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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赊 一截小拇指
    那年,凤栖正好一千七百九十九岁零十一个月。虽然听上去凤栖早已活成了妖怪,但其实她的年龄仅仅相当于凡人女孩子的十七岁。



    换言之,鬼族活一百年,等于凡人长了一岁。



    凡人女孩子十七岁,恰是待字闺中,大门不能出二门不能迈的年龄。可是按照鬼族惯例,只要是到了这个年纪的鬼族,都必须完成一次试炼,被族中长老认可后,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名字。



    只要到了这个年纪的鬼族都会得到一次试炼的机会,试炼任务有难有易,全都统一装在一根拇指粗细的骨筒内,随机分发。



    拿到试炼任务的鬼族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回到鬼门向长老们复命。也就是说,鬼族必须在一千八百岁前完成试炼,否则终生都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字。



    凤栖从长老手里接过骨筒的时候,没有当着长老的面打开看任务内容。而是激动到不能自已,足足半月时间都在为自己该取个什么名字儿而发愁。



    眼看着一些参加试炼的同龄鬼族完成试炼回到门中,凤栖这才慌了神。



    谁都希望自己拿到的试炼任务是最容易的,凤栖也不例外。



    她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一番祈祷之后打开骨筒,就看到同样骨制的签上,用鬼族文字写着简短的一行字:找到一个阴年阴时阴月生的凡人男孩子,吃掉他一截手指。



    凤栖看到这行字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荒废了太多时间。



    鬼族喜欢把凡人血肉当作食物,所以这个任务对于一般鬼族来说,说难不难说简单不简单。



    相比那些因为试炼太难而殒命的鬼族,凤栖接到如此任务算得上很幸运了。



    可偏偏接到这个任务的是凤栖,一个十分讨厌将凡人当作食物的鬼族少女。经过一番挣扎后,凤栖还是极不情愿地踏上试炼之旅。



    ……



    人间无月,夜晚漆黑,正是鬼族偷偷潜入人间的最好时机。



    凤栖穿了一身平时最喜欢的黑蟒皮衣,悄无声息地穿过鬼门。



    她不止一次来过人间,可是带着一个略显嗜血的任务前来,还是头一回。



    “阴年阴月阴时……真不知道长老怎么会想出此等馊主意!”



    说话之间,凤栖便已经出现在一座酒香四溢的城外,立于高空俯瞰着灯红酒绿的夜色。



    身为鬼族,凤栖几乎不用大费周章也能在短时间内发现阴年阴月阴时生的男孩子。



    她只是粗略一瞥,就能看见城内不同方位,有几团暗绿色的气焰在不断移动。



    在鬼族眼中,凡人身上的气息会形成他们自己看不见的气焰,并以颜色加以区分。青蓝色气焰的凡人气运最盛,赤红色次之,大部分人的气焰是黄褐色,几乎都是普通人。



    但是有一部分凡人,他们天生气运极差,事事倒霉,气焰会呈现绿色。至于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人,他们的气焰在鬼族眼中就是暗绿色。



    “遇到我凤栖,说明你们还有那么一丝丝运气!如果换成其他鬼族前来,你们可都活不过今夜。”



    凤栖一边说着,脚下凭空生出一片黑雾,整个身体发出骨骼错位的“噼啪”声响,一对短小的犄角从她额头挤了出来,将长发自然分到鬓角两侧。



    犄角是鬼族最主要的特征,每个鬼族男女都有。只不过鬼族男性的犄角大一些,看上去更凶残,而鬼族女性的犄角很小巧,就跟装饰一般。



    “你们还不快跑,姐姐我这次可是当鬼来吃你们咯……”



    凤栖戏谑似地一笑,转瞬之间消失在黑雾中。



    城内的街角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满身是泥,正站在小贩跟前买糖葫芦。



    “我,我要这个。”



    “好嘞~拿着赶紧回家,马上我也该收摊了。”中年小贩心肠不错,还特意叮嘱了一番。



    男孩子接过糖葫芦立马咬下一个,腮帮子鼓鼓的,眉开眼笑,似乎将这一天的不痛快都抛之脑后。



    然而。



    还没等他走出街角,就莫名其妙的摔了一跤。上一刻还在自己手里的糖葫芦,下一刻不偏不倚地躺在一摊马粪上。



    他没有哭,显然从小就倒霉惯了,已经习以为常。男孩子倒也不嫌弃,随手捡起糖葫芦就要往家的方向走去。



    这时。



    突如其来的一阵风,从他身侧刮向身前。



    借着远处的灯火,男孩子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还长着双角的“女鬼”,正站在对面盯着自己。



    “你你你,你不要过过来……我娘说倒霉蛋不好吃,糖葫芦给你,你放过我……”



    男孩子双腿发软,早都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跑了。见“女鬼”一步步逼近自己,将糖葫芦用衣袖擦了擦,闭着眼睛向前递了递。



    凤栖还从未正眼瞧过凡人男孩子,虽然对方只有五六岁,但是这份勇气让她心生恻隐。



    “没劲!你要是逃跑,我还能扮演一回女鬼捉孩子……既然如此,姐姐我也不吃你了,不过呢,我也不能白来一趟,我就要一截你的小拇指,怎么样?”



    凤栖修行一千多年,自然不会真对一个凡人孩子出手,而是以尽量温和的语气商量。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同情一个凡人,如果眼前这个孩子不答应,那她肯定会离开,接着去“吓唬”另一个。



    让凤栖没有料到的是,男孩子不慌不忙地睁开眼睛,笔直地伸出自己左手。



    “说,说好啦,就一截小拇指……回去,回去我会跟爹娘说,是老王家的疯狗咬的……他们不知道是你。”



    老王家的,疯狗?



    凤栖顿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自己留这孩子一命,竟然被一条疯狗抢了风头。



    “噗嗤~”凤栖终究还是没忍住笑出声,从昏暗处往前走了两步。



    “好!姐姐答应你!就一截小拇指……等我完成试炼,再带着能够弥补的东西来找你。”



    凤栖从来不认为,凡人的孩子会这般可爱。若不是自己有试炼在身,她断然不会这样欺负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毕竟,这个孩子的坚强,让她不经意间想起昔日的自己。



    或许是因为凤栖说话的声音很甜,又或许是男孩子借着光亮看清了凤栖的脸,他居然不再那么害怕。



    “等一下。”男孩子鼓足勇气说道。



    “怎么,要反悔?”凤栖问。



    “待会儿,我可以摸摸你头上的角吗?”男孩子声音很轻。



    “可以。”凤栖没料到他会有这样的要求,反应过来后爽快答应。



    “来吧!我能忍得住……”男孩子咬紧牙关,眼睛闭得严严实实。



    凤栖看了看还沾着马粪的小拇指,轻轻一笑,以快过闪电的速度冲出再回到原位。



    男孩子的小拇指不见了。只有凤栖擦了擦嘴角,将一物吞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