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疏开始跟着裴禹洲上班, 不仅他想要出来透气,裴禹洲也喜欢带着他。他恨不得宋疏能变得再小一点,能被他放在口袋里或者公文包里随身携带, 还免得被人觊觎。
小家伙长得太漂亮了。他没有夸张, 宋疏现在得到了稳定的人血供给,长得比他见过的任何人、任何吸血鬼都好看,脸颊泛出了粉润的色泽,嘴唇更是鲜红欲滴,就像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裴禹洲把他当成一个瓷娃娃, 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亲近, 就算接吻也是抱在怀里轻轻地舔舐,吻到他舒服地哼哼,生怕弄疼他一点。
而宋疏一面觉得这一世的勾陈温柔到陌生,一面又很难招架这种温柔, 他甚至觉得, 哪怕对方不是小狗的灵魂碎片, 他也会愿意和对方长久相处。
……不过大抵是做朋友。没有不喜欢其他转世的意思。
裴禹洲是老师, 宋疏就做他的学生,和一群年轻人坐在一间教室听对方讲课也很有趣, 他会想起自己当老师的样子,不过应当没有对方这样游刃有余。
学生偶尔会来找他搭话,躲着裴禹洲,给他塞零食,偷偷询问他和对方是什么关系。
宋疏老实地给出答案,于是男生女生都会露出惊讶且失望的神情, 而且失望的对象各有不同。
他没觉得冒犯, 反而觉得这些孩子都挺可爱的, 他一直都喜欢青春洋溢的年轻人,若不是吸血鬼的关系,他还真想拜托裴禹洲给他弄一个身份,让他也来学校里念几年书。
然而没过多久,发生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意外。
实验课上分组解剖一只小羊,在递手术刀的过程中,有人不小心割到了旁边同学的手,手套根本阻挡不了锋利的刀片,人类的血腥味瞬间在实验室弥漫开来。
学生们顿时慌了神,急忙向讲台上的裴禹洲求助,然而他们发现,老师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揽过旁边站着的那人,并把他的头按进颈窝。
而那人的身子微微颤抖着,仿佛在忍耐什么。
后来受伤的学生被课代表送到了办公室包扎,而宋疏被裴禹洲半搂半抱到了楼梯的转角,不舍得让他再多忍耐一秒,男人用力扯开衬衫的第一颗扣子,偏过头让宋疏把獠牙扎进自己的血管中。
人血的诱惑和动物血无法相提并论,宋疏早已失去了理智,若不是刚才裴禹洲紧紧抱着他,他恐怕已经原形毕露了。
汩汩的鲜血顺着獠牙流进食道,体内的躁动逐渐缓和,意识缓缓回笼,吸吮的力道变得轻微。裴禹洲疼得脸色发白,汗水从额头上滚下来,镜片上甚至蒸腾出了雾气,但还是轻轻揉着宋疏的后脑勺。
“没事。小疏已经做得很好了,没有伤害别人。咬我没关系,想怎么咬都行。”
随时随地,只要你需要。
宋疏埋在他的颈窝里呜咽一声,薄唇微微颤抖,双目紧闭,眼尾被逼出一抹红。明明是吸食人血的角色,却脆弱得像下一秒就要消散了。
裴禹洲心疼得要命,却不知该如何安慰他。
倘若吸血鬼可以抑制住对人血的冲动,那两个种族之间就不会有那么多年的纷争了,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谁都无法改变。
曾经无比厌恶这种行为的裴禹洲,在心中这样替自己的小吸血鬼辩解。
……
然而拥抱在一处的二人却不知道,这一幕被一个人全部看在了眼底。
他的獠牙还没收起,唇角还沾着血珠,眼眸幽深流转着一抹红酒般的暗光。
如果被抱住吸血的是自己……
林顿的呼吸已然失去了正常的规律,因为兴奋到极致而变得疯癫,他紧紧握着手边的栏杆,血液里涌动着前所未有的冲动。
……
自从闹出这个事情以后,宋疏就不敢跟着裴禹洲上课了,更不敢独自一人去到有人的地方。
他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对抗本能,但事实证明不行,裴禹洲疼他所以让他想咬就咬,但如果可以,宋疏甚至不愿意从他血管里吸血。
当年在天界把勾陈打伤,致使对方魂飞魄散一直是他心病所在,他不希望自己再赋予对方任何可能致命的伤害。
一直被吸血,哪个人能受得了?
裴禹洲再怎么安慰没有用,小家伙自闭了好久,甚至不愿意和他近距离接触。于是裴禹洲原先是趁着他睡着用奶瓶喂他喝血,现在是趁着他睡着爬到他床上和他一起睡,然后宋疏每天早上醒过来都会发现自己探出了尖牙在对方颈窝里摩挲,然后裴禹洲就温柔地摸摸他的头,趁他意识最朦胧的时候哄着他喝两口。
“你真的不会失血过多吗?”宋疏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于是找了个机会严肃地和他商量这件事。
“不会。”裴禹洲背对着他在厨房给他削苹果,肩宽腰窄腿长,霎是养眼。
“如果你吃不消就一定要说,我……”
裴禹洲手指一顿,刀片却没有收住,割出了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他放下了手里的苹果,转过身,“小疏打算怎么样?”
宋疏住了口,因为他觉得对方的神色有些不对劲。
结果男人只是把沾着血的手指伸到他唇边,在唇角轻轻抚摩一圈,然后勾了下他软滑的小舌,“不要去吸别人的血,好不好?”
宋疏砸吧了两下,和咬奶嘴似的,“我是说,我可以多喝些动物血,没必要一直喝你的。”
镜片后的目光闪了闪,裴禹洲的笑意又透露出来,“乖,真的没事。”
他单手把人抱起来,放在手臂上往外面去,“要是连口血都供不起你,那我这个饲主也太不合格了,会被吸血鬼保护联盟开除资格。”
宋疏乖乖地抱住他的脖子,心说又糊弄人,周行睿上次都告诉他了,喂吸血鬼喝人血是违反联邦规定的。
……
头部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疼痛,以及迷药没有散尽的晕眩。
宋疏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是一间从空荡的屋子,窗帘紧闭,床头亮着一盏昏黄的台灯,包括身下的酒红色法兰绒的大床,家具和装潢都是没见过的西式风格。
他揉了揉太阳穴,忽然发现房间的角落里摆了一张椅子,椅子上面坐了一个人,正在阴影里紧紧盯着他,那双幽深的蓝眼睛绝对不陌生。
宋疏一愣,眉头随即紧紧蹙起,“林顿?”
“宝贝儿,你终于醒了。”男人应声站了起来,迈着长腿缓缓走到他面前。
宋疏这才注意到他的穿着和实验室里截然不同,深黑的丝绸衬衫勾勒着对方结实健壮的身躯,只随意扣了两三颗扣子,那头奇怪的金发也散乱着,轮廓是西方人特有的棱角分明,在昏暗的房间里显得阴晴不定。身上的气场也强出了很多,带着极强的压迫感,唯有目光还和原来一样炽热,不……甚至更疯狂。
心中不断浮现不安,宋疏向后退了一些,余光隐蔽地打量着房间各个角落,“你想做什么?”
林顿却没有回答,而是在床边坐下,伸手去捉他。宋疏还想再退,结果下巴猛地被林顿捏起来,男人进入了房间唯一一片的灯光下,于是那张脸上的痴迷和兴奋被瞬间打亮。
宋疏索性不再躲,强行压下心中的反感,冷冷地瞪着他。
“噢……”
男人的手缓缓地抚上他的脸。由上往下细细摩挲,秀致的眉、高挺的鼻、软嫩且鲜红的唇……每一处都如同上帝精雕细琢一般……
“不愧是高贵的纯种吸血鬼,真是无以伦比的漂亮……亲爱的,你一定是神明赐予我的礼物。”林顿喟叹一声,低下头想在宋疏的脸颊上落下一个吻,不过被他找准机会躲了开来,然后用力踢上了胸口。
“什么纯种吸血鬼……你在说什么?”宋疏明显感觉对方给自己下了药,原先体内的力气被削减得所剩无几,所以他的脚被男人轻松地握在了掌心,然后顺势低头亲吻。
林顿含着他的足尖,暧昧且痴迷地舔、吮着,像一条毒蛇缠绕上膝盖,足背上冰凉且湿漉漉的触感让宋疏恶心到几乎反呕,但男人说的话他却不得不在意:
“抱歉宝贝……我抽了你的血做了检验,你就是最珍贵纯种吸血鬼,你的血液会让所有吸血鬼疯狂,你的血核蕴含着巨大的能量,足以缔造或摧毁最强大的血猎……而你的獠牙……”
林顿用脸贴着他的脚背,闷闷地笑了,“宝贝儿,你的獠牙进入任何人类的血管,都会让他为你疯狂,恨不得被你彻底吸干鲜血……死在你的獠牙下。”
呼吸骤然变得急促,林顿仰起脸来看他,“亲爱的宝贝,咬我好吗?我想要你咬我。”
他看到了一张艳丽到极致,却冷若冰霜的脸。
宋疏看着他,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把脚收了回来,“咬了你,你就放我走么。”
林顿望着他的目光依旧火热,嘴角缓缓勾出一个弧度,带着近乎宠溺的笑意,“噢,你为什么要走呢?做我的吸血鬼不好吗?”
“我会提供给你足够的人血,也可以让你与其他吸血鬼相处,你不会再感到孤独。”
“我没有让其他吸血鬼喝过我的血,但我愿意为你献出生命。”
“宝贝儿……”林顿再次靠近,想把他抱进怀里,声音宛如情人的呢喃,“我会比裴对你更好,他根本就不懂得如何疼爱吸血鬼,你不知道,他只是一个粗鲁的杀手……”
“你不放我走,我就不会咬你。”宋疏冷冷地打断了他,“禹洲如何我心中有数,不必你多言。”
林顿的眸子微微眯了眯,盯着他看了半晌,从旁边的柜子上拿过一样东西,宋疏扫了一眼,心中陡然一凉。
“亲爱的,我知道你不会轻易答应。”林顿用刀片随意在手臂上比划,然后将宋疏用力拽过来,只有声音依旧温柔,“你可能不知道,裴对所有吸血鬼的特殊能力免疫,你只能给他带来疼痛……当然,你也无法从他的鲜血中得到无上的满足。”
看着宋疏愣怔的神情,林顿不出所料地笑了笑,心道老友果然没有告诉他这件事。
这件事几乎只有他们二人知道。
当初联邦为了增强吸血鬼猎人的能力,给最优秀的一批血猎注射了抗吸血鬼毒液的血清,但那个血清只是半成品,没有经过足够的临床测试,最后造成了惨剧……五十个顶级血猎只有裴禹洲一人活了下来。
林顿也不对宋疏细说,只轻轻在他耳边道:
“他的血是脏的,根本配不上你。”
注射过血清的人血怎么可能比得上原汁原味的鲜血?
这也就是为什么,裴禹洲当初割破手腕喂到宋疏嘴边,都不如实验室里数米之外几滴鲜血诱惑力强。
“所以……请尝尝我的血吧,你一定会喜欢的。”
林顿持刀的手搂住宋疏的肩膀,绕到他胸前将另一只手臂干脆利落地割出一道口子,血液鲜甜的香气顿时迸发出来,就在宋疏的眼下,甚至有几滴鲜血溅在了他的脸上。
不仅如此,林顿给他下的药更能激发他对鲜血的渴望,不可能有吸血鬼能抵抗这种冲动。
手指攥紧到指关节泛白,宋疏死死咬住牙到牙龈发疼,但獠牙还是无法控制地伸了出来,他漆黑的眼眸掺进了血一般的色泽,单薄瘦削的肩膀在不停地颤抖。
好难受,仿佛要渴死了。
“噢,瞧你……还在忍什么,就这样要我心疼吗?”林顿把鲜血直流的手臂送到他的唇边,“快来吧宝贝儿,一次你就会爱上的。”
如果吸食人血可以变强……
如同被烈火焚烧吞噬,宋疏抓住这最后的一丝意识,然后突然转身,直接按住了林顿的后颈,尖利的牙齿刺破皮肤,深深扎进了他的血管之中。
“啊……”
林顿湛蓝的眼珠一下子充血,捏着刀的手一松,用力抱住怀里的人,安静空荡的房间响起他急促而粗ye的呼吸,宛如一只fa/qing的野兽。
噢!怎么会有这样美妙的事情!他快要疯了!
被他的小吸血鬼吸血,好快乐……
哪怕就在此刻死去也不会有遗憾了。
林顿没有骗人,未经污染的鲜血确实甘美,獠牙微微颤抖,仿佛要将血管里所有的血液都吸吮干净。
但是……真的就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么?
如果宋疏从未喝过人血,那么答案必然是肯定的。
但是自从某天开始,裴禹洲就再也没让他碰过冰箱里那些,仅仅只能果腹的动物血。
强烈的快感戛然而止,林顿还在抽搐,那獠牙就从他的血管中退了出来,眼前的灯光闪烁,宋疏不知道用什么狠狠砸向了他,让他头破血流。
余光中,他看到漂亮的吸血鬼踹开了窗户,然后纵身跃下,瞬间消失不见踪影。
如同黎明前最后一道黑暗,毫不留恋此处的肮脏与龌龊。
……
深夜的街道上寂静而幽暗,昏黄的路灯明明灭灭,更加增添了恐怖的气氛。
下晚班的女士独自一人走在路上,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踩下去,轻微的脚步声却让她万分心悸,好像有人在身后跟踪自己。
不!就是有人在跟踪她!
女人加快了脚步,那脚步也随之加快,然而道路却越走越狭窄,对方粘腻恶心的呼吸下一秒就要逼近耳畔!
“啊!”
惨叫声却并不来自于她,身后传来重物撞击的声音,她猛然回头看去,就见一壮汉倒在了地下,因为头颅撞上了路灯,此刻已经昏死了过去。
而他面前站着另一名男子,他的身材单薄而修长,衬衫被夜风吹起,柔软凌乱的碎发遮住了眼眸,但路灯下的侧颜却精致若琉璃,充满让人触目惊心的羸弱美。
宛如一只折翼的夜莺。
女人看清了他衬衫上沾着的血,以及鲜红的唇边一点白色的尖牙。
吸血鬼……这是一只吸血鬼。
然而吸血鬼却没有看她,只是蹲下身想要去扯那个男人的领口,鬼事神差的,她自发蹲下身,按住了他的手腕。
“你……你是要吸血吗?”女人结结巴巴地问他,心脏在胸腔里疯狂鼓噪,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说出的话,“不要碰这个混球……让我来……”
男子缓缓抬头,如同故事里真正的吸血鬼先生一样,微张着鲜红的唇,虽然看不清神色,却绅士而礼貌地询问她:“……可以吗?”
女人倒在了吸血鬼的怀里,自愿献出脖颈被他噬咬。就像一朵逐渐枯萎的玫瑰,而对方比玫瑰更艳丽。
她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故事里女主人公明知是吸血鬼还会爱上对方,一如此刻,她胸腔里跳动得愈发剧烈的心脏。
然而在她手指触碰上对方发丝的前一秒,周围的灯光忽然大亮,十几个手电从街道另一端照耀过来,刺得眼睛都睁不开。
她听到了此刻最不想听到的声音,来自于她曾经崇拜过的英雄,吸血鬼猎人。
“是吸血鬼!快!捉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