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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稚子就花拈蛱蝶 人家依树系秋千
    清溪镇是灵水国的一个小镇,灵水国地域广阔,物产丰厚,人杰地灵。说到灵水国,不得不提的便是国内的一大门派——灵云派。



    灵云派位于清宁城清天县内的灵云山上,专管仙妖鬼怪诸类事宜,保灵水国安定,有守护国民之重责大任。



    清溪镇有小桥,有流水,飞檐翘角、青砖灰瓦的房屋隐于绿植鲜花中,商业店铺紧密排列,大街小巷人来人往,不时传来孩童的嬉闹声,整一副江南景致。



    日落西山,暮色将近,家家屋顶炊烟袅袅,王子瑜拎着从溪里捉到的鱼,踏进院子。小院子用篱笆围成,青翠的喇叭花藤爬满篱笆,爬到院子大门,上面挂着一个个小喇叭,富有春意和童趣。



    王子瑜朝里面喊着:“小景,看爹爹捉到了什么!”



    五岁女童身着竹麻短袄蚕丝长裙,正坐在门槛上自娱自乐地唱着歌,听到父亲的呼唤,甩着两条小辫子,一蹦一跳地迎上去,甜甜地唤一声:“爹爹!”



    “诶!”王子瑜单手抱起王景,亲了一口,“爹爹今晚煮鱼给你吃。”



    “好。”



    不知是不是这幅躯体的原因,王景虽有前世十八年的记忆,却一直秉持着孩童的心性,且随着岁数的增大而有逐渐成熟之感。



    夜幕降临,王景透过窗望着外面的景色。繁星点点映在水中,溪水好似泛着荧光。王景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晶晶亮,她跑着来到王子瑜的卧室:“爹爹,我想到外面去玩。”



    王子瑜爱怜地抚摸着王景的头发:“今日已晚,外面不安全,明天,爹爹再带你出去如何?”



    王景嘟了嘟嘴唇,王子瑜又说到:“明日爹爹给你做一架秋千如何?”



    “好!”王景这才高高兴兴地回房去了。



    霜儿留下的这个孩子,王子瑜是拿命宠着的,孩子自小没有母亲疼爱,王子瑜恨不得能给她双份的关爱。



    王子瑜抚摸着白云霜为他绣的荷包,又是一个不能寐的夜晚,霜儿,你究竟在何方?自从那日悬崖下一别,至今未能相见,五年了,我们的孩子五岁了,这孩子可爱灵巧得紧,一汪剪水秋瞳像极了你,你可还好?



    这五年间,天下风云变幻,灵水国国主遭奸臣陷害,国家易主,灵云派遭重创,所幸清溪镇四周有山河环绕,人们自给自足,所受波及倒是不大。



    当初王景吃下雪莲果,身体显出异于常人之兆,还因此引来祸根。虽说这几年来倒是没有再出现任何症状,但是为防万一,王子瑜鲜少带着小景外出见人,可以说王景是山林间长大的孩子,整日与大树小鸟作伴。见着最多的人,除了爹爹,便是竹马林旭。



    林旭自小便失去双亲,靠镇上一个好心的婆婆抚养长大,王子瑜也常去帮助这位吴婆婆,可以说王子瑜和吴婆婆就是林旭的养父养母,林旭较王景大两岁,算是王景的竹马哥哥。



    童年的时光总是无忧无虑,贪玩好动的王景待到天刚蒙蒙亮就迫不及待地往外跑,跑过草丛旁,露珠沾湿了裙摆。一进到山林中就如同一只皮猴胡跑乱跳。明明已经在山中呆久了,却如同第一次来,什么都觉得新鲜,观察树叶的纹路,将路边的小野花别在头上,与蝴蝶起舞,小蝴蝶停在花瓣上的时候,她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想亲亲它却怕它跑了。现在她又循着悦耳的声音爬到小山坡上,原来是林旭手里拿着一片叶子在吹着呢。



    “阿旭哥哥!”王景甜甜地呼唤着林旭。



    林旭穿着一身翠绿色的衣裳,几乎与青葱的树叶融为一体。他闻声回头朝着王景露出两颗小虎牙,朗笑着回应:“小景!”



    王景随性地坐在林旭旁边,充满羡慕地说道:“阿旭哥哥,你吹得真好听!”



    “小景想学,哥哥教你。”



    林旭在音律方面倒是天赋异禀,任何乐器到他手中琢磨一阵子就能学会,而他会了就会迫不及待地想教给小景。



    “爹爹说要帮我做个秋千,到时候我们一起玩。”王景仰起脸,笑意盈盈地看着林旭。



    “好啊好啊!”林旭憨笑着,旋即又拿出一支通体碧绿的竹笛,递给王景,“小景,给,喜欢吗?”



    王景素来酷爱这些竹制的乐器,又生性喜欢音乐,见到这笛子,顿时笑逐颜开,忙接过来,欢喜地摆弄着。



    “喜欢喜欢!阿旭哥哥太好了!”



    而后,迫不及待地将竹笛放至唇边,轻奏一曲,一阵清越的笛音悠悠传遍山岗。



    “对了阿旭哥哥,你知道在何处可寻得关于画符类的书册吗?我听爹爹说过画符不像修仙那般需要灵根,只要肯学,谁都可以画的,我也想学。”



    “这个,我有啊,有好多呢!我过会儿便给你送去。”一说起书籍文学,林旭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王景也知道,他往日里除了研究音律,便是博览群书,甚至一些偏门怪谈的书籍他都能找到,真不知是从何得来。



    “嘻嘻,谢谢阿旭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