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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南风
    堂华指的人无疑就是安赛尔,而夏风的态度也显然是知道的。



    堂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小子,我劝你赶快把那个女.....把那个人交出来。”



    夏风一脸贱笑。



    “嗨呀,我的取向很正常,可没有堂华少爷这般魄力,这都好几天了,谁知道那个女装大佬跑哪去了,可能已经离开哈皮市,又甚至离开了维多利亚,谁知道呢。”



    堂华看的出来夏风在和你装傻。



    “小子,你是不是太狂了,步太大容易扯到蛋,就算是里奇也不敢在哈皮市为所欲为,你给我等着。”



    撂下这句狠话,堂华阴着脸离开了。



    看着堂华的背影,夏风心中暗道。



    步子太大?老子今天要让你看看什么叫一百一十米跨栏,小小的哈皮市,我还真没放在眼里。



    ............



    晚上7点。



    利叶家族的正式宴会开始,府邸中一个偌大的宴会厅中,前来参加的各方大佬被佣人们指引着来到了这里。



    宴会厅铺着红色的地毯,精美的灯饰和壁纸尽显华贵,前来参加的男女有的穿着礼服,有的穿着制服和便着,夏风在人群中看到了警卫局的巴克队长,还有之前雷迪介绍他认识的一些官员,果然这些家伙都不干净。



    专业的乐队在宴会厅现场演奏着舒缓的轻音乐,有一些穿着随意的壮汉明显不适应这种场合,但他们的身份又不支持他们太过随意,只能拿着个酒杯傻不拉唧的干笑,这些人应该是周边的地方小帮派老大或代表。



    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有时候光靠一家是不行的,看似一家独大,实则在真正运作时还需要各方的参与,一些地方小帮派的实力或许没有多么庞大,但术业有专攻,他们在情报,转运,车辆补给等方面却格外专业。



    轻锰矿从工厂运出到走私销售,一路上要途径无数个大小城市,路线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甚至在国外也有专业的接应人员。



    ..............



    夏风坐在雷迪的旁边,手里拿着个酒杯无所事事的左右乱看。



    这个宴会在他眼中有些土洋结合,哈皮市这种地方还真就不是什么现代化一线大城市,你非要搞这种逼格太高的东西,人们的素质跟不上,就会变成乡村土嗨。



    宴会厅的主位上,坐了一个精神抖擞的小老头,这个人的年纪大约60岁左右,头发有些花白,戴了一副金丝老花镜,这个人就是利叶家族的现任家主,利叶堂德。



    此时堂德正一脸笑意的看着大厅中的客人,看来他很喜欢这个调调。



    堂德旁边的主宾位上,佛里多先生正在闭目养神,看来他对这个宴会的过程没什么兴趣,但是既然来了,只能不情愿的来出席,黑帮毕竟是黑帮,像他这种身份的人,果然还是不喜欢坐在主位上被各方人士关注。



    其实不论从财富,实力,地位等客观方面来分析,佛里多先生都要比堂德高出不止一个境界,利叶家族,充其量就是一个扎根在哈皮市的2级贵族,要不是因为被皇室指派了轻锰矿区,佛里多还不会把他这个一亩三分地的土皇帝放在眼里。



    如不相交,大可不必理会,但是既然合作了,有些东西就无法视而不见,堂德只要有一个身份就足够了,那就是贵族,贵族拥有直接向维多利亚皇室上报地方事宜的权力,而堂德还是维多利亚元议会的成员,



    元议会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影响国家走向的存在,甚至可以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虽然光凭堂德一个地方贵族无法掀起什么波澜,但如果把他逼急了,暗中联合几家大贵族,还是能造成很大影响的。



    所以只有富豪才怕黑帮,贵族并不怕黑帮,特别是和黑帮有合作的贵族,一般在合作中还占着主导地位。



    轻锰矿生意对佛里多商会非常重要,这份重要并不是它带来的经济利益,实际上走私轻锰矿赚到的金钱数目并不算特别庞大,真正重要的,是垄断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假设,利叶家族是全国唯一的面粉批发商,如果有十家馒头店从利叶家族进购面粉卖馒头,那馒头就永远是5毛钱一个,这个时候,佛里多商会垄断了所有的面粉,不允许别人从这里进购面粉,只要市场上能看到的馒头,全部出自佛里多商会的馒头店。



    这个时候,馒头的意义就发生了变化,虽然它仍旧是5毛钱一个,但如果我不卖给你,或者我故意晚几天卖给你,你就会有饿死的风险。



    上帝的心态发生了转变,轻锰矿的用途涉及到各个领域,是无法用其它物质取代的,从选购变成了求购,那所带来的实际利益将会无限扩大,有这种关系存在,会从所有嗷嗷待哺的顾客手中得到另一种形式的利益。



    这也是为什么佛里多先生会亲自跑到哈皮市来和堂德商谈的原因。



    .........



    “啊~~~”



    夏风随意的把脚放到了桌子上,打了个哈欠。



    旁边的雷迪马上呵斥道。



    “把脚放下来,这里不是你家,有点规矩。”



    “哦。”



    夏风把脚放了下来,翘在了膝盖上。



    地位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就像他现在行为在其它客人眼中非常没素质,他们肯定在心里想,黑帮就是黑帮,是一群上不了台面,只会打打杀杀的粗人,就像他刚才吃东西的时候拿错了刀叉的方向,旁边一个老妇女对他露出的耻笑一样。



    但归根结底,这不是素质和教养造成的,而是地位造成的。



    如果他现在和佛里多先生互换身份,就算他把脚放到桌子上,别人也不会产生什么不悦,只会觉得他非常有个性,吃东西的时候就算他把刀叉扔了,直接用手往嘴里塞,别人也会对他竖起大拇指,称他这人不拘小节。



    夏风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哑口无言,但他现在的地位还不足以装这个逼,所以他现在只能乖乖的把脚从桌子上放下来。



    此时这场宴会中,显然不只他一个土鳖,除了那些不伦不类的小帮派老大外,夏风还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人。



    角落的圆桌上只坐了一个人,在他的旁边放了高高的一叠空盘子,与旁边举止得体的客人不同,此时这个家伙火力全开,把桌上的食物风卷残云般的塞进嘴里,架势就像从荒岛上刚解救回来的野人。



    本来可以坐七八个人的圆桌,此时没一个客人敢靠近,因为他们感觉到了一股如实质般的杀气,就像是大型食肉动物在进食时的威慑力。



    这个人,正是和里奇同行而来的那个阿斯兰族青年。



    夏风好奇的捅了捅身边的雷迪,用手指着那个人问道。



    “雷哥,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身份啊,怎么像没吃过饭似的。”



    雷迪顺着夏风手指的方向看去。



    “夏风,我劝你不要去招惹他。”



    “为什么?那个家伙很强吗?”



    “他的绰号叫南风,他在商会中有很多身份,其中最易懂的身份,应该就是商会中真正的金牌打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