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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他连爱都不配
    三天后,视线所及的地方就只剩下了黄沙。



    司业琛已经跟了上来:“都已经带回去了,少说得判个无期。”



    “麻烦。”时荞颔首。



    司业琛笑了笑:“客气。”



    视线对上封桀时,他神色顿了一瞬,客气的点了点头,转身去整理装备。



    封桀眯了眯眼,凑到时荞身边,哼哼着问:“他那天晚上,说以你的身份可以处决他们,你还有身份是我不知道的?”



    那天晚上他没问,时荞以为他不会问,现在突然问,时荞侧头看他,用额头亲昵的蹭了蹭他脑门:“说给你听不如你自己以后跟我一起去看啊!”



    “你啊!”封桀凑过来啄了下她嘴巴,桃花眼里满是宠溺:“那就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吧。”



    透过车窗,看着他们的亲昵,司业琛敛回视线,拿了对讲机对后边的人发号施令:“出发。”



    时荞看了那边一眼,推着封桀上车:“走吧。”



    秦清淮在莫干拉驻扎等他们,但这里并不是他们要去的目的地,只是在这里等他们。



    他们到的时候,只有一片狼藉。



    帐篷被砸的凌乱,掩埋在一层风沙之下。



    月桐和宿池从车上跳下去,带着几个人去检查营地。



    二十分钟后。



    月桐拍着身上沙子走过来:“有两具尸体,不见一个活人,物资什么的也都在,有打斗过的痕迹。”



    宿池也走过来:“所有通讯设备仪器都被砸了。”



    “我们离开前去找你们的时候,他们都还在这。”寂野推了推墨镜,扔给他们一个摄影机:“里边有东西。”



    摄影机已经坏了,但d卡可以用。



    时荞去装了设备,拿了电脑,开始读卡里的资料。



    三分钟,破解出来。



    视频里先是出现了一片雪花,然后镜头一晃,是漆黑的夜,像是在角落里躲着拍的,广角很大。



    一队人马从镜头前走过。



    凌乱约二三十分钟后才停止。



    镜头一晃,里边是被绳子绑着,被枪支指着脑袋的傅恒几人,最后一个是秦清淮。



    秦清淮身上衣服有些凌乱,就算被绑着也不失清雅,有只手从他衣服里边口袋里搜出了一支钢笔。



    就到这里,镜头一晃。



    栾锦华的身影出现在镜头里。



    “时小姐要是能看到这视频,想来是我失败了,不过也没关系,傅恒这些人你不在乎,秦清淮你应该不会见死不救吧?”



    栾锦华在镜头里坐着,一手端着茶杯喝茶,手里转着钢笔:“毕竟眼见为实,你现在应该相信,秦清淮在我手里了吧?”



    “我们在郏麦等着你,如果你觉得这个视频也是假的,你大可以不来,我的确不敢杀秦清淮,但也不会让他好过。”



    “i'llwaitforyou.”



    这是最后一句。



    视频停止。



    时荞捏着鼠标的手用力。



    封桀的大手覆盖上她的,传递着温度:“不要着急…”



    时荞顿了片刻,指尖在键盘上飞快敲打,搜索着“郏麦”这个地方。



    郏麦是个地方,在一个很偏僻的荒原之上,四周都是黄沙,戈壁丘原。



    一小时后,时荞起身,拍上电脑:“准备前往郏麦!”



    无论在不在那里,时荞都要去。



    这么多人,自然不可能全部都去郏麦。



    司业琛主动找时荞:“你们去吧,我留在外边随时能支援你们。”



    时荞看着他,点了点头:“谢谢。”



    “没什么好谢的,”司业琛失笑摇头:“我应该感谢你信任我,把后背交给我。”



    男人最了解男人。



    或许是男人对情敌的直觉,封桀敏感的察觉,司业琛看着时荞的目光里带着莫名情愫,藏的很深。



    他走过来打断两人,喊时荞:“该去睡觉了。”



    司业琛看着两人离开,视线落在身前的篝火上,棱角分明的俊逸面容在火光里明明灭灭,带着深沉的复杂。



    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很多年前的相处,在到现在的久别重逢,那一刻,他似乎知道自己为什么对其他大家小姐都没兴趣,他喜欢的是势均力敌的时荞。



    不是那张脸,而是人的性格。



    像桃花林中盛开的一株罂栗,再怎么低调也璀璨夺目的艳压群芳。



    可他也清楚,自己得不到她。



    秦清淮都得不到,他又何德何能?



    有时候,他挺羡慕封桀的。



    可封桀只有一个,谁也变不了封桀。



    寂野从后边帐篷里走出来,扔给他一罐啤酒:“一起喝点儿?”



    司业琛接住,拉开拉环,灌了自己一口,侧头看着永远一副邋遢模样的寂野,笑道:“你为什么叫寂野?”



    这个名字听着就不像人名。



    寂野推了推墨镜,在火光里,嘴角弧度轻扯:“寂静的旷野,这是我名字的含义。”



    明显是借口。



    司业琛也不再多问,抬头望着远方,目光幽深:“时荞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寂野笑了一声:“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开始感受兴趣,想要了解她的时候,百分之九十是喜欢上了她。”



    司业琛:“…”



    “喜欢并没什么,我也喜欢过时荞。”寂野悠哉悠哉的喝着酒,难得跟他聊起了些过往:“但她就像月亮,我是这沙漠里的尘埃沙砾,我配不上她,也不敢玷污她,念头刚起,我就杀死了自己那颗心。”



    “封桀还真是好运。”



    “他不是好运,他是时荞的命中注定。”



    这话说起来有点酸,但如果要找个合适的词来讲,寂野觉得这句最适合不过。



    旷野的夜风吹来,裹着沙子。



    两人坐在这喝了十多罐才罢。



    司业琛灌完最后一罐,带着些醉熏的起身,易拉罐往后一扔,潇洒的转身回帐篷:“我就说啊,谁又不是爱而不得呢?”



    “爱而不得…”寂野咀嚼着这几个字,半晌笑了一声,把手里空的易拉罐扔进火堆里,在空无一人的夜里,低头摘下了墨镜,尽是眼白仅一点儿黑有些上翻的眼睛在月光下有些骇人。



    借着火光,他以墨镜为镜,看着自己那滚动的白色眼珠子。



    半晌,又是一声低笑:“我这副鬼样子,哪里配的上她…”



    所以,他混迹尘埃。



    所以,他沦落泥沼。



    所以,每次跟时荞来往,他都会先开价,以贪婪的金钱交易,来掩盖自己真正的心思,让她也能心安理的接受。



    什么爱而不得,他连爱都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