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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万挑战3亿,富贵险中求
    “唉,这场起义,要断了自己经济,这下麻烦大了……”



    郑轩一边骑马,开始遐思云想。



    自从施琅统一台湾,郑克爽“纳土归诚”之后,郑轩所在的郑氏分支长老,就带着属下家眷就逃到了兰阳平原生活,因为那里不受大清管辖。



    但那里的生活,却让人感到心酸。



    十分的荒凉,而且还居住了两千人左右的平埔族泰雅系的一支——噶玛兰人。原本这些番人也充满敌意,是经过百年的消磨,才承认彼此存在并开始交流。



    到了郑轩的手上,才真正的完全融合在一起。要不然,还会偶尔出现平埔族猎杀汉人,或是汉人打死平埔族人。



    这一时期死亡率也高的惊人,疟疾横行,传染病也颇多,甚至天花也流行过一段时间。原来的郑轩就死在了天花手上,只是来自一个异世的灵魂,占据了他空壳。



    那年郑轩十三岁。



    自从得了天花康复之后,所有人就觉得郑轩变了一个性格,突然从一个小毛孩性格走向大人。而最让人感到震惊的是,他脸上的麻子也消失得一干二净,是鬼是神众说纷纭,但能够肯定的是,他变了。



    平定汉人与平埔族还有泰雅人的关系,用了两年时间。



    随后开采金矿,偷渡海峡,结交了福建商帮,贿赂沿岸汛塘,河所役,开始走私茶叶瓷器生丝,当然还有一项最重要的贸易——人口走私。



    让噶玛兰从一个一两千人口发展到二十万人口的城池,花费整整五年时间。



    这五年尽显苦涩,有时候此沿岸水师游击,参将脑子抽了根筋,为了再捞一笔,多次扣押走私船,甚至还开出了百姓一担重,价格一两银子的过路费,。



    要不是他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金矿在手,每月产出上百斤粗金,早就被绿营官兵榨干。



    而在这五年时间内,他还跑到广州十三行去拉外商,让红毛们直接过来宜兰贸易,只收取关税,不收取额外费用。



    可以说,宜兰有现在的成就,很多都是依靠贸易走私实现的。



    从大清走私,茶叶,瓷器,生丝,人口,随后与外国散商进行贸易,获得的钱财,用于进口棉花,棉布,火器,工业制品,以及技术。



    多余的钱到琉球收购珍珠,走私到广州府贩卖,带回生铁,铅,硝石,中药材。



    然后到日藩唯一通商口岸——长崎,进口熟铁,煤炭,木料,还有女人。



    郑轩现脑袋发胀。



    因为林爽文起义可给宜兰带来的影响可不小。



    到了来年正月,除了台湾府,诸罗,鹿港以外,其余的均在起义军手上。也就在这时,乾隆急调水师提督黄仕简,陆路提督任承恩过来台湾清剿,使得整条走私路线也会受到波及。



    若是茶叶瓷器生丝断供,就会给自己的资金链和贸易线带来了巨大压力,甚至影响到其他贸易。



    更重要是影响是人口走私。



    现在整个宝岛以东就只有自己那二十多万人口的小城,这点人口想要撬动接近3亿人口的乾隆时期大清。



    谁给你的勇气?



    你以为你是全员少林寺?



    要知道大清朝绿营士兵数量六十多万,加上八旗,全国兵力高达一百三十多万,要是真干起架来,乾隆还能无限召唤,不断砸钱暴兵,能够一下子多出三四十万绿营勇兵。



    这一时期,大清有另两个称号。



    “陆军第一强国称号”“经济第一强国”且军队人数常年保持世界第一,惊不惊讶?意不意外?



    就连毛子都在乾隆手上吃过瘪,你想要造反,是因为日子过的太平淡,还是嫌辫子不好看?



    想要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开始攻略整个大清。



    郑轩不得不在林爽文起义将要结束之际,暴兵完成,然后发动大规模战役,吃下大清在广东,福建,浙江调过来的士兵,完成全岛占领工作,损耗大清元气,赢得两三年的喘息时间。



    富贵险中求,建国也如走钢丝一般,走错一步便是万丈深渊。



    ~~



    此时。



    郑暄妍看着坚硬的路面。



    基本用的都是三合土或是灰色石路。



    马车在上面行走的速度快了许多,基本都是小跑前进,比之前下山的还要快,只是冷风夹杂着泥土草木的味道,吹进马车里,让人感到一丝寒冷。



    “诶,你们的京城有什么好玩的。”郑明凯好奇地问着郑暄妍与小西两个。



    “我是有名字的,不叫诶!”小西气鼓鼓的说道。



    郑明凯无所谓道:“那你叫什么呀?”



    “伊西。”小西像是神气的回答,似乎因为眼前之人也姓郑,顿时就放松多了,感觉同姓人不会害小姐。



    “这么土,谁帮你取的。”郑明凯无情嘲讽道。



    “你……!”小西本来要狠狠与他骂一下,可被郑暄妍扯了扯衣服,只好憋着一口闷气,瞪了他一眼,并转过头,再也不理他了。



    郑明凯瞧着没有人理他,也觉得无趣,继续吹着口哨,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块金子,把玩起来。



    郑暄妍坐在马车上行走了一个时辰,山脚下的大平原深处,一座小镇正在隐秘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之中。



    等进了小镇范围,便能瞧见辽阔的田野延绵几里,望不到边际,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纵横交错的水渠穿插与良田之间。



    不远处还有巨大的草场,成群结队的黑白奶牛或是黄牛,偶尔能见到马匹在草场狂奔,以及赶马人。



    进入土城门之后。



    郑暄妍与小西才看清了小镇大概面貌。



    宽阔的三合土道路,还有些是灰色的石路,街道两边都是两层高的屋舍,墙柱外伸,楼上伴有木质阳台,灰砖灰瓦,也有红色的砖墙房子,与江南小镇类似,只是缺了小桥流水。



    街上行人川流不息,还见到不少女子随意走动,有的是汉人模样,有的熟番人模样,甚至还能见到一两个红毛女,完全就是天朝化外之地,未蒙教化。



    路人发型随意,留辫子的路人极其稀少,大多短头短发,或由发巾包扎。



    若是在大清可是要被杀头,而女子抛头露面可会有荡妇之名,偏激些便是浸猪笼。



    郑暄妍看着这里,不免一阵木纳,与自己想象的大不一样,一点也不是山寨,而是城邦。



    小西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满是好奇的东张西望,特别是街上红毛女,从未见过,仿佛在看猴子一般。



    “怎么样,这里不错吧,跟你们的京城比起来怎么样?”郑明凯高傲的说道。



    “……”



    可回应他的是长达几秒的沉默。



    见两人不说话,他也自觉无趣。



    却是郑轩发声了,“弟,这两个家伙就交给你了,带去隔离所吧,我去一下码头就回来。”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最有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