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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通向目的地的河
    “我们不追?”



    “不追。”



    “为什么不追?”



    “因为她们还会再来。”沈百终接过陆小凤替他捡起来的牌子, 冷冷道,“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她们不停得来,线索也会不停地出现。”



    “没有别的原因?”陆小凤问道。



    “没有。”



    “真的没有?”



    “你既然知道, 又何必问我。”



    别的原因自然是害怕伤到这里的普通人。



    这原因两人都知道, 可陆小凤偏偏想听沈百终自己说出来, 在不要紧的时候,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逗逗沈百终。



    这也许是因为他很喜欢看闷葫芦破口子的样子。



    但是点到为止的道理陆小凤也懂,所以他只有抬起桌上的那碗面看了看。



    “这恐怕是世上最贵的一碗面。”



    “嗯。”



    煮面的水是天一神水, 每一滴都是。



    “我现在倒真觉得红鞋子和神水宫有些关系了, 她是怎么找到如此多的天一神水用来煮面的?”陆小凤道, “无花真的偷了那么多的天一神水给公孙大娘么?”



    沈百终淡淡道, “如果他没有偷这么多, 那么这些天一神水就是水母阴姬给公孙大娘的。”



    “是。”



    “水母阴姬曾说过绝不会把天一神水送给外人。”



    “对。”



    “所以我们需要进入神水宫去调查一番, 盗取剑谱加上天一神水, 罪加一等, 神水宫很快就会被夷为平地。”



    长街上的人群早就散了个干净,公孙大娘和自己的姐妹们也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偌大的地方只剩下了陆小凤和沈百终两个人。



    死人是不算人的。



    三妹已是死人。



    陆小凤看着地上的尸体,叹道,“看来我们的棺材又需再订一口了, 老板又可以为他的小凰再攒一笔嫁妆。”



    “这件事可以拜托给客栈的老板。”



    “没错,只要银子足够,他什么都肯做的。”



    陆小凤和沈百终回了一趟客栈,对老板讲完要求后就又离开了, 他们已被接连刺杀了三回, 虽然这其中有一次陆小凤并不知情, 但就算是两次,也已是足够令人重视的次数,加上楚留香他们还没有消息,进入神水宫已是一件很紧急的事情。



    昨日的暴雨实在下得很大,即使雨已经停下,地上也还是积着许多小水泊。



    水泊里倒映着沈百终的影子。



    模糊的黑色影子。



    要到神水宫去,除却黄鲁直说的法子以外,大智大通还给了一种方法,这方法明显比去找什么尼姑可靠得多,只是需要走走水路而已。



    所以陆小凤此时正在店里买皮筏,而沈百终就站在外面等他。



    没有什么事做的时候,沈百终喜欢发呆,盯着水泊里的涟漪看就很消磨时间。



    喜欢看水泊的人好像不只有他一个。



    还有一个人也喜欢看。



    这个人好像是只是路过,也并不打算看什么水泊,只是她看到沈百终专心致志的样子,就也停下来盯着看。



    她看着看着,就好像发现了水泊的好处,看得比沈百终还认真,竟好像真的觉得这些涟漪很有趣。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水泊很漂亮?”女人问,“就像是银子一样漂亮,而且是那种流动的银子。”



    沈百终并不觉得水泊像银子,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从不会故意不理睬陌生人,也从不会抨击别人的喜好,除非那种喜好会害人害己。



    见到他点头承认,女人竟有点高兴,“你果然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我不是要杀你,一定会免费陪你睡一觉。”



    沈百终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于是慢慢扭过头去。



    这是一个很瘦的女人,看起来很英气,眉毛很长很浓,人不丑也不美,在五月里,也还穿着一件厚厚的银狐披风,腰间别着一副牌九,一只笛子,还有一面很小的铜镜。



    她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沈百终在看她,于是沈百终又低头去看她的鞋子。



    一双绣花鞋。



    紫色的绣花鞋。



    不是红鞋子。



    “你杀我,他们会给你多少钱?”



    “绣花鞋”笑了笑,“这倒也不是钱的问题,虽说钱很重要,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但来钱的路子岂不是也很重要?”



    “他们答应让你加入。”



    “绣花鞋”叹了口气,“没错。你可真是个聪明的男人,我真的很想陪你睡一次,只可惜我已没有太多时间。”



    “因为他们要你在我进入神水宫之前杀死我。”



    “你又说对了。”



    沈百终点点头,“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女人道,“看在我们都喜欢水的份上,我一定告诉你。”



    “谢谢。”沈百终礼貌道,“你是不是用剑?”



    “不是。我用笛子,用镜子,有时候也用骰子。”



    “很好。”



    “什么很好?”



    ————————————



    “船很好。”陆小凤笑道,“皮筏子虽没有了,但船也不错,船也是很好的。”



    “嗯。”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往前走,他们要的船就停在河边,而船夫就走在更前面替他们带路。



    刚走出去几步,陆小凤就皱眉道,“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没有。”



    “我闻到了血腥气。”陆小凤迟疑道,“很淡的血腥气,但是却很新鲜。”



    “因为刚刚有一位屠夫从门口走过。”沈百终淡淡道,“他刚杀了一头猪要拿去卖。”



    “屠夫?”



    “屠夫。”



    陆小凤叹了口气,“他若杀的是羊该多好,这样我就可以买一条羊后腿带着,我们就可以在船上把羊肉烤来吃。”



    “客人何必烦恼这种小事?”船夫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笑,“我们的船虽然不大,东西却备得很齐,莫说是羊肉了,就连酒,船舱里也有好几坛的。”



    陆小凤摸摸胡子,“那你最好把这些酒都倒掉,把肉也都扔进土坑里埋掉。”



    “为什么?”船夫吃了一惊。



    “因为我刚刚只是在和我的朋友开玩笑而已,我根本不想吃羊肉,也没空去喝酒。”陆小凤道,“我只要你的船划得快,越快越好。这些累赘的东西我通通都要丢下去。”



    羊肉和酒最后还是没有丢下船去,它们都到了船夫的怀里。



    而船夫也抱着这些东西走了。



    因为陆小凤和沈百终要去的地方绝不允许一位船夫跟着去,他们得自己划船。



    陆小凤划前半段,沈百终划后半段。



    船行的方向是顺流,但自然是能快一点就快一点得好,陆小凤甚至用上了内力,一时间这小舟竟有了海里大船的气势,让人想到沙漠里那些被鹰所拉行的船只。



    天地间很安静,两岸的景色飞速掠过,只留下绿色的影子。



    水声潺潺,清楚动听,逐渐有迷雾袭来,轻轻地笼罩在半空中。



    “沈百终,你觉不觉得这里很像是会有女鬼的地方?”



    “女鬼喜欢书生。”沈百终抱着绣春刀,淡淡道。



    “可我们也不差的。”陆小凤笑道,“但说起读书这件事来,你一定比我强得多,所以女鬼倒也不一定看得上我。”



    “所以呢?”



    “所以我一定会很安全。”陆小凤认为自己的想法很有意思,“我既然是新郎官的朋友,一定会被女鬼好好地送出来,倒也没有吃亏。”



    “万一她想要两个老公呢。”沈百终突然笑了,“就像石观音,她就是想要三个老公的。”



    陆小凤瞪大眼睛看着沈百终,就好像看到了西门吹雪在吹花,“你一定是被什么人给带坏了,我一定要找到这个人,好好教训他一顿。”



    “带坏我的人从来只有你一个。”



    “你胡说,我……”



    陆小凤突然顿住了,直直地看向前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就好像真的看见了一个女鬼。



    他们已走了一个时辰,在这一个时辰里,河道已越来越窄,雾气也越来越重,峭壁两端不断有一些古树旁逸斜出,架在空中,仿佛古桥,而此刻在这些古桥之上,就站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女人。



    陆小凤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他的胆子大起来时简直能当皮筏子用,可是现在他是真的有点害怕了,不是人们常说的那一种吓破胆的害怕,而是那种会起鸡皮疙瘩的害怕。



    迷雾,流水,古树,还有刚刚提到的聊斋女鬼,如果是你在这里,你会不会害怕?



    沈百终立刻回头看了陆小凤一眼。



    陆小凤立刻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沈百终笑了,“有的人嘴上说起来很厉害,但是其实是什么也不敢做的。”



    听到沈百终的声音,树上的人影突然动了,她从翠绿的枝叶上一跃而下,脚尖在水中凸起的石头上轻点几下,就到了他们的小舟边上,再一跳,就到了船板上。



    女人蒙着面纱,只露出美丽动人的眼睛,这双眼睛简直美丽得要命,现在却蒙上了很深很深的忧郁与痛苦。



    “曲无容?”陆小凤失声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曲无容却没有理陆小凤,她只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结结实实朝着沈百终磕了一个头。



    “沈百终,我想求你一件事。”



    想要曲无容这样的女人求人是很难的,比人要在天上飞简单不了多少,即使还在石观音的魔窟里受尽煎熬的时候,她也从没有求过人,而她生平也从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



    她并不是一个挟恩图报的人,也不是一个会用自身的苦楚来威胁别人的人。



    所以陆小凤和沈百终都严肃起来。



    “我想求你救一个人。”曲无容道,“我知道你们要去神水宫,所以我已在这里等了整整五天。”



    “救谁?”沈百终问道。



    “中原一点红!”



    “中原一点红?”



    “对。”曲无容点头,“他,他接下一个任务,要去神水宫里杀一个人,可这个人任务他是无论如何也完不成的。”



    “难道他要去杀水母阴姬不成?”陆小凤问道。



    “不是。”曲无容又摇头,“他要杀的人是雄娘子。”



    “雄娘子岂不是好杀得很?”



    “在别的地方可以,在神水宫却不行。”



    “为什么?就因为他是水母阴姬的情人?”



    “他不只是水母阴姬的情人。”曲无容道,“他是水母阴姬喜欢的人,他是水母阴姬爱的人,水母阴姬已喜欢他喜欢了二十几年!”



    情人和爱人是完全不同的。



    陆小凤有点懂了。



    沈百终突然问道,“是谁要中原一点红去杀雄娘子?”



    曲无容咬牙道,“我不能说。”



    “那么他为什么要中原一点红去杀雄娘子?”



    “因为他想要独孤九剑的剑谱!”



    沈百终点点头,“我还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我们去救中原一点红?”



    曲无容不说话。



    陆小凤撑着船桨,露出了一个有点奇怪的笑容,这种笑容他总是会在朋友的婚礼上露出,这笑容之所以有点奇怪,是因为他是个浪子,浪子从不会考虑嫁娶的事情,所以也本不太会祝福新娘和新郎。



    “因为我,我离开石观音的峡谷后,在沙漠里遇到了中原一点红……”曲无容竟有些紧张,“我已和他,我和他已决定这辈子再也不分开。”



    中原一点红是一个很冰冷的人,曲无容也一样。他们都擅长隐藏自己的痛苦,也都同样骄傲,他们都被别人支配了自己的一生,却也从没有放弃过挣扎,他们都是很好的人。



    他们很般配。



    般配的人最好永远在一起。



    沈百终给曲无容搬了一个凳子过来,“坐。”



    曲无容坐下。



    “中原一点红背后的组织,北镇抚司迟早会解决。”



    “我信你。”



    “所以你可以试着劝劝中原一点红。”沈百终道,“我原本想让他来北镇抚司,可他已有了你,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应该就是和你一起隐居。”



    曲无容动容道,“他确实是这样想的,可他放不下那个人,那个人把他从小养大,教他剑法和武功,他放不下刺客组织首领的恩情。”



    “放不下就不要放。”沈百终淡淡道,“他这些年替他杀的人已足够,他不需要再做些什么。”



    “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你们该有一场婚礼。”沈百终笑了,“我和陆小凤可以替你们办这场婚礼,我们可以请楚留香,请胡铁花和姬冰雁来做客,还可以请琵琶公主,请你们的朋友。”



    “婚礼?”曲无容呆呆道。



    “婚礼。”沈百终淡淡笑道,“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你们为什么不能有一场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