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闭关录歌的状态中脱离出来,了解到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乐队的三人才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
关于“darkness乐队疑似找枪手代写歌”的新闻,几乎已经是铺天盖地。
因为受到舆论攻击的缘故,《怪胎》专辑的销量呈明显的下滑趋势。
确切的损失还没有统计出来,但在上一周发布的billboard.hot.100单曲榜上,《basket.case》的排名从第一位掉到了第十三位。
而在媒体上,公开宣称对darkness乐队支持的,仅仅只有四支乐队。
金属猴子、本森的烟火、闪现以及【a】。
除了关系最好的这四支乐队,以及乐队的官方粉丝组织以外,没有任何人站出来为darkness乐队或者罗杰说话。
至于急着站出来落井下石的人……
似乎一个都没有,至少乐队没有看到相关的信息。
能够在这个圈子混出头的没有傻子,除非本身就立场鲜明,否则事态明朗之前,不会有人轻易站队。
“这么大规模的针对,肯定是有人在下黑手。”
罗杰很肯定地说了一句,然后有些纳闷地说道:“问题是,我们好像没有得罪过谁吧?如果是利益之争,以我们这样的地位,也没必要闹得这么大。”
以负面新闻铺天盖地的现状来看,这远远超出了darkness乐队应得的待遇。
姑且不论质疑事件的新闻性和必要性,就乐队的名气来讲,也不该引起这么多媒体的关注。
这种现象绝对不属于“正常”的范畴,也绝对不符合媒体的利益。
媒体是喜欢毁掉明星没错,但在那之前,却还有一个造星的过程。
而现在,这一步干脆被省略了过去。
除了有人在背后搞事之外,罗杰想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释。
“乔治。”
理查森突然开口道。
罗杰有些诧异,不过仔细想想,跟乐队有矛盾,又有利益冲突的,似乎,好像,也只有这个家伙?
虽然在罗杰看起来,过去的那点矛盾不值一提。
但谁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想的?说不定就是个很记仇的人呢?
再加上一定程度上的竞争关系,乔治也确实有这样做的动机。
——murphy乐队的新专辑,几乎与darkness乐队的新专辑同时发行,从受众群体、乐队咖位等各方面来讲,双方是直接的竞争关系。
虽然说歌迷同时喜欢两个乐队,两张唱片都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这关系到的不仅仅是销量,还有地位和名气。
以索尼唱片的能力,也确实能够推动大量媒体,集中攻击一支名气不算大的乐队。
只不过,索尼唱片自己肯定不愿意花费这么大代价的,如果真的是乔治出手,想必对方在这件事上砸下去了不少钱。
虽然这个猜测依然有很多不合理、难以解释的地方,比如一向精明的乔治为什么会出这种昏招,但却是乐队唯一能够想到的可能。
在没有其它可能性的情况下,唯一剩下的可能,无论有多么不合理,十有**,就是正确的答案。
想了想,罗杰开口道:“可是我们没有证据。”
“这种事不需要证据。”
安妮认真起来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精明。
停顿了几秒钟,继续说道:“只要盯着得利最大的人就够了。”
罗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确实不需要证据。这笔账先记下来,迟早有清算的时候。”
报复,也是要看机会的。
如果乔治没有留下什么可以利用的把柄,罗杰三人也很难对对方做什么。
…………
在华纳唱片的推动之下,cnn电视台很快就筹备起了一期电视直播的节目,将邀请darkness乐队,以及北美音乐人协会、作曲家协会、作词家协会的代表。
以随机抽签的方式选出观众,由观众出题,罗杰现场写歌,再由三大协会的代表评判歌曲是否原创、质量如何。
这种自证的方式,肯定不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但如果确实能够现场写出符合主题、质量出色的歌来,起码也能让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相信罗杰的清白。
由于话题的热度很高,这期节目被放在了cnn新闻频道的早上十点播出,正好在早间新闻之后。
虽然不是最好的黄金时段,但这一时段的收视率,也算是一天之中比较高的一个时间了。
这件事,再次让罗杰意识到,二十世纪娱乐的能力严重不足。
如果不是华纳唱片推动,单凭二十世纪娱乐的能力,根本无法让cnn同意临时增加这样一期节目。
哪怕是小型的地方电视台,二十世纪娱乐的影响力也有限,只能拿钱去砸。
说配不上现在的乐队是夸张了,但随着乐队的不断提升,这家小公司对乐队的帮助将会越来越小,甚至某种程度上而言,会变成拖后腿的存在。
不过短期来讲,这还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罗杰只是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没有打算对任何人透露。
…………
“近日来,有一件事成为了北美的娱乐新闻热点……”
直播间里,主持人对着摄像机镜头,正在做开场白。
整个直播间分成了三块,从主摄像机的方向来看,乐队三人在左,通过网络和电话报名,随机选出来的十名观众在右,三大音乐协会的代表则在观众后方的评审席位上。
“这十位观众,将会每人出一个题目,然后由罗杰-克里斯蒂安现场按照题目的要求写歌。歌曲完成之后,由三大音乐协会的代表,对歌曲的质量,以及是否原创做出判断。”
主持人讲了一下规则,然后朝罗杰问道:“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歌曲的类型仅限于摇滚音乐,因为我只了解摇滚,熟悉摇滚。如果你让我写一出百老汇的舞台剧,哪怕只是其中的配乐,我肯定写不出来。”
罗杰开了个玩笑,然后补充道:“另外在出题方面,我希望几位观众尽量出正常一点的题目。如果你让我以女性视角写歌,这种要求就是故意难为人了。”
“好的。”
主持人点点头,又问了观众和评审几个问题之后,点了第一个观众,说道:“现在请一号观众出题。”
“我叫xxx,来自俄亥俄州的森特堡。”
根据节目的要求,观众先是报出了自己的来历,然后问道:“克里斯蒂安先生,我们一家人都是虔诚的教徒,不知道你是否信仰上帝?”
“坦白说,我不信教。”
罗杰说了一句,然后问道:“你是否想让我写一首赞颂上帝的歌?”
“是的,不过既然你不信仰上帝……”
1号观众点点头,正要说什么,被罗杰打断了。
“虽然我不是教徒,但是对基督教的信仰有所了解。事实上,我去年的时候就为我的高中同学写过一首基督教摇滚。他也是虔诚的教徒,虽然我们的信仰不同,但却是很好的朋友。”
罗杰顺口给吉姆的乐队打了个广告,然后说道:“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思考一下。”
去年授权给吉姆那支【闪现】乐队的《hero》,就是一首基督教摇滚。
罗杰也不打算让对方重新出题,直接就用这支乐队的另一首歌。
skillet这支乐队几乎每一首歌都是以赞颂上帝为主题,挑选起来也没有多少的麻烦。
不过直接拿出完成度最高的终版,那也太惊世骇俗了一点。
对写歌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无论是作词还是作曲,写歌是一个不断完善、修改的过程。
再怎么天才的人,也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拿出一首完整的、完成度非常高的曲子来。
除非是抄。
虽然罗杰确实是抄的,但也得抄得让人不会怀疑才行。
罗杰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又不断划掉重写,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才拿出一首半成品来。
而且仅仅只是歌词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