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张典型的重金属专辑,不能以传统的重金属方式来制作。”
罗杰对迭戈强调着自己的理念和要求:“它是一张一定程度上混乱,带是又带有统一基调的专辑。像火焰一样的热情,所有的歌都使用了富有冲击力的riff和快速的节奏。”
快速、强劲、燃。
这就是罗杰给《燃烧》专辑定下的基调。
至于乐曲风格的混乱,在“燃”这个元素足够突出的情况下,其它的那都不叫事。
迭戈思考了片刻,找到了一个对比,问道:“类似《摇滚或是爆发》那样?”
“差不多。”
罗杰点点头,补充道:“但是不够,还要更燃。”
在乐队过去的歌里边,《摇滚或是爆发》算是很激情的一类了。
但这首歌更多的却是带动歌迷的情绪,尤其是在现场。
而当歌迷自己一个人在家听歌的时候,感觉上就要差了一些。
“我明白了。要让歌迷一听到,就像是嗑了药一样飞起来。”
迭戈考虑了片刻,说道:“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在混音上下下功夫,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如果播放设备不好怎么办?”
罗杰皱着眉头问道:“不是每个歌迷都能买得起昂贵的环绕音响。”
毕竟专辑做出来不是给自己听的,谁知道歌迷会使用什么样的播放设备?
做高品质的环绕音效说起来简单,但若是播放设备不够出色,说不定听起来反而会很烂。
如果是小众到极点的类型,倒是不用去管那么多。
还可以怼一句:买不起bamp;amp;o听什么歌?
但面向主流市场的专辑,必须要考虑不同设备的播放效果,尤其是那些廉价的低端设备。
不是说不能在混音上做出任何调整,而是必须限制在一个大致稳定的框架内。
根据唱片业协会的调查,价格在100美元以内的中低端播放设备,占据了至少百分之九十的市场份额。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歌迷在平时听歌的时候,是体验不到高品质环绕音响效果的。
总不能为了百分之五的歌迷,就去放弃其余百分之九十五吧?
尽管可能那百分之九十五加起来都没有这一小撮人有钱,但账却不是这么算的。
“放心,我们不会做太过火的尝试。”
迭戈明白罗杰担心的是什么,开口道:“混音只是基础,主要的工作还是需要你们来做,例如音色的选择。”
乐队负责演奏、录音,迭戈和他的团队负责后期,这个分工很简单明确,过去的合作力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罗杰当然不会有意见:“这方面我们已经有所考虑,需要再做几次尝试。”
音色的选择,是一个很有趣的工作。
影响音色的因素有很多,以贝斯为例,琴本身的结构、拾音器的型号、琴弦的材质、类型、粗细,再到音箱、效果器,甚至是拾音的话筒,都会对最终的音色产生影响。
无数种组合方案结合在一起,就和颜色的组合一样,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其中的可能性多到不可计数,但却可以简单归结为几个到几十个大类。
有些人喜欢省事,一辈子都只用少数几种固定的音色。
而有些乐手则会根据不同的歌曲,甚至是不同的演奏场合,对音色进行调整。
对于大多数风格固定的乐队来说,前者不会有什么大毛病,好处是不会出错,缺陷则是少了几分灵动的变化。
而后者,最大的坏处是在选择音色的过程中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哪怕对乐器有足够深刻的了解,也依然需要大量的尝试,才能确定最好的方案。
有一个很常见的事情是,当你尝试过一百多种音色之后,发现效果最棒的是第一种。
而另一件事则更加有可能发生:由于音色欣赏的主观性很强,你精挑细选出来觉得很棒的音色,在别人听起来就像是一坨翔一样烂。
好在,至少大多数人的音色审美非常接近。
至少是对于喜欢某一类音乐的人来说,对音色的审美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大多数)。
若非如此,音乐也不会成为世界通用的语言了。
音色的选择不仅仅只是乐队自己的工作,同时需要考虑到后期制作,因此在确定音色选择的阶段,包括混音师在内的后期成员也都加入了进来。
不过就和绝大多数摇滚专辑一样,《燃烧》是一张典型的乐队作品,而非制作人作品。
因此,在包括音色选择在内,整个专辑的各项工作中,都是后期团队来配合乐队,而不是反过来。
制作人作品更常见于流行音乐,就像是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商品,除了贴着不同的标签以外,里边的东西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北美的流行音乐还好一些,大多是有着一定歌手个人风格的,完全是作者作品的也不在少数。
至少能走到一线的,很少存在百分之百的流水线作品,多多少少都会受到歌手自身的风格影响,而且这个影响还不会太小。
南棒那边的流行音乐,才是彻彻底底的制作人作品,歌手本身对专辑的影响可以说是完全为零。
谁能说出来大腿时代和bigbang除了性别不同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吗?
咳……扯远了。
经过了之前几张专辑的录制,乐队对这些工作早已是轻车熟路,而且和迭戈的团队长期合作,配合上也很默契。
虽然说《燃烧》专辑有些复杂,综合了重金属、力量金属、旋律死亡、激流金属、哥特金属和流行金属六种不同的风格。
但整体而言,并不会给歌迷带来太大的困惑。
因为这张专辑的风格很简单。
就一个字:燃。
嗯,当然不可能是那种“自古黄歌出燃曲”的燃。
写出来要404的。
而且整张专辑的基调,也是以重金属为主,其它五种风格都各自只有一首歌,而重金属足足有五首。
一张专辑十首歌,依然保留了乐队一直以来的习惯,或者说特色。
…………
乐队回到纽约快一个礼拜了,除了一开始的两天以外,罗杰和安妮倒是没怎么被狗仔纠缠过。
不是没有,只是很少。
比如说出门的时候,身后往往会跟着一两个狗仔,偶尔也会被偷拍。
但疯狂到去翻罗杰或者安妮家门口垃圾桶的,却是没有出现过。
按照往常的规律,这是不太符合常理的一件事。
格莱美的热度还没有散去,现在的乐队,正应该是被媒体追逐的焦点。
不过却又没什么好奇怪的。
狗仔全被吸引到了胖子那边去,这家伙刚刚回到纽约,就立刻将自己离婚的事情公开了出去。
用胖子的话来说……
“我这是在帮你们吸引火力。”
胖子喝了一口啤酒,左手拿着一根鼓棒,在桌子的边缘轻轻敲打着:“而且这是一个不错的炒作话题,过上几周,等热度下去了,我再订个婚,又可以炒作几周。”
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胖子这个家伙有多没底线。
在北美,明星离婚只是绯闻,而不是丑闻。
在娱乐圈里,有一句很着名的话,叫做被人非议总好过没人议论。
别说拿离婚来炒作了,就算是拿死亡来炒作,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例如华纳唱片到现在还在谈论去年【本森的烟火】乐队艾米的去世。
只要有利可图,这帮人才不在乎什么道德、名声之类的事情。
“小瑞克呢?”
罗杰疑惑地看向胖子:“你不怕狗仔去骚扰玛丽和小瑞克?”
虽然胖子底线低得过分了点,但以罗杰的了解来看,好像还没低到这种程度。
毕竟那是胖子的亲儿子,又不是捡来的。
“小瑞克住在学校,而且有儿童法,狗仔不敢做什么过分的事。”
据说北美的狗仔只有三个地方不敢闯,葬礼、医院、以及学校。
北美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的保护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哪怕是再疯狂的狗仔,也不敢去骚扰一个才上小学的孩子。
一旦被起诉,那就不是赔钱的问题了,绝对会被全美教师家长联合协会咬到破产。
而且小理查森上学的小学,是洛杉矶有名的“富人学校”,在那上学的几乎都是明星、富豪家里的孩子,这对狗仔的威慑力就更大了。
胖子显然考虑过这个问题:“至于玛丽那边,我多给了她100万美元。”
虽然胖子没有明说这笔钱的目的,但大家心里都有数。
除了基本的离婚补偿之外,配合胖子的炒作,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虽然在这场离婚中,玛丽从胖子手中分得的财产并不少,但作为一个没什么谋生技能的家庭主妇,钱肯定是不会嫌多的。
毕竟只出不进,再多的钱也不够花,而且还要养孩子。
“你们就不怕炒成丑闻?”
安妮埋头玩着掌上游戏机,一边分心跟两人说道:“婚外情说出去不太好听吧?”
——胖子离婚的原因是婚外情,据说差点搞出人命来。
胖子也正是在陪那个女人去做孕检的时候,被玛丽的朋友撞破,然后才搞出来这一系列的事情。
虽然后来证实了是虚惊一场,那个女人并没有怀孕。
但已经闹到这个地步,胖子索性就彻底和玛丽分手,投入了新欢的怀抱。
通常而言,婚外情离婚,只要低调处理,不要闹出撕逼大战来,一般对明星的影响很小。
但胖子却选择了拿这件事为乐队炒作,这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了。
万一婚外情的事被曝光出来,未必算得上是丑闻,但多少也会对乐队的名声有点影响。
尽管对于摇滚明星来说,这点影响很小。
——在北美,或者整个西方社会,摇滚明星从来都不是道德典范的代名词。
罗杰看了一眼安妮,“我们不是讨论过这个问题吗?我们三个都同意了。”
“别担心,玛丽和杰西那边都签过保密协议。”
杰西就是胖子的新情人,一个比罗杰还小一岁,比胖子足足小了13岁的女孩。
胖子仰起脖子,吨吨吨地喝光瓶子里的啤酒,擦了一下嘴角,继续说道:“媒体也都是我们熟悉的,cg娱乐和《纽约每日新闻》,其它媒体拿不到消息。”
这两家媒体,虽然都是八卦娱乐小报,但和乐队都有过合作。
起码比那些完全陌生的媒体值得信任。
前者走的克莱尔的关系,后者则是胖子的经纪人丹尼尔联络到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