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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章 传记电影?
    和泰勒的聊天并未持续太久,天亮之后,罗杰就遵照和泰勒父亲的约定,让依耶塔-哈森亲自跑了一趟,将女孩送回纳什维尔。



    和那些将自己的孩子视为摇钱树的明星父母不同,斯科特本身就是富人阶层的一员,更重视的是儿女的健康成长。



    不会像卡尔金一家,或者杰米-斯皮尔斯那样,将孩子视为赚钱的工具拼命压榨。



    通常而言,像斯科特-斯威夫特这样的阶层,对子女的教育都会更严格一些,可以预见的是,小泰勒回家之后,肯定会面临很大的麻烦。



    罗杰对泰勒即将面临的麻烦不感兴趣,但却一直在回想着和泰勒之间的闲聊。



    那个女孩不经意间透露出的野心,让罗杰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她并不像自己所说的那样,只想在北美娱乐圈的中心拥有一个自己的位置,而是想要坐上金字塔顶端那唯一的王座。



    虽然罗杰没有安妮那种特殊的“异能”,却也能感受到这一点。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任何一个顶尖巨星,无论其才华、品格如何,拥有极大的野心,是所有顶尖巨星唯一的共同点。



    或许,野心,确实是驱使人不断向上攀爬的最大原动力。



    即使是罗杰自己,同样也具备极大的野心,欲要在唱片行业搅动风云,而不仅仅只是在摇滚音乐的圈子里自娱自乐。



    …………



    一个无聊的周末很快过去,随着新的一周到来,乐队再一次返回录音室中。



    《月之暗面》的录制进度不算快,好在罗杰在一开始的计划中,就为这张专辑的录音预留了足够充裕的时间,进度上倒也没有落后于日程表。



    随着整张专辑完成度不断提升,《月之暗面》的魅力也逐渐显现出来。



    曲谱、歌词、计划书,终究只是纸面上的东西。



    确实,任何一位音乐方面的专业人士,都可以只从计划书中判断出一首歌是否达到及格线,又是否能够被评判为“优秀”。



    但终究没有亲耳听到来得直观,也感受不到那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简直完美!”



    迭戈的办公室里,播放着刚刚录制完成的《呼吸(breathe)》。



    没有经过后期处理的样带,音质上仍有明显的粗糙感,但这并不妨碍迭戈一口气喊出十几个“amazing!”来表达自己的赞美之情。



    “乐曲编排无可挑剔,歌曲之间的衔接也完美无缺,歌词更是引人深思……”



    迭戈抬起头,看向罗杰,神色有些复杂:“你今年才二十五岁吧?二十五岁就拿出这种程度的作品……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狗很忙的,我们这些单身人士就不要强行蹭人家的热度了。”



    罗杰讲了个太平洋对岸的冷笑话。



    单身狗什么的当然是自嘲,别说罗杰了,身为金牌音乐制作人的迭戈,身边也从来不可能会缺女人。



    迭戈显然没听懂罗杰东方式的冷笑话,露出疑惑的表情,不过却没有多想,继续谈起《月之暗面》这张专辑:“罗杰,你确定不用《月之暗面》冲奖吗?如果不是你们的资历太浅,我敢打赌,它绝对配得上格莱美名人堂和终身成就奖!”



    似乎在迭戈的眼中,《月之暗面》要比《无名专辑》出色得多。



    这两张专辑哪个更优秀?



    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



    论整体性,以及歌词中蕴含的反思等等,《月之暗面》显然更胜一筹。



    而要论不拘一格的创造性,《无名专辑》,或者说《齐柏林飞艇iv》,表现却要更出色一些。



    这两张专辑都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



    喜欢它们的人,会将它们吹捧到天上去。



    即便是不喜欢它们的人,也必须要承认它们的与众不同。



    它们只会说:“这是一张很棒的专辑,但不符合我的口味。”



    而不是:“我有一百个理由可以证明《月之暗面》烂得像是一坨翔一样。”



    在前世,这两张专辑都是罗杰最为喜欢的珍藏。



    如果一定要比较的话,在罗杰个人的喜好当中,《齐柏林飞艇iv》的评价要略高一点,但差距小到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而在这一世,完美融入了自己乐队风格的《无名专辑》,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对罗杰的重要性自然要超过几乎纯粹依靠模仿的《月之暗面》。



    这很容易理解,别人家的孩子再怎么好,终究不如自己的来得亲切。



    “不,原定的计划不变。”



    罗杰摇了摇头,否决了迭戈的提议。



    然后话题一转,又说道:“这张专辑,不需要格莱美去证明它的伟大。我们要做的很简单,完成它,然后把一切交给歌迷。”



    作为流行乐坛的最高奖项,格莱美的光环确实足够耀眼。



    但说到底,格莱美所代表的,也仅仅只是一座奖杯。



    对于那些称不上“伟大”的歌手或者作品来说,确实需要格莱美的光环,来为自己保驾护航。



    但若是影响力达到一定程度,情况却又会截然相反。



    比如已经退休的休-格兰特,就不需要格莱美的认可,反而是格莱美需要借助这位超级天王,来维持自身的影响力。



    现在的罗杰和乐队,只是刚刚走上前往超a的道路,连门槛都还没有摸到,距离休-格兰特的层次还很遥远。



    但《月之暗面》这张专辑,却绝对具备着这样的潜力。



    迭戈还想继续劝说,罗杰的衣兜里响起了电话铃声。



    拿出手机一看,是西奥多的来电。



    “抱歉,我接个电话。”



    罗杰跟迭戈打了个招呼,走到门外,接通电话,问道:“什么事?”



    “罗杰?”



    西奥多的语气有些古怪,似乎有种欲言又止的感觉。



    不过下一刻,罗杰立刻意识到,这家伙是在憋着笑:“我接到了一份邀请,有人想给你拍传记电影。怎么样,有兴趣吗?”



    传记电影,在好莱坞一向是热门类别。



    由具备传奇经历的真实人物,改编成商业电影,一向很受市场的欢迎,而且奥斯卡也偏爱这种类型的作品。



    用某位演员抨击奥斯卡评审标准的话来说:“传记电影总能得奖,因为那些老头子喜欢看熟悉的角色出演他们熟悉的人物。”



    传记电影的拍摄并不总是奔着奥斯卡而去,在商业上大获成功的例子也不少见。



    例如《飞行家》、《当幸福来敲门》、《华尔街之狼》等等,都是“名利双收”的典范。



    讲述乐坛传奇的传记电影也有不少,比如说大名鼎鼎的皇后乐队传记片《波西米亚狂想曲》,虽然它的北美票房惨淡了点,但凭借着奥斯卡的光环,在海外市场却取得了非常出色的成绩。



    不过,通常而言,传记电影的选题都至少是“上一个时代”的人物,也就是说,电影中的故事,至少发生在二十年前,甚至更久远。



    而罗杰的乐队,满打满算,出道至今也就六年多,不到七年的时间。



    这个时候拍传记电影,总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是谁?”



    罗杰没有立刻拒绝,而是打算先听听对方的来历。



    如果是大牌导演或者制片人,倒也不是不能考虑。



    虽然说如今的乐队,除了成名的速度足够“传奇”之外,其它任何方面都达不到常规意义上传记电影主角的标准。



    但若是电影取得足够大的影响力,对乐队也是一件好事。



    与此相比,那点负面效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听到电话那头的西奥多说出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罗杰毫不犹豫地开口道:“我没兴趣,这种蹭热度的家伙以后不用通知我,直接推掉就好了。”



    无论是乐坛还是好莱坞,或者任何一个涉及到“娱乐圈”的行业,各种蹭热度和被蹭热度,都是不可避免的。



    罗杰不在乎别人蹭自己的热度,但是要自己亲自下场帮忙?



    这就敬谢不敏了。



    “我已经拒绝掉了,不过情况有些复杂,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西奥多没有给罗杰反应的时间,直接说道:“我下午到洛杉矶,到时候见面再谈。”



    罗杰:“???”



    ……



    下午,西奥多很准时地抵达庄园。



    录完一段歌之后,罗杰从录音室出来,在一间休息室和西奥多碰面。



    “到底怎么回事?”



    罗杰很不解。



    在罗杰看来,别人想给自己拍传记片,自己没兴趣,直接推掉不就行了?



    还有什么复杂的情况,必须要当面来谈?



    犹豫了一下,罗杰试探着问道:“难道那个家伙背景很特殊?”



    这差不多就是在问:“那孙子是不是上头有人?”



    在娱乐圈,各种有着深厚背景的二代们,数量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如果是星二代、导演二代等等,这倒还算好说。



    就怕是像大卫-劳伦斯,或者大卫-埃里森这样的超级二代,甚至更恐怖的家伙。



    若是这种情况,恐怕还真不太好直接拒绝。



    就算拒绝,也要讲究一个方法,让对方面子上过得去才行。



    “一个新人导演,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履历。南加大毕业生,勉强算有点背景,但是你知道的,每年从南加大导演系毕业的人至少有三位数,不值一提。”



    西奥多摇了摇头,说道:“根据我的调查,这个名叫杜克-罗森伯格的导演就是在蹭你们的热度,希望用你们的名头拉到拍摄资金。”



    这下罗杰就更疑惑了,立即问道:“那你为什么说事情很复杂?”



    “这就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了,根据北美的版权法和娱乐法案,拍摄传记电影并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西奥多摊开手,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然后继续说道:“我拜托豪斯曼律师查证过这方面的资料,依据过去的案例来看,法院支持好莱坞所谓的【拍摄自由】,认为【某个人的某一段经历】不具备版权或者商标属性。



    并且,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的电影或者其它作品,必须要得到当事人的授权。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这方面做出了规定,电影作为一种表达言论的方式,自然受到其保护,如果一部电影使用的素材源自公共记录,如新闻报道、公开信息、官方登记信息等,其创作就不受到约束。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得到你们的授权许可,任何一个好莱坞导演都可以为你们拍摄传记电影,用你们的名头来吸引投资商,并且这种行为完全合法,电影版权也和你们无关。



    即使你们去法院起诉,除了浪费律师费之外,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what?”



    罗杰一脸懵逼:“所以我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的,你没有说【不】的权利。”



    西奥多一脸同情地说道:“并非所有的传记电影都得到了当事人或者其后代的授权,在好莱坞的历史上,因为这种事打官司的先例至少有三位数,但是无一例外,最终胜诉的都是电影公司。”



    “wtf!”



    罗杰低声骂了一句,皱着眉头问道:“假如那个导演是骗子呢?我听说好莱坞有过这种事,以一个噱头十足的项目骗取所谓的制片预算,然后卷钱跑路。



    如果发生这种事,那个导演用我们的名气来拉投资,对我们肯定会造成名誉上的影响,一个处理不好就会发生丑闻。”



    娱乐圈内的骗子很多,好莱坞也不例外。



    罗杰不关心别人是否被骗,但如果某个骗子利用了自己或者乐队的名气去行骗,对乐队的声誉肯定会产生负面影响。



    这不是可能,而是必然。



    迁怒这种事,无论在哪一个国度都不算罕见。



    就算不是投资骗局,如果拍出一部超级烂片来,多少也会对乐队的形象造成抹黑。



    对于一个毫无名气的新人导演,罗杰本能地就产生了一种不信任感。



    “没有好的办法。”



    西奥多再次摇头,很无奈地说道:“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盯紧那个导演,但无法干涉他的行为。”



    “这样,如果确认他要推销这个项目,提前发表公开声明,申明电影没有得到乐队的授权。”



    罗杰思考了半天,给出了一个聊胜于无的建议。



    刚说出口,又说道:“先问一下豪斯曼律师的意见,如果没问题的话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