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辽灾变之前,林默就发现了自己的异变,最早是从右手开始,那天晚上吃了一顿鱼,第二天醒来,他的右手手臂上就覆盖满了漆黑的鳞甲。
当时他去医院查看,似乎就已经被有关部门注意到了,第二天就有相关人士找上门来。
但
没等接下来发生任何事情,灾难就降临了。
末日到来,林默所熟悉的生活土崩瓦解。
死亡、鲜血
和曾经无比熟悉的女朋友面对他的时候那张无比惊恐与躲避的面容
就连记忆都是摇晃与混乱的,再清晰的时候,他已经半边身躯变异,而他的女朋友被吃剩下的半截身躯,就在他的面前。
接下来的记忆一片混乱,一切如走马灯掠过,他只记得一片沉暗的阴影,像是他人生中无法被抹去的阴云。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该为什么而努力活着。
尤其在意识到自己变成怪物之后,他心中已渐渐萌生那样的念头与其作为怪物活着,不如去死。
但他又没有足够的勇气自杀,便只能这样浑噩的活着。
直到他遇到了那个两人。
他们在他完全自暴自弃的那一刻向他伸出了手。
他的人生重新亮起微微的光芒。
他有勇气再一次迈出一步,哪怕已怪物之躯,他也想要好好的活下去,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化,和值得信任的朋友,总有生存的意义。
而随后,他又一次失控了,这一次,他提前察觉到了,提前离开了他所珍视的那些人。
那段记忆混乱而癫狂,他记得自己与怪物搏杀、将瘦长鬼影、黑鳞怪物作为食物吞噬,越进食,越强大,也就越疯狂。
直到后来,他遭到眷者围杀,重创之下,极端变异带来的影响被打回,他重新化为人类之躯,跌入那座远辽郊外的工厂。
禾城工业园里,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想要吃了他。
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吃人已经不是那么不同寻常的事情了,那些人眼睛里写着疯狂与混乱,完全不逊色于他这头野兽。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遇到的第二个人,递给他了一块巧克力。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个丫头。
那个聪明的、又傻傻的丫头。
她明白许许多多的事情,比如那些煮着大过的人究竟在做什么、比如区分与人类进步的时代让孩子变得越来越聪明。
但她又是愚蠢甚至是天真的。
她只相信自己所看见、所信任的东西。
因为那一块巧克力,当她被选为下锅的食材的时候被林默拉了回来从那一刻起,她就觉得林默是一个顶好的人。
最开始林默觉得她就像是另一个自己,他们都是所谓的傻瓜没有足够的心性、也没有足够的头脑是不适合在这种时代生存的人,哪怕拥有了力量,他也无法做到什么。
活着在灾变之前是普通人,灾变之后九成九也只能是普通人只是他获得了一个足够强大、也足够扭曲的天赋,让他能比别的普通人活的更长、活的更久罢了。
然而他甚至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因为极端变异而带来的混乱与疯狂。
这样下去,他只会杀死更多人、他将真正变成祸乱世界的怪物。
禾城工厂里,林默不争气地开始了等死,他好不容易变回人类之躯他想以人类的身份堂堂正正地死去。
这份坚持有些愚蠢,但林默从来就是个蠢蛋。
然而那丫头并不知道这个蠢蛋已希望死在禾城工厂她傻傻地呆在他的身边,每天一声声大哥哥说着那些傻乎乎、没来由的话,她看出林默的身躯正变得越来越虚弱犹如垂暮将死之人她的担忧也越来越严重。
但她什么也做不了。
只有绝望。
直到那一天林默倒下了,女孩挡在他的面前。
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林默本以为那应该是如释重负的感觉,但那时候,看着那道小小的影子,他心中只有无以伦比的沉重。
他终于意识到,他在做一件极不负责任的事情。
他在辜负真正信任他的人。
他辜负的是那些真正希望他活下去的人。
苏晨、夏初薇还有这个丫头。
从那一刻,他才忽然明白一个道理。
成为怪物而活着并不可怕,甚至他真正恐惧的不是活生生吃掉自己的同类
他真正恐惧的,是自己的无能与脆弱。
他真正恐惧的,是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
那是懦夫般的想法,但哪个人,不曾面对世界而生出恐惧
哪怕是怪物,也有其所恐惧之物。
然而
当他在燃烧的禾城工厂升起,漆黑的大翼遮天蔽日,而当他血色的眸子垂落,女孩向他发出邀请。
当怪异如铁幕般涌来,干枯的影子在天空的尽头渐变清晰,绝境杀阵闭合之前,那奔袭千里赶来支援的另一个傻子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从那一天开始,他真正有了目标,有了哪怕成为怪物也要努力活着的意义。
被人所需要的活着,有人希望你活着,那才是一个人生存的基石。
那是他一路挣扎,在理智与疯狂的边缘徘徊坚持至今的唯一原因。
因为有人希望他活下去,有人需要他活下去,他也有自己希望可以一直幸福活下去的人。
现在,他恐惧失去。
现在,它恐惧失去。
没有什么,能比夺走一头的怪物的仅有更能令它疯狂。
没有人,能在它死去之前,摧毁它人生的意义。
“”
战场中,那道漆黑的影子骤然回头。
地面上,那头怪物正拖着破碎的身躯扑起,凶猛而疯狂地扑向它。
但那头怪物还没有接近漆黑的影子,身躯便一寸寸炸碎,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炸碎中,那头怪物高速的再生,血红的双眼,倒映着越来越近的漆黑影子。
它无视疼痛,无视毁灭,物质不够了,便舍弃身后的大翼、舍弃双腿,优先其他位置的再生。
也许只有一秒钟,伴随着穿透夜幕的嚎叫,它便攀附在那道漆黑影子得身躯,利爪深深嵌入对方的躯壳中,然后
张开嘴,露出那满口的尖牙,毫不犹豫地咬下。
鲜血狂涌,它的身躯正一寸寸炸开,鲜血与血肉碎块雾化在半空中抛洒。
这头怪物很可能在下一秒就会被彻底撕碎,像是在高压中被撕碎的布娃娃。
但那并不重要。
这点时间,足够了。
獠牙撕开血肉,利爪穿透筋骨,飘洒的血肉、牙齿、尖爪没入对方的身躯,像是飘飞的蒲公英种子找到了适宜的土壤,然后,开始适宜生长。
这头怪物,正在对方的身躯中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