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小小41只,天气还有些热,得赶快处理,免得野猪内脏破损后污染了肉。
农场里本就有屠宰牛的老设备,不是机械化那种,更像是个半手工操作的小型食品加工作坊,一年到头也就用上那么一两回。
屠宰处理猪...
相伟荣不会,也学不来美国人这种浪费好东西的屠宰方式。
附近农场里也来了几个人帮忙,肉质嫩的小野猪开膛退毛,大一些的直接开膛后剥皮。
猪皮不香吗?
家猪皮香,野猪皮...
反正这帮子美国佬貌似不怎么吃猪皮,但最大的几张猪皮也没丢,稍晚些会处理。
“我们这还保持着一些老西部人的作风,有人会用处理后的野猪皮做些特色皮具出售,过会就会有人来取。”迪恩解释了一下。
至于最大的那头,刚运回这边,就赶忙过磅称重,不多不少,居然正好整800磅。
换算了一下,大约363公斤,体长居然达到两米四,野猪中的超级霸王!
还拍了好几张照片,包括标识起准确单位体重、尺寸作为将来的证据。
四个参与狩猎的朋友,加上牛仔科尔,都凑一块蹲在野猪后边,拿着枪拍照留念。
单人照、合影,还有几十头野猪在皮卡上满载的照片一样不少,辉煌战绩,照片都是值得留着以后向其他朋友们炫耀的!
拉里-弗林特还急着往自家的色青杂志社打电话,让手下去找《国家地理》杂志的电话,顺便帮着联系,摆出真是要显摆一下的劲头。
至于这大家伙到底是谁干掉的问题,没人争,因为很清楚:从野猪当时倒地的位置,还有弹孔方向判断,是相家兄弟。
至于到底是哥哥还是弟弟,相伟荣没去记,永强说自己没射这庞然大物,这“击毙世界最大野猪”的头衔,就这么落在了相伟荣头上。
是世界最大!
杂志社那边速度快,这边所有野猪还没处理完呢,《国家地理》就回应了:有确切记录的情况下,目前为止800公斤就是猎杀捕获野猪体重的世界记录!
不过...
没猎杀记录奖金,但《国家地理》会给点照片使用费和消息授权费。
没问题,相伟荣现在就是要略微打点名气出去,在美国社会起步的需要,就没遮遮掩掩。
人多力量大,部分野猪处理干净后扔进农场的小冰库,其余部分这就开始加工。
几只最小,还没换毛的小野猪洗扒干净,今儿个晚些烤着吃、炖着吃,反正不臊。
几十斤以上的,除非让华夏厨师来,不然现做的话,估计无论怎么弄,都会带着一股子腥臊味。
但相伟荣发现自己之前似乎小看了美国人,这帮子西部佬有他们自己的好办法:一百年前也都是苦哈哈的农民,肉食是宝贵的,野猪肉也不能浪费。
他们的祖上早就想出对付这些野味的办法,不会像落基山西边那些人那样浪费!
办法简单:做肉肠,做熏肉。
一帮人操着刀子剃肉,忙得不亦说乎。
野猪肉太瘦怎么办?
少部分肉肠本就要瘦一些,有这口味的,至于其它的,冰库里有囤着的家猪板油,加一点进去。
绞肉机、搅拌机开起来,绞成碎肉和肉沫,还混进了大量的香料,灌制香肠。
这香肠一灌好,还放进间木头房子里,用点燃单位松木烟熏。
里头还挂着十来扇野猪肉,这些肉瓣要熏制更长时间。
这么一搞,这野猪肉自带的腥臊味自然不会再多明显,绝对能到可以下嘴的程度。
一番操作下来,单肉肠就能出个一千多磅,老史密斯先生说等个两天,会有不少人来自家农场买这些肉肠和熏肉。
老西部农民,保留着部分老传统,比洛杉矶那样由各种移民组成的大都市城里人要可爱些,胆子也大得多,甚至时常蔑视些法律规定。
比如美国不允许**动物进市场,在加州,所有野味必须送往经过州级政府认证的合格屠宰场进行屠杀,屠宰场还必须是要经过加州粮食农业部或美国农业部认证才行。
但这帮农场主和农场里干活的人显然不在乎这些法律规定,按照老史密斯先生的说法是:去你妈@的!我们吃点啥还要你们这帮政客管?我们才不天天吃“政府肉”!
政府肉,传统农场主对任何带标签的肉制品的叫法,这套制度给了农场主们生存的一定基础,但也在摧毁他们的传统。
红脖子,不是乖小鸡。
灌香肠、熏肉排这些活不用客人们帮忙,相伟荣也不太喜欢拿把刀子当屠夫,就在边上多看看,就当看稀奇。
屠宰家畜味道都不好闻,更别说野兽,还是批量搞。
永强倒是不在乎,还自顾自搞了点好东西。
美国人基本不吃动物内脏,但心脏是例外,农场里的人有时候还会整点肝脏。
野猪的内脏大部不要,有地方掩埋,但科尔等人切下了所有野猪的心脏、肝脏和肺。
按照牛仔们的说法,野猪心脏整干净,和洋葱一起煎是美味。
至于肝脏和肺,水冲一冲先放冰库,到时候大锅里煮一下,农场里养着的几条狗特别喜欢。
尽量利用,农民的勤俭之处,全世界通用,程度、习惯有所区别而已。
而这边永强让他们知道了,原来野猪肚也是种好东西。
数量太多,一个人整起来也太费时间。
永强就割了最大的三头野猪的猪肚,一个人在个水槽那忙乎,翻过来翻过去,用水洗,再用盐和菜籽油、面粉擦洗...
去过华夏的迪恩看了全过程,感叹这华夏饮食一项上,只要能整出好吃的,真的是不怕麻烦!
100斤重野猪的猪肚就是好东西,两、三百斤以上的是稀罕货,这都有700多斤的...
这都要是浪费掉,永强怕自己挨雷劈!
所有人都在忙,相伟荣和拉里待不住,问清楚了迪恩家农场,还有来帮忙的两家农场加起来的大概边界,开着那辆皮卡继续出发。
不用56冲了,换上m700p,这辈子还没用带瞄准镜的枪械猎杀过东西,今儿试试。
野猪不笨,开车到之前的玉米地附近,猪影子都不见,按照拉里的说法,之前幸存的那些估计有段时间不会再来这觅食。
又开出能有个一公里多,到了与隔壁农场交接的位置,原本开车的拉里想到迪恩邻居的地面上碰碰运气,坐副驾驶的相伟荣示意他停车。
“什么情况?”一个刹车。
示意了一下北侧山脚,相伟荣道:“有东西。”
山还在300多米之外!
下车,枪搁在栏板上,下边用块顺手从驾驶室拿的擦玻璃毛巾垫着。
拉动枪栓上膛,调整了瞄准镜倍率,对站边上的拉里道:“还是野猪,这怎么这么多!”
“砰!”打完收工,车子开过一看。
“厉害呀,一枪俩!”拉里再次赞叹。
两只不大不小、百来磅的野猪躺林木线边,穿糖葫芦,显然之前是前后重叠时才开的枪。
子弹威力巨大,都是轻松穿透,后头这头身上的子弹出口都有拳头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