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594章 小傻瓜
    下午五点!



    何金银从那紫罗兰会所出来以后,接着,便前去江雪公司。



    刚才,二人微信聊天,江雪约了他,今晚出去逛街、看电影。



    这倒是很少见的一件事!



    何金银相当期待啊。



    要走的时候,马勇他们都问要不要开车送他去。



    他们想要用那劳斯莱斯车队,送何金银。



    何金银连忙摇头拒绝了。



    这要是真坐着王重明的劳斯莱斯车队,前往江雪的水肌肤公司,他们公司都会沸腾的。



    这太高调了,不符合何金银的作风!



    何金银出去以后,拦了一辆车,打了一个滴,来到了江雪公司。



    到了江雪公司,然后径直去了江雪的办公室里。



    此时,江雪手头之上,还有一点工作。



    何金银就坐在旁边,等待着她下班。



    江雪的面前,放着半杯咖啡,这半杯咖啡,是她还没有喝完的。



    何金银有些渴了,走到了她的面前,端起了那半杯咖啡,喝了起来。



    江雪看到了,也没说什么,反而脸庞之上,浮现出一抹晕红。



    她刚才注意到,何金银喝咖啡的时候,那嘴唇,刚要印在了她喝咖啡的地方。



    这岂不是说明,二人间接接吻了?



    “狗粮,又被喂了一口狗粮。”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何金银、江雪的大胃王张晴,突然嘀咕了这么一句话。



    这话,又惹的江雪脸庞一红。



    不过,那抹绯红,就像是雨后的彩虹一般,停留的时间很短。



    绚烂、美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



    “小晴,你年纪不小了,该考虑,找个男朋友了。”江雪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张晴听到这话,愣了一下:



    “江总,你是不是被人夺舍了?以前,你可是看到男人都烦的,看到男人都肝疼的,怎么现在,居然还劝起我找男朋友来了?”



    确实,半年前的江雪,那个时候身患恐男症,看到男人,肝都疼的。



    有男人接近她,肝更疼。那个时候,别说劝人找男朋友了,就连看到男人都烦啊。



    可是现在,她突然破天荒的劝张晴,找男朋友!



    张晴怀疑她被夺舍了,也是有依旧的。



    江雪听了这话,自己也沉默了下来。



    是啊,这半年,自己的变化,真是大呢。



    这种变化,是由内而外的。



    是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她变得,比以前更乐观看世界了。



    而这一切,她发现,都是因为,身边的那个默默无闻,默默守护自己的男人。



    看向何金银,发现何金银端着自己喝过一半的咖啡,正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挪威的森林’,安静的看着。



    窗外的夕阳,红晕晕的。



    那远处的天空,难得的出现了多年前不曾出现过的火烧云。



    天边的红晕,散落在这人间。



    江雪发现,这人间,有那么一个长久陪伴自己的人,有那么一个能让自己一直变好的人…



    这人间,可真值得!



    ……



    下班以后,江雪和何金银离开了公司。



    江雪拿出手机,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



    “妈,今天我们两个人不回来吃饭了,可能会晚点回家。”江雪对着电话那头的楚云秀说道。



    “啊…怎么了?”楚云秀问了一句话。



    “我们准备去看电影、逛街。”江雪说道。



    楚云秀听了这话,沉默了一会儿,接着,点了点头。



    “好,你们去吧!”挂断电话以后,楚云秀不由看向了身边的江如海。



    江如海一脸迷惘,问道:“怎么了?”



    楚云秀问道:“当初,你追我,追了多久啊?”



    “啊…怎么突然问这事?这么多年了,具体的,我哪里记得啊?大概…大概几个月吧。”江如海说道。



    “噢。那你记得,我们认识多久以后,第一次去看电影的呢?”楚云秀问道。



    “第一次看电影,我想想啊。”江如海那个时候,电影院还不怎么普及,不过,他们是知识分子。



    所以,看电影还是会去的。



    “认识了三个月左右,然后,去看的第一场电影吧。”江如海想了起来。



    “噢。你说,何金银和小雪,认识多久了?他们结婚,多久了?”楚云秀又问道。



    “结婚三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



    “结婚,都三年多了啊…可他们,还是第一次去看电影呢。时间,过得真慢。”楚云秀嘀咕了一句。



    江如海听了这话,沉默了下来。



    “我总觉得,他们认识不止三年,好像在很多年前,就认识了一般。”江如海说道。



    “其实我第一眼看到金银的时候,我就觉得好眼熟,好像以前,在哪见过他一样。特别是那双眼睛。”楚云秀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是啊。”



    或许,他们两个人,早就认识。



    只是,当时他们认识的太早。



    他记得她,她却不记得他。



    时间啊,有些人觉得你过得太快。



    有些人,却觉得慢点好。



    余生还很长,有些时候,慢一点好。



    ……



    何金银、江雪二人,给家里打了电话以后,接着,何金银去地下车库,将车开了过来。



    江雪坐上了副驾驶以后,何金银对着她问道:“去哪呢?”



    “去财富广场那边吧。”江雪沉吟了一下,出声说道。



    工作狂的她,以前很少出去逛街、看电影这些活动。



    财富广场,那边是附近最大的商圈,年轻人都喜欢去那边吃、喝、玩。



    那里有附近最火爆的一条美食街,有世界各大品牌商铺入驻,有好几家大型电影院,有各种娱乐场所…



    不过,江雪很少去那边。今年一年,还是第一次去咧。



    何金银也很少去那边,他回来这半年,娱乐的时间比较少。而且,如果身边的人,不是江雪的话,他一个人,又怎么会想着看电影、吃火锅、喝奶茶这些事呢?



    车子启动以后,便朝着财富广场那边看去。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便抵达了财富广场。



    将车子停好了以后,二人下了车,前往那条美食街。



    “这里的人可真多啊。”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年轻人,江雪忍不住说道。



    何金银点了点头,看了看周围,发现,来这美食街逛街的人,都是那些年轻的情侣们。



    他们穿着时尚,很多还是大学生们,当然,也有很多年轻的白领们。



    他们手牵手,脸上绽放着笑容。



    有一对情侣,女生拿着一根冰淇淋,然后用勺子,勺了一勺,递给身边的男朋友。



    那男朋友,张大了嘴巴,然而,那女生却将那一勺冰淇淋,放入了自己的口里。



    两个人顿时大笑了起来。



    江雪此刻,突然看到前面有个卖冰糖葫芦的,顿时间,眼睛一眨不眨,盯在了那里。



    何金银看了以后,旋即,朝那卖冰糖葫芦的人走去。



    走到了他面前以后,买了一串,接着,递给了江雪。



    江雪接过那冰糖葫芦,咬了一颗,然后,递给何金银。



    “你也吃。”她温和道。



    何金银也咬了一颗,两个人,肩并肩,走在那熙熙攘攘的街上。



    有些人,快的一天就可以牵手、接吻、然后去酒店…



    有些人,结婚三年多了,但是,连签个手,都会面红耳赤。



    两个人肩并肩走着,走在那人群中,两只手,却始终都没有牵在一起。



    但是,慢慢走动的时候,两只手,偶尔的触碰,却让两个人的心跳加速。



    轻轻的咀嚼着冰糖葫芦,江雪在那人群中央,停了下来。



    何金银一愣,扭头问道:“怎么了?雪姐,怎么停下来了?”



    江雪扭过头,面对面,看着何金银,看着他的眼睛。



    周围很热闹,但是,在此刻的江雪眼里,周围,却什么都没有。唯有眼前,那一个男子。



    “何某人,在我小时候,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的样子,我很喜欢去一个孤儿院门口玩。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个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也曾送过我,一串冰糖葫芦。他的眼睛,和你好像!”



    江雪一脸认真的看着何金银。



    何金银听了以后,沉默了下来。



    “怎么,你吃醋了吗?”江雪看到何金银不说话,问道。



    摇了摇头,何金银说道:“没有。”



    “哼……”江雪又咬了一口冰糖葫芦,“没吃醋?”



    她不开心。



    “吃了。”



    “吃了?”江雪又哼了一声。



    她又不开心。



    女人,有时候,总是在喜欢的人面前,这么无理取闹。



    你粘人,她不开心,你不粘人,她又不开心。你吃醋,她不开心,你不吃醋,她又不开心…



    旁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一张张陌生的脸,浮现在眼前,又慢慢消失。



    站在人群中的江雪,她的美貌,让她成为人群中最为焦点的存在。



    周围的不少人,都朝她看来。



    此刻的的她,眼里却只有面前的这一个人。



    伸出手,仿若周围已经没有人,仿若,这热闹的街头,已然变成了她心中,那二人世界里的海滩和花海。



    “小傻瓜,你过来,牵起我的手。”江雪说道。



    何金银愣了愣,这句话,好熟悉啊。



    仿佛,在多年前,那个雨夜中,那个孤儿院门口,一个小女孩,对她说的话。



    那个时候,小女孩的家要搬离那里了。



    那一晚,她来找他告别。



    那一天,她穿着白色的裙子,在那小雨中,被雨得湿了她的头。



    在风雨中,她的嘴唇冷得直哆嗦。



    她重重的敲着孤儿院的门,孤儿院里,那一排排痴情人种的仙人掌树,在那雨夜里,奇迹般的开着花。



    “小傻瓜,小傻瓜!”小女孩一边敲着门,喊道。



    那个时候,她叫小傻瓜。



    小傻瓜听到她的声音,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一咕噜跑了过来。



    隔着一道铁门,隔着那夜里的漆黑,隔着那空气中的雨丝,两个小孩,相互的凝视着对方。



    他看着她的眼,她看着他的眼。



    “小傻瓜,我要搬家了!”



    “噢。”小傻瓜摸了摸头,傻乎乎的应道。



    “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小女孩问道。



    “我…”小傻瓜沉默了一会儿,“我以后,还能见到你吗?”



    “不知道。”小女孩摇头道。



    “怎么样,才能和你一直在一起啊?”小傻瓜又问道。



    “听我婆婆说,一个男孩子,如果娶了另外一个女孩子,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小女孩说道。



    “啊,那我…那我可以娶你吗?”小傻瓜还不知道,‘娶’是什么含义。



    小女孩,却比他更早熟一些。



    她没有回话,只是伸出了手,对着他说道:“小傻瓜,你过来,牵着我的手。”



    他慢慢的走过去,走过去…



    雨夜中,他们之间,隔着一道铁门,隔着,那漆黑的夜,隔着,那看不见的家境,隔着,那不明确的未来。



    小傻瓜走过去,想要伸出手,牵起她的手。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小女孩被她的家人抱走了。



    他的耳边,多少年来,一直回荡着那一句话。



    “小傻瓜,你过来,牵起我的手!!!”



    何金银此刻的眼眶,有些微红。



    在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的耳边,这一刻,再次响起了那句话:



    “小傻瓜,你过来,牵起我的手!!”



    他走了过去,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无视了这整个世界的隔阂,无视了他们之间,所有的未知,无视了时间和空间,无视了雨夜和黑暗…



    他,牵起了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