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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章 五百美元怎么样?
    临近年末的这几个月里,乐队的工作并不能算少,格莱美的冲奖、超级碗的演出、欧洲巡演的准备,等等。



    在这些工作之余,罗杰还要抽出时间,筛选《摇滚圣经:民谣摇滚篇》的歌单,为此,就连mad唱片和乐队的一些投资项目方面的“杂活”,都交给了胖子去处理。



    不过,工作量虽然不低,但乐队的状态却反而是比较悠闲的。



    这也和罗杰三人的成长有关,在乐队刚刚成立的时候,一场规模不算太大的电视台演出,就会让三人紧张万分,恨不得拿出一年的时间去准备。



    但到了现在,即使是超级碗中场秀,对于罗杰三人而言,也只是一场十几分钟的演出罢了。



    确实重要,但也不至于让人感到患得患失。



    当心态上感到轻松的时候,同样的工作,压力和疲劳似乎都会减少许多。



    临近圣诞节的时候,在卡尔-瓦伦丁的提议下,乐队召开了一场小规模的派对,邀请了数百名粉丝到场。



    在乐队刚成立的那几年里,每当乐队周年庆的时候,都会和粉丝们一起庆祝。



    但后来由于工作过于忙碌,档期调整不开,再加上偷懒的心思作祟,这项“保留节目”已经中断了三四年的时间。



    在如今这个年代,高冷的偶像并不讨喜,能够和粉丝们打成一片,才更容易受到人们的追捧。



    哪怕,仅仅只是做一个姿态出来。



    话说回来,哪怕是走亲民路线的明星,也不可能真正和粉丝们打成一片。



    但,只要有利益,哪怕是那些真正的大人物,也可以对普通人和颜悦色,甚至折节下交。



    更何况,明星也算不上是什么真正的大人物,哪怕是超级巨星,也只是有钱,而永远不可能有权。



    明星的根基来源于粉丝,为了维护好粉丝基础,无论是心甘情愿,还是装模作样,任何一个有脑子的明星都会表达出对粉丝的重视来。



    就算是个别脑子不太灵光的家伙,身边也一定不会缺乏具备出色的眼光,能够提醒他们的人。



    ……



    派对的规模不大,只邀请了两百多位粉丝。



    和以往一样,邀请粉丝的派对,派对上当然不可能出现什么喜闻乐见的东西,很素,或者说,很干净。



    就像是家庭派对一样。



    这也是卡尔-瓦伦丁所希望看到的。



    在这场派对上,罗杰三人要表现出足够的亲和力,把粉丝们当做是朋友,从而通过在场的粉丝们,将这一形象传递出去。



    不需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在乐队的粉丝群体内部,口口相传的方式,反而效果最好。



    本来罗杰打算贡献出自己的庄园,以作为派对的场地。



    但经过一番讨论之后,经纪人团队的智囊们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主意。



    无论从安全性,还是其它任何方面来考虑,那些极度私密的地方,比如说私人住宅,最好不要展现在粉丝面前。



    于是,在圣诞节前夕,乐队包下了一栋位于圣莫妮卡的日租别墅,用来招待自己的粉丝们。



    按照计划,罗杰三人提前抵达。



    推开别墅的大门,罗杰却发现,有人比自己来得更早。



    一个身材娇小的背影,在别墅的客厅里忙前忙后,布置着圣诞树。



    “哈喽?”



    罗杰敲了敲门,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



    圣诞树后钻出一个小脑袋,带着好听的声音,“罗杰?还有安迪和埃尔文德斯,圣诞快乐!”



    罗杰觉得眼前的女孩似乎有些眼熟,名字已经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看到罗杰的表情,女孩立刻意识到,罗杰并不记得自己,脸上露出沮丧的神色。



    安妮伸出手指戳了戳罗杰的胳膊,八卦地问道:“喂,什么情况?你的前女友?看起来好像是你喜欢的类型,和艾琳很像。”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乱造谣啊!”



    罗杰否认三连,正要继续反驳,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副画面。



    “v?”



    罗杰试探着问了一句,立刻就确认了自己没认错人,连忙说道:“你的变化太大了,差点认不出来。”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抵达纽约的时候,在一座汽车旅馆里,罗杰收获了第一个粉丝。



    任何的“第一次”,总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哪怕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罗杰看向女孩,容貌变化有些大,这也是罗杰没有第一眼就认出来的原因。



    两人原本的联络就不算多,只是偶尔会在乐队的专辑发布会,或者演出现场,在人群中见到这个熟悉的身影。



    在乐队离开纽约之后,两人就断了联系。



    从1998年夏天,到2005年冬天,七年多的时间过去,当年的高中少女,已经长大了许多。



    打过招呼,罗杰又问道:“你是来参加派对的吗?现在派对的时间还没到,卡尔放你进来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负责任的老板!”



    维罗妮卡翻了个白眼,拉扯了一下外套,露出夹在衬衫上的工作牌:“我已经为你工作三个月了,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工作牌上赫然写着维罗妮卡的职务:粉丝关系维护部门,助理。



    看上去,应该是卡尔-瓦伦丁的助理。



    “你知道的,团队的成员太多了,而且底层员工的流动很频繁。”



    罗杰摊开手,做出了一个“我也很无奈”的动作,辩解道:“只有部门主管这个级别以上的人事资料会提交到我这里,再低的,说不定一年到头都碰不到一次面。”



    “你无耻的样子越来越有资本家的风范了。”



    维罗妮卡再次翻起白眼,又开玩笑道:“你不会小气到因为这句话扣我的薪水吧?”



    “我不会因为别人骂我而扣他的工资。”



    罗杰同样一本正经地开着玩笑:“但是明天你可能因为左脚先进公司而被辞退。”



    “噗嗤……”



    维罗妮卡终于绷不住表情,笑了起来,“我记住了,明天进公司的时候我会先迈右脚,不给你辞退我的机会。”



    ……



    “喂,胖子。”



    安妮拉着胖子走到了一旁,八卦道:“你说他们两个,是不是有情况?”



    “不会吧?”



    胖子挠了挠头,否认了安妮的观点:“v我也认识,他们认识都七八年了,要搞到一起,早就搞上了,不可能等到现在。而且罗杰跟我说过,他是属兔子的。就是太平洋对岸的一种说法,好像和星座差不多,不过不是按月份算,是按年算。”



    “属兔子?什么意思?”



    安妮皱起眉头:“就他,还吃素?”



    “不是吃素。”



    胖子纠正道:“是兔子不吃窝边草。”



    “兔子不吃窝边草?”



    安妮望向聊得正开心的罗杰和维罗妮卡,脸上若有所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对了,有个问题我想问你很久了。”



    维罗妮卡突然变得认真了起来,“那首歌,为什么你们没有发行?”



    “??”



    罗杰一时间想不起来维罗妮卡指的是什么,疑惑地问道:“你说的是哪一首?”



    “就是你在旅馆里弹的那首歌。”



    维罗妮卡歪着脑袋想了片刻,开口道:“对了,《love.my.bones》。我当时就想问的,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歌名?”



    罗杰楞了几秒钟,才从前世的记忆中翻出了这首歌的资料。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前世的那些东西,罗杰的记忆早就已经模糊。



    除了随着自己一同穿越而来,烙印在记忆深处的那数千首摇滚之外,其它的东西,如果不刻意去回忆,根本不会想起。



    《love.my.bones》,直译是“爱上我的骸骨”,更准确的翻译应该是“地狱婚礼”。



    严格来说,它并非是一首传统意义上的歌,而是一支练习曲,被创作出来的目的是让乐手进行练习,而非供人欣赏。



    当然,绝大多数练习曲,听起来和正常的歌曲没什么两样,因而也有很多被制作成唱片发行。



    这首歌的作者是一名岛国的贝斯手,名叫masaki。



    (注:没查到原作者资料,应该是他原创的。)



    对于不玩贝斯的人来说,这个名字可能比较陌生,不像flea这样的大神级贝斯手,哪怕是不玩贝斯的人都知道。



    不过masaki的社交圈子里,有一个在吉他界名气很大的好友,叫做小林信一,两人还曾经短暂地组过乐队。



    《地狱训练:摇滚吉他》一书的作者,想必很多学吉他的人,都曾被这本书折磨得欲仙欲死。



    而masaki也写了一本同系列的作品,叫做《地狱训练:摇滚贝司》。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贝斯手的教科书一向不会引起除了贝斯手以外的群体的注意,但名气上的差距,并不能代表两部作品的质量有多少差别。



    《love.my.bones》,就是《地狱训练:摇滚贝司》中的一首练习曲,日文原名叫做《地狱の婚姻届》,中文翻译就很简单了,就叫《地狱婚礼》。



    而这个看上去有些奇葩的英文翻译……



    罗杰表示这锅我不背,岛国人翻译的东西永远都这么奇葩。



    然而,罗杰不可能把masaki拉到这个世界来鞭尸,犹豫了片刻,干脆跳过歌名的问题,直接说道:“那首歌只是我弹贝斯时候练习用的,别说歌词,连其他乐器的搭配我都没考虑过,当然不可能拿出来发行。”



    “可是我觉得那首歌很好听啊。”



    听到不会发行这首歌,维罗妮卡露出沮丧的表情,强调道:“而且你弹那首歌的动作超帅的!”



    罗杰:“……”



    后半句才是你真正想表达的重点吧?!



    女人果然都是视觉系动物吗?



    不过,维罗妮卡的话,却是让罗杰心里一动。



    《地狱婚礼》这首歌好不好听?



    以一个贝斯手的审美,它确实是一支出色的曲子,有一种技术上的美感。



    但这种美感更偏向于技术层面,而不是听觉层面。



    如果以歌迷的角度来欣赏,只听其音,不管它涉及到了多少花里胡哨的指法,《地狱婚礼》顶多算是一首中规中矩的摇滚,算不上特别的出彩,这还得是masaki所编写的完整版本。



    而罗杰,却只是因为在这首曲子上吃过了无数的苦头,练得多了,形成了一种类似于肌肉记忆,记下了贝斯部分的谱子。



    但一首完整的歌曲,却不可能只有一件乐器,至少绝大多数的摇滚歌曲必须要满足这个条件。



    只用一两样乐器的摇滚乐不是没有,但却极为罕见,而且往往有着独特的编曲构架,《地狱婚礼》显然无法满足这个条件。



    不过……没有原版的曲谱,自己就不能改吗?



    以罗杰现在的乐理和乐感功底,完全能够做到。



    而且,如果在保留其贝斯音线复杂性的特点上,通过其它乐器,比如吉他和鼓,让整首歌的旋律更加具备声学上的美感,这样一首《地狱婚礼》,是否会比masaki的原作更加出色?



    这个,似乎可以尝试一下?



    “你真的很喜欢那首歌?”



    罗杰忍不住开口,再次向维罗妮卡确认道。



    罗杰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或许,是为了坚定自己修改、完善这首歌的想法吧。



    咦,为什么要从v这里找动力?



    罗杰突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还没把这前后关系理顺,就看到维罗妮卡拼命点着脑袋,“我真的超喜欢《love.my.bones》,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录制这首歌?哪怕只是个demo也好!”



    “不要急,耐心是一种美德。”



    罗杰安慰了一句,又笑道:“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想想怎么让它和其它的乐器融洽地合作。”



    “太好了!”



    维罗妮卡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又连忙道歉:“抱歉,我的意思是,谢谢你!”



    ……



    一旁,安妮冲着罗杰两人的方向努努嘴,对胖子说道:“你看,我就说他们有情况。”



    “也许你是对的。”



    胖子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拿出钱包:“我赌他们不会搞到一起,五百美元怎么样?”



    片刻的沉默过后,安妮的咆哮声响了起来:“你是在耍我吗?好歹也是个亿万富豪,出手别这么小气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