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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是什么对子?我这才刚来京城,还真没听说过什么千古绝对,你快说说是什么对子?我可不相信什么对子能够那么难。”



    说书人一听不由笑了,却并没有如那人所急的说出上联,反倒不紧不慢的端起茶杯润了润嗓子,这才道:“那小丫鬟说,礼尚往来,既然对方出了对子,她对出来了,那么按照规矩,就由对上之人出对子,至此,即便有人想要反对也没法自圆其说。”



    “那小丫鬟讨喜一笑,说出了上联,大家请看。”



    说着,就将一旁的纸展开,上面折痕明显,显然这张纸上的上联不是今日写的,说不定今天这回说书的内容,也说了不少遍,但是众人都饶有兴致的听着。



    那人一看说书人展开的上联,念了一遍,不由皱了眉:“这......果然算是千古绝对,可这真的是一个小丫鬟想出来的吗?会不会是那个小丫鬟的主子暗地里帮她出的?”



    本来他前面一句众人还跟着思索,但是听到最后一句,在场之人不由都笑了:“这怎么可能?虽然我们都没参加宫宴,但是也听说了,五品以上的官员都一同参与,在场几千几万双眼睛,更甚还有不少文臣武将,就算是再小的声音只要一开口,定然有人发现,更别说护国侯府的小侯爷可是武将出身,虽然不可能胸无点墨,但是却也没听说过多有才学,你想多了。”



    “对对对,也就是空有好皮囊和好家世,吃喝不愁,要我我也不学那么多。”



    “是极是极,那些人辛辛苦苦考功名,的确是光宗耀祖,但是更多的还不是想要有个前途吃穿不愁?”



    那人听了一会儿,又看着上联皱了皱眉,好一会儿才迫不及待问道:“那当朝第一太傅没能回答出来,不知我们泱泱大岚可还有能对出的人才?”



    说书人抚了抚靑须,猛地一拍醒木,这才:“欲听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这么一说,也不管在场之人的嘘唏可惜,那说书人径直坐下拨着花生,喝着茶水歇息。



    那个人听到兴头上,却不料说书人停下了,心中如挠痒痒般的难受,索性又叫来小二,点了几样小菜,坐在那说书人对面:“说书的,你看你这给我吊起的胃口,我也不问下联,我只问问你,你一直说小丫鬟小丫鬟,有多小啊?我可不信是个十几岁的小丫鬟就能够出这么难的对联,就是第一才女也不为过吧?”



    说书人看到面前的几样小菜,眯眼一笑,夹了几口,啧啧道:“既然你这么诚心,我就告诉你,那个小丫鬟,听说今年还没及卉,至于那上联出自何处,你还是明天再来听的好。”



    见他实在不说,那人也不勉强:“行,明天来就明天来,你什么时候开始说书?我可不想要错过了。”



    “每日正午时分我都会来给大家说上一段,你那时候来就行。”



    自然,茶馆中还有不少人在议论当日宫宴之事,孟薇心中乐呵,从宫宴过后的第二日,她就知道外面有传闻了,但是没想到过了这么几个月,竟然还会有人拿来作为闲暇的消遣。



    孟薇轻啜一口茶,小二正巧端上孟薇要的点心。



    如之前一般,孟薇先是观其色,而后再尝其味。



    这倒点心的名字叫做密三刀,属于甜点一类。



    茶馆的点心不像酒楼那般以鲜咸为主,酒楼的那些酒菜是为了下酒,而茶楼的糕点则大多数以甜为



    主最为佐茶。



    而密三刀,则是一道蜜制的甜品。



    观其外表浆亮不粘,轻尝其味香甜绵软,芝麻香味浓厚,十分可口。



    自然,现代也有这倒甜点,本以为她在现代尝的就已经算是正宗的了,但是比起这回尝的,只能说不如现在的三分之一。



    相传这甜点在宋朝时被苏轼命名后就名声大噪,但最早之前是什么时候有的,谁也不知道。



    密三刀用的食材是小麦粉和饴糖,油则是用的花生油,虽然食材简单,但是对食材的分量和都是一项考验,自然,还有最后上饴糖的时候的温度可以说是重中之重。



    古代不像现代有温度计,甚至在现代,一些厨师为了精益求精,还会花大价钱购进一些能够精确计算温度甚至定时的仪器,只为了把食物的味道做的更为完美。



    但是这古代竟然做的比现代她吃的那家顶级餐厅味道都要好,想必除了食材之外,师傅的火候功夫也定然掌握的如火纯清。



    茶楼的糕点自然不可能很多,要不然每个人品茶点一碟就够了,况且这密三刀的食材简单,没有云吞的那么负责昂贵。所以价钱还是很合理的,一小碟只要二十文。



    不过还要加上茶水还有给说书人的钱,孟薇也大方,直接给了五十文,而后这才离开。



    如果说一开始孟薇还有点怀疑那个小乞丐话的真假,那么现在孟薇倒是信了。



    因为密三刀不错,倒是让孟薇开始期待另一个小摊上的东西有多好吃。



    出了茶馆没多久,孟薇便到了小乞丐介绍的那个小摊山,老大娘的衣裳洗得有些发白,但身上的衣着却很是爽利干净,就连那小摊上也干干净净没有什么脏污,看着倒是让人放心不少。



    可能是过了正午时间,摊子前只有两人,二人接过摊主递来的东西便离开。



    孟薇见此,一边数着铜板,一边脚步轻快的上前,将铜板递给那位大娘:“大娘,我要一个驴火烧。”



    “我要一个驴火烧。”



    与孟薇声音一同响起的,还有另一道男声,声音很好听,让她下意识的转头看去,就见一个面色微冷,但相貌堂堂的年轻男子也伸手将手中的铜板放在大娘的小摊上,而后亦是朝她看来。



    孟薇愣了愣,一眼便认出这人是谁。



    前世本就因为时常接待不同的客人,且她的酒店,能让她亲自作陪的都是身份不菲之人,所以孟薇虽然说不上过目不忘,但却也会下意识的注意几分。



    当然,之所以对这个男子注意,则是因为宫宴当日他就坐在叶子川不远处,与宓兰芝正对面的地方,当时楚惊风还私下里看她对宓兰芝不喜,就悄悄地指了对方告诉她,这是宓兰芝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宓苑霆。



    护国侯府和镇国候府本来就是针锋相对,想起刚才在茶馆听到的说书,孟薇未免对方因为她之前为难宓兰芝的事情报复,孟薇故作不认识对方,连个招呼没打就转过脑袋。



    孟薇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小丫鬟罢了,既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家世,再说这



    离宫宴都已经过了近三个月,对方应该不可能记得她。



    可惜很快,孟薇便被打脸了。



    “你也爱吃驴火烧?”



    孟薇看去,确认对方在和自己说话,依旧想要混过去,不可思议的指了指自己:“这位公子,你是在和我说话?”



    对方定定的看着她,点了点头:“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想我妹妹你应该熟悉,我妹妹叫宓兰芝。”



    “这......”她真倒霉,出来逛个街都能遇到拐着弯的对头,这人不会真的是来替妹妹出气的吧?



    那知对方继续道:“你那个对子真的是听人说的?而且也真的不知道下联?”



    对方都说的这么明白,她要是再装傻也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对于这个问题,孟薇再傻也知道不能说实话:“宓小侯爷怕不是忘了,我不过才学认字没多久,字都不一定认的全,再说那上联也不是我出的,能记住上联就够我沾沾自喜的,至于下联......我听说宫宴过后没多久,四皇子就想出了下联,怎么宓小侯爷不知道?”



    孟薇这话可不敢有任何挑衅的成份,而是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以第三人的口吻叙述罢了。



    可谁料她话音才落,就见对方沉了脸:“你在叶子川面前也是这么说话的?就算他宽容不计较,但是你一个小丫鬟胆敢不自称奴婢,不怕主家将你发卖吗?”



    听出对方并非问责的语气,孟薇也放松不少:“宓小侯爷,我在我们小侯爷面前自然不是这么称呼的,只是一来,我不是镇国候府的丫鬟,二来我也已经除了奴籍,所以在外难不成买个吃的都得说,大娘,劳烦给奴婢拿个饼?”



    说到最后,孟薇不觉翻了个白眼,她又没有卖身给镇国候府,对方也不是她的金主,她为什么要自称奴婢?



    她是吃多了撑得慌吗?



    不过想到这,孟薇还真是觉得已经有六七分饱了,不过闻到这香气,孟薇表示还能再吃一点。



    许是没有想到孟薇会这么回答,宓苑霆眼中男的带了抹审视的意味,他其实心里猜测当初四皇子对出的下联便是孟薇给的,毕竟那个对联有多难,即便那是在宫宴之后几天才对出来,但他还是觉得时间有些快了。



    只不过他一直找不到证据,所以他也只能是猜测。



    哪想好不容易遇到孟薇,看来他是问不出什么了。



    可想到孟薇是叶子川的小丫鬟,他又忍不住开口了:“你在叶子川身边能够忍受他的怪脾气?如果你想要脱离护国侯府的话,我可以帮你。”



    “宓小侯爷这是何意?”



    孟薇虽然问着,可目光却一错不错的看着大娘熟练的将驴肉装进火烧,用油纸包着递给她们二人。



    “谢谢大娘,”孟薇接过驴火烧,朝大娘甜甜一笑,而后有看向宓苑霆,“那个,宓小侯爷,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至于刚才宓苑霆说的话,孟薇权当没听见,她也更不想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了。



    宓苑霆接过自己的那份驴火烧,看向孟薇:“我的提议你好好考虑,你虽然年纪还小,但是我瞧着你也是个通透之人,与其在叶子川身边当个小小的丫鬟,顶了天及卉后被抬成通房,对你来说倒是可惜了,你若是后悔,可来这位大娘小摊上给我留话,我每月都会来一次的。”



    对方说完,就这么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让孟薇愣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贵妃误会就算了,至少是因为老太爷写的亲笔书信闹的乌龙,但是这个镇国候府的小侯爷这个说法就奇了怪了,她清清白白的小丫鬟,又这么勤勤恳恳的打工,怎么在别人眼里都好似她是为了攀龙附凤?



    就算真的要攀,难道她的目光就那么短浅,一个通房就够了?



    手中的驴火烧隔着油纸将热度传至手中,烫得孟薇回了神,忙换了只手,被烫的手指忙捏了捏耳垂,这才觉得好多了。



    再看拿到越来越远的背影,孟薇撇了撇嘴,算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她的理想可远大着呢,这里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把这事抛诸脑后,孟薇闻着那冒着热气的鲜香驴肉,毫不犹豫的咬了一口,那久违的驴肉,带着滚烫的汤汁,烫的孟薇不由张着口直吸气。却又舍不得吐掉口中的食物。



    好一会儿,那温度冷却下来,孟薇这才吞咽下去。



    驴火烧和和肉夹馍其实看起来很相似,相同的火烧,也就是外边的夹膜,不同的则是肉馅。



    肉夹馍用的肉馅是肉臊子,其馍外观焦黄,条纹清晰,内部呈层状,饼体发胀,皮酥里嫩,食用时温度以烫手为佳。



    至于驴火烧,则是用卤好的驴肉伴着老汤汁加入酥脆的火烧里面。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一来这驴肉比起猪肉来说要贵一点,二来驴肉的工序也要复杂的多,驴肉先以大火后以温火炖,配以近二十种调料,烹煮时间长,熟度透彻,色泽鲜嫩,肉香而不柴,香味绵长,酥软适口。



    驴肉不仅美味,且能够补气血,不少人都尤为喜爱。



    孟薇自然也喜欢,这可是正宗的驴肉,孟薇一尝便知。



    比起后世那层出不穷的牛肉干没有牛肉,鸡肉不是鸡肉的食物,这个要真诚得多,至少肉是真的,且分量也给得足足的。



    孟薇一边吃着,又买了点布料和小东西,这才回了护国侯府。



    早上出的门,但回到护国侯府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再过一个半时辰就要吃晚饭了。



    孟薇歇了会,这才将买来的东西送给厨房里的几人。



    虽然她这连短途旅游都说不上,但是孟薇作为府里难得有假期的人,即便是主子批准的,但是有些富力享受惯了,难免会招来眼红,再说她现在有银子,自然不会吝啬这么一点,如果一点点的银子能够收买人心,她可是很愿意的。



    她给真儿准备的是一对小小的银耳坠,真儿年纪小,但是却和她一样,早早的就有了耳洞,况且真



    儿之前照顾过她,又帮着她做了不少的事情,可谓是小迷妹一个。



    对于这种头号粉丝,孟薇自然珍惜。



    连雨蝶那么大点年纪的人都喜欢臭美,真儿这个三等丫鬟的月钱可没有那么多,所以孟薇就想着先送一对银耳坠。



    至于林婶。孟薇则是选了支木钗子,是刻了个如意云纹的木钗,做工还行,至于其他的人,孟薇都是送的丝帕。



    对别的人来说,可能会有点小贵,但是对孟薇来说还算不上贵,也正适合她们这些时常在厨房里工作的人。



    厨房本就是注重卫生的地方,只不过油烟重,林婶她们之前的帕子都已经旧了,但是怕买了新的又会很快用旧,到时候沾染山油烟还难洗。



    那绢布的帕子自然是难洗,但是丝帕就要比绢布的好一些,不会那么吸油。



    厨房众人都拿到孟薇所赠的东西,她们没有想到孟薇就这么一天休息的时间,还不忘给她们买东西,不由心头一暖,很是开心。



    尤其是林婶,第一次用这丝质的,更是爱不释手:“这丝质的就是好,摸起来这么柔软这么滑,哎哟,我这一抹,没想到竟然勾丝了。”



    林婶可心疼了,这刚买的丝帕就被她掌心的老茧给勾丝了,早知道她就不碰了。



    孟薇见胡婶几人也跟着顿了顿手,观察自己手中的薄茧,也有些不知该怎么办。



    “哎呀,你们别担心,我买来这帕子就是给你们用的,又不是当祖宗供起来,你们尽管用,反正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是?”



    “小薇啊,你这是有什么喜事?我怎么觉得你今天特别开心?”



    “林婶,你真是慧眼如炬。”



    林婶听着迷糊:“什么什么炬?”



    孟薇便换了个说法:“林婶,我是夸你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我今天在京城里尝了三家味道不错的吃食,其中后两种我最为满意。”



    说着,孟薇将那三家铺子的地址和名字说了出来,林婶她们在京城已经有些年头,一听孟薇这么说,倒是议论纷纷。



    “我听说过牛记云吞,也尝过味道,就一个字,鲜!虽然外边的云吞没有牛记云吞好吃,但也不过十几文钱,可牛记云吞一碗就要一百文,我也只是偶尔去吃一次,倒是你说的另外两个地方,我只听说过那个茶馆,另一个就没听说过了。”



    “我只听说过牛记云吞,不过既然小薇说后面两种更好吃,我觉得下次出府的时候,我也要去尝尝,不过小薇你为什么不太满意牛记云吞?难道是那肉馅不新鲜?”



    “其实也不是不满意,而是第一种大多数靠的是食材本身的鲜味,很容易做,至于后面两种,靠的可就是做吃食之人的手艺与经验,就是我做的话,可能也要摸索好几遍才能到达那种水平。”



    牛记云吞里的馅料,即便有人尝不出,但是吃得多了,总会有人能尝出一些来,材料都不难找,唯一说得上是秘密的则是蚝油的制作,一旦有人也研制出了蚝油,那么牛记云吞就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了。



    几人又说了会话,见时间差不多该准备膳食,众人这才又忙碌起来。



    而孟薇则是回了川居院,出府一趟,她自然应该‘自觉’的给主子汇报收获。



    叶子川不是不信除了皇宫还有护国侯府和第一楼,就没有什么好吃的了吗?



    她这就去馋馋他!



    孟薇直接去了书房,可没想到叶子川根本不在书房,问了小镜子才知道叶子川去了竹林。



    这让她不由想起之前见到叶子川练武,说实在的,这护国侯府还有个院子相当于库房的存在,虽然没有金银珠宝,但是里边放着满满当当的兵器,听说是老太爷这些年收集的,里边还有又不少是护国侯以前收集的,至于叶子川......暂时没有开始收集,但是那个院子却被打造成了类似演武场的地方,只不过叶子川没去过一次罢了。



    叶子川通常都是去的竹林,其实孟薇倒是觉得竹林风景不错,还清幽,试想一下练武练得浑身大汗的时候,突然间微风徐徐,周围也没人闻到你的臭汗,这样你就还是别人印象中的翩翩公子......



    孟薇去了竹林,本以为叶子川是在练武,却怎么都没有想到,还没凑近,就闻到空气中传来熟悉的香气,让回她不由顿住脚步,心里思考着要不要现在就转身离开的好。



    然而却没想到,有人比她眼睛更尖,一眼就看到了她,还特别友好的朝她招手:“小薇薇,你来了正好,快点过来尝尝我的手艺。”



    本来坐在一旁的几个人,也不由转过目光看向孟薇。



    不得已,孟薇只能认命的朝前走了过去,看到面前摆放着琳琅满目还没开始烤制的东西,孟薇皮笑肉不笑:“楚公子,你今天兴致真好,怎么想着做烧烤?”



    大春天的吃烧烤,这闲情逸致她也是服了,真不怕上火吗?



    楚惊风兴致勃勃的给那在烤架上的鸡皮扇着风:“哪里是兴致,自从你做出了烧烤,我就想吃很久了,可哪里知道没吃多久就冬天了,这冬天风大,没一会儿就冷了,且太干燥,不适合,现在开始回暖了,我忍了这么久,这才终于寻着空档来做烧烤。”



    说到这,楚惊风朝着一旁的钱茂通道:“不只是我,就是他也说这些时日嘴里没味,一听着烧烤就来了。”



    “可是这竹林......”



    “竹林烧烤才更有感觉,”楚惊风继续歪曲事实,“小薇薇你大概没听说过焚琴煮鹤,有些事情做出来不觉得怎么样,但是听起来感觉就不一样了,就比如在竹林间烧烤,清风那个徐徐,深吸一口气......嗯,就是这让人眷恋的烧烤味,可馋死我了!”



    说着,楚惊风便拿起一串烤好的鸡皮吃了起来,吃得嘴巴上都像是涂了一层唇油,亮眼非常。



    “楚公子,这鸡皮这么多,这得是杀了多少只鸡?而且楚公子你吃着这么多不怕胖吗?”



    楚惊风吃得起劲,也没那时间回答孟薇的话,倒是一旁的钱茂通也跟着笑了:“你看他胖吗?自从他会烧烤,每次自己都要吃好几只鸡的鸡皮,说肉串都比不上鸡皮好吃,可你看他一点都没胖,这些可是护国侯府今天买的五只鸡的鸡皮,你不吃正好给我。”



    “还有奴婢的?”孟薇一听也不估计四皇子还在这,直接从里边拿了两串,“那奴婢就先谢过楚公子,正好尝尝楚公子的手艺。”



    楚惊风满不在乎:“吃吧吃吧,待会吃完了你来接手,我正好手酸了。”



    孟薇:......



    她就知道来了就没好事,看来待会回去又要洗头洗澡了,幸好她昨天没洗头。



    不是孟薇懒,而是这古代可没有吹风机,她年纪小,头发还不算太长,但洗完了还要用布巾绞大半个小时,才能让头发半干,要是一个不小心感冒了,那可就悲剧了。



    孟薇吃完,正要接过烤串开始烤,叶子川就发话了:“过来。”



    “小侯爷,可是奴婢还要......还要烧烤。”



    “是他自己的提议,别真把护国侯府当自己府邸差使,让他自己烤。”



    对此,孟薇向楚惊风投去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楚公子,奴婢不能帮你了,不过楚公子学点手艺也是好的,毕竟我们小侯爷能继承侯府,但是楚公子你多少得有点技艺傍身才行。”



    坐吃山空是不行的,看我多体谅你!



    莫名接收到同情眼神的楚惊风:......



    他竟然被一个小丫鬟同情了!



    嘿!



    他今天非要用心烤,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手艺有多好才行!



    没有看卯足了劲在上料扇风的楚惊风,孟薇先是朝四皇子行了礼,而后这才迈步道叶子川身旁:“小侯爷,奴婢回来了。”



    叶子川看了眼孟薇,道:“你这趟出去有什么收获?”



    “奴婢这回还真是发现了两种味道不错的吃食,等小侯爷哪天出门有空了,奴婢带你去尝尝。”



    楚惊风双手忙活着,听到这话不由双眼一亮:“这京城难道真有一些我们都没尝过的美食?”



    孟薇毫不迟疑的点点头:“书上不是还说什么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吗?就算是皇宫御厨,这泱泱大国,这么多个城市,总不可能那些厨子全都会吧?总有一些特色小吃是一些人最为拿手的。”



    “这话有道理,”南宫云恒颇为赞同,“看来下次我们也要好好尝尝,不知是哪两个地方?”



    孟薇将位置和两样最为有名的东西说了后,却又有些欲言又止。



    还没想好要不要如实说,哪想叶子川一眼就看穿了:“有什么话就说,莫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要不要爷给你做主?”



    孟薇一愣,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会给她做主,前世她无权无势的时候,没人认识她,一些交情一般的朋友知道她打算开店则是个个害怕她会借钱,买办法,她连房子都是租的,没有任何资产,所以自然有人担心她拿了钱一走了之就找不到人,更加没有什么深交的人。



    后来生意做大了,在外别人都说她是女强人,很少遇到那种没背景却还能事业有成让业界之人都刮目相看的人,而她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没人觉得她会需要别人保护。



    心里稍稍有些感动,但是下一瞬,孟薇又回了神,想到这具身体不过才是个半大的孩子,也许叶子



    川是继承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而已。



    “小侯爷放心,奴婢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也没有被欺负,只是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就是上回宫宴时楚公子指给奴婢的那个镇国候府小侯爷,奴婢在一个大娘的小摊上买驴火烧的时候,正巧遇到那镇国公小侯爷也在买,他还主动和奴婢打招呼。”



    “和你打招呼?”楚惊风瞪大了双眼和叶子川对视一眼,随后带着点幸灾乐祸:“你惨了,一定是宫宴的时候,你为难宓兰芝,让镇国候府没脸,所以他要给妹妹出口气。”



    南宫云恒却不太认同这话:“我和那宓苑霆虽然只说过几次话,但是我认为那宓苑霆应当不像镇国候,若非他的身份,我看倒是值得深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