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虫草”
叶非凡停下手里的活计,起身来到花盆前。
狗尾巴草的外形,看不出什么不一样,区别就是上面还有许多细小的紫色花蕾。
“系统鉴定一下。”
“鉴定需要十积分,确定是否继续鉴定”
“鉴定。”
“迷虫花多年生草本植物,花朵不易被察觉,对普通虫类有天然压制效果,气味可以让其他特殊虫类厌恶。”
叶非凡有些错愕,看不出来捕鱼滩的渔民都这么富有的吗
系统给的鉴定结果比较神奇,判定其为迷虫花,而不是驱虫草卖鱼强不识货啊也不排除他在装傻
“强哥,着草我可以摘一根看一看吗”
“摘吧,这东西来年会重新生长出来的。”
得到了首需,叶非凡找了一根迷虫花,让系统将其移植到里梦田里。
第一次来人家,也不好拖延时间问这问那的,所以叶非凡很快便返回去和卖鱼强处理其他食材。
螃蟹需要刷洗鱿鱼和老鳖都需要用开水烫掉皮膜鳝鱼需要开膛破肚泥鳅需要挤掉体内杂质剥大蒜清洗辣椒
忙活完事情,叶非凡便进厨房帮忙招呼炉灶内的火焰。
卖鱼强家的厨房里有两口大灶,其中一口烧着一大锅开水,另一口刚刚把米饭蒸熟。
不一会,苏大强也来厨房招呼另一口大灶的火焰。
没有了累赘,桂芬也可以安安心心地二次加工洗好的食材,卖鱼强也在后面拿着处理好的皮皮虾走了进来。
卖鱼强和桂芬一人霸占一口大灶,甚至还把电磁炉一起用上,不得不说十分彪悍。
电磁炉的蒸锅里是放了一条改刀后的石斑鱼,撒上姜片大葱上锅就蒸。
大锅里的开水也被舀到分别装了鳝鱼段和泥鳅的两个盆里,为的似乎是把粘液去除。
晚上八点半,众人这才结束了烹饪。
“我去关一下门,你们上菜。”
苏大强他们负责上菜,卖鱼强则一个人走出厨房。
上完菜,卖鱼强也从外面走了进来,随手把房门关了起来。
桂芬发了碗筷,苏大强倒了满满三大碗酒白天没有好好陪客人喝酒,只能拿晚上这顿来弥补
桌上的菜市比较丰富,有爆炒田鸡、干锅牛蛙、黄焖泥鳅、爆炒鳝鱼片、爆炒田螺、辣炒螃蟹、油炸小虾米、油炸花生米
比起前世的海鲜大酒店,此刻的菜肴才是最丰盛的。
叶非凡还是开启了系统的幻术能力,只是不断把酒碗里的酒倒进空间里,给牧场自行降解消化。
桂芬很快吃完了饭,回厨房收拾东西去了。
苏大强喝了三碗酒,脸色却有些纠结,听卖鱼强打趣是他爹最喜欢的京剧频道开始了。
叶非凡也不是什么情商为零的笨蛋,当然是一阵好说歹说劝老人去看电视,卖鱼强陪他喝就可以了。
苏大强离开后,饭桌上只剩下了叶非凡和卖鱼强很多东西,现在可以问下去了。
只是看着叶非凡支开父亲,卖鱼强便知道了这个老弟还是好奇早上的问题,但他还是试着询问道“幽魂湖的问题,老弟你听过多少”
“我听说湖里镇压着一条龙,这是真的吗”
“真不真我不知道,但是我小时候却听爷爷说起过,幽魂湖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去的地方你知道什么力量可以镇压龙吗”
叶非凡摇了摇头,他还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那就是怨念的力量我爷爷说那条龙是被人设计吸引过来的当时天资城的城主野心极大,想要自立为王,但缺少气运,所以便设计把龙吸引了过来”
“那场战斗最终是城主赢了,他斩杀了龙以牺牲天资城无数人的性命威代价,这才将龙魂镇压在幽魂湖那场战斗后他也孽障缠身,没有挺过一周就去了”
“龙魂虽有怨念,却也不敢主动破开封印出来,因为他知道那会承担多么可怕的因果”
“封印一破,怨气横空,万鬼出行,所过之处必为一片疮痍这份因果到头是要波及后代的,轻则心魔丛生,重则绝孙断户”
“那龙不是傻子,需要的是一个替身,一个能代替他成为因果承担者的替身只要有人破开了封印,那份因果就不会落在他头上,但破开封印的人势必要承担这份可怕的因果”
看不出卖鱼强还是一个信佛的,叶非凡也不由有些哑然。
命运和因果这东西缥缈的很,信则有,不信则无但当他们真正降临的时候
叶非凡轻轻摇了摇头,暂时祛除危险的想法,问道“那里禁止下湖,就是怕封印被破掉吗”
“就是这个道理,那里绝对是禁忌之地,幽冥村和幽灵村就是镇守幽魂湖的守护者家族,防止外人去破坏封印。”
卖鱼强说了两个村子的身份,叶非凡深深的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恐惧感自己十年前感受到的目光,莫非就是监视的力量
“原来是这样啊,那还上老老实实待在捕鱼滩好,没有什么危险”
为了探口风,叶非凡先是大大的夸赞了一番捕鱼滩的风气,夸得卖鱼强的目光都诡异起来。
“强哥你怎么了别这么看着我,怪吓人的。”叶非凡拍着胸口,身体哆嗦了一下。
盯着叶非凡好一会,卖鱼强打了一个瞌睡,带着几分心累的神色道“我算是知道了,老弟你是第一次来天资城吧”
“是啊,没什么问题啊”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还没有到十点钟就锁门吗”
“难道不是睡得早起得早”
“那是被逼的,不管什么情况,十一点四十之前一定要躺在床上,还不能大声喧哗,否则第二天乡亲们只能去溺水河里找你的遗体了。”
“怎么不是说不通啊,好好的人怎么跑水里去了”叶非凡一脸“惊慌”,说话都有些不利索。
“所以我们一直都恪守底线,这才活到了现在。”
“莫非强哥你以前也遇到过”
卖鱼强一脸回忆,掏出香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沉默了几秒钟。
“算是吧,我还记得那是我十三岁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