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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人再也找不到了
    马场的咖啡厅不是普通性质的咖啡厅,一楼开放式,提供茶水、点心、吃食,二楼以上鳞次栉比的房间更像是会所,沐浴、烧烤、k歌各种活动都都满足。



    而且整个宽广辽阔的马场分割成多个板块,相对应的服务区域并不互通,他们今天包用其中一个,当然,也可以说王淑莨包的。



    “哇噻,淑莨就是不一样,出手比京都任何一个闺阁小姐都要阔绰,就是我都不敢这么花钱。”里面有共浴,同温泉差不多,陈闵闵一边舒舒服服泡着一边感慨。



    “这里有王家股份,半个都属于王家。”宁子辰趴在岸边掏上衣口袋里的薄荷糖,似乎没找到,他皱着眉头科普道。



    “哦,难怪。”陈闵闵恍然大悟,抓了把他新剪的寸头:“淑莨小时候就高冷,这些年性格倒是一点没变,就是不经常找咱们玩了。”



    “女孩子家家的,跟咱们保持联系不是很正常。”宁子辰终于摸到了薄荷糖,打开小盖子:“你们俩吃吗?”



    易谦摇头,心思明显神游在外。



    陈闵闵要了一颗:“正常啊,可小时候一起过家家、扮演爸爸妈妈的女孩忽然长大了,要飞到别人怀抱里,难免惆怅嘛。想当年咱们团队多强大,大的带小的,哥哥带妹妹,如今圈子就剩下这几个,那些离开的人再也找不到了。”说着说着他自己啐了一口:“哎哟,爷最近估计是空虚寂寞冷了。”



    宁子辰点点头:“我瞧着也是。”



    “啊啊啊。”他一仰头,“宁子辰,帮我把你后边的粉色手机递过来。”



    “泡澡用什么手机?”



    “我要去联系我的青青、红红、月月,寂寞这种东西不该属于我。”偏头甩了甩头发,“爷可是立志游遍花丛的人。”



    那一头水珠全扔宁子辰脸上去了,他抹了把脸,白了某人一眼睛,突然间发现这里有人贼安静:“易谦,你是有什么事儿吗?”



    陈闵闵这下也注意到了,他谦哥胸膛以下全泡在水汽氤氲的热水里,露出比女人还精致白皙的锁骨,白色雾气把脸遮的绰约朦胧、柔和温暖,平常凌厉疏远的那种感觉无形消失,给搞的像个安安静静人善可欺的美人儿了。



    这非常诡异,他哥就算用美颜用过了度那也是有一份坚毅与锋芒在的。



    “谦哥?你不会失恋了吧?”胳膊肘碰了碰某人,贼兮兮道:“不会在想上次那美人儿把?听我奶奶说你要认的干儿子跟你媳妇有关呢,哦,易奶奶还说上次咖啡店……”



    易谦转头,先回宁子辰:“没什么事儿。”然后眯了眯波光潋滟的桃花眼,在水里踹了陈闵闵一脚:“失恋你头!”



    水底贴着光可照人的白色瓷砖,光滑度可见一斑,水从远处温泉引流过来的。陈闵闵没抓住边沿滑下去灌了口水,冒出头“呸呸呸”吐着,委屈巴巴:“哥,有必要这么恶毒?”



    “对待信口雌黄之人需要温柔?”



    “卧槽!我哪有信口雌黄!一切都是事实好的吧。”陈闵闵跑远一点,伸长脖子:“我最近因为你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里!今天能来还是因为这里有女人!谦哥,你奶奶说你跟你媳妇情感良好,整天在家你侬我侬甜甜蜜蜜,把我奶奶给刺激的哦,整天怨天冤地,最后全怨我不争气!”



    一说起这事儿,陈闵闵内心就泪流满面,情不自禁把眼前两人当情感吐露的对象:“晓得我相亲多少天了吗?五天了!吃相亲饭我都快吃吐了,一看到相亲对象的脸我就头晕眼花看不清面目,眼前甚至会出现猩猩狰狞可怖的面庞,吓得我七窍丢了三窍,连滚带爬的拒绝后回家。”



    经过相亲但没遭受如此摧残的易谦眼底浮现少许同情怜悯。



    没经过相亲的宁子辰:“……”他心里有点阴影冒出了尖儿。



    不过,其中透露了不少至关重要的信息,宁子辰含着薄荷糖,从喉咙到胃里一片清凉舒爽,挑了挑眉:“易谦,你什么情况?之前还搪塞的过去,但这怎么听都有点情况啊。”



    “是存在那么一个人。”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最符合现状,就道:“但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宁子辰一愣:“我们想的那样?”



    “……就不是平常状况……那种远远小于普通概率会发生的事情,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两情相悦。”



    宁子辰:“哦,所以你们是假装的?”



    “不是…是真的。”



    “真的呀,那恭喜了,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易谦:“……”如此断章取意有考虑过他真实感受吗?就感受不到他语句里“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的否定?对陈闵闵的话怎么就没断章取义选择遗忘呢。



    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荡漾心头。



    偏陈闵闵也添油加醋:“哥,没关系,有种感情叫先婚后爱,何况对方是个大美人儿,更何况你们还有个干儿子作维系纽带,天作之合嘛。”



    “……”你们如果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别说恋爱,相处估计都一阵别扭惊悚。



    试想一下,风高无月黑夜漫长,路边树梢簌簌作响,一群鬼魂幽幽荡荡从黑暗幽冷的地狱来到人间,趁你不注意时敲晕了你之后放入冰冷棺材里,他们穿着深红色如血般的喜服,面色灰白苍冷,眼珠子机械般咔咔咔的转动,吹打着看似热闹喜庆的唢呐,单手举起棺材走进地狱。



    在冥界灰色幽冷的灯光下,所有厉鬼都有着白卡卡跟蜡烛那样凝固的面色,他们张大嘴巴,下颌依靠牙巴骨的关节才没有脱落,身体是空洞的,肋骨一根根撑起让衣服稍稍鼓起一点点,然后,在你毫无意识中被那些骨头架子架着拜堂成亲。



    虽然目前看来冥王是个与人一样有喜怒哀愁,到谁知道原本面目何等狰狞可怕?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足够胆大妄为了,强迫自己不会思考不去想象,然后用理智去战胜某些恐惧,给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但如果让他去爱,真的很难很难。



    而且,能力差距太大,不确定因素众多,冒然试探跟触碰底线,谁知道白茶会不会被激怒,虽然某人脾气看起来还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