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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有些人命格自带金手指(写文生涯12)
    北风洗地:对家给了你多少钱,看那些不火的文很有优越感?谁给你的脸让你觉得自己很高贵,踩高捧低有意思吗,不论你怎么质疑麻花儿,麻花儿火就对了。



    诗与远芳:我吐了,马抄抄还在作者访谈上说喜欢看芳芳的书,不会这回过去要勾搭芳芳吧?我拒绝。



    爱到深处自然黑:就很无语,因为远芳侵古道是写言情的男作者,就一大堆妹子前仆后继的当舔狗,谁知道现实里是什么样的**丝呢,你看马抄抄还爱不爱?



    古道回复了爱到深处自然黑:哦豁,戾气这么重?



    爱到深处自然黑:呵呵,一个男作者写女频还不是为了方便勾搭妹子?写女频言情的男大神脚踏多条船这种事也屡见不鲜了,谁知道是不是肥猪?到时候上了节目就等着幻灭吧。



    给小宋送钟回复了爱到深处自然黑: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有点慌,不过芳芳至少没抄袭。



    爱到深处自然黑:跟宋拂晓能玩到一起去的能是什么好人,指不定私底下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你们所谓的男神早就不干净了。看《双栖凤》,你们不会真以为是宋拂晓那个花瓶写的吧?



    晓晓没有马:抱走小骆吧,啥也别说了,他们乐意就祝99吧,正好渣女配舔狗,天长地久。



    芳香四溢:虽说我也讨厌宋拂晓,可是你特么牵扯我芳芳就不能忍!你看过芳芳写的文吗,根本和菜狗子的遣词造句完全不一样好不好!真是为黑而黑。



    接下来贴吧的走向渐渐地就转变为唇枪舌战的混乱,素质感人了起来。



    待宗妙纹回房后,此时亦处于风口浪尖的褚远芳微微敛起了眸光,在唇角溢开了一抹勉强的笑容。



    他指尖轻划过手机屏幕,翻看着贴吧。



    她不去也好。



    时空穿梭并不是任何魂都能扛住的,而任务者更需要频繁的时空穿梭,会产生巨大的魂力消耗,而身为提前超脱位面的气运之子,他更是能感受到这种乏力。



    魂力值破千,本就只能勉强达到穿梭衍生世界的标准。



    而褚远芳翻看她的魂力值却始终停留在八百左右不稳定地浮动,这对于宗妙纹而言实在是勉强,更何况她也没有气运加成。



    眸光一瞥。



    突然看见网页上有人在化装成他小说中的角色,褚远芳顿时来了兴致,鬼使神差地便下载了视界视频,刚想去搜那个人的id,却猝不及防地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容。



    也是美妆教学视频。



    从没见过的网名。



    点开了评论区,清一色地在骂盗视频,而作者却回复:“搬运视频不能算窃……这是搬运!我不搬运,以萧晨晨的人气你能在热门上看到吗?”



    傻了。



    阴差阳错地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褚远芳改成搜萧晨晨的账号,却发现对方明明有10万粉丝,那盗视频却说得像人家是过气网红一样。



    还真是盛世美颜……



    吾爱高岭花:妈呀,仙子又双叒叕下凡了!萧萧真的是神颜!



    犯罪:今天早起的小朋友有漂亮哥哥的照片看!



    钮钴禄·小仙女:哥哥的腰不是腰,是夺我狗命的弯刀!重申一遍,萧萧是男孩子!



    闪闪发光的女孩:无语了,还没去迪士尼,王子公主都见到了。



    由于视频风格颇为冷淡,很少开口说话,被网友们称为高岭之花,恃美行凶的少男心杀手,不少有粉丝高呼:我初恋没这么美!



    这和你初恋又有什么关系?



    褚远芳迷茫地挠头。



    他完全忘记了为什么来搜下的视频软件,跑去网页上搜索起了高岭之花萧晨晨,突然猝不及防地发现了萧晨晨居然还和他有牵扯!



    诗与远芳:我丢!我有种次元壁破了的幻觉,为什么萧晨晨的视频和芳芳拍美食的背景一样?



    芳香四溢:恰好装修成一样还是商量好的?萧萧和芳芳认识吗?还是说他们是同一个人?我记得上次哪个贴吧还有人说芳芳是肥猪……满头问号?



    萧萧仙子今天下凡了吗:谁能给我解答一下?



    他的手微微发抖,险些没把手机掉地上,似乎已经遇见了如果宗妙纹被发现也住在这里,会被喷的有多惨。



    同是写文,为何你偷偷有了马甲?



    萧晨晨正在街拍。



    云天亦如远山重峦叠嶂,如浪涛滚滚,却岿然不动,密云笼罩大片天际,沉如雨前预兆。



    遮蔽了原本湛蓝如海的天空,只有少许微光透过云隙,依稀可见。



    路边的浅黄色的野罂粟肆意地绽放,耳畔风声呼啸,他的裙摆也在随风翩飞。



    “快下雨了?”



    细细的雨点落在萧晨晨的肌肤上,他叹了口气。



    看来又得劳烦褚远芳去收下衣服了,现在赶回去不是很来得及。正当萧晨晨边走边划开手机准备给褚远芳发消息的时候,对方倒是先发来了几条消息。



    褚远芳:我去湘水作者见面年会可以带一个人,小晨子一起吗?



    果然……



    对于我等凡人,写小说就是死路一条!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萧晨晨:我倒是想,不过妙纹她不想去吗?



    褚远芳:她不去,你去吗?



    萧晨晨:我没得问题,哦对了,你快收一下衣服!掉雨点了。



    他轻拍脑袋,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打岔险些忘了,连忙发语音催促褚远芳前去收衣服。



    好在他没有想不开非要一条路走到黑,写文这种事快乐就好。



    其实萧晨晨这副躯壳的骨相并不算完美,只是平平无奇的路人脸,五官轮廓淡淡的没有记忆点,除此之外倒也没有太大的硬伤。



    寻常人的双眼往往是无神的,这躯壳的原主自也是不例外,而萧晨晨的灵魂到来以后,虽神采奕奕却有几分令人捉摸不透的神秘。



    消了肿眼泡,才将这双桃花眼中的神采发挥得淋漓尽致。



    宗妙纹的眼自是没有那般眩人的神采,原主柔和而含蓄的狐狸眼,随着她的到来也变得分外无神,眸光涣散得像是没有聚焦点。



    只是她淡然的神情,像是超然物外。



    那是世间众人前所未见的沉静,如雕塑般恒久不变。



    此时无忧无虑的宗妙纹掐指一算,受宠若惊地发现余下的存稿还够挥霍两年,可随之而来的便是深思,难不成还要等两年后再开新文?



    不,换站点!



    这样就能同时领两个站点的全勤,虽说心思应该专注在写文上,但奈何生活拮据,总不能混得凄惨无比,把宋拂晓这躯壳饿到半死不活。



    最好临走前还能给宋拂晓留点财产东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