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的清晨。
有青草味的雨露和三两颗梅子样的星。
初见起床了。
和往常一样,去井里挑了两桶水,把衣服洗了晾在院子里,妈妈煮好面条后,她用火钳扒开土灶里还有零星火苗的碳灰,放了两个没剥皮的生玉米进去,然后埋好慢慢煨。
初大鹏走了后,或许有些不习惯,但这个家里平静了许多,蒋凤天天带着初心在张记栖凤渡鱼粉店里工作,初见按时上下学。
当然,烙在这个家里的疙瘩依然在,初见永远也忘不了那天凌晨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情形,躺在铁架子上浑身是血的尸体,哭的几乎晕厥的妈妈,从来不知道开口说话的初心竟然趴在旁边吃力地叫着爸爸。
凄风厉雨笼罩了这个灾难深重的家庭。
初大鹏遭遇车祸的第二天晚上,那些红山弄的亲朋邻居,初见平时称作婆姨姑嫂爷舅叔伯的,都在屋子里站着,翻来覆去说着那几句话:“人死了就活不回来了。”“再说老天爷要收人,皇帝老子他自己都没办法。”当时她跪在院子里烧了九斤三两纸钱,把纸灰用布袋装好后,给她的继父做枕头。院门上升着六堆大火,烟弥散,火光映着人的脸,在妈妈的抽泣声中给人一种非人间的感觉。
初见极度疲倦又极度清醒,那些天里,整日整夜无法入睡,就这么熬着,做她能做和不能够做的事,一直到张云起回来,他并不知道,见到他那一刻她心里有场海啸,可是她静静站着,不去让任何人知道。
那天从山上送葬回到土坯小屋,妈妈像是失去了悲痛的感觉,常常坐在院子里发呆。或许悲痛在极点上持续,就不再是悲痛。初见是不能和妈妈感同身受的。为什么这个赌徒和酒鬼会赚掉妈妈那么多眼泪呢?
她反复的想,想不起他的什么好来。
有一年,家里的猪杀了,钱被他卷走,藏在邻居家里打牌九,三天三夜不回家。家里没粮食了,妈妈背着年幼的她去喊他回家,他输得眼红,把妈妈一顿打骂,赶了回来,自己仍旧回到赌场,后来输到分文不剩,这才收手回来。
在她17年的人生当中,这样的事多到让她麻木。这个家庭曾经一度让她觉得,生活就是忍受,悲观是生活的基本态度,生活之中不会有长久的快乐。在很小的时候,她总喜欢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天边的火烧云,在她对世界没有形成完整的认识之前,她一直想去很远的地方,寻找一些什么。
她觉得天边很远的地方有个温暖之处。
她想起了张云起。
浅青色的黎明,风把天刮净了。
几颗小银星星,弯刀一样的月亮,斜钉在天上。
初见吃过早餐出门前,用火钳扒开土灶里的碳灰,两个玉米已经被煨熟了,冒着碳火的香味,她用袋子装好带着出门。
昨天放学后,云起拉着她去逛街,在西门街遇见一个小贩在卖烤玉米,他跑过去买,边吃边咧着嘴笑,说已经好久没吃过老家的烤玉米了,他还说,读小学那会儿,每年暑假纪灵都会去他老家玩,跟着他一起偷偷跑到别人家地里扒玉米,在山上烤着吃。
来到一中,经过足球场的时候,跑道空荡荡的,云起今天没有来跑步,初见看了眼手里的烤玉米,好像有些冷了。
她抿了抿嘴,继续往前走,在一条林荫道上,有些意外地遇到了林子昊,她没有想过这个男生为什么会这么早出现在这里,她朝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正要走的时候,站在前面一动也不动的林子昊叫了她一声。
初见问:“有事么?”
林子昊沉默了一会,突然说:“对不起。”
初见没听明白:“什么?”
“你爸爸的事……”
“这个跟你没有关系,你不用多想的。”
“可是……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想法吗?”
“我明白。”
“我喜欢你。”
“我不喜欢你。”这句话初见几乎是脱口而出的,她直接越过了他。
“因为张云起吗?”林子昊声音沙哑。
“这个和你没有关系。”初见停下了脚步,片刻之后,她转身从书包里掏出了几张纸币,叠的整整齐齐双手递给林子昊:“这个钱给你。”
“什么意思?”
“上次大家让我请客喝饮料,我没钱,后来是你私下出钱请的吧?谢谢你,不过我不知道你花了多少钱,我现在只有这些,实在是抱歉,本来是想多攒点再给你的,还欠多少,你告诉我,等我攒够了就还你。”(注:本情节线索在第三十五章所愿)
林子昊的身体止不住发起抖来,他突然觉得他好贱好贱。然而很多时候,最伤人的,不是对方的绝情,而是心存幻想的坚持:“如果这笔钱是张云起出的,你会还给他吗?”
面对质问,初见有点不能理解林子昊的思维,她只是觉得,欠别人的情,就应当还。如果非要比较,那天不是他林子昊而是张云起,张云起是绝不会瞒着她私下以她的名义请大家喝饮料的。要这个面子有什么意义呢?她穷,请不起就是请不起,但她不会因为穷就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可是眼前这个家境优渥的男生不会明白这点,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总是高谈阔论,他不懂强行施舍给别人的尊严也是一种变相的歧视!他不明白她需要的只是一颗平等对待的平常心。
她对他说:“为什么你什么都要跟张云起比呢?你们根本就不是同类人。”
林子昊眼珠子泛起了红,其实这个男生在同龄人当中已经足够优秀,然而少年人的成长太缓慢了,他没有足够多的生活经验和成熟的眼光去看待问题,而眼前的女孩从小就在一条最艰难的道路上进行人生搏斗,对生活的认知已经达到了更深的层次,他根本就不能理解她的心思,他的对错因果总是很直接:“你喜欢张云起。”
初见点头:“是的,我喜欢张云起。”
林子昊握紧拳头,那张顶好看的脸变得扭曲起来,双眼猩红:“张云起到底那点比我强?长相?成绩?是的!不用你来告诉我,我现在知道他很有钱了,他年纪轻轻就开了公司,他认识很多当官的,但你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势力女孩吗?你难道不知道吗?人家稀罕的是纪重的女儿纪灵!他就是个吃软饭的!没有纪灵这层关系,他张云起能有今天吗?你一个穷人家的女孩他会放在心上吗?!”
初见往树林上的天空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看着身前有些歇斯底里的男生,她的脸是苍白的,没有血色,声音却平静地像是在说一件寻常事:“然后呢?我还是喜欢他。”
林子昊笑了,笑的叫人打冷颤,他那锒铛入狱的父亲和崩塌的家境以及旁人的讥笑没有击垮这个骄傲的少年人,但这一刻,恶毒的花朵已经在他那绝望的内心深处肆意生长!
他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越过初见径直往他来时的原路走,声音嘶哑:“你知道吗?我什么都没有了,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你要干什么?”
初见以为林子昊想不开要自我伤害,迟疑了一下,立即跟着林子昊的方向追了上去,但林子昊走的很快,这让她心里越来越不安,虽然不知道林子昊究竟要干什么,但她加快了脚步。
穿过林荫道,上了她们那栋楼,有三三两两的人经过,初见冲着林子昊的背影喊:“你要干什么,你等一下!大家拉住他!”
楼梯上的人大多都有些莫名其妙,没有反应过来,林子昊一声不吭地往楼上冲,初见喘着气跟上去,来到他们那一层楼的时候,就看见张云起和王小凯正站在走廊墙沿旁聊天,面朝着外面,林子昊手揣在兜里,似乎怕惊动张云起,他一副平常人走路的样子,不快,但距离张云起的后背只有十多步的距离。
那一刻,初见的心跳仿佛停止了跳动,她终于明白了林子昊要干什么,她什么都来不及想,不顾一切冲过去:“云起!小心背后!”
张云起听到喊声和激烈的脚步声传来,扭头,一道反射着太阳的寒光刺入他眼睛里,然后听见一块破布被撕扯成两半的声音,紧接着,眼前出现了两个人影,挡在他身前伸手要抢什么的初见,还有手里拿着刀的林子昊。
那把刀已经插在初见的胸膛上。
就像被毒蛇咬了一口,血液瞬间凝固!
那一瞬间,张云起的脑袋陷入眩晕状态,心凉到冰点,一种类似于打摆子的颤栗从身体内部涌出,几近崩溃:“我槽你妈的!我要弄死你全家!”
张云起一脚踹翻表情扭曲的林子昊,拦腰抱起初见,拔腿就往楼梯间狂跑。
走廊上,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男男女女呆若木鸡,蒙神了的王小凯反应过来,啪!啪!两个大耳刮子抽在林子昊脸上,指着田壮壮和杨伟喊:“看住他!”然后拔腿朝张云起的方向跑去,他认识张云起有两年了,他太了解他这个哥们的性格了,如果初见有事,后果没有办法想象。
这天的清晨,张妈和往常一样在张记栖凤渡鱼粉店里张罗着生意,生意很好,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卖了近百碗鱼粉,只是她正引着一个客人进门吃鱼粉的时候,意外地看见家里老三张云起抱着初见不要命地冲到马路中央,直接逼停一辆私家车,张妈一下子就慌了神,毛乱地跑出来喊:“老三,出啥事了!”
张云起没有听见。
他几乎是哀求着司机送他去医院。
私家车司机是个中年男人,半路上被人不要命的拦下车,本来满肚子火,但是看见张云起怀里抱着的女孩,脸色惨白,胸口处还插着一把刀,裙子上染的血迹触目惊心,他二话不说,立马叫张云起抱人上车,启动引擎,一脚油门踩到底,朝着医院狂奔而去。
张云起把初见平放在后车座上,空间狭小,他用一种奇怪的姿势半跪半蹲在初见前面,脱了体恤,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那么大力气,“呲”地一声直接把体恤撕成两半,刀子不能拔,他不敢按压止血,他在刀子两侧各放一块布,可是血一直在往外流,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发现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不停地催促司机快点快点,然而时间慢的犹如刀割,焦躁和绝望像魔鬼紧紧攥着心脏,他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父亲因他入狱的那个夜晚,那个15岁的少年,内心只有惶然和难以忍受的痛!
初见伸手握住了他发抖的手:“云起,不着急,不要着急,我没事的,你听我说,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报复林子昊,交给警察处理就好。”
张云头:“好,你说了算,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
初见惨白的小脸上露出了笑,淡然而温暖:“如果我有什么事,你要帮我照顾好我妈妈和妹妹。”
张云起摇头,不停地摇头:“这是你的事,你的事情,我做不到也管不了。”
初见伸手摸了摸张云起的脸颊:“你不要激动,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云起,你知道么,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我喜欢你。”
张云起勾着脑袋,拿着撕成碎片的衣服反反复复贴在伤口两侧,鲜血染红了他发抖的双手:“我不知道,也不想听,你可以明天再告诉我你有多喜欢我。”
初见把张云起沾满鲜血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没有血色的嘴唇嗪着笑:“我不要明天,因为我等了太久了,久到都快要忘记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了,都怪我呀,总是瞻前顾后,总是怕失去,现在不怕了,因为现在喜欢你的程度,让我有勇气告诉你,我喜欢你,永远都会喜欢你。”
张云起看着眼前女孩蠕动的嘴角,那惨白的小脸和大片血红的裙子仿佛是生命与死亡的对照,一阵热流在眼皮底下打滚,他不知道他是怎样笑出来的,他的手指甲扣进肉里,用了全部的力气让从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显得不那么绝望:“初见,你还记得你以前的名字吗?”
“赵煜,怎么啦?”
“煜是光的意思吧?”
“是啊。”
“我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现在特别想说给你听,那句话说,有的时候,当我们在黑暗中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的爱就像手电筒里的光,打在那个人的身上,让那个人在你心中成神。可是你知道吗?虽然光不在你身上,但是,你是光本身。”
张云起脑袋抵着初见的额头,攥着她冰冷的手贴在脸颊上,看着那双含笑的眼眸,再也忍不住的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煜,你是我的光。”
第五卷·煜·终章
卷末感言:
不想剧透,不愿意剧透。
初见会活的好好的。
请相信我,彩虹总是在风雨后。
写这一卷之前,我已经想好了这么写了。如果真的是认真用心看了这本书,那你就会发现,从这卷的卷名【煜】开始,行文中就多有铺垫,百分之八十的情节,都是围绕着【煜】展开的,从人物性格,事件推动,如贵平县金坪矿区暴雨堵车事件,到初大鹏彩票事件,还有林子昊私下以初见名义给156班同学买饮料(此剧情在本卷第三十五章所愿,还有读者在本章说里错以为是张云起买的,当时张云起在里津市呢,充分证明了看书不认真。)
其实站在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讲,我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揭露人物的真实性格。真实性格来源于压力。压力才能把人物逼向越来越困难的两难之境,迫使他们做出越来越艰难的冒险抉择和行动,逐渐揭示出其真实的本性,甚至直逼其无意识的自我,从而折射出人物与架构之间的弧光。这一卷,正是基于初大鹏好赌如命这一性格和从小养尊处优的林子昊性格极度要强,引发了后面一系列剧情,才会出现最后这一幕。
当然,这一幕未必是读者想要看到的,毕竟是网络嘛,开心是重点,爽死重点。我写不了很爽的,但是请放心,我会让各位老爷开心起来的。如果张云起的光此刻让你流了泪,下一卷,或许会甜蜜的齁死你呢。
下一卷:千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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