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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像不顾一切私奔的情侣
    沈子昂从墙上摔落在地,浑身骨头都碎了一样的疼,还不忘了喊人:“给我抓住他们!”



    在这边陲他可以为所欲为。



    若让时荞和封桀跑掉,回了安陵或者京城,他就再也没这样的机会了。



    “艹!”沈子昂捂着胸口,一声低骂。



    时荞拉着封桀往镇郊跑的。



    根本没跑多远,去路就又被人拦住。



    这一行近十人,黑色的斗篷,衣袖里藏着可伸缩的铁爪,如同地狱爬出的鬼怪,杀意凛然。



    “是鬼市遇到的那些人。”封桀伸开手臂,护着时荞后退。



    前有杀手,后有追兵。



    时荞蹙眉:“他们幕后有很厉害的黑客在对我们定位。”



    时荞飞快拿出手机,发了条消息出去。



    远在某处庄园的安白,翻身从床上爬起来,来到楼上漆黑的卧室,站在操控台前,指尖飞快游走。



    墙壁上方的大屏幕,红蓝线路飞快游走,通过卫星定位,隐去所有时荞和封桀两人所在轨迹。



    安白的能力不容置疑。



    幕后的黑客交给他,时荞很放心。



    面对飞来的钩子,时荞闪身躲开,迎身对上冲上来的黑衣人,动作快的只剩残影,出手狠厉。



    这是封桀第一次正面清楚的看到时荞出手,这种身手若没经过血的洗礼绝对不可能有。



    桃花眼里的暗芒又多了一层。



    封桀也没看着。



    时荞的药很有效,他浑身的骨头现在差不多已经好了,也跃身加入战斗。



    “砰!”



    后方沈子昂的人也追上来,开了枪。



    “荞荞!”



    背后银钩冲着时荞飞去,封桀眸光一凝,闪身过去拉着时荞躲开,银钩擦着他右臂而过,留下一道血痕,鲜红的血立刻溢了出来。



    因沈子昂追上来的人,这些黑衣人停住动作,带着戒备的站在一边,又形成把两人围在中间的两相对峙画面。



    沈子昂眼底尽是阴鸷:“封桀,你今天逃不掉的!”



    轰隆——



    天公不凑巧,头顶响起闷雷。



    朦胧夜色下。



    时荞看了眼封桀肩上的伤,眉心蹙起。



    “我没事。”这伤对封桀来说根本就不算伤,他摇了摇头,轻声道:“荞荞,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他哪只眼睛看见她怕了?



    想到他这伤好歹也是为了自己。



    时荞扯了扯嘴角,终是没说出什么冷冽无情的话。



    清亮的视线扫过沈子昂,时荞笑的冷:“你以为,真的能拦住我们吗?”



    沈子昂揉着还在疼的胸腔:“你以为你身后这些人能挡的住我们?”



    他又自动把这些黑衣服杀手归为了是时荞和封桀的人。



    白痴!



    封桀眼稍挑着邪冷:“沈三,沈世开知道你这么蠢吗?”



    “死到临头了,还嘴硬。”沈子昂也不恼,反正只要杀了封桀,拿到那个盒子,一切都是他的了。



    “杀!”



    黑衣杀手已经看出端倪,也没什么怕的,再次动手。



    武器混杂,不适合硬刚。



    时荞一个后空翻躲开飞来的钩子,勾脚抢了一把枪到手里,朝着沈子昂小腿肚打过去,横行窜跳间,让黑衣杀手跟沈子昂的人缠做一团。



    一片混乱。



    瞅准缝隙,时荞拉着封桀的手离开乱地。



    两人在田地里疾跑。



    时荞在前,封桀在后。



    长发被带动的风吹起,凌乱的胡在封桀脸上,有些痒,耳边呼啸的风带着水气。



    后方是杀手追赶,不能回首。



    前方是夜色茫茫,不知尽头。



    像不被家人承认的情侣,在夜色里出逃,不顾一切的私奔。



    豆大的雨点终于伴着闷雷而下。



    雨滴打湿睫羽,视线蒙了水气。



    看着时荞的后脑勺,封桀反握住她的手,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唇角弯弯。



    他在心里希望,这条路都不会有尽头。



    这样,她就可以永远带着他跑下去。



    无论要去何处,无论是地狱还是悬崖,他都会义无反顾奔向她,跟着她。



    封桀荒芜的世界里,在这个大雨倾盆的漆黑夜色中,在逃亡的路上,开出一朵又一朵的粉红色的花。



    很久很久以后的后来,在那座藏在蓝玫瑰花田深处的白色城堡里,封桀都还会清晰的记得这个雨夜。



    **



    不知道跑了多久,后边追兵已经不见了。



    雨下的小了。



    浑身衣服早就被淋透,湿漉漉的黏在身上,雨珠顺着发丝往下滴。



    前方有个村子。



    时荞松开封桀的手:“去村子里看看。”



    这边都是环境幽静的山野村寨,离高楼大厦的城市有些遥远,应该能找到村民借宿。



    “荞荞!”后边的封桀喊她。



    时荞下意识回头。



    封桀把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红玫瑰,满满的水气,娇艳欲滴。



    “给你。”



    这个桀骜不驯,狂妄不羁,尊贵到平日出门脚尖落地,都要铺红毯而行的男人。



    此时踩在泥地里,裤腿上全是泥渍,混身衣服湿透,头发成绺的黏在脑门上,肩上伤口还在溢血,跟雨水衣服搅在一起,狼狈不堪。



    却依旧笑的星河潋滟,熠熠生辉。



    时荞指尖微紧。



    内心深处有什么在蠢蠢欲动。



    “不喜欢吗?”看她不接,封桀看着红玫瑰,有些懊恼:“可这里没有蓝玫瑰,只有这个。”



    时荞唇瓣动了动,闭上眼睛微扬了扬头,任由细雨冲刷脸庞,几秒后,飞快抽出封桀欲要扔掉的红玫瑰,转身背对他朝前边村寨走去。



    封桀抿了抿嘴角,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也不管脚下泥泞,蹦蹦跳跳的跟上去,还不时的转个圈。



    有人说:开花店一定是因为很喜欢花。



    有人说:我是很喜欢花,我也可以自己买给自己,但若是你送我的,我会更欢喜。



    也有人说:我不喜欢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有你,我就觉得它无比美好。



    时荞开花店,并不是因为喜欢花。



    时荞喜欢蓝玫瑰,也并非是因肩上印记。



    在很久的以前,那个喊着自己是王子的稚嫩小男孩儿,送给小公主的第一朵花,是蓝玫瑰。



    那时候,她就觉得蓝色是最干净最漂亮最美好的。



    直到后来,她的世界变成了黑色。



    **



    村寨并不大,古朴的瓦屋零散的坐落着。



    时荞找到一家深夜还亮着灯忙碌的农户,以旅游迷路为借口,成功的留了宿。



    夜色在细雨中缓缓流淌。



    热气被夜里的雨冲刷,早晨的清风格外舒服。



    门被从外边敲响,别扭至极的普通话传进来:“姑娘,醒了吗?”



    是这户人家的女主人。



    时荞“嗯”了一声,去开门。



    女主人三十岁左右,皮肤偏黑黄,怀里抱着两套花里胡哨的棉麻服饰,笑的和善:“衣服,新的,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