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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三章 人是害怕孤独的动物
    天空弥漫着浓密的黑云,雷声阵阵,蓝色的闪电在黑云中交织着,空气中充斥着浓烈的源石波动。

    “轰”

    就像是酝酿的风暴达到了临界点,数十道粗如巨树的闪电从天而降,将大地激荡的飞沙走石。

    夏风置身于这片风暴的旋涡中,静静伫立。

    闪电在身边不停落下,溅起的沙石划破了他的衣衫,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动。

    因为在他对面的不远处,站了一个持刀而立的人。

    天空阴暗,电闪雷鸣,伴随着激荡而落的闪电,暗黄色的源石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大地上生长着。

    “轰”

    正在这时,一道十米粗的闪电如蓝色巨龙般落在了他和那个人的中间。

    因为光芒太过强烈,他看不清那个人的脸,最后时刻,他只看到一个把樱花长刀生生破开闪电,下一秒,刀刃已经没入了他的胸口。

    “啊”

    卧室内,夏风猛然从梦中惊醒,这一叫,把正在厨房做早饭的风笛吓了一跳。

    拉开门,风笛拿着炒菜铲子探进头。

    “你鬼叫什么呢”

    夏风满头冷汗,坐在床铺上,胸口剧烈起伏着。

    “我,我做了一个梦。”

    风笛撇了撇嘴。

    “都多大的人了,还能被噩梦吓到,真有你的,赶快起床,准备吃早饭了。”

    “哦。”

    看着夏风有些失神的样子,风笛明知道只是个梦,最后还是轻声问了一句。

    “那个,你梦到什么了”

    夏风的表情有些恍惚,只是喃喃的回了句。

    “天灾。”

    醒来后,梦也渐渐淡去,只凭片段式的景像,梦中确实应该是天灾区域。

    但除了天灾之外,好像还有一个人。

    自从樱武云走后,夏风的生活就回归了平静。

    当然,西海岸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只是之前的生活除了平静之外还有穷,而现在,他有钱了。

    樱武云花1金购买了他一只沙虫,别看小小的一枚金币,可是解决了大问题,称之为一笔巨款也不为过。

    毕竟当初他盖起这个房子购买的配套建材,也就花了1金。

    只不过,自从他在樱武云口中了解到了东洲和西川即将面临的纷争后,心中总会时常升起一股不安。

    讲道理,历史上所有的统治都是靠战争决出胜者的,大家都想当老大,总不能石头剪刀布吧,肯定是谁更狠谁才能称王。

    随着时代的发展,东国的三足鼎立早晚会被打破,东洲和西川之争只是一个序章罢了。

    这种事和他一个来自维多利亚的外人没有一毛钱关系,除非两家人一路打到南海岸,过程中把他家菜园子里的菜苗给踩烂,他才可能会有点生气。

    但也只是生气罢了,说白了他是来隐居的,如果真到了那天,大不了一走了之,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没错,他现在的心态就是这样。

    他不是闲人马大姐,没功夫所有的纷争都插上一脚,比起和稀泥,他还有更快乐的事可以做。

    西川南海岸一带天然与世隔绝,对消息的接收也十分缓慢,甚至很多村子的村民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西宫家的家主叫什么。

    理所当然,所有人的生活都没受影响,沿海村落该捕鱼捕鱼,山区村落该种植,该打猎,完全不耽误。

    樱武云给的1金虽然很多,但只进不出早晚会花光,为了生计,之后的一段时间夏风又开始去镇子上卖沙虫了。

    中午时分,当夏风赶着牛车出现在镇里时,立刻成为了大家的关注点。

    因为之前尝了他的好处,路过的摊主都和他自来熟的打着招呼。

    “小老板,又来卖沙虫啦。”

    夏风微笑着一一点头。

    “恩,又来了。”

    “好些天没见,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害,有点事,从今往后我会经常来,没办法,为了生活嘛。”

    这一次,夏风确实是认认真真为了生活在做生意,相应的,沙虫的价格也不再是高不可攀的天价沙虫,变的亲民了许多。

    沙虫不再整只出售,而是会像卖猪肉一样分解成很多块,比如沙虫头,沙虫尾,沙虫腿。

    一只成年体的沙虫大约可以分解成10份,每一份的价格在1银左右,如此看来,对比之前的1金1只,足足便宜了10倍。

    当然,这个价格对村民们来说还是很贵,但勉强到了咬咬牙可以接受的程度。

    说白了,谁家过年还不包顿饺子呢。

    现在的时节已经到了秋天,很快天气就会变凉,夏风推测沙虫这种冷血生物一到冬天肯定会活动减缓,到时候只在海岸捕捉的话,数量肯定很少,搞不好几天才能抓到一只。

    所以,他也不求生意多好,毕竟货源供应不上。

    一只沙虫拉到镇上,分解成七七八八,只要能全部卖掉,他就有接近10银的收入,这个水平在南万镇周边已经算是小土豪了。

    钱包渐渐鼓了起来,小日子也是越过越好。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秋意渐浓,天气也转凉了。

    应风笛的要求,夏风在镇上购买了扣蔬菜大棚的材料,叫上小惠和空太,大家齐心协力武装了一块地皮。

    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变的越来越有规律。

    人不能没有梦想,哪怕是个十分鸡肋的梦想,也总要有个奔头不是。

    现在衣食无忧的夏风就有一个梦想。

    闲暇之日,他总会去沙虫湾寻视沙虫,每当他一无所获时,都会坐在那个南野村祖先们修建的祭台前,遥望着大海远处的沙虫岛。

    每当这时,夏风都会心里想着。

    要是能把那个海里的大家伙干掉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再也不用偷鸡摸狗的找沙虫,而是可以划着船去到岛上,正大光明的看着漫山遍野的沙虫傻笑。

    那个深海巨怪体型过于庞大,风笛虽然很强,但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他不敢让风笛去冒险。

    在他认识的人里,好像都差点意思,比如红刀,拉普兰德,三狼兄弟等等,伊芙利特更是被大海克的死死的。

    如果让霜星来,或许可以把海面冻住,不过那样的话,海怪或许会潜入深海,只要无法一击必杀,就还是无用。

    眺望着在海雾中若隐若现的沙虫岛,这种看到得不到的心情,还是让夏风很郁闷。

    人是害怕孤独的动物,虽然他现在并不孤独,但有时候,仍旧会忍不住思念那些熟悉的面孔。

    自命追求平静的他是如此,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的风笛肯定更是如此。

    某一天。

    风笛将菜园里的蔬菜打理好之后,突然来到夏风面前说道。

    “夏风,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

    夏风坐在凉棚里,因为天气转凉,他一直围着红围巾。

    放下茶杯,他抬起头看向风笛。

    “什么事啊这么严肃”

    “那个我想出去走走。”

    “出去走走去镇子上吗”

    “不是,远一点的地方。”

    “远一点比如说”

    “龙门。”

    夏风一愣,有些摸不着头脑的问道。

    “龙门你去龙门干嘛”

    风笛叹了口气,声音扭捏。

    “我想陈陈了,当初从近卫学院毕业后,我们约定每年都要见一次面的,要么她来找我,要么我去找她,可是自从维多利亚的局势紧张开始,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现在终于平静了下来,我想,我想去看看她。”

    说到这,夏风才想起来。

    当初风笛说过,龙门的陈晖洁警官是她在近卫学院时期的同学,两人是无话不谈,非常要好的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