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气不过,可又无力反抗,最后很多亚洲人拿不到结业证书,想尽办法去求教授。
可到卓锦初这,他一年居然发表了十篇论文,而且篇篇是精品,得到高度认可!
用实力打脸,亦是为国争光!
教授无话可说,也是从这次校方开始重视,从他们这届以后,教授对不同人种的歧视大大减轻。
她作为学妹,也是受益者。
进入学校的时候,就听说了卓学长的传奇,然后越接触他,越着迷,越无可自拔。
小团子听了isa的话,怔了怔,大哥毕业于麻省理工,到这儿来当一个秘书,那可真是大材小用的。
不过这在她看来,简直是自爆。
做秘书的禁忌就是对boss想入非非,哪怕她再能干,再有手腕,可一旦触犯了这一条,之前积累的所有能力,全都归零。
这个isa无异于自掘坟墓啊。
卓锦初终是回头,isa泪水扑簌而下,娇美的身躯微微向前探。
卓锦初神色淡漠且疏离,“我不记得你。”
“……”一句话将她彻彻底底打入阿鼻地狱。
等进了卓锦初的办公室,小团子方才笑着打趣,“大哥人气真高。”
“不喜欢。”卓锦初抿了抿唇,一向的言简意赅。
小团子也不知道他是不喜欢人气高,还是不喜欢自己的打趣,只能吐了吐舌头。
卓锦初拿她没辙,俊脸又有所松懈,眼见着她要松开挽住他胳膊的小手,卓锦初颇有几分眷恋,下意识的把她往前扯了扯。
“嗯?”小团子一脸匪夷所思,她要把保温盒里的饭菜拿出来呀。
卓锦初兀自探过长臂,很顺理成章的接过她手里的饭盒,单手拉开拉链,从里边拿出饭盒,整个过程都是一只手做的,“以后来之前,打电话给我。”他一脸正色。
小团子:“……”
好在大哥不一会儿还是放过了她。
保温饭盒里不是什么大餐,而是几道家常菜,但也别出心裁,蛋白质、碳水、维生素等营养均衡,肉蛋虾应有尽有。
婶婶还做了她最拿手的土豆饼,饼皮软嫩,土豆丝配上了一点点不辣的青椒调味,好吃得不得了。
小团子两手托着腮,手也小,脸蛋上都是满满的胶原蛋白,这么一托着,跟朵有两片小叶子支撑的小花儿似的。
她专注的盯着大哥吃饭,作为一个小妹,为大哥也算是操碎了心,怕大哥不好好吃饭,怕大哥挑食。
突然想到刚才大哥挽着她胳膊不肯放的事,小团子又不经意的笑道,“没想到大哥还挺粘人的。”
人家都是妹妹黏哥哥,在她家,居然是哥哥黏妹妹,她还挺有成就感的。
卓锦初优雅的擦了擦嘴,抬眼,波澜不兴的反诘,“我那是黏你,你看别人我黏不黏?”
小团子竟无言以对。
好吧,也确实,在家里,就算二哥三哥,那也只有他们黏大哥的份儿,可还从来没见过大哥黏他们,更何况是旁人了。
她是家里唯一的小妹妹,所以才有这个待遇。
大哥吃完饭,小团子眼见着碗里的青椒剩下了,她皱了皱眉头,好吧,她就知道大哥会挑食。
“大哥,青椒营养丰富,也不辣,而且是婶婶精心做的,下次你可以试一试。”
到底是婶婶在厨房里忙活了很久的,所以她也不可能去倒掉,骗婶婶大哥吃完了,可如果这么原封不动带回去,婶婶肯定心里会不大舒服。
小团子只是下意识的一说,当然她也没想要逼大哥啦,只是从没见过大哥吃,建议下次可以尝试,选择权还在大哥。
像她不喜欢吃洋葱,如果有人非逼她吃,她恐怕会揍对方。
话音刚落,手里的碗又被人抽走了,小团子秀气的黛眉上扬,“大哥?”
“你觉得这个好吃吗?”卓锦初从来没吃过青椒,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他也只是很抵触这个气味,所以尝也没尝就放下了。
小团子拿手指轻点着粉嫩的嘴唇,想了想,“脆甜脆甜的,很清新,有一点点的清香。我还挺喜欢的,因为这个营养好啊。”
卓锦初拿起筷子,小团子惊了一下,“大哥?”
如果下次尝试,不好吃,味道还可以用米饭或者其他菜压一下。
但现在饭都吃完了,大哥需要这么猛么?
卓锦初微拧着眉头,一靠近青椒,那气息就已经没入了鼻子,但他还是半点不迟疑的放进了嘴里。
因为他小妹,他人生第一次尝到了青椒的味道。
意外的发现,竟也不讨厌,他不过是讨厌闻起来的味道,但尝起来,不赖。
他貌似就差点错过了什么。
但他并没有跟小团子道明。
在吃了第一只青椒之后,又是第二只,第三只……
小团子嘴巴错愕的张大了些。
不过是因为她一句话,大哥要不要这么自虐?
可看到后来,她发现大哥紧皱的眉头早已舒展开了,她的心方才放下,侧着头,眉眼亮如星月,笑眯眯的看着大哥,“大哥,我没说错吧,青椒的味道其实不差。”
卓锦初颔首,眼神亦温柔的看向她。
她带他领略了另一番风景。
或许不是她,他这辈子都不会品尝青椒,也不会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滋味。
小团子怔了一下,忙收回视线。
大哥这眼神,她压根没法儿对视。
心跳加速,跳得太快,像是都上了120,总有种强烈的窒息感,仿佛下一秒会死人似的。
吃过晚饭,卓锦初又给小团子讲题,两人靠得近,她洗过澡,身上是牛奶沐浴露的香气,很是清新怡人,让卓锦初忙碌了一天,一直紧绷的神经都松懈了下来,得到了片刻的安宁。
…………
翌日——
“啊啊啊……”一个身影快如疾风的冲进教室里来,小团子正在做题,没抬头,都知道那人是谁,“又收到我二哥的信了?”
说来也是缘分,到了高中,潘秀秀依旧跟小团子是同桌。
自打二哥去了京医科大念大学之后,潘秀秀便养成了隔三差五给二哥寄信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