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377章 《美国偶像》启动
    与《金属歌剧:阿瓦隆幻想曲》一同展开的,是《美国偶像》选秀计划的大规模宣传。



    在进行了针对性的市场调查之后,新成立的项目组确定了宣传的口号。



    【任何人都能成为大明星!】



    【属于平民的超级秀!】



    【观众即是评委!由你们亲自选出最终的获胜者!】



    这两条口号一经推广,就引起了巨大的关注,风头甚至超过了《摇滚圣经》、《阿瓦隆幻想曲》,乃至于任何一位明星的最新作品或者绯闻。



    北美并非没有过选秀类的节目,事实上,这类电视节目最早可以追溯到六十年代。



    但在过去,选秀类节目永远是已经签约,但还未出道的新人的舞台,例如大名鼎鼎的米老鼠俱乐部。



    而《美国偶像》打破了这个概念,以海选的形式,从3.5亿北美公民中,选拔出公众们最喜爱的明星。



    这个特殊的选秀形式,是过去从未出现过的。



    不是没有人这么想过,这个想法根本不值钱,是个人都能想到。



    但没有人愿意花这么多资金去做一档电视节目,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偶像》一经推出,立刻就填补上了这块巨大的空白。



    一档全新的,能够全民参与的超级真人秀,立刻就引起了狂热的追捧。



    当然,在爆发式的热度增长背后,仅仅首笔就高达两千万美元的宣传费用,起到了相当巨大的作用。



    无论是传统广告也好,病毒式营销也好,任何推广的背后,都离不开一个钱字。



    没有资金的支持,再好的项目、再出色的创意,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一个出色的广告文案可以帮助你提高广告的转化率,但归根结底,推广的效果如何,还是取决于在宣传预算上砸进去多少钱。



    例如是兄弟就来砍我的那个坑爹游戏……



    有着大卫-劳伦斯和三支乐队的资金注入,《美国偶像》项目组不缺钱,也舍得在宣传上砸钱。



    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美国偶像》效应。



    在这个年末,如果你不知道《美国偶像》,对它没有产生任何兴趣。



    那你就落伍了。



    在一波短暂,但却高密度的宣传轰炸之后,《美国偶像》项目组宣布,已经与fox电视台达成协议,第一轮五个州的海选,将于2002年12月的第一个周末开始。



    全程电视直播!



    首轮海选在西海岸的五个州举行,分别是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华盛顿、阿拉斯加,以及夏威夷。



    任何一位这五个州的居民,只要年满十八周岁,不大于二十五周岁,都可以通过网站、邮件两种方式报名,报名成功即可参与海选。



    如果嫌麻烦,直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的海选现场,当场排队报名,也是被允许的。



    除了年龄以及需要拥有北美公民身份之外,对于参赛者没有任何要求,甚至都不要求无犯罪记录。



    若是真的有某位刑期结束的人进入到决赛圈,反而是一个劲爆的宣传点,北美的公众天然就对浪子回头那一套兴趣十足。



    规则上,大体沿用了罗杰所描述的,前世《美国偶像》已经成熟的运作模式。



    mad唱片通过挖角、招聘组建起的专业团队,仅仅只是针对某些细节上的漏洞进行了补充,例如如何杜绝,或者至少是减少刷票等等。



    对于一个主要依据为观众投票来判断胜负的选秀节目来说,杜绝刷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旦出现大规模的刷票,只会将选秀变成一场闹剧。



    不说完全杜绝,但至少要大幅度的减少,将刷票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规则方面非常简单,所有报名者分为单人组、乐队组,分别进行竞赛。



    在海选阶段,观众不会参加,电视节目中播放的也是花絮、集锦的形式,或者选取某一个海选点进行较短时间的直播。



    这一点,和前世只有到半决赛阶段才开始直播有很大的区别。



    海选分为数个阶段,需要从无数报名者中,分阶段淘汰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参赛者,将人数乐队数量降低至数百人,然后就会进入到正赛阶段。



    正赛的第一轮依然是由评委来决定参赛者的去留,在这一轮,参赛者人数会被降低至32或者36人,乐队组同样也是如此。



    这些人,就可以说是进入了决赛圈,在开始下一阶段的比赛之前,也需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之下,进行为期数周时间的专业技能培训。



    不过在决赛圈的赛制上,罗杰没有继续沿用前世《美国偶像》那种按性别分组的做法,而是采取抽签的模式,将单人、乐队两大类参赛者各自分为四个小组。



    每一周,都只进行一个小组的比赛,评委也不再对参赛者的去留做出决定,而是仅仅只在参赛者的表演结束后,对其表现进行点评,然后由全北美的观众,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决定参赛者的去留,每轮每组淘汰末位两人,直至剩下2人为止。



    每个小组的淘汰结束之后,剩余的八个人进行决赛的竞争,依然是以单人组和乐队组为单位,各自进行竞争。



    这一阶段,为了延长节目的时长,每轮仅仅只淘汰一人,直至决出前三。



    单人组前三和乐队组前三,共计六人,将混合在一起,进行最终的决赛。



    每期节目每人演唱三首曲目,依然由观众投票,进行末位淘汰制,直至剩余三人时,演唱曲目增加至四首,但淘汰规则不变,直至决出最终的冠军。



    这个规则体系整体而言相对简单,没有加入复杂的胜者组、败者组、外卡晋级、复活晋级等机制。



    这倒不是说罗杰不愿意拿出来,而是节目组认为,先从简单的做起比较好。



    毕竟,此前没有人组织过如此大规模的选秀,所有人都可以说毫无经验。



    等到节目组对《美国偶像》这个项目足够熟悉,观众也一定程度上“看腻了”的时候,再拿出这些新鲜的玩意,不但有利于保证节目的质量,更能将热度维持得更久。



    北美的这帮电视人,做节目未必强到哪去,但在如何让一个节目的寿命更长久这一点上,绝对是无人能出其右。



    要问为什么……



    有一部拍了72年,合计18262集的电视剧,就是这帮人搞出来的。



    这部剧的名字叫做《指路明灯(the.guiding.light)》,从1937年开播,一直拍到2009年才因为收视率跌破红线而停播,可谓是见证了北美大半个世纪的社会历程。



    一个投资高达两亿美元的大项目,哪怕再怎么信心满满,所有的参与者身上,都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哪怕那些领死工资的员工也不例外。



    若是履历中出现“搞砸过投资两亿美元的大项目”这样一句话,以后想要再找工作,难度也会上一个很大的台阶。



    而压力最大的,无疑是罗杰、加里-贝尔、埃文-泰勒以及大卫-劳伦斯这些主要投资者。



    对于三支乐队来说,哪怕大卫-劳伦斯承担了大部分的投资,但剩余的部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一旦《美国偶像》这个项目失败,说伤筋动骨倒是不至于,但也绝对称得上损失惨重。



    几千万美元,哪怕是名列富豪榜上的那些人,也不至于说完全不在乎。



    更何况即便是以乐队为单位,三支乐队的身家也不过数亿,这还包含了大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套现的歌曲版权等资产。



    身负着这样的压力,要说心里没有半点担忧,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大卫-劳伦斯也同样如此。



    这个超级二代不在乎钱,但却比任何人都要在意成败。



    若是项目成功,大卫-劳伦斯可以从家族获得庞大的资源支持,而若是项目失败,这个支持的力度如何,甚至于还有没有,那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从项目立项开始,可以说所有人都处于一种焦虑的状态之中。



    这样的现象很不好,但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去改变。



    直到大卫-劳伦斯抱着一叠意向书,闯进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欣喜若狂地宣布:“伙计们!我拿下了几个大赞助商的合约!”



    按照项目组和fox电视台签署的协议,第一季的播放授权为浮动式授权,也就是根据收视率而定。



    只有在开播第一集收视率及格的情况下,fox电视台才会继续播放下去,但如果仅仅只是及格,fox不会拿出哪怕一美元的版权费。



    只有达到了相应的标准,才能够以“收视率奖金”的形式,从电视台方面获得收益。



    也就是说,如果不去考虑收视率的问题,《美国偶像》这档节目的主要收入来源,应该是赞助商的赞助,以及决赛圈参赛选手的唱片合约。



    后者的未来收益看起来很美好,但那首先要建立在《美国偶像》取得巨大成功的前提下。



    而前者……



    电视台自身的广告肯定是和《美国偶像》项目组无关的,毕竟北美的电视台本质上也是商业公司,追求的是利润,而不是做慈善事业的。



    但是在和fox电视台的协议中有相关的条款规定,在每一集的中场休息环节,以及节目本身包含的时间中,《美国偶像》项目组有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播放赞助商的广告短片,或者由主持人说出广告词、添加赞助商的商标水印等等。



    可以说,这些赞助、广告收入,就是《美国偶像》短期内的最大收入来源。



    甚至是唯一的。



    大卫-劳伦斯带来了近十家赞助商的意向书,有的甚至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谈判,接下来的谈判中只要不出现太大的分歧,签下合约至少是不成问题。



    在这些赞助品牌中,包括了福特汽车、可口可乐、沃尔玛、诺基亚手机等等的大品牌。



    这些品牌或许说出去给人的感觉比较低端,但体量却是极为庞大的,简而言之,就是有钱。



    非常有钱。



    由于将目光定位在中下收入阶层,这些品牌在推广、营销上的投入非常惊人,例如可口可乐,每年都会在广告费上砸进去数十亿美元。



    《美国偶像》本身也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政.治节目,它的定位就是平民的娱乐,本身就和这些品牌非常契合。



    “这些赞助我们不可能全部吃下。”



    大卫-劳伦斯很清醒,也很理智:“我认为一家冠名赞助商,再加上三到四家主要赞助商,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太多的广告,会加重观众的反感,我们也没有那么多节目时间。”



    “这些你去谈。”



    大卫-劳伦斯很擅长拉赞助。



    这也是必然,出身于劳伦斯这样的家族,无论其本人是否专注于这方面的钻营,和整个北美商业界千丝万缕的联系总是断不开的。



    上边有人好办事,这句话的适用范围是全世界,当然也包括了北美。



    本着人尽其用的原则,罗杰干脆将拉赞助的活全交给了大卫-劳伦斯去做,只提出了一点要求:“我只有一个要求,所有的赞助合同只签一季。”



    粗略翻看了所有的意向书,虽然这些品牌给出的价格都还算大方,但没有一个能够真正达到罗杰对《美国偶像》这个项目的预期。



    以可口可乐为例,他们希望以一季800万美元的价格,拿下《美国偶像》的冠名权。



    而以前世《美国偶像》的火爆程度来看,罗杰认为这个数字最起码要加上一个零。



    尽管这只是初步的报价,后续必然还有谈判的空间,但也可以体现出商界对这档节目的态度。



    重视,但却不够重视。



    但是口说无凭,在收视数据出来之前,罗杰也没有任何方法能够证明《美国偶像》会有多么的火爆。



    既然没有人肯给出超高的价格,那就先低价签着,等到第二季再开始涨价。



    这种生意,可不存在什么“没人出高价,我宁可不卖也不降价”的原则。



    少卖一季的广告,就少赚一年的钱,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哪怕这钱看起来少了些,但总比没有要强。



    哪怕拿下大卫-劳伦斯拉来的这些赞助,《美国偶像》第一季也很大概率会出现亏损的账单,但多收一美元的赞助费,就能少亏损一美元。



    哪怕是亏钱做品牌,也不能亏得太严重,否则品牌还没做起来,投资人就破产了,那还谈什么后续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