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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带血色斑块的小雪麋
    “你和六六之间怎么回事?”盛采云突然停住脚步。既然心中纠结这个问题,就得破开,不得到答案猜来猜去不是她作风。



    前面就快到草棚了,盛七七没想到盛采云会有此一问,刹住脚,疑惑道,“啊?”



    “为什么要对六六那样好?”



    不知道为什么三姐会突然这样问,但盛七七还是认真的回了她,只要不是戳破她之前撒的谎就好,“他是我救命恩人,我当然对他好了。”



    “就只是这样?”盛采云狐疑。



    “三姐,你怎么今天怪怪的?又怎么会问这样奇怪的问题?”



    盛采云没有遮掩,直接道,“我喜欢六六。”



    听得盛七七一愣,随即笑道,“我也挺喜欢他的。”



    盛采云却白她一眼,“你我的喜欢是不一样的,你是因为感恩,我却是纯粹的儿女之情……”突然停住,不再往下说,转而道,“不是说有只雪麋要生了?还不快去。”



    “三姐不和我一起去吗?”



    “我对雪麋生产没什么兴趣。”盛采云摆摆手催促她快去,自己则踏着欢快的步子离开了。



    盛七七站在原地一直看着盛采云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目光收回,忽然黯淡下来。



    为什么三姐会说她的喜欢是因为感恩,仅仅只是她说了句六六是她救命恩人?她想三姐一定是搞错了什么。但一想到三姐说的那句“我喜欢六六”,她的内心又开始纠结起来。



    想了想,既然觉得纠结何必为难自己,还是先去照顾小雪吧!



    小雪已经躺在地上痛苦的预产了,肚皮被里头迫不及待想要出来的小雪麋戳的一动一动的,盛七七赶到时,已经有只小雪麋的半个身子都出来了,盛七七赶紧提了桶水过来,这时候已经出来几只小雪麋了,她拿布片擦干它们身上的血迹,一一放在草堆上。



    一共六只,算是有个好兆头了,六六大顺。其中有一只肚子上的毛是带红色的,近拳状大小,盛七七觉得颇为奇怪,不免要多看上几眼,实在是通体雪白的毛发多了那么一块儿红色太过显眼了。



    看着六个小家伙匍匐在小雪的身上吃奶时,盛七七居然也有种幸福的感觉。



    一抬头,就看见六六从篱笆院儿外进来。她起身便问,“六六,你去哪儿了?”说着,高兴的迎了上去。



    六六随口一答,“在附近随便转转。”他随即又道,“七七,我看这附近有个小竹楼,竹楼里却没住人,出出进进的全是鸽子,是养来吃的?”



    盛七七笑答,“那可不是用来吃的,是给我们云莱传信的信鸽。”



    “信鸽?”



    “是啊。”看他疑惑,索性替他解惑,“别看我们云莱好像同外界不相往来,但也是有飞鸽传书的时候……”说到这儿,她断了话头不再往下说,毕竟追查苦情咒这事儿是云莱内部秘密,其他人一概不能透露,更何况他还是个外人。



    六六看出她的为难,摆摆手道,“不说没事,我只是好奇怎么我的吃食中没有鸽子,还以为不给我这个外人享用呢!”



    见他打趣,盛七七意味深长的“哦”了一下,仿佛发现个不得了的秘密,“原来你是嘴馋了呀!”想想也是,每次都是在自己吃什么就给他送什么,除了生辰宴那次,几乎都是吃素。于是她拍拍六六肩膀,像个老大姐一样,“明天我就去打只野鸟给你解馋,保管你离开以后还念着咱云莱人的好!”



    明明说的是句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六六彻底痊愈以后是铁定不会留在云莱,因为他不属于这里。然而,他们两人脸上的笑意却慢慢消散,直至不见。



    盛七七一点点将手从六六肩上拿下来,顿感无措,不知道该往哪儿搁,干脆背在身后,绞着后背的衣裳。



    几只小雪麋奶声奶气的叫唤着,声音里带着些急躁,打破了刚才片刻的沉默。



    盛七七忙转身去了雪麋那儿,六六这会儿也是才注意到那只名为小雪的雪麋身边多了好些只小崽子,也跟过去,蹲在一旁好奇的看着这些刚出生不久的小家伙,不免感叹生命的伟大。



    “你叫六六,小雪生的雪麋刚好是六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盛七七将那只肚皮上带有血斑印记、正在同自己兄弟抢奶吃的小雪麋强行拽开到一旁,没想到它偏就不吃自己嘴边的,非跟旁边的抢奶不可,这样霸道,简直同它胆小的母亲有着天壤之别。



    盛七七单手支起下巴,笑看这巴掌大小的雪麋行霸道之事。她看的认真,却没注意到六六正在一旁看着她。



    她的侧脸线条柔和,卷翘的黑长睫毛,小巧拔尖儿的玲珑鼻,樱桃小嘴,白净的皮肤,将少女的美好姿态体现的淋漓尽致,竟教六六一时看得入迷,跟着少女频繁起伏的嘴角而笑着。



    盛七七一回头,他又极快的收敛刚才那番甚至他自己都不知晓的痴迷面孔,正经问道,“你会给它们取名吗?”



    盛七七笑着摇头,“我们这儿雪麋很多的,我只给我看中的雪麋取,”不待六六问,她就指着带血斑的那一只,道,“就这只吧,唤它皮皮可好?”



    像是在征询意见,六六眉心一皱,觉得不大好听,便指向小雪麋肚上那一块血色斑块儿,“不如斑斑?一来比皮皮好听,二来以彰显其自身的特点。”



    盛七七觉得不错,就用了,从此,这个小家伙便像它母亲一样拥有了自己的名字。



    之后盛七七来看它的时候,总是要抱抱它,喊它的名字,“斑斑”“斑斑”的唤着,次数多了以后,一开始还极厌烦与人接触的斑斑,后来竟然开始喜欢起人来,自己的母亲也不要了,抱着盛七七的腿要她抱,仿佛将她当成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