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生意谈得异常顺利,仅仅只用了几分钟,就大体上敲定了下来。
在涉及上亿美元的交易当中,罗杰和大卫-劳伦斯或许可以在某个不存在的排行榜前列留下名字,“成交最快的大生意”。
以两人的身份和关系,谈到这种程度已经足够,剩下的事情自然会由手下的专业人士接手。
“庆祝一下?”
罗杰将喝空的啤酒瓶放到桌上,开口道:“正好前段时间弄到了一瓶不错的好酒,ea级的特其拉。”
特其拉酒是龙舌兰的一种,就像是威士忌酒通常被分为“苏格兰威士忌”和“其它威士忌”一样,龙舌兰中的特其拉,就是绝对的精品。
只有来自哈利斯科省的顶级龙舌兰,才能够被称为“特其拉”,还需要满足一系列苛刻的标准。
至于ea级,则是墨西哥推出的龙舌兰分类等级,意思为“超级陈年(extra.anejo)”,通常指蒸馏厂将酒在木桶中陈年三年以上。
(注:龙舌兰和其它酒不同,熟成速度比其它酒类快很多,三年已经算很长的。)
哪怕不考虑品牌等因素的加成,最普通的ea级特其拉,价格也要数万美元起步。
而能够被罗杰称之为“好酒”的,最起码也是特其拉中的顶级。
“算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些好酒给我喝就是浪费。”
大卫-劳伦斯摆了摆手,拒绝了罗杰的提议。
刚认识的时候,大卫-劳伦斯还会迎合罗杰的喜好,经常陪罗杰喝上一杯。
和曲意逢迎之类的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大家族教育之下的“礼仪”。
面对能够为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哪怕不喜欢的事情也要去做。别说只是喝一杯酒,就算是喝毒药,只要不会死人,大卫-劳伦斯也会面不改色地喝下去。
就和他们平日里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一样,在和善的外表背后,其实是接近冰点的冷漠。
不过,熟悉了之后,大卫-劳伦斯就不会再这样做了,而是真正的将罗杰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和合作伙伴。
虽然这种友情更多的是建立在共同的利益之上,但已经不仅仅只是为了利益。
更确切地说,“盟友”两个字,更加符合两人之间的关系。
友情和利益的结合。
在盟友面前,大卫-劳伦斯也不会太过于伪装自己,虽然这些年来,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伪装,但毕竟还是会感到疲累。
“也是,差点忘了,你上次说过不喜欢喝酒。”
罗杰也不勉强,又打开一瓶啤酒,一口气喝掉小半瓶。
大卫-劳伦斯不喜欢酒精,但罗杰却是非常的喜欢。
酒不离身已经不足以形容罗杰,除了工作的时候,啤酒之类的低度酒,已经完全代替了日常的饮水。
每天睡前来上两杯烈酒,也成了罗杰的习惯,甚至到了不喝一杯就会睡不好的程度。
这其中,一大半是因为压力。
罗杰以前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些明星成名之后,一个个都会开始堕落。
当然,这个堕落,是以不可描述国度的标准来判定,而在北美,酗酒、乱搞、嗑药之类的,根本不算是丑闻。
当自己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焦点之后,罗杰渐渐开始明白了这背后的原因。
尤其是当每一个细节都会被拿到放大镜下仔细研究,永远不能在人前出错,这样的生活,绝非常人能够承受的。
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发泄渠道,身为明星所承担的压力,足以击垮一个人。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当红明星们,在短暂地蹿红之后,都会开始“堕落”的原因。
那些表面上干干净净,堪称道德楷模的,只是没有被媒体抓到而已。
对于罗杰来说,最好的发泄方式,就是酒精和女人。
尤其是前者。
至于原因嘛……涉及某个不可描述神兽,乱搞什么的必须要节制,咳,限制。
除了发泄之外,还有一小半的原因却是为了放纵自己。
明星是一个很有钱的职业,光赚钱不花钱有什么意思?有着巨额的收入,然后过着中产阶级的生活?
愿意投身娱乐明星行业的人,可没有人愿意那样做。
几乎每一个明星都有一个或者几个很烧钱的爱好,或是玩车,或是收藏艺术品。
阿伦-艾佛森职业生涯期间单单只是购买珠宝,就花费了数亿美元。
尼古拉斯-凯奇在北美购置了数百处房产。
约翰尼-德普每年花在收藏吉他上的费用高达数百万美元。
理查兹-塞隆则是出手阔绰地养了两位数的“傍友”。
而罗杰……
除了摇滚乐和女人之外,最大的两个爱好,一个是吃,一个是喝。
别小看吃喝的“烧钱”程度,在一帮钱多得不知道怎么花的超级土豪的带动下,某些堪称奢侈品的食物和美酒,已经要用天价来形容。
一顿饭吃掉数十万美元,一瓶酒喝掉数百万美元,并不只是传说。
单单只是在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酒窖里的库存,最便宜的啤酒也要上千美元一瓶,库存较少的高档酒则动辄数万美元。
甚至于,单价接近七位数的顶级酒类“奢侈品”,罗杰的藏品中也收藏了三瓶,用于招待身份特殊的客人。
这还是因为罗杰刻意控制着自己,不去碰那些喝不起的东西,例如一口就能喝掉帝都一套房的某品牌白酒……
即便如此,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今年在酒精上的开销,也已经达到了近三百万美元。
当然,这其中的大部分是用来扩充酒窖的库存,被喝掉的只是少数。
就算罗杰再怎么嗜酒,肚子的容量也是有极限的,更何况,大部分时间里还要工作。
饮酒只是爱好,以及发泄的方式,绝对不能因此影响到工作,这一点上,罗杰很有自制力。
“大卫。”
在工作结束之后,罗杰嗜酒的毛病迅速爆发了出来,几句话间,又是两瓶啤酒下肚。
再次拧开一个瓶盖,开口问道:“纽约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目前为止一切顺利,现在米拉在那边盯着,我处理完这边的事也会马上回去。”
大卫-劳伦斯犹豫了一下,问道:“那个律师,不会有问题吧?”
依照双方之间的约定,约翰-布兰卡是由罗杰三人负责搞定的。
就像罗杰不去问劳伦斯兄妹如何对付索尼一样,对于罗杰如何搞定那个贪得无厌的讼棍,大卫-劳伦斯也不会过问。
“没问题。”
罗杰点了点头,说道:“那个家伙要的只是钱,这是最容易满足的。”
在约翰-布兰卡身上,罗杰已经砸进去了近两千万美元。
但这并不足以满足对方的胃口,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在最近一次接触中,开出了新的条件。
事成之后,他要整整一亿美元!
相比于约翰-布兰卡在这件事中发挥出的作用,一亿美元并不算贵。
如果不是这个讼棍的挑唆,黑人天王也不会那么作死地去试探索尼的底线,然后把自己给玩死。
再加上约翰-布兰卡在遗嘱执行中的重要地位,能够用一亿美元收买这个家伙,已经是赚了。
不过罗杰很清楚,一味地退让,只会让对方更加贪得无厌,狮子大开口。
而且,约翰-布兰卡有过两次背叛雇主的“前科”在,罗杰绝对不会对这种人给予信任。
从合作一开始,约翰-布兰卡就从来不知道米兰达-斯特里普背后之人的身份。
这并非是这位律师太愚蠢,会去相信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而是聪明的过了头。
约翰-布兰卡很清楚,自己为黑人天王做过的那些事,虽然只是一个“从犯”,但一旦被追究起来,这辈子都要在牢狱之中渡过。
这座名为“米迦勒-杰佛逊”的靠山迟早会倒下,在那之后,参与过当年事情的人有近半的可能会遭到清算。
为了得到一个脱身的机会,约翰-布兰卡早早地就暗中投靠了索尼,但这却只是从一个坑跳入另一个更大的坑罢了。
当米兰达-斯特里普出现的时候,约翰-布兰卡看到了全身而退的机会,于是紧紧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的稻草。
然而……
这个讼棍不知道的是,这根稻草上沾满了剧毒。
如果这个讼棍懂得适可而止,不那么贪婪,罗杰或许真的会让他全身而退,带着大笔的财富,去某个风景优美的小国享受下半生。
但若是太过贪心……
和约翰-布兰卡这样臭名昭着而又贪得无厌的家伙合作,罗杰怎么可能没有任何的准备?
能够让约翰-布兰卡在监狱中呆到下个世纪的证据,又不会牵连到自己身上,这才是罗杰始终隐藏幕后,没有亲自出面的目的。
大概算了算时间,罗杰看向大卫-劳伦斯,问道:“纽约那边,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和索尼摊牌?”
“今年年底。”
大卫-劳伦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那么……明年格莱美之后,彻底解决这件事,怎么样?”
“三月吗?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