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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众人入山,搜寻狼踪
    里正林三叔忙迎了上去,笑着抱拳道:“小老儿见过朱捕头,未曾想竟是您亲自来了?”



    里正乃是帮助朝廷治理百姓,收缴赋税的乡官,甚至可以说是是官府衙门管理地方的纽带和桥梁,所以一般都是由各地有名望,年长有德之人担任。



    平日里衙门有什么通告指示,也都是先通知各乡的里正,然后再由他们通知治下的百姓,是以平日他们需要经常性的往衙门跑,和衙门里头的主簿衙差们熟悉,自然也是理所应当。



    那朱捕头身材只是中等,年龄不过三十五六左右,面色古铜,生的一双眼睛大眼,里头泛着精光,炯炯有神,左手按着悬在腰间的配刀,右手虎口之中,隐约可见一层厚厚的老茧。



    且行走之间,步履稳健,呼吸平稳,脚步声也比常人要轻上许多,手臂倒是没什么特别,但双手十指却十分修长,且指节粗大,手背之上,筋络盘踞如虬松,手上功夫定然不俗。



    朱捕头对着林三叔抱拳,沉声道:“知府大人对狼群为祸之事,极为重视,昨日下午,亲下命令,命某家带足人手前来主持剿灭狼群一事!”



    “多谢知府大人如此体恤我等百姓,多谢朱捕头高义!为剿灭狼群一事,我等已经聚集青壮乡勇八十二人,皆以捕头号令为尊!”



    林里正说着,便从袖子里头取出一个荷包,塞到朱捕头的手里,朱捕头捏了一下,荷包并没有什么重量,只有薄薄的几张纸片,装的应该是银票。



    “这是我们几个村子的一点心意,请朱捕头和诸位捕快大人笑纳!笑纳!”已然略微有些沟壑的老脸之上,挂着灿烂的讪笑。



    朱捕头将荷包带入怀中,看向林里正的目光瞬间就变得和善起来。



    仰着头,迎着里正和诸位乡老的目光,义正言辞的说:“朱某身为衙门捕头,自当恪尽职守,护一方百姓平安!”



    林里正和一众乡老纷纷冲着朱捕头躬身一礼,齐声高呼:“捕头高义!”



    站在人群后面的卫允翻了个白眼,光看样貌气度,他还以为这捕头是个正气十足的,合着还是要用银子打点。



    真是瞎了一双钛合金狗眼。



    不过这也算正常,毕竟这些个官差们也算是拿命去拼了,收一点小小的礼物,也并无不可,况且这都是各村寨一同凑出来的孝敬钱,也是为了让这些官差能够更认真用命一些。



    卫允打了个哈欠,冲旁边的小白杨吩咐了一声:“我先眯会儿,养养神,待会儿走的时候再叫我!”说罢便直接闭上了眼睛,继续神游天外去了。



    小白杨点头道:“是,主君且睡吧!”



    接着便是由里正林三叔,将各个村子青壮们的领头人叫过去,拜见朱捕头,然后再由朱捕头发号施令,制定方略,再由狩猎经验丰富的各村寨领头人帮忙添补,直至此次行动的大致方略出来之后,才结束了这场商议。



    反正卫允是不知过了多久,才被小白杨叫醒,回过神来,赶忙起身走入稻香村的队伍当中,近百人的队伍浩浩汤汤的朝着青牛山开进。



    因要搜寻狼群的踪迹,还得规避风险,尽可能的保证安全,朱捕头下令,将众人分散成九个小队,每个村子做为一个小队,而他带着十六个捕快做一队,众人拉开阵线,进行地毯式的搜山,但每个小队之间的距离都不要超过百步。



    每隔小队在各自安排,分配人手进行搜寻,但最好不要分的太散,至少也要两到三个人一组,互为策应,以保证大家的安全。



    如今狼群的踪迹不明,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保证大家安全的前提下,慢慢的把它们的踪迹给找出来了。



    这样的分配卫允是再满意不过了,既能够达到目的,又不用直接受制于那个朱捕头。



    原本李家坪的周围应该是有狼群活动留下的痕迹的,可现在距离上次狼群进村那件事已经过去四五天了,原本应该存在的痕迹,也被大自然给重新抹去。



    自然是分辨不出了。



    所以朱捕头目前提出的这个方法,是最合适不过的。



    稻香村所在的队伍,卫允身处队伍的最中心,白杨走在他左手边十余步的位置,其余的林大壮等十人,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之间相隔二十余步左右,以卫允和白杨为中心,依次分散在一个半圆弧的位置上。



    这样子的话,不论是那一组发生状况,卫允和小白杨都能够第一时间支援到位。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太阳便落了山,众人自李家坪开始往西侧略略靠北的深山里头横推,一天的功夫下来,也不过走了大概二十多里的距离。



    青牛山山脉连绵起伏,层峦叠嶂,连绵数百里,山中山石嶙峋,树木繁盛,想要在这偌大的山林之间,搜寻一撮狼群的踪迹,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



    众人短时间内只怕是要呆在里头了。



    天色还未完全黑下来的时候,众人已经选了一个靠近水源的位置进行扎营。



    依着朱捕头白天的安排,以村为中心,每个村占据一片区域,各自负责自己的吃食,晚上守夜的话,同样是以村为单位,轮流值守,一个村子负责一个晚上,具体怎么安排,由各个村子的领头人自行安排。



    今天晚上,便是稻香村第一个守夜。



    天色越发的昏暗了,一堆堆的篝火也已经燃了起来,卫允和小白杨一人提着一只两三斤左右的兔子。



    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下去,卫允带着小白羊走到小溪涧边上,熟练的用手中的短刀将兔子开膛破肚,扒皮去除内脏,然后将血水洗掉。用木棍将兔子整个穿起来,放到火边。



    剩下的事情就都交给小白杨了,打开双肩背包,从里头取出几个小竹筒,扒开塞子,轻轻的倒出一些,均匀的洒在兔子上面,然后又取出另外一个大一些的竹筒,用小木刷在里头沾了几下,在均匀的涂抹在兔子的身上。



    “白杨兄弟,你刷的这是什么?”林大壮看着小白杨就没有停下过的动作,忍不住问道。



    白杨腼腆一笑,道:“是豆油!”



    “那你刚才撒的那些又是什么?”



    “是调料啊!”



    我当然知道是调料了,林大壮不禁心中腹诽,我问的是什么调料,为何这么香?可小白杨的回答有错吗?没有嘛,人家撒的确实就是调料。



    不多时,一股子浓郁的香味便从小白杨面前的两只烤兔身上散发出去。



    立马就把火堆旁十个汉子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金黄色的油脂在高温下滋滋作响,兔肉的香味已经被彻底激发出来了。



    小白杨取下其中一只,递给卫允:“主君,烤好了!”



    卫允接过烤兔,拔出插在腰间的短刀,割下一小块,吹了吹,送入口中,轻轻的咀嚼了几下。



    看着小白杨,道:“还不错,最近手艺见长了!”



    小白杨咧嘴一笑:“嘿嘿嘿!主君喜欢就好!”卫允这人没啥别的嗜好,唯独在口腹之欲上,有些许的要求,两人又经常进山打猎,搞点烤鱼烤兔烤野鸡什么来吃。



    小白杨为此专程和府里的厨娘学了许久,又长期接受卫允的挑剔指点,手艺虽还比不上那些大厨,但已然很不错了。



    不过相对来说,小白杨烤肉的手艺虽还算不错,但卫允还是有些怀念前世的辣椒。



    这要是在兔肉上面再撒上一点辣椒粉和葱花,那滋味,绝对是杠杠的,可惜的是,卫允来到这个世界三年多了,却从来没有见到或者听到过和辣椒相关的任何东西。



    卫允也曾托人去沿海一带打探,但还是没有任何关于辣椒的消息,想来,应该是还没有被发现吧。



    撕下一只前腿,刚刚放入口中,卫允便感受到火推旁传来的炙热目光,以及此起彼伏的吞咽口水之声。



    看着众人那**裸的目光,卫允道:“小白杨,替大壮哥和曲叔他们也烤两只。”



    卫允的话音刚落,十个人便不约而同的把手里头串着野鸡野兔的木棍递向小白杨。



    最后,小白杨接过了一只野兔,一只野鸡,不过在用调料的时候,刻意的控制了一下,减少了用量,但最后烤出来的味道,还是要比他们自己光撒一丢丢盐的不知要好吃上多少倍。



    一只四斤多的烤兔,一只三斤多的烤鸡,被十个人瓜分,差点没把骨头都给吃掉。



    晚上,林大壮提议十二个人分成四队,每一队守一个多个时辰,差不多就能到天亮了。



    卫允和小白杨被安排到了第一班,三人分散在营地周围的三个方向,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不过,许是因为众人还没有太深入的缘故,第一个晚上,过得异常的平静,没有闹出半点动静。



    第二日,众人又往里推进了三十多里,可还是没有发现狼群的踪迹。



    第三日,依旧无果,朱捕头吩咐下来,众人换个方向,不再继续往西北搜寻,而是取道往西南而去。



    第四日,众人走了近四十里路,也都没有收获,不过众人倒是遇上了一群野猪,总共有四头,两头大的,两头小的,被众人围杀,将肉分了。



    当天晚上,两只烤乳猪就祭了众人的五脏庙,两头大的,其中一头也吃了一半。



    第五日,稻花村的一个猎户发现了狼群经过的痕迹,几个经验丰富的猎户一起上去查看,最后得出结论,痕迹的时间不会超过两天。



    众人情绪开始振奋,朱捕头下令,加快速度推进的速度,循着狼群留下的痕迹快速行进。



    果然,众人在一处山谷的位置,发现了一堆狼群捕食之后,留下的动物骸骨,血液还没有彻底凝固,骨头上面残留的肉还带着血丝。



    狼群经过这个山谷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半天,众人又在山谷里头发现了大片狼群留下的脚印,密密麻麻的,一直朝着西南方向延。



    而这时,天色也逐渐暗了下来,天空之上,开始有乌云汇聚,黑压压的,天地之间,一片昏沉。



    看这架势,马上就会有雨水落下,而且应该还不小!



    现在众人面临两个选择,要么,冒着雨追上去,直接和狼群短兵相接,要么,先找个地方躲雨,但那样的会,大雨也会将狼群留下的痕迹彻底抹去,到时候,众人又不知道要花费多大的力气,才能够找到这群狼的踪迹。



    众人纷纷将目光汇聚到了最前面的朱捕头身上,朱捕头脸色阴沉,抬头看了看天,又低头大量脚下的狼群脚印,一咬牙,把心一横,道:



    “大家加快速度,就按咱们之前布置,小心戒备,谨慎观察,一有情况,立马招呼大家,保命为先,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这位朱捕头虽然收了大家的银子,但为人还是不错,知道提醒大家保命为上,而且行事颇有章法,并不是那种庸碌之辈。



    见众人面色虽都有些凝重,但却都已整装待发,未见畏惧退缩之意,朱捕头便直接大手一挥,高声喊道:“出发!”



    近百人的队伍,没有继续分散,而是汇拢成队,犹如一个移动的堡垒一般,朝着狼群的位置追踪而去。



    弓箭在手,刀枪在握,简易的木盾也早已顶在身前,泛着寒光的钢叉,伴随着众人心情的起伏,也在轻轻的颤抖着。



    与狼群战,便如同战场厮杀,最忌各自为战,若是能够和众人之力,协作配合,所产生的战斗力不可同日而语。



    显然,这位朱捕头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只是这群乡勇青壮们的素质终究不如正规的军队,结果究竟如何,还得做过一场才能知道。



    耗时五日,总算寻到狼群的踪迹,此时此刻,众人的心情,亢奋有之,激动有之,恐惧有之,忐忑也有之!



    但总体而言,大家都迫切的希望赶紧找到那群野狼,并且集策群力,将其彻底歼灭,以永绝后患。



    因曲猎户和林大壮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猎手,故此,由他二人带领的稻香村众人,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对此卫允自然不会有任何的异议,以他那洞察入微的目力,走在前面,才能够在遇上狼群的时候,第一时间发现其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