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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祖宗也是有需求的
    “何氏集团将与袁氏携手,打造一座新的科幻影视城,据估算,至少会提供三十万份就业岗位,让我们来看看何总怎么说……”



    摄像机的画面内容一转,主角变成了何玄白。



    男人站在舞台上,身形修长俊挺,五官立体精致,气度不凡。



    无数灯光打在他身上,他稍微校正了一下耳麦,苍劲的手指骨节分明。



    动作莫名苏。



    底下的女记者们只觉得热血往鼻头上冲,尖叫连连。



    何玄白的讲话被打断,琥珀色的眼睛淡淡一扫,尽显上位者的威严和魄力。



    底下察觉无形压力,瞬间静若寒蝉。



    何玄白长话短说,说完便下台。



    高级特助莫展递上一瓶已经打开的保温杯。



    何玄白喝了一口,口齿都是桃子的余香。



    保温杯里面有几块新鲜的桃子,他神情恍惚了一下,喃喃自语,“三秋园的桃树都结满了桃子,阿南,你在哪里?”



    又或是,还在吗?



    “何总?何总?您说什么?”



    何玄白收回飘到远方的思绪,摇了摇头,“待会有什么行程?”



    莫展悄悄瞅了他一眼,他们总裁,肤色透着几分虚弱的白,先天不足是个病秧子。



    “您这个月还没去医院做检查……”



    “不去了,说工作。”



    查也查不出什么东西,看也看不好。



    又或许,他知道病因在哪里,根治不了。



    “可是……”



    何玄白眸色暗了暗。



    莫展吞了吞唾液,“您得要参加楚氏……何总,您手指怎么了?”



    何玄白握紧了一下左手,摸了一下无名指,“抽筋而已。”



    刚才在演讲时,也抽搐了好几次,有些发紧。



    他参加了一个饭局,东家为了讨好他,餐后水果都是桃子。



    这个习惯也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但点这款水果,总不会出错。



    可每次点了,何玄白也就吃个一两块,并不见得有多喜欢。



    饭局是伴随着生意,生意没谈拢,何玄白更加没有多留的心思。



    “各位慢用,我先走了。”



    他礼貌而疏冷,没人能轻易靠近了解他。



    何玄白是科技界难得一遇的天才,商业运作也是雷厉风行,将何氏集团运作成一个“商业帝国”,版图一年一年地扩大。



    东家也不气馁,笑眯眯地跟各位老总打探,“各位朋友支支招,何总有什么别的喜好?”



    “我有个混时尚的朋友说,何总每年都会定制很多高奢女装。”



    东家来了兴趣,“何总在外的形象都是不近女色的,这是金屋藏着娇?他喜欢哪款?”



    这群人,讨论女人,就跟讨论衣服似的。



    那位大背头老总摇头,“他只是单纯买女装,碎花款式的,色彩都很大胆明亮。”



    东家迟疑片刻,“该不是……女装大佬?”



    “不是,那女装是女人的尺寸,何总穿不上。”



    如果是给女人定制的,那身材一定特别正,倾城佳人。



    这些习惯,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角落一位老总抽了口香烟,吞云吐雾地笑道:“难不成,是留给心口的朱砂痣?”



    *



    咸蛋村虽然坐落在深山里,依然躲不开盛夏的魔爪。



    热到整个人都融化。



    哪个不肖子孙定制的棺材板?如此密不透风!差评!



    这是盛一南这两天的唯一想法。



    她之前被埋在山洞里,冬暖夏凉。



    目测了一下盛宅。



    确认过眼神,铁定是冬冷夏热。



    她的子孙混得也……太惨了吧?



    可她不能说话,也睁不开眼。



    “爸,妈,要不咱们打开棺材板通通风?”



    说话的是盛山荇。



    盛一南心里满意,这一小辈还是有可塑之才的。



    她还没乐起来,又听见——



    “我看小祖宗的皮肤特别白,不像是健康的肤色,咱们将她推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去去霉?”



    盛平和康雯一听,觉得很有道理,“那行,我去喊三弟他们。”



    那棺材很厚重。



    盛一南:“……”



    盛一南被推到院子里,全身毫无死角地晒着太阳。



    棺材板吸热,像极了铁板;而她,就是一块悲催的牛肉。



    盛山荇还在哔哔,“马上就是下午一点了,那个时间点阳光最烈,保证晒掉棺材里的霉气,给小祖宗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



    孔芳华展望未来,“若是隔三差五推出来晒一下……”



    那我的生命将止于三千岁。



    盛一南开始沉思,她活着的时候造了什么孽,这些子孙如此折腾她。



    热到一定的值,盛一南发现,无名指上窜出一股凉意。



    起初,她还以为是错觉,可周遭的温度的确在降低。



    身子也不发热了,如沐春风。



    盛一南又愉悦起来。



    开了棺材板,她更加方便观赏这个村庄了。



    她在柠山待了三千年,虽然幻灵能从体内飘出,可柠山最外面有一层结界,她是闯不出来的。



    这三千年,只有她一个人,在柠山内外种种菜。



    知道那座山、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岁数,别的都是一片空白。



    这个咸蛋村风景秀丽,穷是穷了点,但她看见了她喜欢的植物——桃树。



    上面结了些青涩的桃子。



    远处,有几个调皮的男孩,爬到树上摘桃,小一点的女孩呢,就提着衣角,在下面接着桃子,绕着桃树转圈。



    言笑晏晏,声音若悠扬的铃铛。



    盛一南嘴里的唾液加速分泌。



    她在柠山,除了种菜,还会种桃树。



    可她种的桃树能活过两个星期,那就是千古奇迹了。



    身体醒不来,她也吃不了桃子。



    怎么醒来呢?这是盛一南接下来思考的大事。



    子孙们很孝顺,只要天一放晴,不管农作多忙,都会将小祖宗拉出去,晒一下太阳,悉心照顾她。



    盛一南感动是感动,可她吃不消。



    用幻灵进了盛平的梦境。



    本想让他们找点什么神棍,试试能不能将自己弄醒。



    没想到出了柠山,她幻灵太弱,才铺垫了一句“我睡着好寂寞”,幻灵就不支,被迫退出了梦境。



    盛家有训:小祖宗的事就是天下大事!



    翌日,盛家在客厅召开大会议。



    盛平清了清嗓子,“我昨晚梦见小祖宗了。”



    孔芳华急急地追问:“小祖宗有话嘱托我们?”



    盛平点头,有点难为情,“小祖宗说她睡着好寂寞。”



    盛山荇正喝着井水,听到这话,猛然被呛到,剧烈咳嗽着。



    其他人满脸震惊,“你是不是听错了?”



    “没,我听错谁的话,也不敢听错小祖宗的嘱托。”



    盛一南就躺在不远处的棺材里,心里甚至欣慰。



    不愧是她的子孙,这举一反三的悟性就是高。



    康雯跟孔芳华对视一眼,强硬地让盛山荇回了卧室。



    盛山荇还在吼,“有什么是我不能听的?”声音越来越小。



    “二嫂,你说还是我说?”



    “你说你说,”康雯三十七岁的人了,脸颊还红起来,低垂着头。



    “那行,”孔芳华清了清嗓子,“现在的民风是开放的,有需求也是正常,再说了,咱们小祖宗活了三千年,也寂寞了三千年,那咱们就买几个男纸扎烧了,寄给小祖宗使用!”



    盛家两兄弟:“……这,这不大好吧?”



    “怎么不好了?小祖宗都发话了,你们有意见?”



    哪敢啊?



    两兄弟忙站起来,对着盛一南鞠躬,“小祖宗,我们尊重您的需求。”



    棺材里的盛一南:“……”



    她快要呕血了。



    这是谁生的子孙?拉低了她的好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