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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昆士兰州的农场
    乐队整体录制的方法,最后被证实是行不通的。



    姑且不说整体录制出来的音质如何,单单没有层次分明的分轨这一点,就会给后期处理带来极大的麻烦。



    用去了二十多天时间,乐队终于完成了《天堂的阶梯》的录制。



    剩下的时间虽然短暂,不过乐队接下来要录的歌并没有这么长。



    只有两分多钟。



    一首民谣摇滚。



    《敲开天堂之门knockin'.on.heaven's.door》跨界大师鲍勃-迪伦的代表作之一。



    鲍勃-迪伦的成就多得数不清,仅仅只是涉足的职业,就足以让任何人仰望。



    歌手、创作人、作家、画家、演员、诗人……



    曾获得格莱美、奥斯卡、金球奖、普利策奖、诺贝尔文学奖……



    曾有人戏称,鲍勃-迪伦的奖杯陈列室里,就差一枚奥运会金牌了。



    这位和猫王同一个时代的传奇人物,一直到七十多岁高龄,依然活跃在乐坛的前线。



    虽然鲍勃-迪伦的头衔很多,诺贝尔文学奖的分量也足够沉重,但世人公认的,鲍勃-迪伦最大的成就,还是在音乐上。



    民谣与摇滚两种风格的大师。



    这首《敲开天堂之门》出自1973年上映的电影《比利小子》的插曲,只有短短两分多钟,却在摇滚的历史上留下了一道极深的印记。



    歌曲讲述的是派特-加勒特警长在杀死自己朋友之后的悔恨和反思。



    而歌名则出自《圣经-旧约-列王篇》的一段话。



    “耶和华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你不可无故杀戮,否则即使你的剑也敲不开天堂之门。”



    鲍勃-迪伦是犹太人,一家都是虔诚的犹太教徒,摘取《圣经-旧约》中的典故并不足以为奇。



    (注:《圣经-旧约》是犹太教的教典,《圣经-新约》才是基督教的。)



    这首歌曾被诸多大牌歌手和乐队翻唱,但其中最为经典的两个版本,还是鲍勃-迪伦的民谣摇滚版,和枪炮与玫瑰乐队的重金属摇滚版。



    反复思量之后,罗杰选择了民谣摇滚版,作为《摇滚圣经》系列中的单曲。



    原因也很简单,重金属摇滚的传世经典足够多,而民谣摇滚的数量就要少得多了。



    《敲开天堂之门》这首歌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非常的简单。



    以c调吉他riff为基础,几种简单的变化,就构成了这一首歌的旋律。



    但是在唱法上,这首歌的难度却堪称变态。



    ——鲍勃-迪伦的歌就没有一首容易唱出原曲精髓的。



    很多人说鲍勃-迪伦的嗓音很难听,以大众审美的角度来看确实如此。



    但正是特殊的公鸭嗓,加上其数十年里磨炼出来的精湛唱功,让鲍勃-迪伦的作品有了一种特殊的美感。



    如果能适应那种不好听的嗓音,沉浸在鲍勃-迪伦的歌中,那种特殊的回味悠长,绝对会让你为之沉迷。



    乐器部分的录制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这在乐队的录音里几乎是破纪录的速度。



    但在人声的部分,罗杰却断断续续地录制了过百次,才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版本。



    “妈妈,替我摘下这徽章吧,我再也用不着它了。夕阳的光辉渐渐消散,晦暗难辨,我想我该去敲开天堂之门了……”



    罗杰嗓音中的沙哑被放大到了极致,若是不知情的人听了,绝对听不出这歌是罗杰唱的。



    哪怕是特别熟悉的人也不例外。



    在延绵悠长的歌声中,歌曲中朴素而强烈的情感,带着致命的感染力。



    哪怕不了解歌曲背后故事的人,也能听出歌声中的悔恨和反思。



    “怎么样?”



    播放完毕后,罗杰转身看向几名队友。



    “完美。”



    理查森沉默了好一会,才开口道:“这大概是我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我还是更喜欢《天堂的阶梯》。”



    安妮故意做出不屑的表情,说道:“民谣摇滚太软了,一点力量感都没有。”



    虽然这个女孩嘴上说着不喜欢,但眼眶中的血丝却出卖了她的真实想法。



    罗杰摇了摇头,没有和安妮争辩。



    叫来玛格丽特,将《天堂的阶梯》和《敲开天堂之门》两首歌的拷贝放进早已准备好的密码箱里。



    然后删除掉录音室中留下的一切痕迹。



    结清录音室的费用,找了一家银行,将放置拷贝的密码箱存进银行之后,一行人离开了悉尼。



    接下来的半个月,是乐队度假的时间。



    玛格丽特在乐队录歌的时候,联系好了一家昆士兰州的农场,供乐队度假使用。



    …………



    在澳洲度假有什么可玩的?



    可以列举出来很多。



    不过安妮最期待的是打猎。



    澳洲的野生动物泛滥情况,几乎全世界都清楚。



    这也是世界上对捕猎野生动物活动限制最少的国家之一,在有些地方,甚至连持枪牌照都不需要申请,除了少数几种保护动物之外,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可以随便杀。



    政.府和当地居民巴不得游客们能将所有的野生动物杀光,以免他们来破坏庄稼。



    农场主一家三口人,热情地接待了乐队一行。



    除了年龄较大的夫妻之外,这一家里还有两个孩子。



    一个上高中的儿子,和不到三岁的小女儿。



    大儿子住在镇上的学校,并不在家。



    “你们住在这里。”



    农场主带着乐队来到一栋大房子前,说道:“这栋房子有十一个卧室,两间厨房,还有客厅、餐厅。应该足够你们用了。”



    乐队一行算上助理玛格丽特,也才七个人,肯定是绰绰有余。



    至于农场主一家,住在不远处另一栋小一点的房子里。



    农产的范围足够大,也经常有人选择来这里度假,单单是住人的房子,就盖了五栋之多。



    不过三月份并不是度假的旺季,此时在农场中度假的只有乐队一行。



    “我要这间卧室!”



    安妮第一个抢走了二楼最大的主卧室,振振有词地说道:“我和米娅两个人住,必须要大房间!”



    “知道你有性生活,不用在这炫耀了吧。”



    理查森怼了一句。



    安妮和米娅,是乐队里唯一一对情侣,或者说***。



    分配房间没什么好争的,罗杰三人住楼上,格雷西、贾森和玛格丽特住楼下。



    休息了一夜之后,第二天,一帮人来到农场主的“枪械库”。



    “哇哦。”



    一大堆枪支让众人看花了眼,大多数是猎枪、手枪之类的小玩意,不过重型的家伙也不少。



    罗杰甚至看到了一挺加特林……



    “这个是样子货,里边的零件早就坏了,摆在这收藏的。”



    农场主似乎看出了罗杰的疑惑,解释了一句,然后指着旁边的枪架,说道:“所有的重型武器都不能用,那些需要有牌照,你们在这边挑吧。”



    澳洲对枪支和打猎的管理宽松是一回事,重型武器可不比一般的猎枪。



    罗杰等人也没有试试重型狙击枪之类武器的想法,没经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人也玩不来这些。



    “哪种枪上手比较简单?”



    罗杰朝农场主问道,想了想,补充了一句:“最安全的。”



    虽然有句话叫做“枪是男人的浪漫”,但是任何涉及到武器的玩意,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来复枪吧,只要瞄准了打就行。”



    农场主挑出一把双管猎枪递给罗杰,说道:“点41口径的铅弹,威力不大,比较安全。



    胖子和贾森对打猎的兴趣不大,留在了房子里吞云吐雾。



    米娅原本也不想来,被安妮硬拉了过来。



    几人一人挑了一把来复枪,驾车进入荒野。



    “昆士兰州主要的野生动物是野兔、野鹿、袋鼠。没有天性凶猛的大型猛兽。”



    路上,农场主为罗杰一行介绍着这里的情况:“如果见到袋鼠的话,千万别去惹它。你不惹它,它就是无害的。但是如果被惹毛了,袋鼠的攻击力比狮子还可怕。”



    “我听说这里的政.府对狩猎野生动物没有什么限制?”



    罗杰开口问道:“是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可以随便打?”



    “限制肯定是有的,不过这里是私人地盘,除了稀有的保护动物之外,别的都可以随便打。”



    农场主想了一会,说道:“其实除了野兔和野鹿,也没什么特别好的狩猎目标。尤其是该死的兔子,繁殖的速度简直吓死人,怎么杀都杀不完。”



    罗杰隐约记得在哪看到过,澳洲野生动物泛滥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狼、虎之类的肉食猛兽,导致兔子等繁殖速度惊人的食草动物没有天敌,生态平衡完全无法维持。



    不过这是澳洲政.府需要操心的事情,罗杰一行只是来享受一个短暂的假期。



    车停在一片农田边上。



    “这种的是什么?小麦吗?”



    安妮指着“农田”中半人高的植物问道。



    一片金黄色,确实非常得像小麦。



    “只是野草而已,这里不是农田的范围。”



    农场主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一种牧草,种给野兔吃的,不然它们会把我们的庄稼都吃光。”



    说完,农场主蹲下身,拨开杂草,在地上观察了片刻。



    “这附近应该有一群野鹿。”



    农场主指向一侧,说道:“那个方向,我们步行吧。”



    “你怎么看出来的?”



    安妮很好奇。



    “地上有野鹿的脚印。”



    农场主指了指自己脚下的土地。



    罗杰凑过去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所谓的“脚印”在哪里。



    这种经验,果然还是学不来。



    ……



    一行人跟在农场主身后,走了一段路,期间农场主观察了数次,调整了两次方向。



    突然,农场主朝罗杰三人打了个手势,指着一个方向,压低声音说道:“有野鹿。”



    远处数百米外,草丛中,露出几个隐约的身影。



    “来复枪的射程没有那么远,我们要走近一点。”



    农场主弯下腰,说道:“跟我学,不要引起太大的动静。我们在上风口,可以接近到两百英尺以内。”



    靠近了一些以后,视线穿过杂草,勉强可以看清野鹿的轮廓。



    罗杰数了数,一共有四头。



    “瞄准,然后射击。”



    农场主帮几人一一调整好拿枪的姿势。



    罗杰将准星套在一头野鹿身上,枪托抵着肩膀。



    屏息凝神,正准备射击。



    身旁传来“砰”的一声枪响,将罗杰吓了一跳。



    “哎呀,没射中!”



    安妮懊恼地将枪口放下来。



    回头再看过去,那群野鹿早就不知道逃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