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十章 老朋友的气息
    钢骨之王以前可是砍过不少龙的,寒冰龙菲奥加西亚虽然没被砍死,但也撵了它好几条街,寒冰龙涎不就是它的口水嘛,这个女人竟然吃口水?嫌弃。



    玛法脸都绿了,生气的跺了跺脚,抱着自已的裙摆便气鼓鼓的往绳梯跑,也不嫌弃篮子脏了。



    是啊,龙涎不就是龙的口水嘛,为什么以前自已不觉得脏,还为有这种经历而得意?丢死人了。



    毕度向罗骱施了一礼,赶紧追过去,护着侄女进了绳梯篮里,咯悠咯悠的往下降去。



    “呃……,到底吃了还是没吃啊?”罗骱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太不礼貌,但他又不在乎这个,他只想知道吃了没?



    “应该没吃,那条冰虫子寒性十足,直接吃会死人的,估计是口水滴到什么植物上,又或者附魔在武器上。这样算来,那条虫子的口水也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了,回头把它逮回钢骨领,专门榨它的口水。”



    听到罗骱的喃喃自语,梅丽沙和塞伯面面相觑,心里都感到一阵恶寒。



    毕度和玛法们骑的不死骨马给罗骱提了个醒,人类似乎对骨马这种坐骑并不是很排斥,只要打理干净就行。



    这样自然是最好,不用自已双脚赶路了。其实钢骨之王是喜欢自已走路的,当年他就是靠着自已的一双铁腿,踏遍了整个大陆。



    但罗骱不喜欢,而且身为一名远方的旅人,没有坐骑很说不过去,原本罗骱打算搞匹坐骑的,现在一看,人类似乎并不排斥不死骨马。



    简直太好了,他的麾下别的坐骑没有,骨马是要多少有多少。



    “出来吧,不死的辰光!”罗骱单手一挥,身前出现了一个旋涡状的魔法门,一匹金灿灿的骨马跃空而出。



    这区骨马体型高大,形体修长,四条腿又长又细,一看就是超能跑的那种。



    “吾王睿……”高吼着口号跃空而出的不死辰光,刚落地就砰的一下被烟雾吞噬,连句口号都喊不完。



    “恍眼睛,回去。”罗骱挥了挥手。



    不死辰光是一匹黄金骷髅马,全身金灿灿的,太阳一照几公里都能看见,太恍眼睛了,而且也不匹配他现在的身份。



    不死辰光虽然是一匹马,但同时也是一具黄金骷髅,因为体型的缘故,无论是战斗力还是灵魂强度,都要比人型的黄金骷髅更强横,如此强大的黄金骷髅,谁有资格把它当坐骑?



    骑着它往人前一站,全世界都知道钢骨之王出山了。



    随便招了三匹骨马,罗骱四周找了一下,竟然找到了几块黑曜石,这是一种很漂亮像黑色玻璃一样的石头。



    罗骱把它们拿在手里,灵魂之火焰升腾而起,把石头包裹在其中,只听到火焰中一连串噼里啪啦的脆响,火焰敛去,罗骱的手里就只剩下三块正圆形,像鹅卵石一样光滑扁平的石头。



    罗骱一手握石,一手在石头表面滑动起来,手指所过之处,黑色火焰燃起,指下的石头硬生生的刻出凹痕,最后这些凹痕组成了一个两根交叉的骨头架着一个骷髅头的标志。



    海盗骷髅标在这个世界是没有的,罗骱觉得很适合成为自已的徽章。



    往几匹骨马胸前一挂,就像固化了不死召唤术的专用坐骑一样。



    罗骱满意的点点头:“回头搞点装饰挂上,就完美了,走,上马。”



    罗骱翻身跃上去,往马的大脊骨上一坐,两脚一扣,稳稳当当。



    可是塞伯和梅丽沙就不行了,山村长大的孩子,别说骑马,见都没见过,偶尔见到的也是矮脚的山地马,这种高头大骨马他们爬都爬不上去。



    最后还是罗骱让骨马卧倒,才让他们爬了上去,可是一坐上马背,梅丽沙便满脸羞红的跳下来:“硌屁股。”



    罗骱纳闷了,硌屁股就硌屁股,脸红什么?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后面硌,前面估计也硌。



    砍了一颗树,削出两件马鞍暂时用着,一行人往垭口对面的那条路驰去。



    骑了半个小时左右,罗骱看到了一处冒烟的地方,山体斜面凹进去一个圆洞,里面冒着暗红的光芒。



    罗骱是闻不到气味的,不过他能感应到空气中充斥着硫磺的颗粒,那是一个火山口。



    “看来真的是我们的老朋友,原来它躲到这里来了,难怪翻遍整个大陆都找不到它。”罗骱用意念和多达利安说到。



    “应该是它没错,王,召集人手吧,我们两个可能拿不下它。”多达利安慎重的说到。



    罗骱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不要,我自已能搞定,没必要兴师动众的。”



    “可是陛下,你现在没有命匣在身,实力发挥不出来的。”多达利安劝说到,和所有的保镖护卫一样,都是不希望自已的保护目标到处浪到底冒险的,最好乖乖的呆在家里哪都不去。



    罗骱哪肯听,刚才的不知深浅的中阶剑圣毕度他已经放弃了,现在碰上一个知根知底的老熟人,还不让他浪一下?



    为了不让多达利安又扯他跟以前不一样之类的,罗骱解释到:“但是我火焰免疫,正好把它克得死死的,而且流落在这里七百多年,没有火焰精华,它的实力只会越来越弱,当年我能揍得它满地跑,现在也不例外。”



    多达利安沉默了一下,勉为其难的同意道:“我为您掠阵。”



    火焰免疫太变态,对上火焰君主这样的元素生命简直就像开挂。



    一行人又靠近了一段距离,在这里可以看火山口附近点缀着许多建筑,形成了一条不小的村落。



    和彩云村相比,这些建筑都高端大气了不少,显然不是山民们的风格,而是外面的贵族商家来此建造的。



    又前行了一段距离,来到了火山口的岔道上,突然看到道口边上坐着一个人。这个人吊儿郎当的靠坐在道旁的树荫下,嘴里叼着一条草根,百无聊赖的样子。



    听到马蹄声,那个人立刻精神了,探头查看,看到是三位骑着徽章骨马的人,马上兴奋的站起来,大声吆喝道:“前面几位尊贵的客人,是来泡温泉的吗?吃饭吗?住宿吗?游玩采摘吗?”



    这家伙的吆喝让罗骱有一种强烈旅游区宰客的即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