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将威尼斯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前帕拉迪奥时代和后帕拉迪奥时代。
帕拉迪奥是16世纪意大利最后一位建筑大师,他的艺术对欧洲,特别是对美国建筑具有决定性影响,他和维尼奥拉被认为是17世纪古典主义建筑原则奠基者。
圣马可图书馆的二楼立面也引用过帕拉第奥母题。
他的设计缓和了罗马的严谨,并成功融合了过去的经典,当翻阅他的设计稿时,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空间还可以这么安排。
他设计的房子仿佛是一个和谐优雅的国度,维琴察城中至今留有大量和他有关的精美建筑,它甚至被称为“帕拉迪奥之城”。
今天参观的福斯卡里别墅并不是他最出名的,不过西弗勒斯却好像很喜欢那种风格,他买了不少帕拉迪奥设计的房子的影集。
除此之外,他还把朱利安别墅的照片给冲洗出来了,那些难看的涂鸦被他用魔咒给涂改了。
***可不是个好词,那会非常影响观看和购买者的心情,但是以“孔雀”的眼力,他应该分不出***和帕拉迪奥罗马式的区别的。
那房子改一改还不错,找一个好设计师就行了,在那里举行婚礼还能避开某些可能到婚礼现场捣乱的人。
和冰冷的英格兰相比,意大利更加温暖,一所帕拉迪奥的房子也不会和凡尔赛宫一样凌驾于自然之上。
它和环境融为一体,轻灵而温柔,就像画作中丰韵的女神。
因为现在没有通电,他们也不打算通电,空无一物的房间里只有长明蜡烛作为照明。
除了建筑杂志,西弗勒斯还打包了食物回来,有鱼烩饭、土豆、龙虾酱、腌牛肉、泻湖蜘蛛蟹、鱿鱼丸子,上次从詹卢卡家要来的总督特饮,还有施展了冷冻咒的冰淇淋,对于要小心自己腰围的人来说这一顿晚餐吃了,肯定会长胖。
但波莫娜却沉浸在和西弗勒斯探讨的乐趣里。
达芬奇是活在帕拉迪奥之前的人,然而这两个人却因为一个古人而有了联系,一个名叫维特鲁威的希腊工程师。
黄金比例是一个概念,并不是人人的身材比例都符合黄金比例,这个比例不是达芬奇通过生物解剖得来,而是通过建筑学来的。
帕拉迪奥在30岁以前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石匠,当一名贵族和业余建筑师发现了他的才华后,将维特鲁威介绍给了他,并派他去罗马观察那些古老的作品。
一个长方形的房间,当它的短墙长度是长墙的一半、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会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满意,帕拉迪奥设计的空间正好就符合这个比例关系。
这代表的是理性的和谐。
他追求建筑物端庄、朴素而又高贵的气质,推崇集中式布局,偏爱白色。他说:“在全部色彩中,最适合于神殿的是白色,因为这种色彩的纯洁,正如生活的纯洁一样,上帝是最喜爱的。”
难怪波莫娜看着福斯卡里别墅觉得它像神庙,它确实就是一个神庙的布局和用色,虽然它名义上是别墅。
这个房子的空间大致是符合这个比例的,但他打算做一些密室、隔间,不仅可以让房子更符合黄金比例,它还可以起别的作用。
波莫娜听他继续蹩脚得找借口、编理由,其实心里有数。
只要他不像连环杀手一样弄一个密室出来关押人质,他有点小爱好随意。
反正以前他在学校的时候就喜欢呆在地窖里研究他的魔药和黑魔法。
当身体和心灵上的压力越来越大的时候,有一个地方可以独自呆着也是一种放松,不一定什么事都要和别人谈。
有很多男人把车子当成了自己的私密空间,车门一关,无人打扰,点上一根烟在驾驶座里看着家门却不进去,不用应酬与思考,浑身都放松了。
亚瑟虽然不错,他有一大家人还有工作的压力,那辆安格利亚车和他的工作间就是挽救他人生的地方。
西弗勒斯断然不会坐麻瓜的交通工具的,他也就能在房子里找空间,蜘蛛尾巷房子的书架后面就被他设计了暗门。
他的性格真的非常阴沉、阴暗,什么事都神神秘秘,波莫娜傻笑着符合他的意见,反正他觉得高兴就行。
古罗马时期的浴室有的是不对女性开放的,对男人而言那是一个摆脱女人的好地方。
再有一个就是公共厕所,那也是一个奇怪的社交场合,只是浴室要比公厕干净的多,罗马人在浴室设计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更多,对于那个西班牙商人的豪华浴室波莫娜有点恋恋不舍,好在现在她可以给自己设计了。
她喜欢温暖的泉水从雕塑手中的水瓶里倒出来的样子,这个雕塑应该是女性,特洛伊王子抢走了赫蓓斟酒的工作后她被送给了海格利斯。
海格利斯已经有妻子黛安妮拉(deianira)了,因为嫉妒赫蓓,她误信一位丧命於海力克斯手中的马人尼萨斯(nessus)临死前设下的诡计,骗丈夫穿上涂有毒血的衣服。以为如此就能永久拥有丈夫的爱。那里知道海格利斯穿上后全身剧痛,衣服与皮肉紧紧的黏在一起,毒血渗进肌肉深入骨髓,使他痛苦万分无法解脱,在无可奈何之下断然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
萨德侯爵据说有一种很严重的皮肤病,必须浸泡在药水里才能得到缓解。
**能让马车飞驰,也同样很伤身,纵欲更是要不得。
上流社会的男人情妇无数,底层男人却娶妻都困难,这种嫉妒心平时被压抑了进无意识之中,一旦释放出来是很恐怖的。
不能用大脑思考的后果,就是用暴力解决问题,那股摧枯拉朽的力量谁都挡不住。
约会的时候,男人说的话,女人听进去了几句呢?
她要是觉得那个男人很傲慢,一个字都懒得听;她要是觉得那个男人很愚蠢,她还是懒得听;她要是觉得这个男人很聪明,说的话她听不懂,她也懒得听;她要是觉得这个男人开的玩笑很低级,她还是懒得听。
女人虽然是用耳朵恋爱的,她也只爱听奉承话,再不然她觉得约会对象声音好听,她也不管他说话的内容是什么,尽情享受鼓膜震动带来的舒适感。
斯内普虽然长得丑,那低沉的嗓音,还有字正腔圆的伦敦腔却该死的迷人,就算屋子里没有音乐,她还是觉得自己在音乐厅里听卡农。
“你在听我说话吗?”骗子斯内普有些恼火得问。
“当然了,亲爱的。”波莫娜假笑着说“就照你说的办。”
“为什么我觉得你有时候一点都不专心?”他僵着脸问“你在想什么?”
她盯着他的眼睛,喝了一口白葡萄酒。
“我只是在享受约会。”她咂巴着嘴说“等会儿我想洗澡,你给我放洗澡水怎么样?”
“你有什么计划?”他装作毫不在意,又欲盖弥彰般想入非非的样子说到。
“当然是和你探讨哲学,关于柏拉图所说的天上的爱神和地上的爱神。”
“什么?”他像吃了变味的南瓜汁一样不可思议得惊呼。
她大笑起来,但她还没来得及猖狂多久就被扑倒了,笑声被亲吻发出的吮吸声取代,如同吸血鬼吸血时发出的一样,在这个黑暗的空房里回荡。
问女朋友吃什么,她说随便,吃火锅,太油腻,吃炒菜,太麻烦,你到底想吃什么?答曰,随便
一个有时意识得问,一个无意识地答,她回答的都是她感觉的,无意识包含原始冲动和本能以及之后的种种**,只是这是巴普洛夫效应的反面,厌食反应,她想到的是不好的一面,冰淇淋也能和痛经联想起来,每次看到这个段子就要被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