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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又舔着脸索要了?修理渣滓
    没得到回应,盛一南也没生气。



    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她有太多太多的欢喜,没时间去关注别人。



    可何玄白不舒服,他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容不得外人轻藐。



    看盛一南心情没收到影响,他没吱声。



    何玄白跟着盛一南进出各种奢侈男装店。



    莫展跟女朋友的感情进展得很快,已经见完了家长,双方家长都很满意,已经在谈订婚的事情。



    今日是周末,莫展带着女友来桃苑商场,咨询婚纱摄影的事。



    各种摄影套餐,看得莫展眼花缭乱,他出了店门透气。



    真的很不巧,看见了他**oss,目瞪口呆。



    **oss进出奢侈品商店,很正常。



    惊就惊在,他家**oss,一手提着好几代塑料袋。



    塑料袋里,装着有葱蒜芹菜,还有西红柿,茄子等。



    莫展扭头,看了眼店铺左上角的小logo。



    没眼花,这里是京城的奢侈品天堂,不是超市。



    桃苑商场不是不让提这种东西进来?**oss倒好,进来了不说,还有勇气提着到处逛街。



    这等魄力,是他这种小特助所没有的。



    长得帅气,提着蔬菜,都能走出超模走t台的气场。



    何玄白去完超市,本来是打算将蔬菜放在后备箱的。



    盛一南说关在背后箱,蔬菜很容易氧化不新鲜。



    就这样子,他提在手上。



    从这家点进,从这家店出。



    起初他还挺不好意思的,等盛一南跟他说着话,就不尬了。



    盛一南进的都是男装店,挑的衣服都是男款,“这件好看吗?你应酬穿会不会有点花里胡哨?这个呢?现在穿会不会很热?”



    她像普通家庭里,絮絮叨叨关心丈夫的妻子。



    看她时而拧眉,时而驻足深思,凭空幻想他的上身效果,就特别满足。



    这是何玄白从未体验过的。



    盛一南花钱不是以节约为原则,是满意。



    只要喜欢,便买,千金难买她乐意。



    钱没了可以赚,多开心一点就多开心一点。



    以前太苦了。



    在京城,何玄白要去何氏上班,日常穿搭都是偏暗系列。



    在咸蛋村会穿偏明亮的日常风。



    盛一南给何玄白买了花花绿绿的服装,配色组合很大胆。



    导购员无法直视,等何玄白穿上之后……简直绝了。



    原本是死亡搭配的组合,在盛一南这里,倒是变成了时尚惊艳的代名词。



    逛了两个多小时,何玄白觉得有点累了。



    “我有很多衣服,其实不用买这么多,你应该多买些,”女孩子,就应该打扮漂亮些。



    在他心里,她永远是女孩子。



    想到什么,他又问:“怎么今天突然买这么多东西?”



    “今天是c国消费日,就想给你买东西,”宠着他。



    她眼里有情丝,像极了夏日的一碗红豆甜品。



    绵软清甜。



    何玄白嘴角的笑容压不住,也没打算压。



    拿着不久前排队买的奶茶,递到她嘴边的。



    盛一南低头,就着吸管喝奶茶。



    她喜欢里面的芋圆,珍珠,椰果。



    吸了一大口奶茶,偏偏吸不上,她较劲起来,一口气没喘过来,被呛了。



    “咳咳咳……”



    何玄白放在奶茶,被她后背顺气。



    盛一南不要他碰,咳得弯了腰,一直后退,眼里一片湿润。



    何玄白心疼极了,等了好久,盛一南才稍微好了些。



    何玄白掏出一张纸巾,给她擤鼻涕。



    “待会还要去哪里?”



    “我答应给三位粉丝送竹细工作品,要去竹木市场买点竹子,你知道在哪里?”



    何玄白摇了摇头,“不知道,我问问。”



    他给莫展打了个电话。



    特助就是总裁的万能剂。



    “马上就到点吃饭,吃完饭再去。”



    “嗯。”



    冯哥陪着青案来京城出差。



    两人来桃苑商场购买衣服,得到热情的接待。



    “以后,再也没人敢瞧不起咱们了,”冯哥眉飞色舞,好日子来了。



    以前,青案的公司因为没钱买大牌子的衣服,就买了高仿。



    青案不够格进入娱乐圈,可在网红界的地位不低,背后有人眼红,举报她穿高仿。



    整得国内的大牌子都鄙视她。



    自打跟萨勒曼合作后,青案的身价蹭蹭上涨,时尚资源接憧而来。



    收入也水涨船高。



    青案会傲气,不代表没脑子,她知道这一切,跟盛一南有很大关系。



    如果没有盛一南,她不会有今天。



    可惜了那一身才华……是个顽固不灵,没远见。



    “快一点了,咱们先去吃饭。”



    青案带着冯哥进了一家饭店,侧头瞥见一道熟悉的背影。



    “我好像看到盛一南了。”



    “怎么可能?”冯哥想都没想就否认了,“桃苑商场可是有高门槛的,不是什么乡下人都能进来。”



    冯哥知道,盛一南是农村里的。



    青案调整好自己的呼吸,也觉得盛一南没那么大的能耐,心里的疑虑消散。



    “青案姐,咱们先将就着用着上个月选出的翻译师?咱们不急,慢点找,多了去优秀的翻译师,盛一南算什么?”



    青案垂眸,点了点头,不知道是在回应冯哥,还是在安慰自己。



    等盛一南去上洗手间时,何玄白拨了个电话。



    “xx店,yy店……辞掉接待我跟盛一南的导购员。”



    对方没有丝毫的犹豫,“是。”



    离开桃苑商场时,盛一南看见一家奢侈品店外,一位导购员坐在门口哭。



    嘴里喊着自己好冤,没做错什么事情。



    模样十分委屈,商场里的保安将她架出去。



    盛一南咂舌,“那导购员,上午还瞧不起我来着。”



    “嗯,”何玄白掖了掖她鬓角的碎发,“恶有恶报,老天有眼。”



    盛一南转了转眼珠子,“不会是你吧?”



    “你觉得?”



    盛一南莞尔一笑,没回答。



    意味深长。



    *



    晚上十点半。



    毛颖坐在卧室的梳妆台上,为了验证效果,擦脸前,她拍了张脸部素颜。



    继而,神圣地拿出那款“三无产品”香膏。



    一开盖就是玫瑰花香。



    淡而不腻,沁人心脾。



    用手指勾了一小块,往额头和下巴处涂抹。



    这两块区域是她痘痘生长的高峰区,稍微用力摁一下,都特别疼。



    这香膏的吸收性特别棒,轻轻擦了一下,就被皮肤吸收了。



    涂抹过的地方,透着一股凉意。



    像是被春风轻拂的柳条。



    香膏的质地和气味就圈了她的芳心。



    这么小小一罐的香膏,竟然被帮佣用了三分之一,想想她就肉疼。



    当初她怎么就那么手贱,直接扔了呢?



    “叩叩叩!”



    门外倏然响起一阵敲门声,吓了毛颖一条。



    “小姐,家里遭贼了!”



    毛颖赶紧将香膏盖子盖好,藏好,一套动作下来,如行云流水。



    “这里的安保系统很好,不可能遭贼,”毛颖脸不红气不喘。



    外面的声音很焦急,“可是我的香膏不见了,我今天就出去替你买了个卫生棉,刚才正准备用,发现不见了。”



    那是她的东西!



    毛颖瞬间炸毛,“你意思是说我偷了?”



    “不是不是,我没有那个意思,”女佣觉得那个香膏是真的很好用,突然不见了,一颗心都凉了,整个人就很丧,“可能是我没看清楚,我回去子再找找。”



    毛颖嗯了声。



    全程对话,她都没有开门。



    开了门,那对方肯定闻得出来。



    她也不是全心全意相信这香膏有功能。



    她的皮肤是敏感型的,很容易过敏,平日用的护肤品,都是从国外一个美容药物研究中心开发出来的,价格昂贵得吓人。



    今天,她只涂了两个区域。



    往日里,每到凌晨十二多,痘痘总是会发痒,翌日起床,有的痘痘被挠烂,化妆时特别疼,还丑。



    当晚她的睡眠质量特别好。



    痘痘也不痒,被擦了香膏的地方,凉凉的。



    次日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梳妆台上看自己的脸。



    额头和下巴处的痘痘,真的小了一半。



    之前挠烂的痘痘,竟然愈合了。



    她怕心理干预有影响,翻出昨天拍的纯素颜照片。



    真的不是她的错觉!



    毛颖太兴奋了,拿着那小罐的香膏,用力亲了亲。



    第二个晚上,毛颖整张脸都擦了香膏。



    第三天,下楼吃早餐时,女佣都夸她皮肤好了很多。



    毛颖不想提偷香膏的事情,撒谎说去美容院做了护理。



    女佣没钱去,只有羡慕的份。



    毛颖今日要播报一个国际新闻,化妆师一想到要给她化妆,就特别头疼。



    今日看见她的纯素颜,被惊艳了一把,这吹弹可破的皮肤,是换头了吗?



    毛颖终于能挺直腰杆了,微微抬起下巴,这几天,同事们都是用那种羡慕惊艳的眼神瞄她。



    想不到,她也有今天。



    当天她播报的新闻是要点,加上皮肤好,化妆师没给她上后妆,直接杀进热搜前十。



    毛颖看着很多网友不喊她面粉主持人时,笑得直不起腰。



    她当即给毛彤打了个电话。



    “二姐,之前玄白的女朋友,给你的香膏,还有没有?”



    她后背也有痘痘,这几天用的勤,快要没了。



    话筒那边微愕,“你不是说不用那种三无产品?”



    “我错了,我发现以前的自己眼光很狭隘,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我了。”



    面子在美貌面前,一文不值!



    毛彤:“……”



    “我这里还有一瓶,你需要的话,我就给你同城寄过去。”



    毛颖得知还有香膏,哪里愿意等,“我现在开车去何宅。”



    何宅内。



    毛颖用过这东西,心里生了敬畏之心。



    她听过,有时候农村的一些土秘方,效果比医学科技还要治根。



    “二姐,玄白她女朋友,是干什么的?”



    往日都是一口一个乡下人,一口又是农村乡巴佬,现在说话都是有了敬意。



    “她说是开了个小网店。”



    “卖香膏的?”



    毛颖有钱,她可以买。



    “不是,听说是编织一些毛织品。”



    毛颖神情有些失落。



    那种东西不值钱。



    现在都是机器生产,哪里还有人工,麻烦不说,款式还老套。



    毛彤也知道,毛编制品已经不符合潮流了,估计生意惨淡,当时她也没有仔细问下去,“不过,她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种菜上,应该很会种植。”



    在酒店,又照顾死了四盆鲜花的盛一南,猛地打了个两个喷嚏。



    有人在夸她么?



    “那香膏是她自己做的?”



    “这个我便不知道了,”她只知道,盛一南有双巧手,会做竹细工作品。



    毛颖脸上是掩藏不住的落寞,不过,拿到一瓶香膏,马上又填补了她的不高兴。



    “姐,可以的话,你帮我问问,她在哪里买的。”



    毛彤浅笑着答应了。



    *



    时间拉回何玄白跟兄弟们聚会那天。



    袁野半途离开,也没说要去哪里。



    开着车子漫无目的在街上逛了一圈。



    兜兜转转,绕到了最熟悉又最陌生的袁宅。



    袁宅是个老宅子,内外看着古朴素雅,里面却大有乾坤,随便拎出一个角落的东西,都是稀罕的古董。



    京城遍地都是当官的,要说真正有皇家气派,有底蕴的,莫过于袁家。



    袁宅外面,车子爆棚,都是来为袁父袁隽庆生的。



    张灯结彩,宅内的笑声传到了宅外。



    宅子外面,一个佝着背的小老太,穿着打扮像极了上个世纪的大家闺秀。



    可不是袁老夫人?



    陪同的是管家。



    大多数宾客都已经进了宅子里,偶尔有那么三四人相邀而来,提着礼物进去。



    在门口碰见袁老夫人,礼貌打招呼,“老夫人身子骨很好,精神矍铄的,定能长命百岁。”



    袁老夫人笑了笑,礼貌回应。



    只有站在旁边的管家知道,他家老夫人,笑容并不达眼底。



    两位宾客是女的,一边走一边嚼舌根,“这老夫人善良和气大半辈子,疼了个白眼狼。”



    “全京城谁不知道,她将袁野当眼珠子疼,等来的是这结果,真是寒心。”



    “倒是她那位外甥,孝顺懂事,住在袁宅里,倒是有袁主子的气魄和风采。”



    袁老夫人黯然,拄着拐杖,时不时张望一下。



    她抬起手背,抹了一下眼角,低喃着,“沙子进了眼里,有些不舒服。”



    管家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老夫人,外面风大,对您膝盖不好,咱们回去吧。”



    “还早呢,没那么快开饭。”



    “咱们回去吧,”管家咬了咬牙,“少爷不会回来了,他说过,再次回来就是披……”



    “住嘴!”袁老夫人脸上染了一抹韫色,剁了剁拐杖。



    她是名门闺女,说话一直是温声细语,端庄大方的。



    管家在袁宅待了几十年,见她大声说话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你要是不耐烦,就自个进去吧,”她声音又温下来,只是多了分疏离。



    她就是这样子,平日极好说话,但触及袁野的事情,那就变得严苛。



    管家没走,脸带愧色,“老夫人,刚才是我多嘴了。”



    袁老夫人没吭声,迎着风又等了半个多钟,期间咳嗽了几声。



    她再次逡巡一圈,声音变得有些缥缈,“我老了,眼睛一天比一天模糊。”



    慢慢地,她会看不见一切。



    连捧在掌心宠着的宝贝孙子,面庞也会变得模糊看不见。



    袁野的车子停在一个角落处。



    春意盎然,路边的老榕树抽枝发芽,藤蔓状的植入垂挂着,让他的车子显得没那般突兀。



    怎么就过来了?



    袁老夫人进宅前,扭头看了眼。



    那双眼里,有太多沧桑,落寞。



    她的青春都给了丈夫和孩子,迟暮之时,给了他这个白眼狼。



    而她的丈夫,孩子,孙子的世界,她的占重比并不大。



    他视力好,怎么偏偏就看见了那般揪心的一幕?



    烦躁地扯了扯领带,他点燃一支香烟。



    如云似雾的烟雾,氤氲了他那双亦正亦邪的双眸。



    他不吸烟,只是静静看着那根烟,夹在修长的指尖,慢慢地燃烧,最后殆尽。



    尼古丁的气味,慢慢压下心头那股噪乱。



    刚发动引擎,又熄了火。



    顶了顶后牙槽,他从驾驶座上出来,往袁宅走。



    走了百来米,前面一辆黑色的法拉利在轻微晃动。



    里面传处男女粗重的喘息声。



    没吃过猪肉不代表没见过猪跑,比这更刺激的野战,袁野也听过见过。



    他是不屑多管闲事的。



    可法拉利的男主,是京圈颇为赞誉的叶青松。



    这是袁隽亲姐袁苏的儿子。



    除了姓叶,地位比他这个袁家少主还要高,名声也不似他狼藉。



    倒是人人夸赞的,政界两袖清风大有为青年。



    外界都道,袁隽跟袁野父子决裂,这诺大的家产,将会给叶青松。



    此时的叶青松,米青虫上脑,正在车内宽衣解带,找刺激呢。



    袁野知道,自己被称为“白眼狼”,少不了政界有为青年背后的帮忙。



    这一片都是老宅,住的都是有底蕴的大家族。



    城市发展,老宅这边虽然变化不大,总归是有些变化的。



    袁野在一家小超市买了个儿童录音的小青蛙。



    在网上找了一段警鸣声。



    托一位送外卖的男子,将小青蛙放到了黑色法拉利后面。



    一阵尖锐的警鸣声,吓得车内的叶青松软了。



    袁野往袁宅里面走,法拉利里传来女人的惊呼声,继而是叶青松的低声呵斥。



    一名穿着性感的女子披头散发下车,在车后发现了一只发出警鸣声的青蛙。



    她低咒一句,狠狠踩了几脚。



    一字高跟鞋脱臼,脚心踩到录音青蛙,疼得她蹲下身子,蜷缩起来。



    袁野面色无澜,只是那邪肆的眉毛,显得有些嚣张。



    白衬衫黑裤,显得修身俊挺。



    手腕处的袖口没扣,手腕劲瘦,骨节微微突出,张扬又禁欲。



    偏偏,骨子里流淌着名门贵胄的矜贵,一点也不显违和。



    袁苏厌最厌恶的便是这点了。



    这是她跟叶青松身上,模仿都模仿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