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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5章 隐形人贾森和理查森-Bes
    “



    宛若处子,



    第一次动真情。



    宛若处子。



    whes



    当你的心与我的,



    o.mine



    一起跳动,



    .boy



    我将献给你我全部的爱.男孩……”



    ……



    如果说罗杰的那首《一直以来》还只能说是当众秀恩爱的话。



    安妮的这首《宛若处子》,简直是在把单身狗们抓起来,掰开嘴,强行塞上一大口狗粮。



    然后再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你,逼着你说出一句“这狗粮真好吃”!



    不过,长得漂亮的妹子总是能够获得更多的宽容以及优待。



    所以当安妮的歌声响起的时候,就连那些被秀了一脸恩爱的单身狗们,讨论的主题也成了“安妮唱歌真好听”、“罗杰的主唱地位不保”之类的内容。



    就算偶尔有人提出抱怨,也会迅速被安妮的粉丝给淹没掉。



    单以个人粉丝的数量而论,安妮的粉丝数量,恐怕已经超过了作为乐队主唱的罗杰。



    事实上,虽然安妮很少以主唱的身份出现在现场,或是乐队的作品中。



    但在乐队的粉丝当中,却有为数不少的人,是被安妮的歌声吸引而来的。



    要求安妮多以主唱的身份推出一些作品,这样的声音,也从来都没有少过。



    只不过安妮更喜欢弹吉他,对于唱歌没有什么特别的偏爱。



    ——鬼知道为什么一个从未像其它歌手那样从小接受严格训练的“歌手”,能够有这么好的唱功。这种不合常理的事情,在安妮的身上出现的多了,罗杰等人也就见怪不怪了。



    若非乐队有需要,安妮从来都不会主动提出要做主唱。



    用安妮的话来说,唱歌、录歌太麻烦了,出一点小错就得重头来过,还是弹吉他省事。



    这也和乐队的风格有关,大部分交给安妮去唱的歌,难度都偏高,即使对那些以唱功着称的主唱来说都颇有难度,一段歌需要反复录制很多遍,自然也就成为了经常出现的状况。



    当然,安妮的唱功要比罗杰更出色,这并不意味着罗杰的唱功就差了。



    虽然和诸如普妈、axxxxxxl这样的顶尖主唱比起来,确实要差了一些,但至少是完爆绝大多数流行歌手的水准。



    毕竟摇滚乐队的主唱,或者说大多数摇滚乐类型的主唱,对于音域、唱功方面的要求,都要远远超出其他的音乐类型。



    很多人只知道摇滚乐中人声的地位不高,就以为摇滚乐主唱对唱功没有太高的要求。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摇滚乐在乐器方面的“重度”,主唱必须拥有更加宽广的音域,才能够确保自己不被乐手完全压制住。



    若是主唱的功力不够深,在演出的现场,人声被完全淹没在吉他、鼓,甚至是键盘和贝斯之下,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而且越是重度的摇滚乐,这一点就体现的越是清晰。



    如果将那些以唱功着称的流行歌手,扔到某个碾核乐队的现场去,绝对会是一场大型车祸现场。



    咳咳……



    总之,罗杰在唱功方面的短板,那也是和普兰特等一众顶尖的摇滚乐队主唱相比的。



    而且由于安妮的存在,这个短板也被很好地补足了。



    某种程度上来讲,一个声音清澈如天使一般的女高音,以及罗杰那仿佛来自阿比斯深渊一般的男低音,就像是天堂与地狱融为一体。



    或许罗杰一个人不能算是顶尖的主唱,把安妮单独拿出来也同样如此。



    但当两个人彼此配合,互补的情况下,却足以秒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摇滚乐队主唱。



    这一点,在这次演出开场的第二首《异境入侵者之歌》中,就体现得淋漓尽致。



    用某位粉丝的评价来说:



    【darkness】为什么是世界上最好的摇滚乐队?



    最出色的音乐创作才华、最顶尖的主唱和乐手,每一个位置都没有短板。



    这就是我们爱死他们的理由!



    当然,这条在获得了超过百万评论的动态下,有一个同样获得了数百万点赞的热评回复:隐形人贾森-杰弗里了解一下?



    虽然贾森一直表现得很低调,甚至是低调得过了头。



    但毕竟在乐队的专辑上,从《迷途之家》开始,就出现了贾森的名字。



    在乐队的官方网站,以及各大平台的主页介绍中,也都有“键盘手:贾森-杰弗里”的字样。



    那些单纯只是听歌的路人歌迷或许不会注意到这一点,但乐队的粉丝,却大多注意到了这个变化。



    有趣的是,即使是有人刻意注视着,往往也很难在乐队演出的现场,找到贾森留下的多少痕迹。



    至于其它的公开场合,例如各种媒体采访、真人秀访谈等等,贾森参与的次数就更少了,几乎为零。



    因此,在音乐的粉丝当中,贾森也获得了一个外号:隐形人。



    即使,是在这场【狂暴之路】的演出现场。



    除了极少数刻意将注意力停留在贾森身上的歌迷之外,也几乎没有人察觉得到。



    在罗杰、安妮和胖子三人之外,还有一个贾森,同样占据着一个“主舞台”的位置。



    最受瞩目的,依然是罗杰和安妮的双人组。



    无论是分开来“各玩各的”,还是对着飚吉他、飚贝斯,做出互相较劲的姿态,亦或是安妮偶尔故意捣乱,跑到罗杰前面抢镜头。



    无论两人如何折腾,总是能吸引走最多的关注目光。



    剩下的人,注意力也大多集中在十二辆卡特彼勒和上百名特技摩托车手所营造出震撼的场面,亦或是胖子的身上。



    就连胖子指挥之下的鼓手团队,所得到的关注,都要比贾森这个隐形人要多得多。



    不过贾森也并不在意这一点,甚至是乐得如此。



    避开人群的视线,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地弹着键盘,仿佛一个看破红尘,在喧嚣闹市中隐居的世外之人。



    对于贾森的特立独行,罗杰并没有在意。



    玩摇滚的人中,有着各种各样怪癖或者心理疾病的人多了。



    例如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四名成员在sex方面的各种奇葩癖好、例如muse乐队的几位外星人爱好者等等。



    和他们相比起来,贾森甚至可以被归入“正常人”的范畴当中去。



    这一场演出,本身也不需要过多地突出贾森的地位。



    最重要的是乐队整体,其次,则是为胖子争取一个“鼓王”,或者最起码也得是“鼓王的有力竞争者”的印象。



    一首改编幅度极大的《异境入侵者之歌》,已经让所有人见识到了胖子的实力。



    足足六十五个巨型擂鼓,所营造出的声势,足以让任何人感到惊艳。



    但仅仅如此,却还不够!



    演出的进程过半,耳机里传来现场调度的提示。



    罗杰看了一眼胖子的方向,胖子已经从竖立的巨型擂鼓前离开,坐回到了从开场就没有启用过的架子鼓前。



    这种大型现场的演出,是一件极为耗费体力的事情。



    单纯的主唱可能还要好一点,费力的只是嗓子。



    而乐手,尤其是贝斯手,整场演出都在提着一大桶花生油……



    咳咳,提着沉甸甸的贝斯进行弹奏,对体力的消耗是非常大的。



    不过罗杰毕竟还年轻,平时的健身虽然不算频繁,但也保持得不错,稍微缓了一口气,就重新站回到话筒前。



    “这一首歌,我希望今晚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每一个人,都能一起唱。”



    罗杰故意做了个搞怪的表情,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没错,我现在想要偷懒一下,所以你们替我唱完这首歌,好吗?!《硫磺(sulfur)》!”



    对于乐队的作品来讲,这可以算是一首“老歌”。



    因而罗杰并不会担心歌迷们不会唱的问题。



    就算不是全部,但只要有人起个头,至少大部分的粉丝跟着哼唱却是没有任何难度的。



    当然,罗杰选择让现场的歌迷来合唱的原因,并不是真的要偷懒,而是要将所有的精力集中在贝斯的弹奏上。



    玩过乐队的人都知道,大多数情况下,贝斯的音线在现场很难让歌迷们清晰地听到。



    事实上,如果贝斯完全没有任何声音,大多数歌迷也根本分辨不出来。



    但是,之所以每一支乐队都必须有贝斯手这个位置,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如果贝斯的音线乱了,那么整个乐队都会乱套。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贝斯指挥鼓手、鼓手指挥整个乐队。



    又或者是直接由贝斯手来指挥整个乐队。



    一般来说前者更多,后者更少。



    但无论是哪一种,只要贝斯手弹错几个音,基本上都会出现比较明显的走音、跑掉、乱节奏等等不大不小的演出事故。



    事实上,衡量一个鼓手是否出色,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当贝斯手出现失误的时候,是否能够稳得住节奏,保证乐队的演出不会出现问题。



    ——不要以为这很容易,哪怕大牌如林戈-斯塔尔或者罗杰-泰勒,也不是每一次都能做到这一点。



    在这一点上,至少到目前为止,胖子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



    过去,胖子总是将自己定位在辅助的位置上,默默“修补”着罗杰因为唱歌分心而出现的失误,以此来确保演出的效果。



    而现在的这一首歌,罗杰就要全心全意地为胖子做好“辅助”的角色,让胖子的实力能够得到完全的发挥,展现在现场上百万观众,以及直播镜头前数以千万计的歌迷面前。



    从歌曲的一开始,密集而快速的鼓点,就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尽管胖子坐回了架子鼓前,但六十四名鼓手团队所使用的“乐器”,仍然是竖立起的擂鼓。



    一时之间,仿佛冲锋的战鼓一般,鼓声,完全压下了现场所有的杂音,响彻整个潘帕斯草原。



    “my.



    我的内疚和羞愧总是给我以烈酒-感觉如出一辙!”



    罗杰只是起了一个开头,便是将嘴巴凑到话筒前,大声喊道:“一起来!”



    在几百名“托”,以及数量更多的,乐队的死忠粉丝的带动下,现场歌迷们很快开始了一场大合唱。



    百万人的大合唱。



    “and.my.fad.my.



    我的面庞我的灵魂总是以罪孽包装-总能自我控制……”



    快而密集的鼓声依然是全场的焦点,但百万人的大合唱,却同样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



    甚至是颤栗的感觉。



    事实上,和《梦碎大道》、《生命万岁》等等,这一类歌曲比起来,这首《硫磺》并不适合合唱。



    毕竟这是一首唱风一定程度上偏向于金属嗓的歌,而并不是每一个歌迷,都会使用这种唱法。



    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这种唱法出现在合唱中的时候,就有那么点怪怪的感觉。



    但百万人级别的现场大合唱,在摇滚乐,乃至于流行音乐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出现。



    不,别说百万人级别。



    就算再少上一半,也是前所未有的。



    单单只是这个数量级,就会给人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



    直播的镜头,几乎有一半的时间都给了俯览整个现场的远景镜头。



    ——为了达到最好的直播效果,油土鳖甚至直接派出了一架直播直升机,从空中进行拍摄。



    至于剩下的一半,则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胖子的身上。



    架子鼓的速度与力量,在精心策划的镜头前,得以最大程度地体现出来。



    歌曲进行到一半,罗杰忽然停下了弹奏,指着胖子的方向,大声道:“请允许我为你们介绍这个星球上最好、最好、最好……的鼓手,理查森-埃尔文德斯!”



    罗杰一连用了十几个“best”,来强调这一点。



    若是在其它什么场合,这样做肯定会引起不少圈内人的不满:你的鼓手是最好的,那我们乐队的鼓手呢?!



    但在演出的现场,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了。



    每个乐队在自己的演出现场,都会说自己的乐队是世界上最好的,自己的吉他手世界第一,自己的鼓手宇宙最强……



    这是一个很普遍的情况,也没有人会介意这一点。



    随着罗杰的话,再加上混杂在歌迷中的,极少量的“托”,很快,现场渐渐响起了一阵呼叫声:“理查森-best~!理查森-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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