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勒姆女巫审判发生在1692年的马塞诸塞州塞勒姆镇,位于波士顿的东北,而俄勒冈州的塞勒姆市是1842年美国人建立的。
salem与圣城耶路撒冷圣经化的名字一样,在阿拉伯语和以色列的希伯来语中都是和平的意思,可能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取这个名字的城市很多,林先生把这个塞勒姆和那个塞勒姆搞混了。
就和这家店的名字一样,“胡”和“wu”不是一个字,可是在英国人的眼里没有区别,那个“胡”字是中国汉字,和埃及的文字一样都是象形的,那看起来像是某种符号。
荷鲁斯之眼和死亡圣器佩弗利尔徽章一样,都像是眼睛,都有复活的意思,在三样死亡圣器里,复活石可以说是最不起眼的,它只有戒面那么大,然而在阿不思的信里却说拥有了复活石可以看见鬼魂,而也正是那块石头,带走了阿不思的命。
他无法抗拒它带来的诱惑,他的一生中遇到了很多人,也参加了很多葬礼,不过最让他后悔的,也许是阿里安娜的死。
她被三个麻瓜孩子袭击了,她甚至没有去邀请他们跟她一起玩,只是自己在花园里用了一点小“把戏”,结果那些麻瓜就吓到失控,冲进院子里将她的头按在水桶里,用“水测”法来检验她是不是女巫。
塞勒姆女巫审判最后19人被实施了绞刑,1人被石堆压死,当一些现象超过人已知的常识,人们又不具备解决它的能力时,未知带来的就不是好奇心,而是单纯的恐惧了。
恐惧又无措的人们在面对失控的局面时唯一能掌控的就是比他们还要弱的人的生死,那些被杀的“女巫”们在死前说“上帝知道,我是无罪的,我没有参与巫术”。
16世纪的欧洲,大多数穷人都在自己的家乡看不到未来,他们希望能在那片新大陆重新开始。
黑暗并不是真正的天黑,而是无知所造成的,印刷术能带来照亮人黑暗无知的知识,也能带来别有用心的信息,不是所有知识都是无害的,也不是所有教育都能让人改变自己命运的。
汉字的习惯和欧洲不一样,常用的汉字有上千个,而英文字符只有26个,只是排列顺序不一样,这是可以用活字印刷术的。
汉字则不适合用活字印刷,光挑常用字就要好长时间,加上排版和挑错,花费时间更多了。
理论和实际操作存在差距,一直以来汉字着作都是活版印刷术和雕版印刷兼用的,目前发现的最早出版的雕版印刷术是唐代的金刚经雕版,林先生信佛,他是食斋吃素的,桌上琳琅满目的点心一样都没碰,他一个劲得和西弗勒斯讲“事情”。
不只是敦煌莫高窟里有壁画,在很多墓穴中也有壁画,能修墓安葬的多半都是有钱人,有钱人经常和巫师有联系。
无知者无畏,知道得越多越怕,伦敦地铁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地铁,在城市深处有很多被遗忘、废弃的站台,以及政府秘密挖掘的设施,不少地铁站台的墙上被人信手画满了涂鸦,那其实也是壁画的一种。
那些幽灵一样的车站有时会被乘客认为是自己要下的车站,下了车之后,那些人就消失不见了。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都市传说,纽约就有地下道鳄鱼,唐代的长安和洛阳也有。
相传在长安国子监附近的务本坊附近有一个“鬼市”,每逢刮风下雨就会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可是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洛阳则有阴兵借道,晚唐人段成式的笔记《酉阳杂俎》中记载,唐玄宗在东都洛阳当“逐食天子”期间,当时是六月夏天。突然有一天洛阳百姓躁动起来,在坊间四处奔走,甚至发生了人群踩踏。原来在半空中,猛然出现了一群阴兵,达数万之众,战马喧哗,阴影重叠,十分吓人。
而且这样的事情接下来发生了很多次,每次都是夜里出现,从洛水南岸一路走来,消失在洛水的北岸,根本不是海市蜃楼这种气象奇观可以解释的,于是唐玄宗请人做法事,并在洛水边放置供品,最终才让那些阴兵消失了。
摆放贡品是中国人祭祀的习惯,有的时候是米饭,富裕的人家还会摆上酒菜,死人当然是吃不到那些东西的。
可是路过的饥民却可以吃那些食物,忌辰晚会上幽灵们在餐桌上放了很多恶心的食物,它们都已经**发臭了,活人是断然不会去吃的,然而死人失去了感觉,为了体验一点活着的乐趣,就算是臭味他也想尝试一下。
在中国着名的故事“齐人之福”里,那个有一妻一妾的齐国人就是跑到坟地里去吃那些别人的贡品,回去后告诉自己的妻妾,自己是被有钱人请客吃饭,后来妻妾们跟踪他才知道他撒了什么谎。
人吃了食物,祭祀的人们以为是被祭祀的人来过了,来年还会继续祭祀,后人和祖先之间存在着某种精神上的联系,后人祭祀祖先,祖先给后人“荫蔽”,让供奉自己的人能有好运气,为了获取“好运气”上至国王,下至平民百姓都非常看重“风水”。
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秦始皇的墓经过考古挖掘,发现在骊山之北,渭河之南,这里正好是适合埋葬死人的。
而汉代帝王陵寝则是反过来的,在渭水以北,那边的地势较高,到了唐朝则将唐长安城规划在龙首山以南。
在历史上,除了黄河以外,渭河也是一条汹涌多变的河,它曾经数次改道,后来到了汉成帝时期,坊间忽然传谣,说是渭河暴涨,要淹没城池,百姓们都跑到城墙上避难,皇帝也打算逃走。
皇帝是不能那么轻易就弃城而逃的,贵族也是一样,平民可以跑,他们却不能。
查士丁尼想跑的时候,狄奥多拉却拒绝逃走,逃跑了就不再是贵族,再有钱也不配拥有紫色的袍子了。
她宁可将那身紫袍当成自己的裹尸布。
说到美国有贵族,英国人就会报以冷笑,“贵族”和钱有关,却不是有钱就是贵族,19世纪下半叶的美国,新兴行业如石油、铁路、汽车、华尔街金融业推高了一批超级富豪,有了钱当然就想有地位,但是美国的上流社会看不起这些一夜暴富的人,嘲笑他们是“昨天才生下来的贵族”、“一夜吃成的胖子”、“华尔街的赌徒、骗子”等等。
美国社交界的“贵族”阶层自称是最早登上“五月花”号的第一批开疆拓土的元勋,拥有纯正的昂格鲁萨克森血统,所以圈子里的礼仪举止都是一派老式的“英式贵族”气息。
在他们的眼中,那些刚上岸的修桥修路、淘金致富的人都是“new money”,莫莉布朗就是其中一员,老派的圈子对新贵们都是封闭的,采取不邀请、不交流、不通婚的政策。但即使是他们在欧洲贵族面前也不是真的贵族,贵族在美国根本就不该存在,所以说美国人说有贵族英国人才会笑啊。
文先生和林先生都把自己的定位定得很准,他们一个是黑帮一个是“小商人”,没把自己当成人上人,在他们的身上流露着老一辈海外华人的气质,这和接受了纯美式和英式教育的新一代不一样。
他们知道的秘密比年轻人多的多,那些并不是记录在纸张上的历史,而是口耳相传的“故事”,只是有的时候“故事”传着传着会和神话一样扭曲。
加利福尼亚排华法案,华人洗衣店店主通过诉诸法律的办法争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俄勒冈排华惨案就不一样了。
1887年俄勒冈州洛斯廷附近的浊水坑华人采金区,10名华工遭白人暴徒杀害,并遗尸漂流河上。其中三具尸体被人找到,当场经地方官验查,证明均系受刀炮锄镰所杀而致毙命。暴徒劫去价值5000至1万美元的金粉。事后美国当局仅将4名案犯拘捕,除1人死于狱中外,其余3人都被判无罪释放。
教父那部电影里,那个殡仪馆老板一开始也想通过法律为女儿讨回公道,可是这种表面的司法公正并没有让他获得“正义”,因为他是意大利移民,即便他是白人,而且一样信仰基督教,而那些无罪释放的人,则是有钱人家的小子,他们祖上有可能是为了躲黑死病跑到新大陆的穷人,也有可能是躲避宗教审判的罪犯,他们适应了“自由美国”的生活,成了“成功人士”。
不要以为偏心占便宜真的能长久,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加利福尼亚和纽约州的税收遥遥领先其他州,这两个州的物价高、商业发达,俄勒冈不设消费税,不过那个州远不如隔壁的加利福尼亚。
把华人赶走并不代表着生意会越来越好,反而有可能会越来越萧条。那片昔日繁华的塞勒姆市唐人街已经没有了,只有纽约和加利福尼亚的唐人街还在了。
其实俄勒冈最大的特点就是原始森林多,要比闹鬼程度远不如宾夕法尼亚,华人完全没有必要走。
恐惧只是一方面,当白道走不通的时候,黑色的力量就会“主持公道”,四个嫌疑人有一个死在了监狱里。正规渠道的力量只限于大使馆,大使馆之外就要遵守当地法律,偏偏法律无法给他们公正,那他们只好另辟蹊径了。
普通平民虽然没有武力,却可以交钱,海外华人和洪门经过那么多年已经是共生关系了。华人背井离乡就是因为满清政府无法提供司法公正,俄勒冈州法庭也没有办法提供“公道”,那么他们自然就跟着能给他们支持公道的人走了。
美国人赶走了纽约唐人街的洪门就会有abc,赶走了abc就会有大圈帮代替,交保护费交给谁不是一样交?这就跟皇帝换了谁当,平民根本不在乎一样,少见多怪。
但有的东西已经根深蒂固了,“鬼佬”政府不能保护华人的利益,黑帮约等于民间武装,没有武力就会被人随意宰割,大家都不想当案板上的鱼。
警察剿灭一个黑帮就会有新的黑帮被扶持起来,如果旧金山和纽约把唐人街取消了,就会步上塞勒姆市的后尘,没了华人商业就没有生气,“生意”需要竞争才会繁荣,哪个政客想要一个商业萧条的城市?
唐人街龙蛇混杂,警察局长想要把那些“害群之马”赶走,只留下遵纪守法的公民给自己创造财富和政绩是不可能的。
有句话叫水至清则无鱼,想浑水摸鱼的人大有人在,没有浑水就没人来趟,没有人就算是曾经一度繁华兴盛的城市也会被人遗弃的。
洪门已经远不如以前了,大圈帮很多是退伍军人,再怎么“有组织犯罪”怎么会是他们的对手。
伊万和瓦莲京娜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找马由缰求助,林先生却不找他求助,反而找英国巫师来解决,那个看起来很随和,并且还讲兄弟情谊的“小马”似乎不是他看起来那么和善。
刑堂花官在伦敦华埠里已经足以成为文先生警惕的对象。
马由缰是个“画家”,可是就连黑帮成员都畏惧他,更何况是做合法生意的林先生了。
西方巫师和东方巫师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他们对麻瓜有时候并不怎么友好,甚至乔治和弗雷德都用肥舌太妃糖恶作剧过达力,让他的舌头变得有一英尺长。
巫师觉得有趣,麻瓜可不那么觉得,就算徳思礼一家欺负哈利,他们俩为了给哈利报仇也做的太过了。
据西弗勒斯所说,马由缰好像对那些地铁失踪案知道些什么。他将这种现象称为“神隐”,如果简单得理解,下错了车站等下一班地铁再上去,或者从废弃车站通向地面的通道出去就可以了,然而事情真的有那么顺利吗?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阶段就是暧昧不清的时候,彼此试探着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地辨别对方释放的心意,戒惧惊恐得给予对方回应,每一个小动作都好像满含深意。
因为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多了一些冒险刺激的意味。
波莫娜看着西弗勒斯的侧脸,她对林先生说的话不再感兴趣,于是她的手悄悄摸上了他的大腿……
他浑身僵硬了一下,却没有阻止她,像是想看她耍什么花招。
“恶作剧”不是好孩子该干的,不过她可是相当“调皮”的女巫,她才不会和那些被审判的“女巫”一样发誓自己“无罪”呢。
她爱魔法,而且还参与了巫术,更何况她的手已经不干净了,因为她可喜欢用龙粪混合肥照顾那些魔法植物了。
她不需要干净无垢,因为那种人真的死的很快,很容易被人当成洗干净的食材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