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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贫民窟
    诺伊莱伯爵坐在嘉宾席上,百无聊赖地转着手里的银质叉子,



    他来这里是为确保帝国皇室的安全,可等进入会场才发现自己无事可做,一切安保事务都被安排得妥妥当当。



    他所效忠的帝皇正接受当地报社记者的采访,身边有大批皇家禁军,一时半会儿也用不着他这个宫廷大元帅亲自担任护卫。



    眼前餐桌上的食物精致得过了头,不符合他那粗犷的,游侠式的胃口,



    诺伊莱是个耿直的糙汉子,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忠诚毋庸置疑,愿为此伟大事业献出一切。他性如烈火,一点就着的火暴脾气在瓦尔斯塔是出了名的,不爽贵族圈子的奢靡风气,最喜爱混迹于市井街区,如果能找茬和醉汉们打上一架,那就最好不过。



    此时他身边坐着几位索兰贵妇人,这些身材臃肿的女士可真是俗不可耐,互相攀比首饰盒化妆品的昂贵程度,讲着上流社会的八卦流言,絮絮叨叨个没完,烦得诺伊莱恨不得堵住耳朵,开始自言自语地抱怨起来:



    “妈的……一群索兰胖娘们儿……叽叽喳喳的烦死人。”他用叉子拨弄着盘子里的餐点,却找不到想吃的东西:



    “啧啧啧……这小盘子里的小点心,奶油补丁像是蒜瓣儿这么大,抹茶蛋糕的口味甜腻得要命。酒也太过绵柔了,喝起来没劲儿,索兰贵族的品味真是没救了,无聊的艺术节,早知道就不来了。”



    突然,有人用胳膊肘轻轻捅了他的后背,回头一看,原来是帝国宰相达利·艾因富特。



    “达利兄,你不去陪着陛下应酬记者,找我干嘛来啦?”



    “怎么,不欢迎我?那我走啦。”



    “来啊,咱老哥儿俩坐这喝一杯。”



    诺伊莱拽住宰相的袖口:“可惜这酒差点儿意思,可能是为了照顾女士,送来的都是些几乎没有酒精的甜味香槟。”



    “无所谓啦,有的喝就行。”达利·艾因富特一屁股坐在老友身旁:“诺伊莱,我看到你一直在自言自语,一定是觉得很无聊吧。”



    “嘿!可不是嘛!无聊的要死!”诺伊莱一巴掌拍在桌上,吓得身旁的贵妇人惊叫起来。



    “巫毒教的混蛋们缩在乌龟壳里不敢出来,部队也需要休整,暂时没仗可打了,也没乐子可找。”



    这时,索兰国王英格拉姆·拉法利特一世登上讲台开始讲话,为此次艺术节致辞;



    这张演讲稿显然是文职官员替他写的,国王读得磕磕巴巴,还总因为忘了单词怎么读而出现尴尬的短暂沉默,一张胖脸上淌着汗水,偶尔伸手去抓挠脖子后面的肥肉。



    “他妈的,瞧这弱智玩意儿,选个铁匠当国王都强过这小子!”



    说罢,诺伊莱用手盖住胡子,学着索兰国王的样子挠了挠后颈,国王每做出一个动作,他就用滑稽的方式跟着复原一遍,逗得身旁的贵妇人们都掩着嘴笑了起来。



    “诺伊莱,你可真是个当喜剧演员的好苗子。”达利评论道。



    “谁说不是呢,或许我该把这身军装脱了,换上五颜六色的戏服,画上油彩妆容当小丑去。”



    英格拉姆国王终于念完了稿子,就连台下的掌声都显得尴尬起来,国王如释重负般地呼了口气,扭动着肥胖的身体想要走回自己的餐桌,



    可且缺乏锻炼,他那又短又粗的小腿儿绊到了阶梯上,一个趔趄摔了出去,还好王家侍从眼疾手快一把扶住,才没让国王继续出洋相。



    诺伊莱摊了摊手:“别走啊,这下没乐子可找啦!”



    “咱俩走吧,后面还有许多繁琐的事务,就让利奥波德去陪着陛下应付。”



    达利拿起餐巾抹了抹嘴:“难得有空闲时间,咱俩去城里逛一圈,去吃点儿真正能吃的东西。”



    “太好啦,老子烦透了这个艺术节,得找个没有繁文缛节束缚的地方吃一顿。”



    “不要随从跟着?”



    “当然不要,就咱老哥儿俩骑马去,我去弄两套宽松的大氅把衣服盖上,带兜帽的那种,免得被人认出来。”



    二人悄然离开热闹的艺术节会场,找到外围警戒的帝国禁军部队,借了两匹马骑着。



    战后的城市治安堪忧,为了安全起见,达利想要走大道找个普通的餐馆,可诺伊莱坚持要去下城区的贫民窟街区转转。



    幽深曲长的小巷犹如一条条树根,在巨大的城市中交错盘踞,



    偶尔能看到联合执法巡逻的王国和帝52ggd.com宪兵,路边的都是些低矮破旧的建筑,墙皮皲裂脱落,越是深入小巷,眼前的景象就越是破败,



    更穷一些的当地人住在窝棚里,当地的街头混混蹲在路边,他们的脸上遍布斗殴留下的淤青,腰上别着刀子,手里捏着粗制滥造的卷烟,他们打量着骑马来的,披着大氅戴着兜帽的陌生人,盘算着如何抢劫勒索。



    能感觉到到四周射来的,饥饿、妒忌且不怀好意的目光。



    达利检查了自己的手枪和佩剑,以确保随时可以使用它们自卫,



    而诺伊莱伯爵似乎不太在意,因为他早年间过惯了游侠式的流浪生活,这种治安混乱的贫民街区才是他的乐土。



    圣法拉勒斯城的贫民窟里遍布着数不清的小酒馆,二人很快找到了一家中意的,就在“烂泥街区”的尽头。



    破木板制成的招牌上用油漆刷着歪歪扭扭的字体:“大耗子酒馆”。



    起这个名字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酒馆的旁边就有不少贩卖烤老鼠肉的摊位,这是贫民窟的穷人们摄入肉类的主要方式。



    脏污的下水道管网养活了无数巨大肥胖的老鼠,当地人把这些肮脏的动物扒皮清洗,除去内脏,穿在竹签子上炙烤,



    老鼠肉渗出的油脂滴落在木炭上,发出诱人的,滋啦滋啦的声响。



    诺伊莱从兜帽中探出鼻子嗅了嗅,说道:“这味道绝啦!咱俩进去喝几杯,然后吃几串这个。”



    达利咽了口唾沫:“额……这玩意儿卫生吗?你确定不会拉肚子?”



    “都是肉,没什么区别,心理作用而已,这又不是四成熟的带血牛排,你看看,彻底烤熟了,有些地方都焦了,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