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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杀鸡儆猴
    朝歌说完,扫了一眼对面站着的六七个人,视线最后落在阿灭身上。



    “除了你们主子,这群人里,你功夫最好吧?”



    “那当然了,我可是晚阳山……”



    阿灭的得意劲还没过呢,朝歌打了个响指——



    “好!那就是你了!”



    话音刚落,朝歌弓着身子,几步就窜到了阿灭面前。



    阿灭反应出朝歌的意图,不敢大意,紧绷着神经,盯着朝歌,果断出拳,那速度快得能听见拳头破空的声音。



    本以为能正中朝歌的肩膀,阿灭还稍微收了几分力气,可没想到朝歌前进的步子极其诡异。



    人都到阿灭面前了,一个跨步侧身,转到了阿灭身后,右脚踩在阿灭小腿上,借力,左手扣住阿灭的肩膀,轻轻一跃,右手环过阿灭的脖颈,握着的匕首在咽喉处,留下一个浅浅的血痕。



    整个动作,不过眨眼间。



    等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朝歌已经收起了匕首,拍了拍手,面带笑意地开口——



    “怎么样,还有谁要跟小家伙计较?”



    朝歌才说完,就发现腿上多了个毛茸茸的挂件。



    小家伙抱着朝歌的腿,尾巴摇得起劲,冲着面前的几个人嗷呜嗷呜地叫,叫嚣得厉害,看的一群人牙痒痒。



    有了靠山,就拼命嘚瑟的样子,逗笑了朝歌。



    朝歌又把它抱了起来,在靠山怀里,小家伙叫得更起劲了,嚎两声,又亲昵地蹭蹭朝歌。



    阿灭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血,看着他主子,委屈得快哭了。



    平时刻苦练功,身手好是他的错吗,为什么莫名其妙就当了一只被杀的鸡,给这群猴看?



    阿灭可是鬼殿的掌事,除了几位执事,他的身手已经是顶好的了。



    连阿灭都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灭了,其他人自然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所以,虽然阿灭无辜当了鸡,但这杀鸡儆猴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就算不服,也只能憋着。



    “都没意见的话,我可要放它走了?”



    一群人望天,装作没听见,只要不去看那女人,不去看那只得意的小崽子,那这脸就算没丢。



    朝歌放下小毛球,看日头已经升得很高了,又在这耽误了一会,再不回去小桃又得哭鼻子了。



    从晚阳山回到夙府,要是靠走路的话,估计要走两个时辰,等回到夙府说不定都是用晚膳的时间了。



    墨千玦好像能看懂朝歌的心思一般。



    “让马车送你回去吧,能快点。”



    有马!



    朝歌眼前一亮。



    “能借我一匹马吗?”



    “你还会骑马?!”



    阿灭直接喊了出来,其他人也是一脸震惊。



    南阳国的女子以女德为美,大都温婉尔雅,琴棋书画,品茗赏花几乎是每个闺阁女子必修的技能。



    且不说普通女子,就连出生将军府的夙星月、夙敏敏也不会学骑马这种东西的。



    马术什么的,只有出身卑微的穷苦女子,才会去学,在四国,女子都是可以参军的。



    相比起这几个人的反应,墨千玦仅是眼中闪过惊艳,已经算是很镇定了。



    “阿灭,把隙风牵过来。”



    “隙风?!”



    阿灭看了看眼前的女人,想起隙风能踢断人肋骨的蹄子,有点犹豫。



    “主子,要不还是换一匹吧?追风?乘风?”



    隙风的烈脾气,除了主子,别人就是靠近他它都要亮出蹄子的,虽然这位不是普通女子,但也不可能搞定隙风吧?



    “就隙风。”



    男人语气坚定。



    “好吧……”



    阿灭往前跑了几步,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冲着山顶浮梦楼的方向,吹了个口哨,不一会,铿锵有力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地传来——



    阿灭伸手去拉缰绳,刚一靠近,隙风鼻子不满地吹了一下,弄得阿灭一脸马鼻涕。



    “喂,你小心点啊,这马不好骑。”



    阿灭抹了一把脸上的鼻水,好心提醒道。



    但简唯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隙风吸引过去了——



    马头高昂,眼睛有神,一蹄宽的前胸肌肉健硕,管骨骨棒粗壮,四肢筋腱强壮有力,一身黝黑的毛,在太阳下亮得像刷过一层油一般。



    宝马!



    就算在世界一流的马场里,也没见过这么好的马啊!



    朝歌忍不住搓了搓手,跃跃欲试。



    朝歌接过缰绳,轻轻摸了摸马脖子,拍了拍马耳朵,嘀嘀咕咕说了两句,隙风扑哧扑哧地从鼻子喷了两口气,知道隙风同意自己骑一趟,朝歌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踩住脚蹬,利落漂亮地跃身上马。



    在地上的小毛球爬不上来,急得在隙风蹄子边直打转,嗷嗷地叫着。



    “你想跟我走?”



    小毛球好像能听懂朝歌说话一般,蹲下身,摇着尾巴,灰蓝色的眼睛水汪汪的。



    想着有个小家伙在落叶轩看着院子也挺好的,朝歌便不再犹豫,身子一倾,伏在马背上,伸出手,小毛球立马跳到朝歌手心上。



    朝歌把小毛球塞进怀里,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你这一身毛,就叫小白吧!”



    墨千玦眉毛一挑,这也叫小白?



    不知道苏白白醒来,知道自己和一只小畜生撞了名字,会不会气得当场昏过去。



    “谢啦玉儿,明天我把隙风送回来!”



    朝歌改变主意了,就冲着这匹马,玉儿这个朋友,她交定了!



    “不用,今晚我去接它。”



    唰——



    七八双眼睛齐齐盯着开口的人,特别是阿灭,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今晚……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怪呢,为什么不是下午,为什么不是明早,为什么偏偏是月黑风高的晚上呢?



    倒是朝歌,完全没多想。



    “好,我备着好酒等你!”



    唰——



    一众人整齐地转头,目光又聚到了少女身上。



    为什么是喝酒,不是喝茶吃点心呢?



    大晚上,孤男寡女饮酒作乐,这是要搞事情?!



    “走吧,小白,走吧,隙风!”



    少女的脸上满是兴奋,一挥缰绳——



    “驾!”



    一骑绝尘……



    阿灭张着嘴,已经看呆了,这个女人怎么能骑马骑得这么好?!



    而且这匹马还是隙风这头倔马?!



    这果然不是普通女人,这简直不是人啊!



    墨千玦看着山道上马蹄溅起的初春嫩草,眸子里有几分骄傲。



    就知道,她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