白玉膏?



    敷了特别多的胡粉的贺姑娘...



    原来,那些胡粉是用来遮伤口的?



    京兆尹专司捕人、破案的六品武官胡文和,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回过神的徐慨,端着碗,看着碗里的菌菇和肉糜,有点愣神。



    承乾宫顺嫔娘娘,目光灼灼地盯着儿子,偏厢里飘着一股子鲜香的米粥味,“怎么样?是刚从内膳房调上来的女使熬的,我问了你身边的安肃,他说你这些日子就好这口,好喝吗?”



    徐慨眉目一转,面无表情地将掐金丝景泰蓝小碗放下,“还行。”隔一会儿方抬头,“是当时得了那个玉坠子的宫人熬的吗?”



    儿子从小寡言,对吃食从来不上心,好容易让她帮忙物色两个膳房的宫人去千秋宫当差,她便打听了一下,原来儿子吃得惯一个女使熬的粥,还特意将葫芦玉坠子赏了下去——这就好办了嘛,把那宫女提上来不就得了?



    可看儿子这脸色,这事儿好像是没办妥?



    顺嫔侧眸看向贴身女使。



    贴身女使“噗通”跪在堂下,低着头,“婢子去打听了,那位女使在这次放归名单上,十来日前...就出宫去了...”



    徐慨再有些愣,片刻之后方恢复如常神色。



    原来是即将放归的宫人,难怪有内监拦路打劫。



    徐慨眼眸微垂,将身侧那碗菌菇肉沫蛋黄粥重新拿起喝完。



    吃饭而已。



    吃得惯就多吃。



    吃不惯就少吃。



    这是最低等的**,没必要花时间精力纠缠。



    “既然已经要了两个膳房的宫人,就劳母妃好好调教一番,待学好了规矩再放到千秋宫吧。”徐慨语气平淡,“手艺好与不好,都是其次。入口的东西,看重的是那颗忠心。”



    话音刚落,便撩袍行礼告辞。



    待亲儿子走出偏厢,顺嫔这才靠着椅背,长长地呼了口气。



    她这种大喇喇性子的人,怎么生出了这样的儿子呀...



    “采萍,当时阖宫就我一人生产,抱不错,对吧?”



    顺嫔一声喟叹,赶忙让自个儿的贴身丫头起来,“人都走了,还跪啥跪!等他下次来,你自个儿去偏厢躲着吃茶,懒得见这活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