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陌简指着郁郁葱葱的山林,道“那两名闻剑宗女弟子,告诉我大荒孤城的人就住在这儿,我们两个沿途问过去肯定不合适。
对了,我记得宗主好像教过你一门侦查用的法术,现在能施展吗”
“当然可以,师兄你就瞧好吧”
明空梓琳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空白的纸条,接着解下腰间悬挂的白玉管。
打开拇指粗细的白玉管,里面存放着几根炭笔,她倒出其中一根,在纸条上画下复杂的纹路。
一边画,她一边向师兄介绍“这个不叫侦查用的法术,它可是有名字的,称为御兽通灵。
我突破神境以后他才肯教授,花了大半年才学会。
符咒不难,就是施展起来对精神的控制力要求很高。”
着,明空梓琳已经将符咒画好,随后她抬起头对着树林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张望了片刻,她抬手打出一道蓝幽幽的气劲,冲入茂密的树梢之间。
哗啦啦的枝叶碰撞声响起,接着一只毛色鲜亮的喜鹊被卷了下来。
喜鹊落入明空梓琳玉掌之中,翅膀和双脚被气劲牢牢锁住,只能慌张地扭动脑袋,叽叽喳喳乱剑
“别害怕,又不会吃了你”
梓琳往纸条内注入气劲,将符咒纹路点亮,随后沿着纹路的中心撕成两半。
一半贴在自己手心,另一半贴到喜鹊脖子后面。
符纸一贴上去,喜鹊叽叽喳喳的叫声骤然停止,身体哆嗦几下,晃晃悠悠地站起来。
撤去包裹翅膀的气劲,喜鹊并没有飞走,而是呆呆地停在手掌上,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方。
明空梓琳扭头询问李陌简“师兄,大荒孤城的衣服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子”
李陌简托着下巴皱眉思索“嗯大荒孤城好像没有宗服,你问这个做什么”
“御兽通灵是控制活物帮助自己寻找东西。
鸟儿比较笨,无法辨认太过复杂的内容,所以只能从衣服的样子入手。”
“容我想想。”
李陌简原地走了几圈,回答道“大荒那边风沙比较大,所以大荒孤城的人经常穿戴头巾,用头巾把脑袋裹起来。
现在到闻剑宗,我也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包裹头巾。
嗯对了,大荒孤城城主的手下,倒是有固定的衣服。
衣服颜色我记不清了,不过他们的衣服上,绣有个大大的令字。”
“师兄,你这个线索没用啊鸟儿又不识字”
见师妹有些焦躁,李陌简赶紧安抚“别急,我再想想,再想想
嗯嗯我想到了,他们的那个令字是红色的,非常显眼。”
明空梓琳嘟起嘴巴,歪头看着师兄,师兄的回答听上去咋这么不靠谱呢。
“只有这些”
李陌简摊开手“我只能想到这些。”
“好吧,那我试一试,希望这只鸟儿能聪明一点。”
明空梓琳把握有符纸的手,贴到自己额头,闭上双眼集中精神。
通过撕成两部分的符纸,她把衣服上有红色大字这条线索,传递给喜鹊。
喜鹊晃动的脑袋,似乎在努力接收这股精神信息。
片刻后,它张开翅膀拍打,做出飞行的动作。
梓琳睁开双眼,把手掌往上一抬,喜鹊被抛向空中,啪塔啪塔扇着翅膀飞远。
李陌简对着空仰望,问道“师妹,这就放走了”
“师兄放心,会飞回来的,别忘了还有一半符纸在我手上。”
罢,明空梓琳走到路边,扫开一块石头表面的落叶,坐下耐心等待。
被御兽通灵所控制的喜鹊,在山上绕着圈子飞校每当看到房屋之时,它就会降落下去,停到窗户外面往里瞅。
屋内的修炼者,当然会发现叽叽喳喳鸣叫的喜鹊,但只把它当做普通的鸟儿,根本不予理会。
明空梓琳在贴符纸的时候,特意将喜鹊脖子后面的羽毛扒开,贴好之后再将羽毛盖上去。
除非有人抓住喜鹊仔细检查,才会发现符纸,不过没有修炼者会闲着无聊抓鸟儿玩。
喜鹊一处房屋接着一处房屋搜索,很快飞到山峰另一侧的山脚。
这里也有房屋,总共五栋。它降落到屋子外,落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张望。
第一间屋子内,有名修炼者正躺在床铺上打瞌睡,他的外套扔在一旁,被桌子遮住看不到详情。
喜鹊可不会跳进屋子里面去仔细查看,它飞离窗框,落到第二间屋子的窗户上向内张望。
这次它找到了目标,里面一名修炼者身穿长袍,正坐在桌子后边喝茶。
衣服上有个明显的大字,是红色的。
它叽叽喳喳叫了几声,拍打翅膀绕着五栋屋子飞了一圈,转头就往远处飞去。
然而它刚刚扑扇了两下翅膀,还未飞出两尺的距离,就有一个网兜从半空中罩下来。
网兜迅速收紧,把喜鹊捆成一团无法动弹。
接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从屋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一把简易的木弹弓,蹦蹦跳跳地蹲到喜鹊边上。
这女孩就是扮作郑秋义妹的谷雅。
谷雅拎起网兜,笑眯眯地自言自语“哈哈,这下有东西玩了
别害怕,以后你就是我的宠物啦,我会把你训得非常听话,指哪儿飞哪儿。”
正着,谷雅解开网兜的手突然停了下来。
她察觉到这只喜鹊不对劲,似乎有些傻,除了叫唤不会做出挣扎飞走的动作。
翻动喜鹊,她很快就发现后颈羽毛下,藏着一张叠起来的符纸。
“这只喜鹊居然被符咒控制了”
谷雅见多识广,自然知道有一种法术,能控制飞禽走兽为己用。
于是她抓着喜鹊跑进屋,抿着嘴巴琢磨控制者放飞喜鹊来茨用意。
“控制鸟儿这种不太聪明的动物,只能做一些简单事情,刚才它在外头绕着圈子飞行,应该是在寻找什么。”
回头撇往床铺的方向,郑秋盘坐在上头,正闭着眼睛静心运功。
谷雅有些猜出喜鹊的来意“估计是来找饶,用这种方式找人,肯定是找最为特别的人。
这里特别的人,唯有自己和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