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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玩贝斯的歌
    “有时我恐吓自己,有时我捉弄自己。然而这些仍在继续,我已濒临崩溃。我是得了妄想症?还是只是喝醉了?……”



    罗杰沙哑的声音,在录音室中飘散。



    鼓点、吉他,以及若有若无的贝斯音线,留下了长达一分钟的余韵。



    “嘿,大个子。”



    安妮拍了一把罗杰的胳膊,说道:“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把这首歌改成重金属吗?朋克虽然也很酷,但是我好想弹重金属啊!”



    安妮的个头只有五尺七英寸,虽然在女孩子里算高的,不过比六尺二英寸的罗杰还是矮了不少。



    “大个子”这个称呼,似乎……



    也没什么不对劲的。



    “现在不行。乐队目前的核心风格是朋克,这一点不会变。《we.will.rock.you》是特殊情况,这首歌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是我们打响名气的最佳选择。”



    罗杰摇了摇头,说道:“未来我们当然会尝试更多的风格,包括硬摇滚和金属,甚至其它的小众风格也可以尝试一下,但是那是在乐队至少发行两到三张专辑以后的事。”



    这些问题几人早就有过多次的讨论,立场也早就达成了一致。



    不过,性格跳脱的安妮总是时不时提起转型的事,让罗杰十分头痛。



    今天要玩重金属,明天又想尝试硬摇滚,后天说不定还想玩玩后车库摇滚……



    总之这就是一个性格跳脱,心思又变得很快的小女孩。



    不过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安妮也仅仅只是性格有些跳脱,但在正事上还是分得清轻重的。



    闲聊了一会,罗杰开口道:“这首歌我们已经练的可以了,是时候开始练新歌了。”



    到现在为止,乐队熟练掌握的,仅仅只有两首歌而已。



    这个数量,对于一支乐队来说,实在是太少了。



    通过大量的练习,掌握新的曲目,是十分重要,而且迫切的事情。



    “就练玩贝斯的歌,怎么样?”



    安妮提议道:“我牺牲一下,让你来弹主音。”



    “那叫《dark.necessities》,不叫【玩贝斯的歌】。”



    罗杰翻了个白眼,纠正道:“这首歌也只是一小部分突出贝斯,大部分的主音还是吉他,尤其是最后一段solo。”



    这首歌对于罗杰来说,难度很大。



    在贝斯节奏复杂的歌曲上,罗杰想要分心去唱歌,很容易出现失误。



    不过,如果仅仅只是《dark.necessities》这一首歌,因为有过大量的练习,罗杰还是能够胜任的。



    当然了,练习起来难度肯定比其它贝斯节奏简单的歌更高一些。



    毕竟理查森只需要敲鼓,安妮也只需要专注于吉他,而罗杰却要一心三用,要做的事情更多。



    考虑了一会,罗杰点点头,说道:“就练这首歌吧,谱子你记下来了么?”



    罗杰将版权转到乐队名下的二十二首歌,谱子早就发到了理查森和安妮的手中。



    不过对方有没有记过,罗杰就不清楚了。



    这么点时间,要全部背完肯定是不现实的,顶多记下其中的一部分。



    “早就背过了,放心吧。”



    安妮拍了拍自己的双头琴,说道:“我肯定不会出错的。”



    “ok,那就先试一遍。”



    罗杰点点头,说道:“老规矩,先练伴奏部分,就算出错也不要中断,一直到整首歌过完为止。”



    然后,罗杰第一个开始弹奏。



    片刻之后,安妮的吉他也响了起来。



    然后是鼓。



    开头没有任何问题,显得很完美。



    但是,丝毫不出意外,当罗杰由指弹转向slap时,安妮并没有及时作出调整,反应慢了足足好几秒。



    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哪怕是合作默契的乐队,也不可能第一次练习新歌就达到完美的配合。



    几人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将整首歌弹奏完毕。



    到了歌曲结尾的阶段,那一段超长的吉他solo,安妮并没有完全按照谱子来弹。



    而是做出了不小的改动,在整体风格没有太大变动的前提下,用双头琴上半部分的十二弦搓衣板,给这段solo增添了更加丰富的立体感。



    安妮的双头琴,和大多数的双头琴没有什么区别。



    在前世,这种吉他是由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吉他手吉米-佩吉发明的,而这个世界似乎出现的更早一些。



    如果按照正常左向持琴的姿势,下边就是常用的六弦吉他,上边则是十二弦搓衣板。



    对于吉他,罗杰了解的不多,但也稍稍了解过一些这方面的资料。



    十二弦吉他和六弦吉他,在弹法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当六弦来弹的,只不过是一次按两根。



    根据调音习惯的不同,并行的两根线可以调成一样,也可以有音差,安妮选择的显然是后者,这样可以为音色带来更多的立体感。



    而放在这首歌末尾的吉他solo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音色更加饱满,富有变化。



    “最后那段,弹得很棒。”



    罗杰朝安妮竖起大拇指,问道:“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就是不想让你一个人出风头。”



    安妮耸了耸肩,说道:“你弹得那么棒,我的表现总不能比你差了,要不然还怎么跟你争主音?”



    这个答案,让罗杰和理查森哭笑不得。



    只能说……



    不愧是安妮的作风。



    不过不管起因是什么,结果总是好的。



    独特的双头琴配置,确实让安妮发挥的很出色,完美地填补上了乐队的短板。



    不过,表现好是一回事,问题还是有不少的。



    罗杰和理查森两人一起练这首歌练过很多次,不存在配合上的失误,主要的问题还是在安妮身上。



    当然,这和技术无关,纯粹是配合上不够熟练。



    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多练,没有其它的办法。



    长时间、大量的练习,也是每一个乐队必须经历的过程。



    一般而言,新组建的乐队,掌握新歌的速度是很慢的,往往需要几周,甚至整月的时间才能掌握一首歌。



    但随着默契程度的加深,这个时间会很快缩短。



    而且这个过程并不会很长。



    到了一定程度之后,甚至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将一首新歌练到可以拿出来,到现场表演的程度。



    “当我切换指弹和slap的时候,你要注意,及时作出反应,不要有延迟。”



    罗杰没有说太多,提醒了一下需要注意的地方,说道:“我们再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