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鞋袜穿上。”
墨千玦朝朝歌伸手,这丫头的体寒这么严重,就这么赤脚踩在地板上,肯定过一会脚就冻僵了。
朝歌把手背在身后,显然不打算过来,也不打算穿鞋袜。
墨千玦无奈,只能坐到床边,先给她解释道。
“我的家族,每年都会选一批新生幼童,以沸血之法来练百毒不侵之体。”
本来这些都是墨家的秘密,但墨千玦还是如实相告。
一来,是因为心里已经把朝歌当成了自己的夫人,那她便是墨家的人,想要知道这沸血症的由来也无不可,不必瞒她。
二来,如今墨家后继无人,百年间,已经不再以新生之躯练就毒体了,所以说出来也没什么。
“被选中的幼童,十岁之前,一日三餐,只靠童子血过活。”
朝歌一震,“喝人血?”
“对。”
墨千玦点头,眼神中是少见的冰冷,“童子血是至阳之物,少量放血不会有性命之忧,族中会豢养男童,提供童子血,如果不够也会去村子里买血。”
“至阳之血?这就是你体温这么高的原因?”
朝歌皱眉,之前执行任务的时候,她也喝过人血,那泛酸的铁锈味,要不是为了活命她真的咽不下去。十年的时间,只靠喝人血活着,想想都觉得恐怖。
墨千玦再次点头,“被用来饲毒的孩童,半数活不过三个月,有的是活活饿死的,有的是高烧不退,活活烧死的。”
想起在神庙里玉儿的体温,朝歌就知道活活烧死的说法一点都不夸张,别说那么小的孩子了,就是普通人天气干燥点,喝的水少点,说不定都会流鼻血,一日三餐靠喝人血,那他自己的血得成什么样子啊?
“适应了嗜血而活,还不能叫沸血症。”
墨千玦手里拿着朝歌的一只鞋子,在床边坐下,视线慢慢失去焦距,因为他回忆起来的这些事已经太久了,久到就连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都快记不清。
“能活下来,熬到十岁的孩子,便会经历一次血浴。”
“血浴?”
朝歌问出口,虽然不知道这血浴是什么,但光听这个名字,就猜得到这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就是浑身浸在处子血里,割破两只手的手腕,把体内滚烫的血放干净。”
“血都放干净了,还能活吗……”
墨千玦弯了弯唇,“自然是活不了的,所以血浴的时候,要靠上百种毒药吊着一口气,这些毒药,哪些是掺在处子血里,哪些敷在手腕的伤口上,哪些要煎了服下,用量,顺序都是有讲究的。”
朝歌通药理毒理,所以就算墨千玦没多加解释,她也知道每添一种新的毒药,就是一道鬼门关,药性在体内相互作用的痛苦,绝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那些孩童,还没等所有毒药用完,就没气儿了,所以差不多要二十多年,才能有一两个孩子在这些毒药下撑住一口气。”
“那这样,就算是沸血症炼成了?”
墨千玦含笑摇头,“哪有这么容易?”
“还没完?!”
朝歌声音中带着惊诧,喝人血,下上百种毒,泡人血澡,这难道还不够吗?!
“差不多就是一天一夜的时间,身上的血才能彻底换干净,只有保证新生的每一滴血都带着毒,人才有可能活下去,否则不出十天,人便会七窍流血,浑身腐烂而亡。”
那种整个人一夜间烂成一滩腐肉的样子,墨千玦看了无数次,已经麻木了。
“血浴算是炼毒的第一关,是死是活,不过十多日就能见分晓,最难熬的是后面一年的进食。”
“歌儿,喝血长大的人,是会上瘾的。”
墨千玦看着朝歌,眼神更猩红几分,“从小,我们唯一习惯入口的东西只有血,血浴时候喝的那些毒药能把人整副肠肚都毁了,你知道我第一次喝白粥的时候吐了多久吗?”
朝歌木然地摇摇头。
她不知道,也想象不到。
“血浴后,就不能再碰血了,一旦再大量饮血,就会经脉爆裂,浑身血液像沸水一般把人从里到外烫熟,所以我们必须习惯吃普通的食物,这个过程远比喝血痛苦。”
朝歌能理解,并不是说养成喝血的习惯更简单,而是因为十岁前,人的很多记忆都不完整,喝血的习惯在两三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血对于那些孩子来说,和母乳一般无二。
“很多人,因为受不了正常食物的味道,偷偷喝了血,导致毒发身亡;还有些人是实在无法进食饿死了,这样折腾下来,我的家族里,百年才能出一个身患沸血症,还能正常活下来的人。”
明明这些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都是墨千玦亲身经历过的,可他说的时候,那轻飘飘的,毫不在意的样子,好像说的是别人的事一般。
朝歌一脸疑惑,思绪一团乱麻。
“可是为什么?”
“为了选出族中的下一任家主。”
朝歌皱着眉,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受到了冲击,地狱营算是够残酷的地方了,可也不曾这般草菅人命,那什么凝阴石的炼法,要取一女童性命也算得上阴毒了,但都不像炼沸血症这般惨无人道,每年一批孩童,百年才能活一人,这是多少白骨才堆起来的家族兴衰啊!
朝歌下意识地摇头,喃喃道,“我不懂,耗损这么多人血,搭上这么多人命,就为了一个身中奇毒的人?为什么家主非要这种得了怪病的人才能当?健康人就不行吗?只要实力足够强悍,能护一族安虞,不就行了吗?”
墨千玦摇摇头,“护一族安虞不难,难的是救一族人的性命。”
“什么意思?”
朝歌眨眨眼睛,眼中满是疑惑。
“我的族人血脉中有奇毒,是从娘胎里就带出来的,无论男女,皆活不过二十,唯一能解这奇毒的,只有沸血症之血。”
朝歌哑然,如果是这样,那她便明白了。
这个家主选出来不是为了保护一族之人,而是为了一族之人耗尽鲜血的。
“熬过血浴,就相当于死了一次,等睁眼的时候,便不再是人了,而是不人不鬼的妖怪。”
墨千玦说着站起来,一步步走向朝歌,眼睛盯着她,“我们不会老,不会死,沸血症发作的时候浑身的经脉似要爆开一般,我们没有情,没有心,我们是喝着人血长大的,我们是名副其实的魔鬼。”
朝歌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墨千玦,眼睛都红了,心口疼得都喘不上气来。
虽然她早就猜到,这沸血症没这么简单,但没想到居然这么离奇,他能活下来,那得熬过多少非人的痛苦啊……
喝人血,不会老,不会死,不人不鬼……
“所以,才叫做鬼殿吗?”
朝歌看向墨千玦,墨千玦明显一愣,大概是没想到朝歌居然知道鬼殿,毕竟他只解释了沸血症,关于墨家和鬼殿,是只字未提的。
既然朝歌都猜出来了,墨千玦便也没再辩解什么。
“没错,浮梦楼便是鬼殿十八殿之一,而我,就是这一任的家主,喝着人血长大的人。”
养成沸血症的过程残忍无比,虽然不是自己的意愿,但墨千玦心里也明白,自己身上有无数的杀孽,死后是绝对要下地狱的。
“谢客礼上,阴阳锦是你让人送来的?”
墨千玦没开口,算是默认了。
朝歌点点头,没再逼问,沸血症和鬼殿殿主的事情,算是都清楚了,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自己最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