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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她配不上你
    “实不相瞒,我得罪了上海荣家的人,他们已经把我逼上绝路了。

    公司要破产了,女朋友也跑了。

    如果我再不做点什么,这些人还真以为惹我沈轲,不会有什么后果。”

    “能有什么后果?”角落里的谢雨不屑道。

    在她看来,自家小姐最多才出十分之一的力,就已经把沈轲逼上绝路了,沈轲拿什么跟自家小姐斗?

    要不是小姐恰好和沈轲有交情,以荣家的体量,像沈轲这样的普通人,一千个都不够自家小姐玩的。

    “根据我刚才测算,我发现我的胜算更大。”沈轲道。

    “癞蛤蟆打哈欠,你不嫌口气大吗?”谢雨差点被沈轲逗笑,翻了个白眼道:

    “我家小姐……我们当小姐的都知道,荣氏在上海是巨无霸,就你还想对付荣家?还想有胜算?

    你这算筹的计算结果也太离谱了,我看你还是拿着去算高数靠谱一点。”

    沈轲微微一笑:“不但有胜算,而且我还发现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就好像赌桌上,我出一块钱,押对面一个亿一般。”

    “这怎么说?”

    荣雪衣倒是好奇了,沈轲怎么会如此乐观。

    原本她以为,自己应该已经把“沈冰月”逼上绝路,现在应该绝望才对。

    “因为我没什么可失去的,可荣家却家大业大。

    这一仗,如果荣家赢,我最多做一个逃犯。

    可如果我赢了,整个荣家,我要将它连根拔起。”

    沈轲这样说,荣雪衣大概明白他要干什么了。

    这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沈轲想用武力解决和荣家的矛盾。

    荣雪衣知道沈轲的妹妹沈冰月会武功,而且不弱。

    但沈轲太天真了。

    荣家底蕴虽然比不得宋家,但也是数十年的豪门,如果一个武功高手,就想扳倒荣家,那也太天真了。

    荣家豢养的高手可不少,就算拼武力,沈家兄妹也不可能拼过。

    更何况,荣家怎么可能去和沈轲拼武力?

    现在荣家还没真正对付沈轲呢,只是自己稍微出了一下手,沈轲就已经到绝路了。

    要真是荣家长辈出手,沈轲现在估计尸体都在学校操场下面了。

    荣雪衣敢肯定,如果沈轲真与荣家对抗,绝不是一块钱赌一亿,也不可能成什么逃犯,而是白白搭上一条命。

    只能说沈轲对豪门的认知,太肤浅了。

    荣雪衣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

    “你刚才说,你女朋友跑了?就是那天我在公爵会馆看到那女孩吗?”荣雪衣问道。

    沈轲点头。

    “你别说原因,让我猜猜。”

    荣雪衣笑道:“她是因为你被荣家逼迫,山穷水尽,没钱了,才离开你的吧?”

    “她不是这么说的。”

    “但你心里知道,她离开你的原因,就是这个。”荣雪衣十分自信地道。

    “你怎么知道?你才见过她一面而已。”

    沈轲狐疑地看向荣雪衣。

    准确说都不是见了一面,而是擦肩而过。

    “一面就够了,首先她穿了一身的名牌,货真价实的名牌。

    但这些牌子,都是过季打折款。

    很显然,她不想让人瞧不起,更不想让人发现她穿假牌子。可是她又没钱,只好选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其次,她的举手投足,都在竭力想要符合公爵会馆的格调,包括她看到你拉着我的手,压着火气没发作,也是为了符合贵妇的人设。

    可是显然她并非出身豪门,装是很难装出来的,看上去反而显得刻意和拘谨。

    最后,她的内衣牌子是莱特妮丝托胸h25,这是个好牌子不假,但她买的结构,显然和她的胸型不搭。

    加上是这种托胸硬质,会让她很不舒服。

    这很明显是因为过季款的结构类型不多,她只能凑合。

    一个女人,一般不会轻易折磨自己这个部位。可是她却甘之如饴。

    她很清楚许多人都是从内衣判断一个女人的经济状况。

    所以她不敢马虎。宁愿自己难受,也要人前显贵。”

    “这又是何必呢,我挑内衣挑错了,光是试一下都勒得慌,她还……”

    “你说什么?”

    荣雪衣疑惑地看向沈轲。

    “呃……”沈轲立马回过神来,赶紧道:“我是说,我给她挑内衣,都会很仔细,一定要让她穿得舒服,害怕伤到她身体的脆弱敏感部位。

    没想到她自己买内衣这么不谨慎。”

    “我想,你给她买的内衣,一定不是什么牌子货。”荣雪衣道。

    “所以呢?”

    “所以,从这三点,已经可以看出你女朋友内心向往高贵的生活,但却极其害怕暴露她虚荣的心。

    结论,你女朋友不过是一个又拜金,又害怕别人说她拜金的假女人而已。

    当初在公爵会馆我想跟你说,但一来那时和你不熟,二来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你和你女朋友还在谈恋爱,我不好说什么。

    不过现在,你女朋友既然跑了,那我就说了:跑了正好,她配不上你。”

    沈轲静静听着荣雪衣的话,突然低着头微微一笑,拿起一根小木棍,在地板的灰尘上写下一排字。

    “酒杯太浅,敬不到来日方长,巷子太短,走不到白发苍苍,不是年少守不住旧情,而是红尘,慌乱了人心。”

    沈轲字本来就写得好,有了魔法力量后,字迹更加苍劲豪迈,让人看了赏心悦目。

    “没想到你也会写歌。”荣雪衣看到这一排字,惊奇地对沈轲道,看上去,这像是一段歌词。

    “什么歌啊,这是网上抄的骚话,抒发一下感情而已。”

    沈轲怔了一下,突然兴致勃勃地对荣雪衣道:“你别说,我现在还真想写一首歌,你等着。”

    这是自从得到写歌技能以来,沈轲第一次有写歌的冲动。

    立即将地上的字迹擦掉,拿起小木棍,皱眉思索一会,下笔。

    “我是参天梧桐一片叶。

    独自看遍云和月。

    孤身经历雨和雪。

    谁人面对山中风和雾,

    漫漫人生路,

    风云莫测我自渡。

    春去秋来我自赎。

    哪惧风暴过山岗,随风扶摇上九霄。

    世界我做主。

    ……”

    沈轲凭着感觉,写下一段歌词,又谱上曲。

    “你看看怎么样?”沈轲第一次写歌,拿不准水平,便问荣雪衣。

    “不咋样。”荣雪衣摇摇头。