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1449章 一定要拍得美美的
    吃完了饭,宋庭桓怕白音音会直接躺着不动,就提出去外面散会儿步。



    虽然这片海域都是宋家的,但其实是对外开放的。



    当然,他们所住的这栋别墅周围,是不许随便出入的。



    平时都有保安二十四小时看守,但对于这点,白音音并不知道。



    她只知道,在别墅周围,没有人来过,但走出一段路,穿过一条石子路之后,另一边的海域,格外地热闹。



    有不少人,在晚饭过后,会到这边的沙滩散步。



    即便是白天的时候,也是客流不绝。



    在别墅周围,因为没有人,所以白音音就拉着宋庭桓直接去另外一边的沙滩。



    今天晚上和风暖暖,吹在身上特别地舒服。



    沙滩上已经有不少人了,有情侣,也有大人带着孩子,还有独自一个人,戴着一对耳机,在沙滩上漫无目的地散步。



    整个沙滩的气氛,非常地好。



    白音音干脆把鞋子给脱下来,拎在手上,脚一踩在沙子上,就陷了下去,舒服极了。



    “大哥,你也把鞋子脱了呀,踩在上面特别舒服的。”



    但宋庭桓当然没有把鞋子给脱了,而是从她的手里将鞋子给拿了过去,“你慢慢玩儿,我在后面跟着你。”



    “大哥你这是不懂得享受,你知不知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白音音也不勉强他,因为之前来了几次,宋庭桓一直都没有脱过鞋。



    宋家森严的教育,让宋庭桓从来都没有在外面做过不是特别优雅的举动。



    当然,脱鞋子在沙滩上跑,对于正常人来说,都是再为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宋庭桓生性喜静,他这辈子最大的热闹,也就来自于眼前的这个小姑娘了。



    或许是上天觉得,他这个人的生活实在是太过于安静了,所以就给他派了一个小祖宗过来。



    “大哥大哥,看这边!”



    宋庭桓闻声看去,就见白音音朝着她泼了水过来。



    这个距离,宋庭桓也没避开,任由水滴落在了他干净的衬衫上。



    因为是在家里,所以他穿得也很简单,只是配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处。



    但下半身还是着了一条西裤,搭配上一双皮鞋。



    这已经比他平时上班的时候,要休闲不少了。



    白音音呆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觉得她家大哥最适合穿的,就是白衬衫搭配西裤了。



    整个人看上去,成熟稳重,又自有一股矜贵公子的感觉。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所以不管宋庭桓怎么穿,她都觉得很好看。



    “我要拍照,一定要拍得美美的,不美不给钱!”



    风景这么好,心情又这么愉悦,不拍点儿照片,留个纪念,证明自己今天很开心。



    宋庭桓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打开相机。



    在这个过程中,白音音凑过去,有些担心地问道:“大哥,你会拍吗?



    要把焦距调远点儿,不然人会拍得比例不协调的。”



    一边说,白音音一边伸长脖子。



    然后惊奇地咦了声:“呀,大哥你竟然还会开美颜?”



    闻言,宋庭桓挑了下眉,“我不像是会开美颜的人?”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了,因为我家宋先生,不管开不开美颜,都已经是盛世美颜了,所以开不开都无所谓的。”



    这彩虹屁,还真是随口就来。



    男人眸中的笑意愈深,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不是要拍照吗?”



    看宋庭桓好像很懂的样子,白音音也就放心了,往后退了一些距离。



    然后对着宋庭桓的这个方向,比了一个大大的爱心。



    咔嚓。



    画面就定格在了这一刻。



    当然,宋庭桓不是只拍了一张,他举着手机,很有耐心的,将白音音笑颜逐开的每一张照片,都给拍了下来。



    如果这个时候,让公司的高层,看到大老板宋先生,竟然有这种闲情雅致,在沙滩散步。



    而且,还用手机在给别人拍照,一定会惊讶地连眼珠子都要掉在地上了,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宋先生是一个很古板的人。



    一个,只知道如何将利益最大化,而不懂得生活乐趣的人。



    而这一点,不仅是公司的人这么觉得的,连柳媛这个当妈的,也一度这么认为。



    当然,宋庭桓也从来没否认过外界对他的这个评价。



    他的确是一个很无趣的人,他这一生所有的童心,都给了这个小姑娘。



    就好比眼下,拿着手机,围着她拍照,他不会觉得无聊。



    甚至的,他还想,以后的每天晚上,都能有这样的机会。



    他想用往后的余生,去记录他的小姑娘,每一刻的笑容。



    忽然,白音音看到了什么东西,指着水面的方向,惊喜地叫道:“大哥大哥,快看,是狗狗!”



    顺着白音音所指的方向,宋庭桓看到了一颗在水中沉沉浮浮的狗头。



    别说,这只狗的水性还是非常好的,没一会儿,就从远处游到了岸边。



    主人早就已经在岸边等着了,这是一只金毛狗,嘴里叼着一个飞盘,乐呵呵地跑到了主人的跟前。



    而主人从狗的嘴里把飞盘拿过去后,又朝着水面扔过去。



    金毛像是不知疲倦一般,汪汪叫了两声,然后一头就扎到了水里,继续去追逐飞盘。



    “喜欢那只狗?”



    宋庭桓见白音音一直盯着看,许久都没收回视线。



    白音音的喜怒哀乐一直都很好懂,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会表现地很明显。



    所以几乎是一眼,宋庭桓就看出,白音音很喜欢那只狗。



    “都说金毛是大暖男,我觉得那只狗狗好聪明的,要是我也能养这么一只聪明的狗狗就好了。”



    白音音一直都挺喜欢小动物的,在她小的时候,宋庭桓曾问她要不要养。



    只要她点头,宋庭桓随时可以去领养。



    但白音音每次都拒绝了,不是她不喜欢,而是她不确定。



    她不确定,未来的每一天,她都能陪在宋庭桓的身边。



    如果未来的某一天,宋庭桓结婚了,而新娘却不是她,她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出来。



    她是一个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法保证的人,又怎么有资格,去养小动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