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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提起《hell.song》你就只能想到开头吐口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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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sh.you.were.here》的单曲上市,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
和《we.will.rock.you》几乎引爆整个北美的热情相比,差距明显。
尽管乐队现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名气,但《wish.you.were.here》的销量仍旧一般。
虽然不能说低得让人无法接受,但也没有任何大爆的迹象,一直不温不火。
但是乐评界对这一首歌的评价,却远远超过了后者。
这也并不出乎罗杰的意料之外。
在前世,如果不是《月之暗面》专辑明珠在前,让紧随其后发布的《wish.you.were.here》对比之下稍显逊色,这一张专辑必然能够为平克-弗洛伊德再添几座留声机。
直到四十年后,平克-弗洛伊德乐队解散,在人们细数这支伟大乐队成就的时候,乐评界才为《wish.you.were.here》这首歌重新正名。
这天然就是一部会讨好评论界那帮老头子的作品,尤其是无限接近于原版的抒情版。
不过相较而言,作为消费主力的年轻人,似乎更加喜欢罗杰改编的朋克版本。
这也符合市场部的预测。
快节奏、易于上口的歌,永远比温吞如水的慢歌更加容易讨好歌迷,尤其是年轻的歌迷。
也更容易赚“快钱”。
罗杰的思路也非常的明确,一张专辑中的大部分歌,以能够讨好歌迷、迎合市场、偏向流行的内容为主。
但另一方面,为了一定程度上迎合评论界的那帮老头子的喜好,每张专辑中至少要加入一到两首符合评论界“审美”的歌,至少也要单独发布相应的单曲版本。
比如抒情版的《wish.you.were.here》。
只有销量没有奖项,或者反过来,都不可能满足“传奇乐队”的要求。
虽然说音乐类的奖项,诸如格莱美,音乐协会大奖等等,不至于像好莱坞的奥斯卡那样,审美完全脱离普罗大众。
但大众审美和所谓的“专业审美”之间,依然有着明显的差异。
“这和年龄有关,你不能指望一群平均年龄快五十岁的老头子,还能像年轻人一样热血沸腾。”
面对安妮的疑惑,罗杰如是说道。
摇滚很多时候确实不分年龄,比如大名鼎鼎的滚石乐队,四个成员加起来超过三百岁,还在疯狂地摇滚。
但另一方面,摇滚却又是年龄划分最为明显的音乐类型。
最显着的一点在于,绝大多数三十岁以下的年轻歌迷,最重视的是“旋律”,而三十到四十五岁的歌迷,重视的是“技术”,四十五岁以上的歌迷,则更多的看重“感情”。
当然,这不能代表全部,但却能代表大多数的情况。
而乐评界的评论家们,以及各大奖项的评审团,平均年龄都超过了四十五岁。
这也是为什么,节奏和力量都偏弱的抒情摇滚,更加容易获得专业奖项的青睐。
——以歌迷投票为主的奖项,比如全美音乐奖,当然不在此列。
最极端的例子,就是鲍勃-迪伦和acdc,两者都是摇滚界的传奇,但前者在北美获得的奖项,足足有后者的一百多倍。
虽然这和acdc来自澳大利亚,而非北美本土乐队有关,但多少也能看得出一些东西来。
(注:acdc多次获得北美三大音乐奖提名,但获奖只有一次)
拿出抒情版的《wish.you.were.here》,罗杰个人的喜好肯定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却是要用这首歌,来告诉评论界的那帮老头子。
“我们不是一个流行乐队,快把奖杯丢给我们!”
这样做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在罗杰的提议下,华纳唱片认可了罗杰提出的宣传方式,以对乐评家们的公关为主。
在支票和歌曲的双重作用下,大量的乐评家们为这首歌送上赞歌,大肆吹捧。
评论发表的时间有早有晚,但有关这一首歌的吹捧,却几乎成为整个三月的主题。
当然,这仅仅只是在关注darkness乐队的人眼里。
“这是一首充满真挚感情、令人落泪的优秀作品,很难想象,它竟然出自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手中。噢,抱歉,这个少年下个月就要十九岁了。”
——《洛杉矶邮报》
“听说darkness乐队又出新歌了,我的第一反应是,‘天啊,他们又要开始大合唱了。’但是这首歌出乎意料之外,它让我重新想起了很多被遗忘的事情。我认为这首《wish.you.were.here》值得9.5分的评价。满分十分。”
——《华盛顿新闻报》
“音乐最动人的地方不在于旋律,而是真挚动人的感情。《wish.you.were.here》难得地做到了这一点。虽然现在才三月,但我已经可以确定,这就是今年流行乐坛最出色的作品。”
——《音乐人》杂志
“主唱的演绎略有瑕疵,但仍不失为一支出色的作品。考虑到作者的年龄,可以说令人惊讶。说预定明年的全美音乐奖最佳单曲太过夸张了,但获得提名的可能性很大。4.8分满分5分。”
——《公告牌》杂志
当然,抨击的声音也不是没有。
比如说一位老牌乐评家,就在自己的专栏中对这首歌打出了差评。
“摇滚版就不说了,那是什么shxt玩意?抒情版勉强听得进去,但一个毛头小子能有多少人生感悟?无论是悲伤还是唏嘘都太过刻意,很难引起共鸣,只能给出勉强及格的评价。”
不过,总体而言,至少在评论界里,对这首歌送上赞扬的声音,要远远多过批评。
虽然这些赞扬的声音仅仅只局限于抒情版,而对朋克版本,要么是无视,要么是一边倒的批评。
不过,从市场的反响来看,大多数歌迷的看法却截然相反。
朋克版本在最主要的消费者,二十五岁以下的年轻歌迷群体中,受欢迎的程度要远远超过抒情版。
这很正常,你不能指望一个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能够对一个“老家伙”的人生产生多少共鸣。
不可否认,一首好歌可以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分种族,任何时候都能够打动人心。
但打动人心,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完全是两码事。
前者赢得口碑,而后者,获得的是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